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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 有個變態在本網站 , 有騷擾女性的言論,請您封他的IP ,免得其他 網友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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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 21:27: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總監 有個變態在本網站 , 有騷擾女性的言論,請您封他的IP ,免得其他 網友受害!! blbz  blbz2
)【blbz】對【】說道: 吹牛也有三六九等啊~~~ 有實力敢吹牛, 才是強悍嘛~~~


[ 本帖最後由 hohoho 於 2011-10-3 10:08 PM 編輯 ]
發表於 2011-10-3 21:32:3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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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0-3 21:35: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11-10-3 09:32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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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hohoho 於 2011-10-3 09:4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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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23874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10-3 22:34:4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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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 23:03: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623874 於 2011-10-3 10:34 PM 發表。
總監 有個變態在本網站 , 有騷擾女性的言論,請您封他的IP ,免得其他 網友受害!!)

【blbz】對【 你 】說道: 吹牛也有三六九等啊~~~ 有實力敢吹牛, 才是強悍嘛~~~
(11-Oct-03 21:09)【blbz】對【 你 】說道 ...


看不出是騷擾, 從頭到尾是論命, 因為前面有報出生時間的。
hohoho先與人家搭訕。
看著煩, 俺也覺得要退壇了, 麻煩壇主也封吧。
本來想申請個ID在論壇為大家免費論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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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23874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10-3 23:15: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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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 23:16:36 | 顯示全部樓層
想看回我的文章時發現HOHOHO被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 =?!發生什麼事了

你別退吧..多一個師父免費幫忙論文是大家的福氣

我想說...我想看回我的文章...現在沒法子看回師父的意見/ _ \......可以幫忙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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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0:20:57 | 顯示全部樓層
猜想hohoho應該是以前被封過的網友而再用新的暱稱為hohoho吧. 所以再次被封......

純粹瞎猜.......錯了不要怪我........

[ 本帖最後由 calab 於 2011-10-4 12:31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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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05:35:33 | 顯示全部樓層
支持論壇  學術交流   可以單純一點嗎?   我剛來不久,就感覺到怪怪的!

希望大家不要再這樣嘞!

有個美好的空間可以學習命理啦!


~我有很強的雷達哦~直覺力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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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4 11:51:03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感謝!!!我看得回師父的意見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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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5 16:02:13 | 顯示全部樓層
(11-Oct-05 15:59)【】對【大家】說道: 呵呵, 先去看看......
(11-Oct-05 15:59)【】對【大家】說道: 重點在命例而不是賬號.....
(11-Oct-05 15:59)【】對【大家】說道: 原來hohoho兄是想用反其道而行之技倆騙誘patton兄刪除  (這句子開始及以上句子是本人之回應)
(11-Oct-05 13:57)【patton】對【hohoho】說道: 論壇有我的樣子,在我每帖都有
(11-Oct-05 13:46)【hohoho】對【大家】說道: 祝福你囉~~ patton
(11-Oct-05 13:42)【hohoho】對【大家】說道: 好想看你的廬山真面目喔!!patton
(11-Oct-05 13:41)【hohoho】對【大家】說道: patton 是什麼樣的人呢??
(11-Oct-05 13:40)【hohoho】對【大家】說道: http://www.fengshui123.org/bbs/viewthread.php?tid=
(11-Oct-05 13:39)【hohoho】對【大家】說道: patton謝謝你 我超想出名的~~
(11-Oct-05 13:35)【patton】對【hohoho】說道: 我跟你說,我會把你命例發揚光大
(11-Oct-05 13:35)【hohoho】對【大家】說道: Patton 答應別人的話 都可以不算數是嗎??
(11-Oct-05 13:35)【patton】對【hohoho】說道: 現在又趁亂,,用這方法註銷你賬戶
(11-Oct-05 13:35)【patton】對【hohoho】說道: 你最近還以死來要脅我刪你帖子及賬戶
(11-Oct-05 13:34)【patton】對【hohoho】說道: 我等你的法院通知書
(11-Oct-05 13:34)【hohoho】對【大家】說道: Patton 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
(11-Oct-05 13:34)【patton】對【hohoho】說道: 你不聽,還要說去法院告我
(11-Oct-05 13:33)【patton】對【hohoho】說道: 但你多番提出要求,我也多番跟你解釋
(11-Oct-05 13:33)【patton】對【hohoho】說道: 張貼命盤,不論什麼原因,不會會刪掉
(11-Oct-05 13:32)【patton】對【hohoho】說道: 你破壞論壇秩序,當你註冊時候,條例已說明,所有問命者�
(11-Oct-05 13:32)【hohoho】對【大家】說道: Patton感謝你
(11-Oct-05 13:32)【hohoho】對【大家】說道: 我超想出名的~~
(11-Oct-05 13:31)【hohoho】對【大家】說道: 謝謝你發揚光大
(11-Oct-05 13:31)【hohoho】對【大家】說道: 謝謝你阿!!
(11-Oct-05 13:31)【patton】對【hohoho】說道:
(11-Oct-05 13:31)【hohoho】對【大家】說道: 我哪裡犯罪??你舉例啊!!patton
(11-Oct-05 13:31)【patton】對【hohoho】說道: 我不會註銷你,你的命例將在命理界發揚光大
(11-Oct-05 13:30)【patton】對【hohoho】說道: 你的案例非常好,我會考慮作命例材料
(11-Oct-05 13:30)【hohoho】對【大家】說道: 註銷吧!!
(11-Oct-05 13:29)【patton】對【hohoho】說道: 你的帖子不會在論壇消失
(11-Oct-05 13:28)【patton】對【hohoho】說道: 你不需要用這方法,要我來註銷你賬戶
(11-Oct-05 13:27)【patton】對【hohoho】說道: 真是一樣米養百樣人
(11-Oct-05 13:25)【hohoho】對【大家】說道: patton把前天聊天室資料 PO出來給大家看清楚啊!!
(11-Oct-05 13:23)【hohoho】對【大家】說道: 補鞋匠 跟變態也是一夥的吧!!才會替變態講話~~
(11-Oct-05 13:20)【hohoho】對【大家】說道: 把我IP封了吧!! 補鞋匠 你少冤枉人了 誰要跟變態搭訕
(11-Oct-05 13:19)【hohoho】對【大家】說道: 冤枉人 是會下地獄的~~想想秦檜的後果吧~~
(11-Oct-05 13:19)【hohoho】對【大家】說道: 我沒犯罪 卻被patton用莫須有的罪名 關起來!!
(11-Oct-05 11:40)【hohoho】對【大家】說道: 大家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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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5 16:11:28 | 顯示全部樓層
請看來龍去脈

如果 不刪 !! 我ㄧ定會提告 這是會員的基本權利!!
來自:hohoho
發送到:patton
時間:2011-8-29 12:09 AM
內容:如果 不刪 !! 我ㄧ定會提告 這是會員的基本權利!!


我說的提告 是"台北地方法院 " 不是網站的法院
來自:hohoho
發送到:patton
時間:2011-8-29 12:14 AM
內容:我說的提告 是"台北地方法院 " 不是網站的法院 . 我是認真的!
明天之前 我希望 本人的文章 不要在留在此網站了. 謝謝


總監您好
來自:hohoho
發送到:patton
時間:2011-10-3 09:54 PM
內容:總監您好,我想離開本網站.可否請您 把我的帖子都刪掉.
今天那個變態 拿我的隱私 搓我的痛處!! 我覺得很 心灰意冷!!
也很傷心
我真的不想再被拿八字 做文章了!!拜託您好心 幫我把帖子刪掉!!
拜託您 感謝您 我該離開了. 感激不盡!!


給總監大人
來自:hohoho
發送到:patton
時間:2011-10-3 10:00 PM
內容:拜託您, 讓我安心的走!!
求求您 讓我安心的走~~~


給總監大人
來自:hohoho
發送到:patton
時間:2011-10-3 10:07 PM
內容:讓個變態 又出現在聊天室了!!


我去死算了~~
來自:hohoho
發送到:patton
時間:2011-10-3 10:12 PM
內容:拜託你 看在我弟的份上 刪掉好嗎??我不想活了~~~~ 我死掉算了~~~我弟都是我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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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5 16:15:2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以誓死保護論壇資料,可讓網友可繼往開來,我們甘願承受被人告到法院的風險,原本不打算公開,還有很多律師警告信也沒有公開,為被免有人被誤會,沒辦法,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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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5 17:20: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11-10-5 04:15 PM 發表。
我以誓死保護論壇資料,可讓網友可繼往開來,我們甘願承受被人告到法院的風險,原本不打算公開,還有很多律師警告信也沒有公開,為被免有人被誤會,沒辦法,讓大家知道


哇................原來用到“現實中的律師警告信”啊...............

但去台北市法院是不能起訴香港侵權的, 這是國家地域司法体制的管轄權問題, 故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從民法上的侵權而言, 網絡上是自願公開自己真實資料給網友論命, 縱使在香港法院接受了起訴, 也不構成網絡侵權責任, 如何要求網主刪除相關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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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5 17:31:0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alab 於 2011-10-5 05:20 PM 發表。


哇................原來用到“現實中的律師警告信”啊...............

但去台北市法院是不能起訴香港侵權的, 這是國家地域司法体制的管轄權問題, 故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從民法上的侵 ...


在下也来说说:

1. 在台法院是没有权去封香港网站的。就是拿到判决, 也要在港申请实行, 但这种判例在港较难, 因台港没有互助协议。

2. 如在港起诉, 主要问题在这文章, 贴的版权在谁。如果是发帖人的, 那就能把发表授权收回, 就可把贴撤了。如果是共有版权, 或版权归网站, 就不能了。

看上去, 不容易打呢! 但, 网中条文, 好像没说清楚。当中的问题在下就不说了, 不然更容易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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