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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2-3-30 11: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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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帖由 <i>pgup</i> 於 2012-3-30 10:40 AM 發表。 </b><a href="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4108&page=1#pid922138"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forum.shusquare.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https://forum.shusquare.com/images/common/back.gif');}"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a><br />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br />
2012.03.30 10:00 am<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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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爭議 郝:內政部應盡快修法 / 邱瓊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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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強調,做出拆除王家的決定不容易,也很痛苦;後續將協助王家爭取權益。他也呼籲 ...
把王家拆了 才扯「法有缺失」土匪政府說屁話
2012年 03月30日
【綜合報導】
這是什麼土匪政府和卸責官員!
北市府前天粗暴強拆「文林苑」兩戶不願都市更新的王家祖宅,引爆民怨。行政院長陳?昨坦承,14年前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條例》,法律邏輯恐有偏差,要重新檢討。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指本案是居住不正義,有修法空間。執行強拆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則把責任推給中央,還說「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但本案北市府依法行政,此事件凸顯法令缺失,內政部營建署應盡速修法。
北市府前天強拆王家老宅,引發各方質疑,王家也獲得眾多大學師生和民眾聲援。近百名都更青年聯盟學生昨下午集結北市府大門口,一度要衝進市府向郝龍斌抗議,文林苑最後拆遷戶王廣樹夫婦和兒子王耀德也趕來向郝陳情,但被警方攔阻。學生要求郝向國人道歉,並對王家損失給予國賠,及修改《都更條例》。
王家批郝:雙面人
王廣樹對郝前天稱拆遷過程順利,昨說很痛苦,痛批:「雙面人,利用公權力撐腰!」其子王耀德呼籲郝針對都更法令聲請釋憲,在此之前應暫緩都更案。
眼見「文林苑」變成文林「怨」,行政院長陳冲昨說,《都更條例》施行後經多次修正,整體法律邏輯可能有偏差,甚至不完整,已指示重新檢討。外界質疑都更過程民眾和建商資訊不對等,陳揆表示,至少是知識不對等。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赴立院報告居住正義,被立委輪番砲轟「文林苑」有爭議,他認為王家沒表達書面反對都更意見就被視為「同意」,有修法空間。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營建署將綜合「文林苑」都更案及其他都更案,邀各界討論《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規定,「釘子戶條款該修正就要修正。」
北市稱將彌補王家
中央官員態度軟化,前天態度強硬的郝龍斌昨舉行記者會,說「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他說,法令規定6成住戶同意即可都更,北市府以高標準規範9成以上住戶同意、5戶以下拒絕都更,才考慮執行拆除,市府最快5月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中心」,協助民眾與建商間達到資訊透明、對等關係。他表示,北市府後續會爭取王家權益,盡可能彌補。
昨出席記者會,也是此次拆除文林苑的作業指揮官、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則說,北市府是依《都更條例》執行公權力,也是「不得已」。至於遭批強拆違憲,林崇傑昨出示一份營建署公文指,營建署2009年曾發函北市府指出,《都更條例》未與憲法牴觸;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昨晚則稱「應無此事」,是否違憲是大法官會議的職權。綠委陳其邁、鄭麗君認為,現行《都更條例》相關規定明顯違憲,將提出修法,並聲請釋憲。
學者:百姓被吃死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建商可自由圈地,都更處表示,法令規定,實施者如建商可劃設都更單元,若取得單元內十分之一地主都更同意書後就可送交都更事業概要,達到一定門檻,可向市府送交都更事業計劃,並須舉辦公聽會等,讓各方表達意見,被納入的地主必須提出不同意的書面資料,但王家從未提出。
為何都更範圍內還有不同意都更的屋主,「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卻可獲得建照並賣預售屋?北市建管處官員說,一般建造執照申請,應取得所有地主同意書,都市更新卻不用;才造成即使王家兩戶透天厝還在、建商推出預售建案「文林苑」就銷售一空的怪象。
前天因北市府拆除文林苑,憤而辭去北市府市政顧問一職的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昨痛批立法太粗糙,人民財產與權利不能被國家剝奪,住戶已口頭拒絕,憑什麼建商把人民獨立產權戶劃進都更範圍。他痛批,北市府和建商合作吃死老百姓,又給建商太大裁量權,文林苑案已對其他都更案產生負面效應。
「現行規定太寬鬆」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現行的《都更條例》確有修改必要,包現行規定太鬆散,建議表決門檻可再修法討論,不能太高或太低,太高會導致都更辦不下去,太低又太鬆散無法保障民眾權益。
他建議《都更條例》第36條政府強制拆除條文,強制執行的條件應更嚴格,最好有第三公正社團加入協商機制,透過充分協商確定住戶權益,並避免都更流氓或都更蟑螂介入,否則政府代為強制執行是淪為建商炒房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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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dinand Junior · 訂閱 · 留言最多的人 · 宅男共和國-主席
1.這跟市容或是公共利益無關,因為建商主導劃入的範圍非常奇怪,並不是整個住宅區塊,在整個區塊內郭源益大樓被排除,還有另外兩塊產權複雜區域也是被排除,卻硬要將王家劃入,若將整個完整區塊都列入,才有都更最起碼的意義,但這樣一來將會有超過40%的不同意,都更案將不會通過
抱持美化市容或是公共利益的人士,還有啥公權力應該要執行的人,包含市府在內,對於此點都避而不談,因為心虛也回答不出來
若不將王家劃入都更範圍並拆掉重建,台北市容就難看?公共利益就受損?
那麼郭源益大樓和其他兩塊處於同一區塊的房子沒有劃入都更範圍....就不會造成市容難看?就不會影響公共利益?
白痴才會相信這種郝洨的說法
2.台北市寸土寸金,人口太多,土地需求遠遠大過供給,這是地價奇高的主要原因,為了善用土地資源也為了多蓋住戶數來賺錢,大樓能蓋多高就要盡量蓋高一點,但必須依照法令規定的容積和建蔽率來蓋,因此建商所搶的不是王家土地或房子,而是王家兩棟緊靠路邊而且只有二三層樓高的獨棟房子背後所代表可貢獻多少容積,這對新蓋大樓的戶數有重大影響,也潛藏巨大利益, 他們真正從王家搶走的是這個東西
整個案子的來龍去脈,市府在很久以前就很清楚了
正是因為非常清楚,才會有決定要拆除後,官方統一的完美說法: 照顧95%人的利益
重點是在為何硬要先拆? 已經拆完再說法令有缺失?
這樣做的目的是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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