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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抢劫:多抢的钱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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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 19:19: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交通部官员称也想全取消收费站 但拿不出2万亿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3日05:49  羊城晚报
  全国收费公路债务总余额为2.32 万亿元,公共财政又难以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五一”小长假已落下帷幕,但公众对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上海沪嘉高速公路5月1 日起取消收费的消息仍在高度关注。
  高速通行费何时休?
  4 月29 日上午10 时, 在广州城西大通道广佛高速沙贝路口,驾车带领全家去肇庆市游玩的赵军对记者说: “我觉得高速公路就应该完全取消收费。收了那么多年,还贷款还得应该差不多了吧? ”
  像赵军这样想的人不在少数。公路本姓“公”,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为不该收费。
  但是交通运输部的相关专家认为,对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要历史地看。上世纪80年代初,为了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国家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打破单一的政府投资体制, 吸纳社会资金建设公路, 用收取的通行费作为对投资方的投资回报。此政策吸纳各方资金尤其是外资和银行贷款迅速流向公路建设。到去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超过400 万公里, 承担了75%以上的货运量和90%以上的客运量。
  已经收了二三十年, 为什么现在还要继续收?这位专家解释说,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近70%来自于银行贷款、外资、社会资本等。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公布过一组数字: 全国收费公路累计投资总额为3。65 万亿元, 到现在, 债务总余额为2。32万亿元,总体资产负债率为64%。这一债务低于国内银行业控制放贷的警戒线80%。
  但2。32 万亿元是必须连本带息归还给投资方的。收取通行费就是为了还这笔钱。
  财政埋单是否可行?
  “国家何尝不想全部取消收费站? ”交通运输部一位多年从事收费公路研究的负责人苦笑着说:“如果不收费,就要由财政来出资归还。我们曾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但财政拿不出2万多亿元钱来。”
  除了归还欠债外,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正处于形成网络的攻坚关键期,35%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尚未建成,一些主要运输通道拥堵现象普遍,急需扩容改造,公路建设每年需投入资金超过1 万亿元,仅靠公共财政显然难以满足这样庞大的资金需求,仍需要依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来筹措资金。
  资料显示,近10 年来,国家各级财政投入公路建设资金的绝对额不断增加,但比例却在逐年下降。财政投资占全国公路建设投资总额的比例从20%多降到了11%多,下降了近一半。
  立足于现实,2012 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 未来将出现“两个公路体系”。即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
  超期收费能否改变?
  “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虽然要坚持,但并不是‘一锅烩’,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
  为了摸清收费公路的家底, 查清每条路的收费、还款情况,2011 年6 月,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五部、委、办联合在全国组织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清理主要针对收费公路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如部分地方收费站点多、少数路段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权转让不规范、违规超期收费。特别是一些地方脱离公路属性进行上市融资和资产运营,收取的通行费成为牟利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博士说,清理完成后,政府要出手,对收费到期, 还完贷款的收费站, 要直接撤销; 完全由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可由政府财政适当买单,取消或降低收费。今后的难点在于第三类收费公路, 即已经披上上市公司合法外壳的收费公路, 背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的保护,超期收费、过高收费。这些收费公路均是目前公众意见集中的收费公路。要解决这类问题,必须从国家法律层面上入手,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的相关上市法律,设定利润上限和收费年限,才能还公众一个合理交代。据新华社链接 节假日免费政策何时出台?
  每逢春节、五一、十一,是旅客出行高峰,不少收费站变成了“堵车站”。对于高速公路收费站堵车问题,2004 年11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收费道口的数量, 应当符合车辆快速通过的需要,不得造成车辆堵塞;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道口数量不符合车辆快速通过需要的,处5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罚款。
  这一问题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如广东省规定,五一期间车辆排队超过200 米将免费放行。但多数省份没有出台这样的政策。
 樓主| 發表於 2012-5-3 19:24:24 | 顯示全部樓層
如部分地方收费站点多、少数路段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权转让不规范、违规超期收费。特别是一些地方脱离公路属性进行上市融资和资产运营,收取的通行费成为牟利工具。

那么,咱能不能弱弱地问一句:这么多抢钱的有力措施,多抢了多少钱?多抢的钱到哪里去了?多抢的钱有木有2.3万亿人民币?

不是有人高调说反对贪污腐败么?这么多“抢钱”的勾当里面,有多少贪污腐败,又查处了多少,这些人是如何反对贪污腐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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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3 21:1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媒体称中国每年超生罚款或超200亿元

http://www.iyaxin.com  2012年05月02日 17:42  中国广播网
字号:小| 背景:







核心提示:学者杨支柱因生二胎被取消公职,并罚款24万余元。他称,计生罚款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入世后改成“社会抚养费”。



    根据9省市超生罚款的平均数,全国31个省市每年征收的超生罚款可高达279亿元。其中大城市将该收入上缴财政,而地方则分配混乱,部分罚款去向成谜。
    近日,体育明星田亮夫妇在港生“二胎”事件引发舆论关注。4月19日,《人民日报》报道称陕西省计生委已针对田亮夫妇生二胎展开调查,而田亮人事关系所在的陕西省体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承认计生委工作人员已来到体育局了解情况,大约一周内会有结果。
    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如果认定超生,将以当事人所在地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应当加收超过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依田亮夫妇现在的年收入估计,这个罚款很有可能达到几百万元。
    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对《投资者报》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
    “准确地说,计划生育是谋小康家庭的财,害贫寒家庭的命,但对富人是毫无办法的,因为富人可以选择境外生子,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过是只纸老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原副教授、因生二胎被解聘并被征24万巨额社会抚养费的杨支柱对《投资者报》表示。
    近年来,“社会抚养费”这个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利器”正在成为公众关注和争议的对象。
    名不正言不顺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从它诞生那天开始就是不合时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01年制定的,而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当年全国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1.22,远低于我们维持人口世代更替所需要的2.1。生育率过低,我们要做的应该是鼓励生育,哪里还需要用社会抚养费来限制生育呢?”
    4月23日晚,《投资者报》记者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园见到因生二胎被该校解聘的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他因2009年12月21日生下第二个女儿,被海淀区计生委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共24万余元。他曾两次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均认定海淀区征收决定合法。近日,法院在扣押银行卡两个月之后,已采取强制措施划走了卡内的相应额度的钱款。
    这位知名“超生教授”告诉记者, 他研究计划生育已经二十多年了,当时还没有结婚。今日“遭此抢劫,很大程度上是我长期批判计划生育并且拒绝妥协惹的祸。”
    “生第二个小孩不是为了抗议计划生育,但我认为怀了孩子堕胎是灭绝人伦的,所以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面临学校解聘,计生委催逼“罚款”,他曾试图卖身交罚款,但从来没有为生二胎后悔。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是什么?国家计生委的官方解释是:“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
    考察社会抚养费的历史演变,在1980年代初期它叫做“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个别省改为“社会抚养费”,这主要是政府认识到计划生育是一种倡导性义务,对于超计划生育不宜给予行政处罚。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地规定下来。
    “社会抚养费究竟是行政罚款,还是用于补偿社会资源的行政收费,这个问题法律、法规一直没有界定清楚。”杨支柱对《投资者报》说,“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后来为了‘入世’,应对国际社会对于人权问题的指责,慢慢改为‘社会抚养费’,形式上表示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尊重。”
    “实质上还是罚款的性质,而且比以前罚得更厉害,要不然怎么解释生三胎按照二胎社会抚养费标准加倍征收,难道第三个孩子比第二个孩子要多占用一倍的社会资源?”
    “计划生育可以倡导,但不能强制,公民的生育权利应当属于基本人权,所以违法生育的说法本身就有问题,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正当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勋对《投资者报》表示。
    谈及田亮夫妇在港生二胎事件杨支柱认为,“人家把孩子生在香港,占用你什么资源了呢,陕西计生委的行为很荒谬。”
    “以社会抚养费为工具的一胎政策,建立在把人看成是社会的负担这样一个不合理的假设之上。”著名反计划生育学者易富贤对《投资者报》表示,“实际上绝大多数人的一生中所创造的价值总是大于他的消费!”
    他认为,田亮夫妇生二胎是非常明智的选择。“田亮作为运动员身体素质好,符合优生条件,他们将本来可以购买豪宅、名车的财富,用来多养育一个孩子,不但延续了家庭血脉,也是对社会做贡献。他们的选择是经得住‘生命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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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3 21:21:31 | 顯示全部樓層
社会抚养费不能永远是笔糊涂账(2012-05-03 00:11:39) 转载▼
标签: 杂谈

    近日,体育明星田亮夫妇在港生“二胎”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根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依田亮夫妇现在的年收入估计,这个罚款很有可能达到几百万元。这一事件也让“社会抚养费”这个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利器”浮出水面。据记者调查发现,考虑到作为征收基数的人均收入年度增长,若以9亿元为2011年内地各省市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平均数,全国31个内陆省市总征收规模高达279亿元。然而如此庞大的一笔资金,在许多地方却“去向成谜”。(中国广播网5月2日)
    从1980年代初期被称为“超生罚款”,到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再到200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地规定下来,“社会抚养费”的历史演变可以视为对公民生育权利的一种尊重。然而不变的是,由于一直以来缺乏明晰的法律定位,“社会抚养费”在现实中不断被异化,征收“社会抚养费”事实上也变相沦为一种“执罚经济”。
    高达200多亿元的社会抚养费“去向成谜”,即是一个有力的佐证。国家计生委的官方解释是:“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作为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一种辅助措施,征求“社会抚养费”应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一方面,没有计划生育证明子女不能上户口、不能上学,不给办理暂住证……几乎被剥夺了一切公民权利,超生成本完全由超生家庭所承担,所谓“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无法自圆其说,另一方面,社会抚养费如果不能被置于阳光下,接受严格的监督,那么“对社会进行经济补偿”的功能也必将大打折扣。
    从制度上而言,各地的相关法规都已明文规定,社会抚养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时、全部存入财政专户。然而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赋予计生委巨大的自由裁量权,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之后的使用情况却令人堪忧。一些县级政府甚至明文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乡镇、村一级计生专员。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放水养鱼”,对“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的现象风生水起。而在农业税取消以后,村镇的经济来源受到了严重影响。预算内的资金又远不能满足基层的发展需要,只能靠征收社会抚养费来运转,“省市吃土地,县乡吃肚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超生者在计生部门的眼中,其实更像是取之不尽的“摇钱树”。在此语境下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时至今日,一些极不人道的计生执法行为仍然屡见不鲜。
    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真正“抚养”不是超生儿,而是庞大的既得利益部门,补偿的也并非泛泛而谈的“社会”,而是地方财政,征求社会抚养费的制度初衷事实上已经严重扭曲。这不仅违背了计划生育的国策,也很容易滋生腐败。认清这样的现实,那么彻查社会抚养费的去向,并进行计生体制上的反思,就应该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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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3 21:24:35 | 顯示全部樓層
王传涛:社会抚养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 来源:齐鲁网
  • 2012-05-03 08:24


关键词:社会抚养费 去向不明 罚款 超生 [提要]社会抚养费收入可观,可拒绝公开透明,又失于监管,腐败自然难以避免。关注超生罚款去向,事关打造财政透明、行政透明的进程。
  作者:王传涛
  学者杨支柱因生二胎被取消公职,并罚款24万余元。他称,计生罚款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入世后改成“社会抚养费”。根据9省市超生罚款的平均数,全国31个省市每年征收的超生罚款可高达279亿元。其中大城市将该收入上缴财政,而地方则分配混乱,部分罚款去向成谜。(齐鲁网相关新闻:中国每年超生罚款可能超200亿 去向成谜
  当年的超生罚款,自2002年变成了“动听”又“时髦”的社会抚养费。只是,名字虽然悦耳了不少,由罚款变成了收费,可两者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家庭的经济处罚;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都没有明确的用途与去向,既和“社会”关系不大,也和“抚养”没有直接关系。针对社会抚养费去向的问题,“超生教授”杨支柱的一席话,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社会抚养费的种种追问。
  事实上,超生罚款远远不止279亿。2011年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通过人民网与网友交流时称,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大部分是因超生未上户口的人员。有网友根据这一数据推算,认为即使按保守水平每名超生儿须缴2万元计,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总数就高达2600亿元。如果弄不明白这些钱的去向,则意味着在计生系统内,有一个巨大的黑洞在蚕食着公众的权益,破坏着社会的不公。
  中央诸部委连三公消费都公布了,社会抚养费仍然是一笔糊涂账,这不免让人感觉遗憾。社会抚养费的收入理由是,“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言外之意是,超生儿占用了大量社会公共资源。但是实际上,在人口拐点到来之后,超生儿意味创造人口红利,不仅不代表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反而可能创造更多的社会资源。征收社会抚养费,就现在而言,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理论依据。
  除此之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使用也问题多多。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虽然对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主体都做出了规定,但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只是规定应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财政,而上缴的社会抚养费如何使用,则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这给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性。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其一,既然是社会抚养费,这部分资金真的用于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了吗?其二,既然是社会抚养费,为何在给地方政府以很大的自主权(包括定价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又拒绝公开透明,以至于乱象越来越多,民怨和质疑之声也越积越多。
  不可否认,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超生罚款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在降低生育率、控制人口增长方面的确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时过境迁,我国因人口增长停滞和人口结构严重失衡而带来的“老龄化”、“用工荒”等社会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否还具备10年之前的合法性正当性,就变成了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社会抚养费收入可观,可拒绝公开透明,又失于监管,腐败自然难以避免。关注超生罚款去向,事关打造财政透明、行政透明的进程,事关社会矛盾的缓和与激化,事关计生部门与整个政府的公信力。对于公众而言,收费也好,罚款也罢,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政府部门对于收取的款项既拒绝用于公共事业,又拒绝公开款项去向。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对没有透明公开的社会抚养费,公众有权利追问款项的下落,而不应该让其成为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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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3 21:32:24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央91部门公开预算未单列三公经费 被指看不懂
http://www.enorth.com.cn  2012-05-03 07:31




  公布时间比前两年早,预算报告格式统一,部门预算表格增加到五张,文字解释说明性内容比去年详尽;在预算的类、款、项、目等公布等级中,有些科目公布到了款或项,政府性基金支出首次编入预算;最受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没有单独列出,公开仍显粗放,科目公布较为宽泛笼统,其具体的支出结构、去向无从知晓,许多公众的第一反应依旧是“看不懂”,这是已经进入尾声的中央部门公布2012年预算的基本情况。
  截至4月29日,公开预算的中央部门数量为91个。对于已经进行了3年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评价,“每年都有一些进步,但还有很大改进空间。”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表示,虽然今年各部门公开的预算内容更细了,但这些整体性数据罗列在一起,还是显得粗略,所能说明的内容偏笼统,大家还是看不太懂。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坦承,这几年政府在财政预算完整性、精细化和透明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离公众希望的真正能够彻底看清政府的钱从哪里来,每一笔钱都花到哪里去,花的效益怎么样,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些专家提出,预算公开的目的是让公众知晓并监督政府的具体资金去向,也就是说监督政府的钱到底花在了什么地方,现在的预算公开还难以达到这一目的。
  经济分类账本何时公开
  蒋洪说,今年公开的预算表格与去年的水平相差无几,没有明显的进步,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本来需要着重展示的支出信息中的经济分类完全没有展现。在他看来,支出的经济分类信息应该成为预算公开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目前的预算公开主要是功能分类账本,简单说就是按照钱的功能所做的账本。显然,按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来分类的经济分类账本要比功能分类账本更详细。
  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支出的功能分类会趋于简单化,支出的经济分类的公开就更显重要。例如,对于教育部门来说,按功能分类主要就是教育,人们只知道这笔钱用在教育上,但具体怎么用却不得而知。如果再从经济分类来看,人们就可以知道这笔钱中有多少用于教师、员工的工资奖金,多少用在教学业务上,多少用于教学设备,多少用在教学楼或有关建筑上,这样,对这笔支出的内容就有了更多的认识。
  “功能分类主要是按照政府活动的目的划分,例如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经济分类是根据支出的实际用途划分,人员工资、奖金、差旅、接待、会务、汽车购置等行为都在支出经济分类中。”蒋洪说。
  “这样的支出分类是日常财务上最详细记录,是最容易拿到的数据。”蒋洪认为,如果支出经济分类能够在预算中得以充分展现,“一部分‘三公’经费的支出也将会有所体现”。
  据了解,陕西、云南、广西等地已将经济分类的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进行了公开,“但是这种试点并非普遍现象。”蒋洪说。
  在经济分类账本中,还包括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三公”消费支出等各项详细支出。一旦公开,政府部门的工资、津贴、补助、办公费、差旅费、出国费、招待费、交通工具购置等几十款科目就很清楚。目前,这本账公众知道的很少,基本上没有公开。
  蒋洪指出,目前的预算公开只涉及到功能分类,没有做到经济分类,这使得预算公开的积极意义大打折扣,因为支出的功能分类不能显示支出的具体流向和形式,它必须与支出的经济分类一起才能更清晰地显示预算支出的情况。
  蒋洪分析说,部门预算公开自然是建立在各部门的预算制定基础之上,各部门都有自己的预算数据,依此数据安排日常的收支运营,对于中央各部门而言,预算数据不难获取。“第一,获得这类信息是人大审议预算的必要条件;第二,这是世界各国预算的必备内容;第三,经济分类信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三公’消费的信息,例如接待费、车辆购置、差旅、出国等等;第四,财政部对这一分类做了统一规定,各单位财务的日常记录主要是这类信息,公开的技术条件是成熟的。”以这几点为基础,“公开预算经济分类在技术上不存在困难,只是愿不愿意公开的问题”。
  公开的预算里没有“人”
  在今年各部门的预算公开说明中,部门职能介绍、机构情况成为新增加的内容,一个部委内部包括哪些下属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都被列出。蒋洪认为,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进步。”
  但是,“预算公开是为了便于监督,要判断这钱花在什么地方、花得对不对,需要具体详细的数据说明。这就要求预算公开具体到部门有多少员工,统计数字应该有人员状态,这已是最初步的描述。实际上,部门财务内部应该都有一个审核预算的基本数字表,包括基本的人员、业务、资源占用情况,各部门都应该有,只是没有公开。举个例子说,我们判断给一个学校拨款多了还是少了,往往会考虑招多少学生,每年毕业多少学生,有多少班级,教师人数是多少以及有多少场地和建筑等等。”蒋洪表示。
  安体富也认为,预算数据的公开不应以部门为单位,而应具体到各部门中的每个单位。比如,只是简单公布某一部门住房补贴的一个总数,意义并不大。如果把该部门下属每个预算单位住房补贴的数字分开公布,数字的指向性和可比性才会更强。
  既然预算数据的公布没有具体到各个部门中的单位一级,那么各个单位有多少人作为收支预算数额的分母就不得而知。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指出,现在公布的预算里看不到“人”。
  安体富也表示,不久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在公布“三公”经费数据时,有些单位公布了人员编制数量和工资总额等数据,这种能让大家算出人均数据的做法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三公”经费藏在哪里
  社会高度关注的“三公”经费,已经公开预算的中央91个部门都没有单独列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种论坛、研讨会、庆典等活动和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4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进一步要求,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对此,叶青表示,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应该同时公布,这样老百姓可以对比算出“三公”经费占部门总预算的比例,以此判断“三公”经费是否合理。
  记者发现,按照预算分类,“三公”经费应当列在“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款中。但是,很多专家认为,这并不代表“三公”经费的真实数字,因为在机关账务之外,还有其他途径,比如挪用项目经费吃喝。全国政协委员王玉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提到,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很大一部分“三公”支出是不通过机关财务走账的,而是由下面的事业单位来承担。
  蒋洪也提到了同样的问题:“一些部门履行职务的时候到下面去,都是用下面的钱,很多开支实际上也转嫁到下级单位了。现在我们说的只是他们预算内账上的这些钱,实际花费的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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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3 21:42:30 | 顯示全部樓層
拦路抢劫的赃款也罢、计生罚没充公的也罢,乃至于中央的全面预算管理账单有哪些猫腻,咋就弄不出一个能放在阳光下的账本呢?

如果一定要找个部门来回答这些问题,无疑是监管这些部门的管理部门,那就是国务院、发改委、中纪委。

咱弱弱地,小心地,轻声的问一句:

国务院的人安在?

发改委的人安在?

中纪委的人安在?

请站出来回答问题。


尤其是中纪委,要对全国人民负责!执法要有力,要公平!不能总是查处一些小小的地方小吏!


[ 本帖最後由 研究京氏 於 2012-5-3 09:4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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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4 08:38: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2-5-3 09:42 PM 發表。
拦路抢劫的赃款也罢、计生罚没充公的也罢,乃至于中央的全面预算管理账单有哪些猫腻,咋就弄不出一个能放在阳光下 ...

这些都是阳光政策!群众都知道,有些地方结婚就的先交超生罚款,不管你超不超反正钱是不给了。超的指标也给了,逼着你超生啊。上面知道不知道我不清楚,但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啊。现在是用钱开道的,没钱的话,有些位置就不会四平八稳啊。当官的也很难爱。就不要在媒体上宣传了。他们用些方法,也是节约政府开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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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4 11:39: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iend 於 2012-5-4 08:38 AM 發表。

这些都是阳光政策!群众都知道,有些地方结婚就的先交超生罚款,不管你超不超反正钱是不给了。超的指标也给了,逼着你超生啊。上面知道不知道我不清楚,但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啊。现在是用钱开道的,没钱的话,有些位置就不会四平八稳啊。当官的也很难爱。就不要在媒体上宣传了。他们用些方法,也是节约政府开支的……。  


一个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加强全面财务管理和过程管理,这是所谓的“精益管理”,堵住漏洞,达到节流的效果,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同理,一国也需要这样的管理,才能用有限的预算做更多工作,更好滴为人民服务。

至于当官的,屁股在那里,做好工作是应该的。当官的要时刻为人民着想,而不是想着自己的苦衷,这才是对的,孙叔敖儿子的故事,太史公讲的就是“贪”与“廉”的界限。

至于各部委、各藩镇的钱是怎么花的,这个要好好研究一下,特别是“三公”经费,任何奢、淫,都只距离贪腐不到半步距离。中国发展到现在,“削藩”未必是对的,关键是“藩”里面坐的主人是谁,都在做啥;了解其行为,就要看它的“财务报表”!只有账本晒出来,有没有猫腻才是清楚的。通过查账本,让人民群众监督,这是给大小官吏准备的鞭子。

贯彻群众路线,群众首先要有“知情权”,不知情的人民无法参与管理与决策,哪怕是一个小小村庄的决策!那还叫啥“群众路线”,那不还是“愚民”政策么?中国自古以来,吏治就是一个难题,解决吏治难题,就要靠“发动群众”!除了群众,任何监管机构都是不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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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4 20:30:20 | 顯示全部樓層
“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群众对领导机关的批评监督,下级批评上级,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使我国永不变色的及其重要的保证。难道中央的某些同志就没有缺点,就没有错误,就批判不得吗?“不负责任,怕负责任,不许人家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有十个要失败。人家话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毛泽东]

文章转自北航红旗     1966.12.13  与本论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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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4 22:04:11 | 顯示全部樓層
俺有个同窗,毕业后做了警察,已经做了好多年。托这个同窗的福,俺知道了警察维护治安和“和谐”,每逢重要节假日、两会之类的重要日子,总要加班。
不但加班,严重的时候,要穿上防爆盔甲,组团加班,到各地火车站、汽车站进行支援。
有恐怖分子捣蛋?
不是,不是滴。


全国人民休息的时候,大家都有时间,就有很多人要“上北京 ”,不是去旅游,是去“上访”。
这种“上北京”现象,已近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中国古代,这叫“告御状”!



伟大的人民警察,节假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截访”,凡是有可能去反问题的,或者有反映问题“案底”的,一律不准上路。

社会问题已经到了这种程度,需要全国警察出动,去截访!



眼看着十八大要开啦,全国警察又要忙成一团。
说上访的人也真是,就不能消停一下,让伟大的人民警察也休息休息,与民同乐么?


[ 本帖最後由 研究京氏 於 2012-5-4 10:0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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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14 11:16:52 | 顯示全部樓層
欣闻长春警察又在加班截访,从周边抽调了警力。大概是省级党代会?呵呵。

人民警察为人民!

人民警察辛苦了!

送臭鸡蛋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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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14 15:44: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2-5-14 11:16 AM 發表。
欣闻长春警察又在�

人民警察为人民!

人民警察辛苦了!

送臭鸡蛋一粒!


叹息啊!刚才了解了一下吉林警察截访的事情,据说是全省的民办教师在上访。

全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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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4 15:55:51 | 顯示全部樓層
民办教师待遇非常低,而工作是最累的,而对学生最有耐心的也是他们。唉……。现在的社会,打工的都不当人看滴。认命吧。没权,没势的就对付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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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14 16:32: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iend 於 2012-5-14 03:55 PM 發表。
民办教师待遇非常低,而工作是最累的,而对学生最有耐心的也是他们。唉……。现在的社会,打工的都不当人看滴。认命吧。没权,没 ...

我丈母娘就是民办教师啊!待遇跟有编制的教师差太远了,那叫天差地远!


说起来,都是教育改革的牺牲品,当年为教育下一代付出了青春,老了老了,没人管了。

不过民办教师能组织起来,真好!希望他们能坚持抗战,直到全国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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