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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Alex先生質疑,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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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4 18:43: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原文 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 ... id=40602&page=3

原帖由 Alex 於 2006-6-4 03:33 PM 發表
隨著一聲新年到,『財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財神爺爺』贈送現金311個美元。

釘釘兄, 我已不是這裏的版主, 不用假設, 更不用給人打成威脅 這種言論. 就他們刪除你的貼文吧.

我從二十年前開始上網, 立場非常明顯亦明確, 就是不會替任何商業網站或討論區工作. 所以我亦不會在這裏擔任任何職位.

這篇討論條文文章的前身, 給morris迅速刪除, 網站負責人視而不見, 而變成現時再討論的情況, 網友們迅速的加入討論才能得以保留, morris不是要求別人提出理據而是立即刪文, 其立心可見, 網站負責人在旁亦只是詐作不見.

明顯的是, 到現時是只有三數個香港現職命師的批評言論總是給morris迅速以沒理據來刪掉, 而不是先要求貼文者提供理據. 但推介的言論, 例如一些電視宣傳性質的訪問則可長期給人頂在討論區的前列.

但更可惜不是所有現職命師的都可給morris一視同仁, 某些命師的遭遇是剛好相反. 即推介的言論, 就算是類似推介的言論, 都是會給morris迅速刪掉, 但批評言論則可保留. 在近一年有在這區看文的同好應有同感吧.

而morris在這個時候, 更適時的刪掉"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 而只留下"不許批評命師"的版規, 網站責人再次視而不見. 要求重新加入這"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亦沒有行動. 所以有沒有私心或利益存在, 則留會給大家思考好了.

而更明顯的是, morris近年有沒有參與過正式的討論? 有沒有發表過一篇心得或意見? 就算我在這裏多次希望他出來解釋樓主的條文. morris跑到那裏去呢? 迅速刪文, 但網友的問題則不理會. 這就是術數術橫的區版主的責任嗎?

這其中是不是已經涉及了某些利益問題, 就留回給大家想想好了.

種種迹象正顯示這網站的未來發展. 而我亦堅持自己的原則, 不會替任何商業網站工作. 我的工作是義務, 不收一分一毫. 但就算有人要付錢給我替網站工作, 我亦不會理會, 因為我不想我的中立性消失.

而以後各大網友, 不要再說因為我才在這裏貼文的言論, 我不想給人再打成威脅論. 一個變了質的討論區便是變了質, 我會繼續貼文, 尤其看見那些偽君子式的言論或動作後, 我一定會指出來.


原帖由 Alex 於 2006-6-4 04:10 PM 發表
人在做, 天在看. 假的任你舌燦蓮花也不會變成真, 真的任你甚樣打壓也不會變成假.

剛巧看到今日的日子, 有感而發.


Alex先生,真的覺得你莫名其妙!

首先回應先生所說打成威脅論,如一位網友是因版權問題或個人私隱洩露問題,而要求刪帖,這是很理所當然;若然說明是因某人而去,而要求刪除所有以前帖子,這不是威脅是什麼?為什麼不直接說刪文便可以?若開了先例,網站如何經營下去?

Morris是你推薦給本網作版主,鑑於你過往表現,我們並未加以考慮欣然接納,除之放權讓你們兩位在鐵板自由發揮,我們也很放心.後因你們兩位不知何故多次罵戰,鑑於你們兩位是版主身份,你倆雙方也是好朋友,我也不加以評論.今天,你藉刪帖此文借題發揮對本網陰謀論,未免對本網不公平!

1.Morris刪文時候,你當時依然是區版主,論資排輩你比他高級,問題出於你管理下屬不善,沒有好好地溝通,為什麼當時你不去制止他?反而被你說是本網視而不見?

2.後來你到建議版投訴刪文,(文中內容我根本不知道會牽涉什麼利益,我們所玩術數範疇根本沒有與此類人溝通,甚至乎認為...),鑑於Morris是區版主身份刪文,在表面來說難道他沒這權利嗎?再者他不是早已跟你溝通了嗎?後來你來投訴,我便知道事情不妙了

3.雖然我在此網操生殺之權,但是一位區版主如再做錯事,我也要據法理來遣責,所以我要制定清晰版權法,(因為以往沒有制定,造成刪文定義含糊,只根據約法三章及版主個人觀點行權,當時我為跟你們補救朋友關係,以及網站版主之間互罵而有尷尬場面,本人已作出道歉!今天你竟然反唇相向?證明你沒想過我為何要設定這法例,息事寧人的苦心了)版權法其中有一條條例你認為不妥,亦有熱心網友出來提出見解,重新商議制定,於是這版權法是由雙方提出同意建立,若然往後的事有人重施故技時候,那我們便可以根據版權法執法,為何你今天依然重提舊調?

明顯的是, 到現時是只有三數個香港現職命師的批評言論總是給morris迅速以沒理據來刪掉, 而不是先要求貼文者提供理據. 但推介的言論, 例如一些電視宣傳性質的訪問則可長期給人頂在討論區的前列.

4.至於以上此點更是莫名其妙,你好像說以前沒有職權在身似的,你當時是本版區版主,你是有權處理如何做,你為何不做?(是否當時涉及利益?今天分不到利益便把責任推加我身上?這句說話,處身置地我是否很陰謀論?)以上一點你以前有沒有向本人投訴過?我從來沒有伸手來管理你們版說要求什麼,你說我有沒有要求你們在鐵板要做什麼,我根本不知道你們是那路人馬,與什麼人有什麼關係,一直放手給你們,你現在要投訴,應要投訴你自己當時有沒有失職,別把責任推在我身上,我們不是要推卸責任,我們只是莫名奇妙,這些事情在你在職時發生不處理,而你離任後不到一月,反扣我們帽子,只是覺得奇怪!

"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 而只留下"不許批評命師",直至目前為止,你有沒有看過銳山壇主有沒有推薦他師傅?從來一點也沒有帶到本網,在以後將來又有誰可以凌駕於他?此點你想想我們理念便可知道我們不會,別在此無限陰謀論

而更明顯的是, morris近年有沒有參與過正式的討論? 有沒有發表過一篇心得或意見? 就算我在這裏多次希望他出來解釋樓主的條文. morris跑到那裏去呢? 迅速刪文, 但網友的問題則不理會. 這就是術數術橫的區版主的責任嗎?

當天你為什麼要把他推薦給我們?據你所說是否陷我們於不義?今天他是鐵板區版主,到目前為止沒有觸犯什麼條例.至於你說他不說出意見來,這事無話可說,大家也是義務性質,
況且你當天和他好朋友時候,相信你也知道他為人,為何不說出來?現在才提出來?

人在做, 天在看. 假的任你舌燦蓮花也不會變成真, 真的任你甚樣打壓也不會變成假.

你說得很好,人在做,天在看,由始至終你也因為私人恩怨帶上鐵板來,由當天Morris刪文開始,(重新強調,你當天也是區版主,你有權處理,而你們亦是好朋友,理應好好地溝通,若然你不處理可以通知我處理),直至Morris刪數學家所發條文,你才來投訴,我知道後已作出補救制定版權法,為何你在該事情已解決後疊疊不休說我們視而不見?
我何時要求你們要如何做?只有你們要求我如何修改條例,如何鎖人,一一跟從你做,Morris你推介給我,不是你同一陣線嗎?別說成你被逼害,1.是你自動要求請辭,2.所有你所說陰謀及問題,是發生在你在任時候,今天你已請辭了,你將當時在任時所遇到問題,今天反而被你說成無限上綱利益問題,推在術數縱橫身上,這做法絕對不對!我們要是有理有據才可執法,決不能秋後算賬

今天你更陰謀論說我們有什麼利益關係,網站維護資源只有壇主不地停付出來,從來沒有收取任何人利益,當日翁先生說要捐出賣書的部份金錢,我們也一一拒絕,你知嗎?我們血仍然在流,因近來大量人流,今星期又要加大資源,家裡又多雙碗筷,我們有向你們伸手幫助嗎?你看人家網站,還要降低資源,為何?你認為辦網是一很少數目嗎?而該站更是職業命理師聚點,好笑嗎?我們一所無限付出網站居然被你倆私人恩怨藉題藉扣帽子說成陰謀,對我們公平嗎?衷心跟你說,你是不對的

你近來不停針對鐵板區版主,為什麼我一忍再忍再忍?鑑於你以往是我們區版主,所以我對你很客氣.但今天,你再次對本網不公平批評,所以,我要義正嚴詞給各網友知道我們處境,亦再勸導Alex先生,你是習鐵板神數多年,在網上是很多人認識的,你個人行為,可能會造成鐵板神數有負面因素,至少我已有此感覺

最後,請你提出鐵板神數此版日後方向(這問題我也感問得奇怪,原因你在此版出任版主兩年多,亦是由你一手一腳創辦,為何你現在身份不同,現在質疑替命師賣廣告?而Morris亦是你推薦給術數縱橫,而我亦沒干涉你們鐵板神數任何行動),奇怪!
發表於 2006-6-4 20:46:26 | 顯示全部樓層
隨著一聲新年到,『喜神大帝』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喜神大帝』贈送現金844個美元。


讓我回應patton先生那麼義正詞嚴的貼文. 但希望patton先生對其他人也是這麼正義.

首先回應先生所說打成威脅論,如一位網友是因版權問題或個人私隱洩露問題,而要求刪帖,這是很理所當然;若然說明是因某人而去,而要求刪除所有以前帖子,這不是威脅是什麼?為什麼不直接說刪文便可以?若開了先例,網站如何經營下去?


一位網友希望將自己的貼文刪走, 無論是甚麼原因, 都是他個人的問題. 難道你們網站說要我版主的職位我就一定要做嗎? 如果我說這是你們網站在威脅我成不成? 做不做版主是我, 不是你們要我做我便一定要做. 你們要刪文便去刪, 不要拿這些來威脅我.

Morris是你推薦給本網作版主,鑑於你過往表現,我們並未加以考慮欣然接納,除之放權讓你們兩位在鐵板自由發揮,我們也很放心.後因你們兩位不知何故多次罵戰,鑑於你們兩位是版主身份,你倆雙方也是好朋友,我也不加以評論.今天,你藉刪帖此文借題發揮對本網陰謀論,未免對本網不公平!
1.Morris刪文時候,你當時依然是區版主,論資排輩你比他高級,問題出於你管理下屬不善,沒有好好地溝通,為什麼當時你不去制止他?反而被你說是本網視而不見?


說明一下讓大家清楚, 這裏有其他版主, 如果我有說錯的話請指出來. 我雖為區版主, 只是名義上好像比morris高, 但權限是完全一樣. 並無高低之分, 而且morris所刪的文, 我並無權做任何情來補救. 所以不要說我不去制止他. 是我制止不了.

我嘗試多次跟morris溝涌, morris並不理會, 而上次我在網上提出, 就是patton你說私下的問題不要拿到網上來說. 是不是, 這邊廂叫人私下溝通, 但溝通不了, 要求網站解決時則叫私下的問題不要拿上來.

即morris所做的任何事情, 我要給他背上同流合污的名份. 但我就任何反抗的說話或行動都不可以做. 除了最後我唯一可以做的事, 就是不跟他同流合污, 辭去版主不幹.

2.後來你到建議版投訴刪文,(文中內容我根本不知道會牽涉什麼利益,我們所玩術數範疇根本沒有與此類人溝通,甚至乎認為...),鑑於Morris是區版主身份刪文,在表面來說難道他沒這權利嗎?再者他不是早已跟你溝通了嗎?後來你來投訴,我便知道事情不妙了


為什麼做版主的我, 你說的論資排輩我比他高級, 反而只能到建議版投訴, 大家可看到我的無助吧! 術數縱橫給了我甚麼真正可以制止morris的權力呢? 沒有, 完全沒有! 在這點, 我跟一位普通網友一樣, 只能看著morris刪文而甚麼都做不了. 但外人呢? 就好像patton你一樣, 向我提出同一個問題, 為何你不制止morris, 外人我可原諒, 因他們不明白. 但patton你竟可提出這個問題? 那patton請說, 我如何可制止morris刪文? 或刪文後我可做甚麼呢?

3.雖然我在此網操生殺之權,但是一位區版主如再做錯事,我也要據法理來遣責,所以我要制定清晰版權法,(因為以往沒有制定,造成刪文定義含糊,只根據約法三章及版主個人觀點行權,當時我為跟你們補救朋友關係,以及網站版主之間互罵而有尷尬場面,本人已作出道歉!今天你竟然反唇相向?證明你沒想過我為何要設定這法例,息事寧人的苦心了)版權法其中有一條條例你認為不妥,亦有熱心網友出來提出見解,重新商議制定,於是這版權法是由雙方提出同意建立,若然往後的事有人重施故技時候,那我們便可以根據版權法執法,為何你今天依然重提舊調?


我有重提版權問題嗎? 我認為版權問題已經解決. 不要混淆視聽. 我今次不斷提出的是刪文問題. sun19上一篇文給誰刪了呢? 有人處理過這次刪文問題嗎? 如果不是sun19不忿給人刪文, 再拿理據再來貼文, 這次刪文又給不了了之. Patton你論資排輩比morris高, 這次不知你有沒有制止morris及跟他溝通呢?

4.至於以上此點更是莫名其妙,你好像說以前沒有職權在身似的,你當時是本版區版主,你是有權處理如何做,你為何不做?(是否當時涉及利益?今天分不到利益便把責任推加我身上?這句說話,處身置地我是否很陰謀論?)以上一點你以前有沒有向本人投訴過?我從來沒有伸手來管理你們版說要求什麼,你說我有沒有要求你們在鐵板要做什麼,我根本不知道你們是那路人馬,與什麼人有什麼關係,一直放手給你們,你現在要投訴,應要投訴你自己當時有沒有失職,別把責任推在我身上

"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 而只留下"不許批評命師",直至目前為止,你有沒有看過銳山壇主有沒有推薦他師傅?從來一點也沒有帶到本網,在以後將來又有誰可以凌駕於他?此點你想想我們理念便可知道我們不會,別在此無限陰謀論


誰說我以前沒有處理, 我就是因為處理了這個問題才跟morris反目. 由我制止某位網友推介morris的師傅到皇極學士批評他師傅起, morris已跟我反目. 那時morris先加入"不許批評命師"的版規,我亦是在那時同時加入"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 我一直努力制止morris的無理刪文. 但這只能私下處理, 沒有拿出來說. 當我忍不住拿出來說時, 我是不是要拿理據支持我的說法及証明morris一直想推介命師. 記不記得我貼出來的那封電郵. 電郵morris明言”賣廣告犯法嗎?”那不是私下的問題, 是網站上問題. 只是我們在私下商討. 而更明顯我是在制止morris的不當行為. 但那時是不是patton你說私下的問題不要貼出來. 你說誰在失職? 責任是我嗎? 一直不想我出聲的是誰呢? 是不是patton你呢? 你是不是正代表網站貼文呢? 為甚麼你一見我貼出這些理據便立即出言制止呢? 是不是有些甚麼事不想我繼續說下去呢?

看到morris最近有意刪掉"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 我提出了, 你們採取了甚麼行動呢? 不能說銳山兄不推薦他師傅便可証明其他人不會推薦他的師傅們或朋友. 這個邏輯上是完全不能引伸的命提. 但你們網站是容許morris刪除這條版規而不做任何事. 則這是甚麼原因呢? 你認為沒有暗示性的動作又為何容許morris這樣做呢. 論資排輩patton你比morris高, 你不做任何事則是不是你的失職呢? 而有人提出了投訴而你們仍置之不理, 則這不是失職, 這就是容許morris這樣做. 對不對呢?

當天你為什麼要把他推薦給我們?據你所說是否陷我們於不義?今天他是鐵板區版主,到目前為止沒有觸犯什麼條例.至於你說他不說出意見來,這事無話可說,大家也是義務性質, 況且你當天和他好朋友時候,相信你也知道他為人,為何不說出來?現在才提出來?


我承認我識錯了人, 亦承認了不應推薦給你們. 這是我的錯, 亦是我引咎的原因, 在以前的帖子已有說明. 無理刪文是不是觸犯條例呢? 你們最近不是因此而解除了silversilver的版主職位嗎? 而完全不回應網友問題是不是已經沒有盡版主的責任呢? Patton你簡單的回答一個問題, morris這一年來有那幾篇回貼是真正回答友的疑問的呢? 我做版主時, 他不答唯有我來答. 但現在呢? 如果是無私不求回報的工作, 才叫義務. 我相信很多版主的確是義務工作. 但如果有人利用職權謀私呢? 這就不是義務了. 他在謀取私利. 而網站視而不見, 能對網站不懷疑嗎? 近期morris的刪文和刻意修改版規, 網站做了甚麼呢? 是容許還是制止呢?

你說得很好,人在做,天在看,由始至終你也因為私人恩怨帶上鐵板來,由當天Morris刪文開始,重新強調,你當天也是區版主,你有權處理,而你們亦是好朋友,理應好好地溝通,我已補救了,為何你在該事情解決後疊疊不休說我們視而不見?別將責任推在術數縱橫身上,這做法絕對不對!我們要是有理有據才可執法,我們不能秋後算賬


我亦再次強調, 我對morris的刪文只能無可奈何的看著他刪文. 我沒有權力做任何事. 我亦只能像一個普網友一樣的投訴, 記不記得早前數學家的貼文給人刪掉, 我據理力爭, 最後更是整篇給刪掉而給人銷毁所有証據. 而morris只是簡單的叫數學家再貼一次便算. 只要看見不對眼的便刪. 請問這算不算Morris濫權呢? 我那時除了跟一個普通網友一樣貼文抗議外, 還可以做些甚麼來制止呢? 網站那時又做了些甚麼呢? 而近期有職權制止的網站負責人亦繼續容許morris無理刪文. 請問這是不是網站的責任呢?

今天你更陰謀論說我們有什麼利益關係,網站維護資源只有壇主不地停拿出來,從來沒有收取任何人利益,血仍然在流,因近來大量人流,今星期又要加大資源,你看人家網站,還要降資源,而該站更是職業命理師聚點,好笑嗎?一所無限付出網站居然被你私人恩怨說成陰謀,對我們公平嗎?衷心跟你說,你是不對的

你近來不停針對鐵板區版主,為什麼我一忍再忍再忍?鑑於你以往是我們區版主,所以我對你很客氣.但今天,你再次對本網不公平批評,所以,我要義正嚴詞給各網友知道,亦再勸導Alex先生,你是習鐵板神數多年,在網上是人所共知,你個人行為,可能會造成鐵板神數有負面因素,至少我已有此感覺


要人相信你們沒有跟morris同流合污, 是用行動証明, 而不是用說話. 你們現在的行動是証明了你們容許及贊成morris的行動, 說話則指我是在攪是非. 希望逼我不出聲便可以讓網站表面和諧而讓某些人可以謀取利益. 這就是patton你認為對的嗎? 我的批評全有理據, 你不在我的理據上反駁, 我不須要網站對我容忍, 我認為我每一次批評都是帶著理據的, 但網站呢, 每次是避開正面回應, 總是說我跟morris是私人恩怨. 讓這個”私人恩怨”當成了你們的擋箭牌. 外人不察, 只當我是放潑, 但請回看我每一篇批評的文章, 是不是全都有理據, 而且全都只是圍繞三個問題: 1. 版權問題 (已解決). 2. 刪文問題. 3. 不回應網友問題.

我個人的對不對不是問題. 網站愈大, 人流愈多, 給人謀私利的機會只會愈大. 那些人的利益便愈多. 是誰給術數帶來負面影響? 網站姑息養奸就沒有負面因素? 你要勸導我, 為何不勸導你們的morris版主, 做回一個不偏不倚, 不亂刪文而又肯回應網友問題的版主, 你看我到時還有沒有話說? 我在那時還多說morris或你們網站一句不是的話, 我便不是人.

網站聲名得來不易, 但要破壞則很容易, 要和諧便要不偏不倚, 否則我會有機會出聲批評嗎? 批評不一定負面影響. 但禁止批評或對批評不問不聞則是負面影響了.

最後,請你提出鐵板神數此版日後方向(這問題我也感問得奇怪,原因你在此版出任版主兩年多,亦是由你一手一腳創辦,為何你現在身份不同,現在質疑替命師賣廣告?而Morris亦是你推薦給術數縱橫,而我亦沒干涉你們鐵板神數任何行動),奇怪!


不用奇怪, 我一直禁止賣廣告, ,不容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亦由我確立. 這令morris一直無法鑽空子, 這在他早前的貼文已明言不贊成我這條版規. 你不是不記得吧? 為什麼他要反對這條版規呢? Patton你為什麼不要morris解釋呢? 但我辭去版主之位沒多久, 這條版規立即給morris刪走, 我提出了投訴, 網站還是置諸不理. 有甚麼原因呢? Patton你又可否解釋一下為何容許這條版規刪走呢? 沒有私心的話網站為何不夠胆加回這條版規呢? 是不是網站正默許某些行為在進行呢?

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 鐵版神數區的日後的方向, 應是由版主確立, 你可不叫morris回應這條問題呢?

我們作為一普通網友. 只希望到一個健康, 不偏不倚及沒有廣告的討論區. 版主的責任是維護大眾網友的利益而不是他自己個人的利益. 還有的是, 版主是不是應該回應網友的提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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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4 21:37:49 | 顯示全部樓層
patton為何不叫morris親自公開澄清他自己的立場, 和鐵版神數區以後的方向呢?

可不要讓漁人得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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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6-4 23:2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隨著一聲新年到,『富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富神爺爺』贈送現金4768個美元。


一位網友希望將自己的貼文刪走, 無論是甚麼原因, 都是他個人的問題. 難道你們網站說要我版主的職位我就一定要做嗎? 如果我說這是你們網站在威脅我成不成? 做不做版主是我, 不是你們要我做我便一定要做. 你們要刪文便去刪, 不要拿這些來威脅我.

從來我也沒有威脅你,只有容忍你,只是釘釘說明若你離去,他便要把所有他文章刪掉,既然如此,倒不如要求我刪掉好了!還為什麼他說因你而去才刪文?這不是威脅我嗎?正如一位小孩子,叫他做功課,他說你要先給我糖果才肯去做,這不算是威脅嗎?那日後我要如何管教呢!


說明一下讓大家清楚, 這裏有其他版主, 如果我有說錯的話請指出來. 我雖為區版主, 只是名義上好像比morris高, 但權限是完全一樣. 並無高低之分, 而且morris所刪的文, 我並無權做任何情來補救. 所以不要說我不去制止他. 是我制止不了.

那最起碼你要及早通知我有這樣事情發生,好讓我多加注意,其他版區版主如癸海先生也有如此做法,你沒有這樣做到,況且,你和他是好友關係,你不通知我我怎知會有這些事發生?



我嘗試多次跟morris溝涌, morris並不理會, 而上次我在網上提出, 就是patton你說私下的問題不要拿到網上來說. 是不是, 這邊廂叫人私下溝通, 但溝通不了, 要求網站解決時則叫私下的問題不要拿上來.

此點是發生事後才提出,在此事之前,你有要求我解決問題嗎?



即morris所做的任何事情, 我要給他背上同流合污的名份. 但我就任何反抗的說話或行動都不可以做. 除了最後我唯一可以做的事, 就是不跟他同流合污, 辭去版主不幹.

這是你個人決定,但也不能說我們跟他同流合污,若然他是做了不對事情


為什麼做版主的我, 你說的論資排輩我比他高級, 反而只能到建議版投訴, 大家可看到我的無助吧! 術數縱橫給了我甚麼真正可以制止morris的權力呢? 沒有, 完全沒有! 在這點, 我跟一位普通網友一樣, 只能看著morris刪文而甚麼都做不了. 但外人呢? 就好像patton你一樣, 向我提出同一個問題, 為何你不制止morris, 外人我可原諒, 因他們不明白. 但patton你竟可提出這個問題? 那patton請說, 我如何可制止morris刪文? 或刪文後我可做甚麼呢?

至少你應要通知我留意他舉動,就如癸海先生通知我一樣,我會多加留意!況且自你提出投訴後,我立即增訂條文,往後他沒有再這樣做,為何你不及早通知我有此些事情發生?到最後才來埋怨?你要記著這人是你推薦給我們,所以我的警惕性會降低,因為有你存在



我有重提版權問題嗎? 我認為版權問題已經解決. 不要混淆視聽. 我今次不斷提出的是刪文問題. sun19上一篇文給誰刪了呢? 有人處理過這次刪文問題嗎? 如果不是sun19不忿給人刪文, 再拿理據再來貼文, 這次刪文又給不了了之. Patton你論資排輩比morris高, 這次不知你有沒有制止morris及跟他溝通呢?

sun19此帖是我刪的,他早前登記名字的sun18,刪的內文只存在破罵,完全沒有舉證,見帖 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 ... hread&tid=40578 所以我刪去了!後來他登記sun19,重新貼文,開始有貼上舉證,所以我沒有刪去!


誰說我以前沒有處理, 我就是因為處理了這個問題才跟morris反目. 由我制止某位網友推介morris的師傅到皇極學士批評他師傅起, morris已跟我反目. 那時morris先加入"不許批評命師"的版規,我亦是在那時同時加入"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 我一直努力制止morris的無理刪文. 但這只能私下處理, 沒有拿出來說. 當我忍不住拿出來說時, 我是不是要拿理據支持我的說法及証明morris一直想推介命師. 記不記得我貼出來的那封電郵. 電郵morris明言”賣廣告犯法嗎?”那不是私下的問題, 是網站上問題. 只是我們在私下商討. 而更明顯我是在制止morris的不當行為. 但那時是不是patton你說私下的問題不要貼出來. 你說誰在失職? 責任是我嗎? 一直不想我出聲的是誰呢? 是不是patton你呢? 你是不是正代表網站貼文呢? 為甚麼你一見我貼出這些理據便立即出言制止呢? 是不是有些甚麼事不想我繼續說下去呢?

重新強調,此事是發生於刪帖事後,而Morris刪帖原因是侵權行為,當時我們網站亦未訂明侵權定義,怎可入罪於他人?



看到morris最近有意刪掉"不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 我提出了, 你們採取了甚麼行動呢? 不能說銳山兄不推薦他師傅便可証明其他人不會推薦他的師傅們或朋友. 這個邏輯上是完全不能引伸的命提. 但你們網站是容許morris刪除這條版規而不做任何事. 則這是甚麼原因呢? 你認為沒有暗示性的動作又為何容許morris這樣做呢. 論資排輩patton你比morris高, 你不做任何事則是不是你的失職呢? 而有人提出了投訴而你們仍置之不理, 則這不是失職, 這就是容許morris這樣做. 對不對呢?

這是我們理念,銳山壇主也以身作則(他連他習師門派提也沒有提),又有任何人可以超越他公然推薦?況且,現在有沒有人推薦命師而我們不作任何舉動?


我承認我識錯了人, 亦承認了不應推薦給你們. 這是我的錯, 亦是我引咎的原因, 在以前的帖子已有說明. 無理刪文是不是觸犯條例呢? 你們最近不是因此而解除了silversilver的版主職位嗎? 而完全不回應網友問題是不是已經沒有盡版主的責任呢? Patton你簡單的回答一個問題, morris這一年來有那幾篇回貼是真正回答友的疑問的呢? 我做版主時, 他不答唯有我來答. 但現在呢? 如果是無私不求回報的工作, 才叫義務. 我相信很多版主的確是義務工作. 但如果有人利用職權謀私呢? 這就不是義務了. 他在謀取私利. 而網站視而不見, 能對網站不懷疑嗎? 近期morris的刪文和刻意修改版規, 網站做了甚麼呢? 是容許還是制止呢?

silversilver解除職務原因,一.是在年前有人舉報他無理刪帖,所以我有留意,亦發現有此事,亦向他勸戒,二.是有網友投訴他無理扣除威望,亦即時勸他公平處理,三.他不但不聽勸告,反而變本加厲,扣同一網友威望-6.不聽取勸戒,那我日後如何施政?這足已解除職務

你明知他有此情況,為什麼你將他推薦給我們?今天他已在位,亦沒有干犯任何條例,我用什麼理由把他解除職務,記著刪文一事是從來沒有得知,而是後期發生侵權條文,才知道有此問題發生,所以我立即制訂侵權法,好讓我日後執法


我亦再次強調, 我對morris的刪文只能無可奈何的看著他刪文. 我沒有權力做任何事. 我亦只能像一個普網友一樣的投訴, 記不記得早前數學家的貼文給人刪掉, 我據理力爭, 最後更是整篇給刪掉而給人銷毁所有証據. 而morris只是簡單的叫數學家再貼一次便算. 只要看見不對眼的便刪. 請問這算不算Morris濫權呢? 我那時除了跟一個普通網友一樣貼文抗議外, 還可以做些甚麼來制止呢? 網站那時又做了些甚麼呢? 而近期有職權制止的網站負責人亦繼續容許morris無理刪文. 請問這是不是網站的責任呢?

請你舉出「只要看見不對眼的便刪」證據來,因為我沒有得知這問題,你知否為何我沒有留意?正因為他是你推薦給我們,你也時常在線,我很放心!

如果你有證舉舉證,他若然不是因侵權而刪文或因干犯約法三章而刪文,他此舉當然是濫權

「網站那時又做了些甚麼呢? 而近期有職權制止的網站負責人亦繼續容許morris無理刪文」請你舉證來


要人相信你們沒有跟morris同流合污, 是用行動証明, 而不是用說話. 你們現在的行動是証明了你們容許及贊成morris的行動, 說話則指我是在攪是非. 希望逼我不出聲便可以讓網站表面和諧而讓某些人可以謀取利益. 這就是patton你認為對的嗎? 我的批評全有理據, 你不在我的理據上反駁, 我不須要網站對我容忍, 我認為我每一次批評都是帶著理據的, 但網站呢, 每次是避開正面回應, 總是說我跟morris是私人恩怨. 讓這個”私人恩怨”當成了你們的擋箭牌. 外人不察, 只當我是放潑, 但請回看我每一篇批評的文章, 是不是全都有理據, 而且全都只是圍繞三個問題: 1. 版權問題 (已解決). 2. 刪文問題. 3. 不回應網友問題.

2. 刪文問題.
你不通知我,我全不知情,因為你當時是在任版主,況且我不知道你與他決裂

3. 不回應網友問題.
不回應問題並不是一個問題,當然,我們是希望版主能夠一一回應各網友,但我們也不能夠命令式,始終也是義務性質,並不能說不回應網友問題而把他罷免

敢問你一句,在沒有任何證據前要我們有什麼行動?真的是管理人員便可以任意妄為嗎?注意不行動並不代表我們同流合污


我個人的對不對不是問題. 網站愈大, 人流愈多, 給人謀私利的機會只會愈大. 那些人的利益便愈多. 是誰給術數帶來負面影響? 網站姑息養奸就沒有負面因素? 你要勸導我, 為何不勸導你們的morris版主, 做回一個不偏不倚, 不亂刪文而又肯回應網友問題的版主, 你看我到時還有沒有話說? 我在那時還多說morris或你們網站一句不是的話, 我便不是人.

誰是奸人?你有給我任何證據嗎?事後只說刪文刪文.至於說到他利益,他在本網在那裡得到利益?他有打正旗號推介他師傅,推介他門派,有收徒嗎?有你大可跟我說,我真的不知道!我並不是保謢任何人,最低限度你要提出證據來,我是要根據證據來做事


網站聲名得來不易, 但要破壞則很容易, 要和諧便要不偏不倚, 否則我會有機會出聲批評嗎? 批評不一定負面影響. 但禁止批評或對批評不問不聞則是負面影響了.

任何批評我們也接受,你可以看看我們還會將批評貼置頂,以供參考及自我警省,而你這些所謂批評,你大可看回你言詞,一是針對性,二是陰謀論,三是無限上綱上線,就算是我與你溝通上出了問題,這只是版務性問題,何以牽涉到術數縱橫的利益?又何以牽涉到同流合污?他是你推薦給我們的,因我完全沒有收到任何證據執法,難道便要砌詞?


不用奇怪, 我一直禁止賣廣告, ,不容許推介現職命師的版規亦由我確立. 這令morris一直無法鑽空子, 這在他早前的貼文已明言不贊成我這條版規. 你不是不記得吧? 為什麼他要反對這條版規呢? Patton你為什麼不要morris解釋呢? 但我辭去版主之位沒多久, 這條版規立即給morris刪走, 我提出了投訴, 網站還是置諸不理. 有甚麼原因呢? Patton你又可否解釋一下為何容許這條版規刪走呢? 沒有私心的話網站為何不夠胆加回這條版規呢? 是不是網站正默許某些行為在進行呢?

作為一位區版主,增訂版規沒有權利嗎?難道我連這些權也不放嗎?

「沒有私心的話網站為何不夠胆加回這條版規呢? 是不是網站正默許某些行為在進行呢? 」這是你站在會員角度,站於認為有人會得著利益角個思考,而我是站於行政角度思考,這正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 鐵版神數區的日後的方向, 應是由版主確立, 你可不叫morris回應這條問題呢?

正因為你提出這麼多質疑,我想問你應如何做來配合日後方針?至於本網任何版主施政,都不會凌駕於術數縱橫辦網宗旨,你也明白!



我們作為一普通網友. 只希望到一個健康, 不偏不倚及沒有廣告的討論區. 版主的責任是維護大眾網友的利益而不是他自己個人的利益. 還有的是, 版主是不是應該回應網友的提問呢?

以上已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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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6-4 23:24: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 於 2006-6-4 09:37 PM 發表
patton為何不叫morris親自公開澄清他自己的立場, 和鐵版神數區以後的方向呢?

可不要讓漁人得利啊.

是你屢次對網站不公平批評,我在忍無可忍下,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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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5 00:38:17 | 顯示全部樓層
從來我也沒有威脅你,只有容忍你,只是釘釘說明若你離去,他便要把所有他文章刪掉,既然如此,倒不如要求我刪掉好了!還為什麼他說因你而去才刪文?這不是威脅我嗎?正如一位小孩子,叫他做功課,他說你要先給我糖果才肯去做,這不算是威脅嗎?那日後我要如何管教呢!


同樣道理, 難道我便要給人威脅嗎? 你要刪文便刪文, 不要無限上綱.

那最起碼你要及早通知我有這樣事情發生,好讓我多加注意,其他版區版主如癸海先生也有如此做法,你沒有這樣做到,況且,你和他是好友關係,你不通知我我怎知會有這些事發生?

此點是發生事後才提出,在此事之前,你有要求我解決問題嗎?


刪文以前是有紀錄, 但改版後這個紀錄沒有了, 有時一些貼文給刪掉或編輯了我亦要回看才知. 這就是我在做版主那時所能做到的事. 而版務則管理員應有紀錄查看. 除了刪文的人, 那麼甚麼人應最清楚文章是否給刪掉了呢?

刪文是即時的事, 我知道刪文一定是事後, 那甚麼也一定是發生事後才提出. 我有可能在沒有刪文前便知道有將會有貼文給刪了嗎? 我對給刪了的文也只能靠印象及記憶. 版務又沒有紀錄, 那如何解決呢?

重新強調,此事是發生於刪帖事後,而Morris刪帖原因是侵權行為,當時我們網站亦未訂明侵權定義,怎可入罪於他人?


重要的不是單一個人說一句侵權便蓋過一齊, 可以將一齊所犯過的事都只憑一句”侵權”便變了沒事. 如果回看數學家的貼文, 原稿跟morris的條文已經有非常之多的不同. 那現時那些命師半宣傳電視片又沒有侵權嗎? 侵權在morris來說只是他一句侵權便可蓋過一齊網規及版規. 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 刪帖也不是第一次. 你們只說一句不知道便一齊推諉了. 版務紀錄不是清清楚紀錄了嗎?

這是我們理念,銳山壇主也以身作則(他連他習師門派提也沒有提),又有任何人可以超越他公然推薦?況且,現在有沒有人推薦命師而我們不作任何舉動?


我不會殺人, 但不代表別人不會. 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殺人犯吧?

你明知他有此情況,為什麼你將他推薦給我們?今天他已在位,亦沒有干犯任何條例,我用什麼理由把他解除職務,記著刪文一事是從來沒有得知,而是後期發生侵權條文,才知道有此問題發生,所以我立即制訂侵權法,好讓我日後執法

請你舉出「只要看見不對眼的便刪」證據來,因為我沒有得知這問題,你知否為何我沒有留意?正因為他是你推薦給我們,你也時常在線,我很放心!

如果你有證舉舉證,他若然不是因侵權而刪文或因干犯約法三章而刪文,他此舉當然是濫權

「網站那時又做了些甚麼呢? 而近期有職權制止的網站負責人亦繼續容許morris無理刪文」請你舉證來


又是這些老問題, 文都給刪了, 你就叫我拿証據出來. 呵呵, 很有道理啊!?你有機會做法官的話, 不知會不會叫死去的人出庭給你問話, 問他們為甚麼會被人殺死呢?

2. 刪文問題.
你不通知我,我全不知情,因為你當時是在任版主,況且我不知道你與他決裂


我說出來時, 你不是以私人問題叫我不要再說嗎?

3. 不回應網友問題.
不回應問題並不是一個問題,當然,我們是希望版主能夠一一回應各網友,但我們也不能夠命令式,始終也是義務性質,並不能說不回應網友問題而把他罷免

敢問你一句,在沒有任何證據前要我們有什麼行動?真的是管理人員便可以任意妄為嗎?注意不行動並不代表我們同流合污

誰是奸人?你有給我任何證據嗎?事後只說刪文刪文.至於說到他利益,他在本網在那裡得到利益?他有打正旗號推介你師傅,推介他門派,有收徒嗎?有你大可跟我說,我真的不知道!我並不是保謢任何人,最低限度你要提出證據來,我是要根據證據來做事

任何批評我們也接受,你可以看看我們還會將批評貼置頂,以供參考及自我警省,而你這些所謂批評,你大可看回你言詞,一是針對性,二是陰謀論,三是無限上綱上線,就算是我與你溝通上出了問題,這只是版務性問題,何以牽涉到術數縱橫的利益?又何以牽涉到同流合污?他是你推薦給我們的,因我完全沒有收到任何證據執法,難道便要砌詞?

作為一位區版主,增訂版規沒有權利嗎?難道我連這些權也不放嗎?

「沒有私心的話網站為何不夠胆加回這條版規呢? 是不是網站正默許某些行為在進行呢? 」這是你站在會員角度,站於認為有人會得著利益角個思考,而我是站於行政角度思考,這正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當有人將合理的版規刻意刪掉時, 這版規你們到現在仍是不斷的說不會讓人犯的. 但就是不肯白紙黑紙寫回出來. 為什麼呢? 是不是想讓有事發生了, 有人投訴了, 才再又如版權這件事一樣, 說當日沒注意到呢? 那麼不推介都推介了, 甚麼都又變了事前不知道, 事後沒人投訴便當不知道呢? 法例的制訂是防範事件發生, 不是事件發生了才去立例防範再發生.

推介的文章, 我己將推介師傅名字的名字刪走, 查回舊文可見. 而因我刪掉那些命師名字而跟morris吵架的私人談話紀錄你是否需要呢? 我先說明, 我不是所有談話紀錄都會有保留. 但我可嘗試找回出來. 要的話而我又找到的話, 我可貼出來. Morris你敢不敢說你當日沒有為我刪掉你師傅的名字而跟我大吵呢? 你可以說沒有, 但我找到紀錄你便是說大話. 我找不到紀錄你便可過關. 那你敢不敢說呢? 但最近一次貼文morris不是亦已說過, 難道他不許”網友”推介命師嗎? 那豈不是批評則不許, 推介則是可以. 這不正是現在的版規了嗎?

而更不要說morris沒有刪文, 皇極學士批評morris師傅那篇文章給人刪了, 威望也給morris減了, 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 你們不是又要說不知道吧? 那時我可以做的是甚麼呢? 便只能看著甚麼也不能做.

數學家那次刪文是我忍無可忍之下才正式投訴, 但處理的方式便是叫我不要將私人的問題放到網上來. 原來我一直跟morris討論的版務問題在你們來說是私人問題! 幸好我沒有私下跟你談論, 否則是不是又變成了私人問題呢?

說我對網站不公平批評, 這是因為你們的行動著著在說明你們沒有意願採取任何行動制止一些可能發生的一些現在你們掛在口邊說不會容許發生的事. 即是只會說我們不會容許殺人事件發生. 但郤任人將不許殺人的法例刪走而置諸不理. 更說這只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 你要讓人不起疑就不會看著不管吧? 除非你認為這條版規是不合理或是不應存在的. 否則你以甚麼理由說服我這個會員相信你們這些行政人員呢?

任何事都要証據, 這是當然的事實, 但刪了的文誰可找回呢? 我不知道, 至少我是沒有可能找回.但叫我拿回刪了的文出來做証據, 這就是你們所說的公平嗎?

你們認為我是針對性的無限上綱的陰謀論, 那為何不做回一點讓人不能說話的行動給人看呢? 為甚麼我一直找到理據在這裏跟你討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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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6 17:22:06 | 顯示全部樓層
Alex道兄!
在台下的人總是不滿管理者,卻忘記管理工作本來就是難以盡如人意。固執的認為自己一定是對的也是人性盲點,卻忘記當立場不同時看到的也會不同!這如同每個國家法律都不同,但制法者有其立場與考量,執法者有其難處,身為國民如果無法遵守就會受到公權力制裁,假若牽涉全體國民權益可以透過修法單位修正,但若是個人,不願遵守大概只能移民,但天下有盡如人意的法律嗎?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觀近看各不同.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總監道兄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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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6 19:36:44 | 顯示全部樓層
隨著一聲新年到,『喜神大帝』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喜神大帝』贈送現金1858個美元。

固執的認為自己一定是對的也是人性盲點,卻忘記當立場不同時看到的也會不同!

這點適用於個人(或所謂的國民),也適用於國家(或各階層的管理者)。

這如同每個國家法律都不同,但制法者有其立場與考量,執法者有其難處

這只表示法律制度亦是平衡的藝術,但並不表示已制定的法律一定正確、或制法者或執法者的考慮需凌駕其他人的利益或社會公義。

假若牽涉全體國民權益可以透過修法單位修正,但若是個人...

問題是什麼是全體國民權益,什麼是部分國民權益,什麼是個人權益。沉默大多數的權益是否必然等同執政者的權益?為了社會和諧是否就可犧牲小數人(或只是一個人)的合理權益?

若是個人,不願遵守大概只能移民

這正是受中國傳統文化中否定個人本體和個人權利的影響下的表現。如果群體規範是不公義的話,個人的反對聲音是喚醒其他人對不公義事實的警覺和注意。有些極權國家的統治者口口聲聲說追求和諧而不容反對聲音,或把國民放逐出國,強迫移民,就是不要有人說出<b>可能是</b>現行制度中有待改善的地方。


有關近來 Alex 兄的貼文和言論,本來我也覺得有點過份針對 Morris 和對總監過份催迫。總監有所反應是理所當然的,而這論壇可貴之處是各方均有合理的平台以發表意見和見解,使其他人看清雙方的觀點和理據。隨便提議他人禁聲似乎有違民主原則。

另外,請 Alex 兄儘可能減小過多無謂的反話和挑逗性的言論,而專注直接簡單地表達意見和列出證據,這點對總監和大家了解您的論據非常重要。對於您提出的論點和證據,我有同意也有不同意的地方(其他人也應有他們的意見),但我暫時不想參與討論,以免使討論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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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7 02:08: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skfk 於 2006-6-6 07:36 PM 發表
隨著一聲新年到,『喜神大帝』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喜神大帝』贈送現金1858個美元。



這點適用於個人(或所謂的國民),也適用於國家(或各階層的管理者)。


這只表示法律制度亦是平 ...




此位道兄亦頗有見地,但敝人要說明以下數點,若有得罪請海涵!:
民主是針對多數人民而言,不是個體意見為主,所以要看多數人的意見為民主。(管理眾人之事一定難以顧及少數人權益,這在政治上很明顯可以看到,也是不得已。關於極權國家不在討論之列,因為既然叫極權,也無所謂民意,跟本壇管理狀況不同)
能透過討論來改善法律不周詳之處當然很好,但討論非人身攻擊也非針對個人事件。討論必須建構在和平溝通上。
既然叫建議就非強制性,當然也非叫人噤聲。

敝人有個提議,乾脆請總監設個專題投票,針對本壇管理條文部分進行投票,以獲知民意,這樣應該是最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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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7 07:30:54 | 顯示全部樓層
管理,不討好的工作,很難面面俱到,使大家都滿意接受的地步。
哪如何做呢?
孔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
六祖曰:平等是德。
管理的原則,就是公平,平等。
大學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脩身為本。
古云: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都是點出管理動機與執行的基本概念,如此才能長治久安。

目前看到總監大大開明作風,任何建議皆可公開申訴與答辯,在其他網站不易見到。
人都有好惡偏執,看來總監大大雖權柄在握,但EQ還不錯,不會惱羞成怒,來陰的。

大家互相易地而處,設身處地,善解包容,事情問題,應能處理圓滿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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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7 11:21:36 | 顯示全部樓層
此位道兄亦頗有見地,但敝人要說明以下數點,若有得罪請海涵!

理性討論,人所樂見,何來得罪之言?道兄言重了。

民主是針對多數人民而言,不是個體意見為主,所以要看多數人的意見為民主。
敝人有個提議,乾脆請總監設個專題投票,針對本壇管理條文部分進行投票,以獲知民意,這樣應該是最民主了!

民主當然不是以個體意見為主,這點似乎無需多談。但現在不見得 Alex 兄要求的是個人利益。個人意見之重要性,正是承先啟後,引發多數人討論,正視問題,表達意見。

從統計學上來說,群眾中先知先行者與後覺後動者必皆屬小數,故個體意見的提出,最初必屬小數意見。群眾討論未完備而迅速以小數服從多數原則把小數打壓下去,恐亦非符合民主理念。

管理眾人之事一定難以顧及少數人權益,這在政治上很明顯可以看到,也是不得已。

諾貝爾經濟學1972年得主亞羅指出,群眾中各個人的偏好,根本無法在合乎個人自主性、整體非獨裁性、社會及個人價值正面相關性、不相干選項之獨立性、及整體偏好無限制性等的原則下,以任何投票制度匯集成社會整體偏好,也就是說任何制度(包括民主制度)均不能保證在一些問題上作出對<b>大多數人</b>(不是所有人)的偏好相一致的決定。所以管理眾人之事一定難以顧及少數人權益。<b>但現在不見得 Alex 兄要求的是個人或小數人的利益</b>,他只是看出了問題而提出意見而已。

能透過討論來改善法律不周詳之處當然很好,但討論非人身攻擊也非針對個人事件。討論必須建構在和平溝通上。

這正是我對 Alex 兄的表現略有微言的地方!或許他希望以這種言論表達方式逼使總監表態發言吧。假設某人有很好的理據,但表達時太感情用事,言論過具挑戰性、挑釁性,則其他人可能受其言論表達方式的影響而忽略言論中的理據部分,這樣實在太可惜了。

(關於極權國家不在討論之列,因為既然叫極權,也無所謂民意,跟本壇管理狀況不同)
既然叫建議就非強制性,當然也非叫人噤聲。

最好真的是這樣吧。但單單在這討論風眼中建議他人移民,其挑釁性可能不下於 Alex 兄的某些言論表達。

目前看到總監大大開明作風,任何建議皆可公開申訴與答辯,在其他網站不易見到。
人都有好惡偏執,看來總監大大雖權柄在握,但EQ還不錯,不會惱羞成怒,來陰的。

這點我是同意的。但希望總監的回應也不要太受 Alex 兄的某些言論表達方式所影響而表現得有些動氣。<b>討論必須建構在和平溝通上。</b>請大家冷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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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7 11:56:44 | 顯示全部樓層
先多謝大家對這次事件的意見. 亦証明很多網友已經留意今次所發生的事.

今次我只是想帶出網站上我看到的一些問題. 而patton兄亦澄清了網站一貫立場和大方向, 言詞之間亦明顯的表明了不會離棄這網站一貫的中立性和不偏不倚.

我承認我自己言詞上是較偏激. 我的確是希望能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這亦正是民主社會中一些政客或民眾喜用的手法嗎? 我到現在還沒有給人關進監獄裏, 不亦正表示了這裏的言論自由和對批評意見的尊重嗎? 同時亦反映了我帶出的意見是網站所重視和不是完全沒有理據.

就此事在言詞上或行動上的有所得罪, 或給patton兄及網站負責人添煩添憂, 我願向patton兄及網站負責人公開道歉. 而各網友的關心, 支持我或不支持我的也好. 我都衷心的感謝大家的意見.

這些意見不是亦好讓網站管理人員能多些體會網友的心情. 亦正正表示除了網站的管理人員外, 亦有很多網友是關心, 緊張甚至有意無意之間在監察著網站的日常運作. 這不是大家所樂見的嗎?

任何事都是一體二面, 各人有各人的立場及看法. 但只要大家的目標是一樣, 即是只想網站能繼續良好的發展下去便可以了. 我認為這件事是時候暫時劃上句號. 先回到日常的術數討論上吧. 適量的爭拗討論會對大家都有幫助. 但太多的爭拗只會令網友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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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7 14:15:5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些意見不是亦好讓網站管理人員能多些體會網友的心情. 亦正正表示除了網站的管理人員外, 亦有很多網友是關心, 緊張甚至有意無意之間在監察著網站的日常運作. 這不是大家所樂見的嗎?

Dear Alex,

先生的用心與努力是受肯定的!

良性的投訴與建議, 只會令大家更加拉近距離的

術數縱橫的管理團隊的精神也是朝著提供一個Perfecting Quality的討論交流天地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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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7 18:34:08 | 顯示全部樓層
隨著一聲新年到,『富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富神爺爺』贈送現金333個美元。


kskfk 道兄
敝人再說明一下?


其實不管是民主時代或是君權時代,人類群體都會有社會行為法則自然產生,這些法則來自多數人生存所需而演變出的約定成俗。這並非法律,他只是社會多數人行為,但一樣是無法照顧到少數人的需求。
經濟學鼻祖亞當史密斯說:『人類一切行為都源於慾望』,而多數人的慾望匯集而成為社會行為法則與動向。此時是否是多數人需求,是否能成為社會行為規範,要看其持此主張人數與政治制度給予之重視程度。
當原本為少數人所主張之慾望是符合多數人需求時,他自然會成為社會行為之一部分,所以在本壇總監一向尊重群體需求之行政風格下,只要是符合群體利益者,敝人相信絕對會被採納施行。
Alex道兄所提意見當然值得理性探討其主張是否是本壇群體所需,敝人並無否定其探討其意義,此點請勿誤解。

『最好真的是這樣吧。但單單在這討論風眼中建議他人移民,其挑釁性可能不下於 Alex 兄的某些言論表達。』
關於這點,敝人不得不說你想太多了,挑釁是敵意表現,敝人只是比喻說明,若是道兄將之當成敵意解讀,那就是誤解了。敝人澄清此點,敝人有提出此建議嗎?還是道兄提此建議?
敝人原文:
在台下的人總是不滿管理者,卻忘記管理工作本來就是難以盡如人意。固執的認為自己一定是對的也是人性盲點,卻忘記當立場不同時看到的也會不同!這如同每個國家法律都不同,但制法者有其立場與考量,執法者有其難處,身為國民如果無法遵守就會受到公權力制裁,假若牽涉全體國民權益可以透過修法單位修正,但若是個人,不願遵守大概只能移民,但天下有盡如人意的法律嗎?

全段來看就能瞭解敝人是打個比喻,道兄看法似乎有些斷章取義,這樣很容易讓人產生更多誤解,也可能因此觸發更多言語紛爭啊,請仔細解讀,感謝!


其實在此帖參與意見諸道友之所以發表看法,目的都是出於維繫本壇和諧之善意動機,也一樣希望維持理性溝通與互動,既然是希望有良性結果,實不宜再針對局部言語文字作意見反應,以免造成其他不理性出現。
假若敝人所言造成誤解,敝人公開道歉!
大家都是為了論壇利益而發言,如Alex道兄所言,肯定總監之態度與公正,由此亦可見Alex道兄確實也是君子之風。
良性溝通理性討論!是的!該回歸其他正常討論!大家一起為本壇發展與和諧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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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7 19:21:37 | 顯示全部樓層
很好。爭論似乎平靜了。本連結標題內容以外的討論,就當是我的誤解而引致好了。

有關挑釁二字的使用,難道就不能是比喻,而對其進行分析就不是針對局部言語文字作意見反應麼?既然 Alex 兄沒有受標題以外的一切言論所影響,因我的誤解而引發題外討論,浪費諸位寶貴時間,我亦在此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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