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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總監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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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5 23:15: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為支持雪大的有獎徵求原創書法、繪畫、攝影、影像處理、雕塑等藝術作品發表!

將會有大大才子原創小說響應的。但因雪大的聲明與縱橫網的宗旨有不同,所以請總監能夠釋疑了。謝謝!!!

術數縱橫的主頁開宗明意的寫著〝本論壇所有言論均屬發言者個人意見,與 術數縱橫 無關〞

但雪大的主題是說:*凡在本版發表之書畫作品,一旦發表即無條件授與術數論壇著作發表權。


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 ... &extra=page%3D1
發表於 2006-7-25 23:21: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mma 於 2006-7-25 11:15 PM 發表
為支持雪大的有獎徵求原創書法、繪畫、攝影、影像處理、雕塑等藝術作品發表!

將會有大大才子原創小說響應的。但因雪大的聲明與縱橫網的宗旨有不同,所以請總監能夠釋疑了。謝謝!!!

術數縱橫的主頁開宗明 ...

每帖簽名檔下已有著明:版 權 屬 原 作 者 及 術 數 縱 橫 所 有,請放心發表!

「版權屬原作者所有」屬作者發表原創文章,版權是屬原作者
「術數縱橫所有」意思是假若原作者文章,被轉到其他網站或盜用,屆時我們網站有權出面干涉
「本論壇所有言論均屬發言者個人意見,與 術數縱橫」這點純粹指意見,不是表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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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7-25 23:28: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6-7-25 11:21 PM 發表

每帖簽名檔下已有著明:版 權 屬 原 作 者 及 術 數 縱 橫 所 有,請放心發表!

「版權屬原作者所有」屬作者發表原創文章,版權是屬原作者
「術數縱橫所有」意思是假若原作者文章,被轉到其他網站 ...



謝謝總監的即時回覆
因這樣應該解決了我們的疑慮了
謝謝!

支持和感謝各位大大的原創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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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5 23:32:4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mma 於 2006-7-25 11:28 PM 發表



謝謝總監的即時回覆
因這樣應該解決了我們的疑慮了
謝謝!

支持和感謝各位大大的原創出品!!!

哪位才子要出小說吖,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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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5 23:40: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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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7-25 23:48:21 | 顯示全部樓層
要有耐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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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6 00:02: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mma 於 2006-7-25 11:15 PM 發表
為支持雪大的有獎徵求原創書法、繪畫、攝影、影像處理、雕塑等藝術作品發表!

將會有大大才子原創小說響應的。但因雪大的聲明與縱橫網的宗旨有不同,所以請總監能夠釋疑了。謝謝!!!

術數縱橫的主頁開宗明 ...




感謝支持!關於您的疑問,敝人來說明一下。
『一旦發表即無條件授與術數論壇著作發表權。 』
這是說作者一旦在本版發表作品之後,即授權給本壇引用權!
根據著作權法,凡將他人著作在未獲同意情況下加以引用或修改也觸犯著作權法,因此敝人需聲明著作人一旦發表就等於授權本壇可以加以引用。
同時,本壇設立目的在廣泛收集案例與作品,若將來有需要使用或引用該著作全部或部分時,必須得到著作權人授與發表權,否則本壇即觸犯著作權法,因此必須先取得授權。
著作權包含有『著作權』『著作發表權』『著作再製權』『著作商業權』,所以著作權本身當然永遠屬於作者,而著作發表與再製可以經由著作者同意授權,版權即屬於發表與再製權,也屬於著作商業權。
既然本壇已經聲明,凡在本壇發表即已將版權授與本壇,就表示授與本壇發表、再製、商業等權限,敝人在文藝版僅是再次提醒要參加者,要注意這個聲明,避免以後發生糾紛。
當版權授與本壇之後,若在他網見到非著作人本身發表已授權本壇之著作,本壇擁有跟著作人一樣的法律權限,可以對其加以追究。
在此要提醒才子才女們,若不願將發表引用再製權授與本壇,請勿在本壇發表,一旦發表即表示同意授權給本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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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6 00:04:5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雪玄子 於 2006-7-26 12:02 AM 發表




感謝支持!關於您的疑問,敝人來說明一下。
『一旦發表即無條件授與術數論壇著作發表權。 』
這是說作者一旦在本版發表作品之後,即授權給本壇引用權!
根據著作權法,凡將他人著作在未獲同意情況下加 ...

同意!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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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7-26 12:19: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雪玄子 於 2006-7-26 12:02 AM 發表




感謝支持!關於您的疑問,敝人來說明一下。
『一旦發表即無條件授與術數論壇著作發表權。 』
這是說作者一旦在本版發表作品之後,即授權給本壇引用權!
根據著作權法,凡將他人著作在未獲同意情況下加 ...



雪大的解釋很清楚了
Emma相信各位大大也能理解的

既然大大也不反對
Emma也請雪大在大大們原創的小說中
參加接龍小說的創作。先謝謝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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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6 13:3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mma 於 2006-7-26 12:19 PM 發表



雪大的解釋很清楚了
Emma相信各位大大也能理解的

既然大大也不反對
Emma也請雪大在大大們原創的小說中
參加接龍小說的創作。先謝謝雪大了!

狗子為 各位 參予 小說接龍創作 的大大們  斟茶、遞水、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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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27 11:29:01 | 顯示全部樓層
支持啊
寫累了 手酸了
C幫各位大大 搥搥背  按摩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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