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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豳風·七月》看《夏小正》十月历 http://bbs.guoxue.com/viewtopic.php?t=397544作者:离扬 2005.12.15 小隐在线 http://www.no1190.com/bbs 鸣谢:本文所用大火晨昏出没数据,为天文学者璇玑先生提供,在此特别表示诚挚感谢。 业余观点,仅供参考 一、豳历和“四之日舉趾” 研究者很早就注意到《豳風·七月》中包含大量早期历法的信息,但对于诗中“一之日”、“二之日”的含义始终没有给出很好的解释。对于“一之日”,传统的说法为“十月之余,十一月”,这样“一之日”就对应夏历十一月,“二之日”就对应夏历十二月,“三之日”对应夏历正月,“四之日”对应夏历二月。而诗中同时又有四月至十月的称法,这被解释成诗中同时也使用正常的月名。但这样一来,《豳風·七月》所反映的历法,其起始点就是“三之日”,对于这一现象,传统的解释是“建寅”,即以周历三月为正。这样,“一之日”至“四之日”,加上诗中提及的“蚕月”,以及四月至十月,正好构成十二个月名。相应地,诗中所反映的历法也被称为“豳历”。 在挑剔的今人面前,《豳風·七月》的这一传统解释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支持传统解释的学者认为,《豳風·七月》中的“某之日”反映了冬春不同季节的活动(孙作云《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中华书局1966年版)。其中,“三之日于耜,四之日舉趾。同我婦子,馌彼南畝,田畯至喜”反映的就是在“三之日”整修农具之后,“四之日”春耕时农妇送饭至田头的情景。这和“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的冬日景象完全不同。既然“某之日”同时包含冬春两季的活动,那么也只有用月名来解释才能说得通。 然而,这一证据本身是存在问题的。诗中同时也有“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于凌陰,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的说法。其中凿冰与藏冰是否会分开在两个月进行是值得疑问的。即使这只是诗歌修辞的需要,分开叙述,整个采冰藏冰活动也不至于出现在两个月份之内。并且,如果“四之日舉趾”为春耕,那么“獻羔祭韭”就只能是春祭了,但献羔这样贵重的祭礼是否又过于隆重了呢? 更值得疑问的是对“同我婦子,馌彼南畝,田畯至喜”的解读。“同我婦子,馌彼南畝,田畯至喜”历来解读为农夫的妻子子女送饭至田头的景象。馌,说文曰:“饷田也”。段玉裁注云:“释诂、豳传皆曰。馌,馈也。孙炎云,馌野之饷。”这一解读似乎从来就是定论。但考察诗句的行文,“同我婦子”,若饷田的是仅仅是农夫的妻子与子女,则“同我”又从何来?田畯,一说田神。杜预以为:“田畯,司啬,今之啬夫也。”目前对此通行的解读为农官。喜,杜预以为:“喜读为饎,饎,酒食也。”如果这是春耕的场面,何以会出现酒食?此处的“田畯至喜”又该如何解读呢? 有意思的是,“同我婦子,馌彼南畝,田畯至喜”的另一个版本在《小雅·甫田之什》中分别又出现了两次,在《甫田》和《大田》中的版本是这样的:“曾孙来止,以其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甫田》和《大田》明显属于上古的祈年乐歌。但在这两篇中,“馌彼南亩”的主人则是拥有“如茨如梁”之稼和“如坻如京”之庾的“曾孙”,并非农妇。而《甫田》更云:“我取其陈,食我农人,自古有年。”与《礼记·郊特牲》所记古代腊祭有“飨农”一礼相合。由此可见,“馌彼南畝”当与上古祈年之节“食我农人”的习俗有关,而与春耕并无直接关系。 如此,则《豳風·七月》中的“一之日”又该作何解释呢?
作者: 离扬 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05 5:00 am 文章主题:
二、“八月剝棗”和“十月獲稻” 《豳風·七月》记录了大量与历法有关的物候信息。在读来朗朗上口的歌诗中,上古淳朴的民风扑面而来。然而,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豳風·七月》记录的物候中有些是相互矛盾的。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八月剝棗”和“十月獲稻”。 不同品种的枣,其收获季节略有差异,但大致在中秋前后一直延续到公历十月尾。农谚有云:“七月十五枣红圈,八月十五枣落杆”。可见“八月剝棗”的存在,说明公历十月上旬前后在“豳历”中应属八月。 稻的收获季节随品种的不同,早晚差异较大。现代南方种植的早稻,在公历八月上旬就已成熟。而晚稻品种则可以晚至十月中下旬,但多在霜降以前收割(南方亚热带又当别论)。历史上晚稻品种开始流行的时间约开始于宋代,不过宋代的早稻晚稻概念和今天的双季稻概念并不等价,当时的概念主要指的是收获期上的早晚。北宋曾安止《禾谱》 :“大率西昌,俗以立春、芒种(?)节种,小暑、大暑节刈为早稻 ;清明节种,寒露、霜降节刈为晚稻。”即便是所谓“早稻”,由于生长期较长,大多也属于中晚熟品种。但宋代的晚稻的收获时间,以浙西为例,其收获的临界日期也是霜降(参见曾雄生:《宋代的早稻和晚稻》、《宋代的双季稻》)。可见在《豳風·七月》产生的时期,“獲稻”的时间最晚不应晚于十月下旬。转换成“豳历”,可能性很大的应该是“八月獲稻”,最晚也应不过“九月”,而很少有可能是“十月獲稻”的。 诗中另有“八月其獲”,此处仅云“其獲”,而不言所获为何种庄稼。这只有在指主要的收成时才可如此省略。结合以上分析判断,“八月其獲”所描写的应该就是与“八月剝棗”大致同时的秋收。但三千多年前的中国是不可能出现一年两季收获的,因此诗中的“十月獲稻”和“八月其獲”只能理解为同一收获在两种不同历法中的重复表达。在诗中和“十月獲稻”相应的物候还有“十月隕萚”等。 依据传统的说法,夏代以夏历一月为正月,商代以夏历十二月为正月,周代则以夏历十一月为正月。这即是所谓三代“建寅”、“建丑”、“建子”的三正说。 “八月剝棗”和“十月獲稻”的矛盾可以用“三正”很容易地加以解释,“八月剝棗”和“八月其獲”用的应该是夏历,而“十月獲稻”用的是周历,周历十月正好对应夏历八月,所以两者彼此其实是相互吻合的。 《豳風·七月》通常被认为源自夏商古歌,其产生年代极早。而以上发现可以说证实了这一结论,并且将该篇最初形成的上限前推至夏代。
作者: 离扬 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05 5:01 am 文章主题:
三、“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 然而,“三正”一说本身就是古代历法研究中颇具争议的议题。“三正”一说最初的依据来自《左传·昭公十七年》的一则记载: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天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郑必不火。”子产弗与。 梓慎所言的“火出”中的“火”,指大火星,即心宿二,天蝎座Alpha(即Antares,其名系源自希腊语,意思是“Rival of Ares”。该星与火星Ares色度与亮度均相似)。“火出”在此是指大火昏出,即在太阳落山后的一段时间内,大火星出现在东方地平线上。同样的大火昏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似乎说明三代的历法逐次相差一月。由此也就得出了所谓的“三正”说。 然而,从梓慎所言直接得出“三正”说,其中是存在问题的。这里至少有两个因素未被充分考虑:一个是岁差的因素。由于岁差的原因,大火昏出的时间每年会逐渐偏晚。从夏代至春秋,其间经历将近1500年,岁差造成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是必须估算的。另一个因素在于“三正”说假设梓慎所言的夏代的“月”和商周的“月”是同样的概念。这一假设表面看来是自然成立的,其实不然。我们稍后将作分析。 岁差对大火昏出时间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抗战时期刘朝阳先生就曾怀疑梓慎所言的现象可能是因为岁差造成的,但由天文学者璇玑先生根据岁差公式计算的结果表明,岁差在1500年中造成的影响约为10天,尚不足以造成两个月的差距(参见下表)。 表一、以咸阳的纬度以及航海晨昏时刻来计算“大火”出没的公历日期: 公历年 昏出 昏没 晨出 晨没 2000BC 4.10 9.24 11.05 5.10 1800BC 4.12 9.26 11.07 5.11 1600BC 4.13 9.27 11.08 5.12 1300BC 4.15 9.29 11.10 5.14 1000BC 4.17 10.1 11.12 5.15 0800BC 4.18 10.3 11.14 5.17 0500BC 4.20 10.6 11.16 5.19 0000BC 4.23 10.9 11.19 5.21 2000AD 5.19 11.9 12.18 6.13 表二、以咸阳的纬度以及民用晨昏时刻来计算“大火”出没的公历日期: 公历年 昏出 昏没 晨出 晨没 2000BC 4.17 10.06 10.30 4.28 1800BC 4.19 10.08 11.01 4.29 1600BC 4.19 10.08 11.02 4.30 1300BC 4.21 10.10 11.04 5.02 1000BC 4.23 10.13 11.06 5.03 0800BC 4.25 10.14 11.08 5.05 0500BC 4.27 10.17 11.10 5.07 0000BC 4.30 10.20 11.13 5.09 2000AD 5.26 11.18 12.11 6.04 这里,航海晨昏时刻是以太阳在地平线以下12度计算,地面物体的轮廓仍能看到,但看不清地平线,主要的亮星均能看见。民用晨昏时刻是以太阳在地平线以下6度计算,地面景物仍能清晰看到,此时刚刚能看到最亮的恒星。大火为一等星(M0.9),能被目视所见的时刻应介于民用和航海晨昏时刻之间。同一天的航海晨昏时刻与民用晨昏时刻相差约24分钟。 梓慎所言同时涉及到夏商和商周两次历法差异,由于1500年间的岁差影响仅为10天左右,因此可以排除夏周历法的差异是由岁差造成的可能。但夏商和商周两次历法差异中,岁差是否对其中一次造成影响,目前仍不能轻易排除。这或许要结合其他方面的信息才能得出进一步的结论(窃以为商代历法很可能是以“日短”“正闰余”获得的)。
作者: 离扬 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05 5:02 am 文章主题:
四、“七月流火” 在进一步对《豳風·七月》中的历法信息进行分析时,我们发现诗中“七月流火”的星象用“三正”说并不能圆满解释。 “流火”指的应是大火星在太阳下山以后逐渐西沉的景象,也即所谓的“寒蝉鸣败柳,大火向西流”。 根据前列大火晨昏出没的时间,BC2000年民用晨昏时刻计算的大火昏没之日为10月6日,航海晨昏时刻计算的日期为9月24日。在9月24日的民用晨昏时刻,大火应位于地平线上6度。此时太阳在天空中的余晖仍强,刚刚能看到东方天空最亮的恒星。西方地平线附近的一等星仍不可见(大火为M0.9)。要看到西方地平线附近的大火,必须在航海航海晨昏时刻附近。我们现在考察9月12日的情况:9月23日为秋分,这样,9月24日至10月6日与9月12日至9月24日两段时间大致位于秋分前后。因此,我们可以假设太阳下山时间的变化率在这两段时间内大致相当。而该年10月6日为民用晨昏时刻计算大火昏没之日,换句话说,在该年10月6日的航海晨昏时刻,大火已位于地平线以下六度。因为9月12日至9月24日之间的太阳下山时间的变化率与9月24日至10月6日大致相当。这样,在该年9月24日的航海晨昏时刻,大火应位于地平线以上六度。换句话说,大火在地平线以上的时间大约为24分钟。因此,BC2000年前后,公历9月12日至9月24日左右的一段时间应是黄河流域观测“大火向西流”的最佳时间。 表三、从1987年至2005年中秋节的日期: 1987-1991: 10/7,9/25,9/14,10/3,9/22 1992-1996: 9/11,9/30,9/20, 9/9,9/26 1997-2001: 9/16,10/5,9/24,9/12,10/1 2002-2005: 9/21,9/11,9/28,9/18 农历为阴阳历,由于闰月的存在,农历七月在公历中的时间一直是波动的。但从过去19年中秋节的日期(十九年七闰,十九年大致是阴历与阳历的一个重合周期,但其间或有一天的差异),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十九年中,公历9月12日至9月24日这段时间有13年完全位于夏历八月之内。剩下的6年中,我们所考察的这段时间均跨越夏历七、八两月。通过加权平均估计,公历9月12日至9月24日这段时间有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落于夏历八月,而不是夏历七月中。这样,如果假设“火出,于夏为三月”中的三月即后世农历中的三月的话,那么夏人应该说“八月流火”而不是“七月流火”。由于岁差关系,商周时期的“流火”星象出现得更晚。 这样,“七月流火”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一种可能,“七月流火”是更早时期的星象。但即使前推至BC3000年,“大火向西流”的星象也不过前推十余日而已,此时,这一星象仍有约一半的机会出现在“八月”中。但假设BC3000年前中国已经存在阴阳历未免过于大胆。 或许可以假设,“七月流火”这一星象是在一个距离黄河流域较远的纬度记录的。但无论如何,由于夏历闰月的存在,“大火向西流”的星象不可能稳定在一个农历月份中。事实上,一个星象如果能稳定在历法的某个月份中,本身就暗示了这个历法更可能属于太阳历。 “三正”说不仅仅不能合理解释“七月流火”,同时也不能合理解释《豳風·七月》中的“某之日”。
作者: 离扬 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05 5:03 am 文章主题:
五、《豳風·七月》与《夏小正》的渊源关系 《豳風·七月》中包含的大量物候信息很容易令人联想起《夏小正》来。事实上,“八月剝棗”就见于《夏小正》。将《豳風·七月》中的物候整理后和《夏小正》相对照,我们发现两者之间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 1. 春日載陽,有鳴倉庚。春日遲遲,采蘩祁祁。 见于《夏小正》二月:“采蘩。有鸣仓庚。”毛传:“仓庚,离黄也。”即黄鹂。 2. 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 《夏小正》三月有:“摄桑。委扬。”即整理桑树,伐去徒长的枝条(游修龄:《〈夏小正〉的语译和评估》)。 《夏小正》同时又有“妾、子始蚕。执养宫事。”与诗中的“蚕月”隐隐相对。 3. 四月秀葽 《夏小正》四月中与“秀葽”可能相关的是“王萯秀”和“秀幽”。 郑玄注此句以为:“《夏小正》四月王萯秀。葽其是乎?物成自秀葽始。”《说文》:“葽,草也。从草要声。诗曰,四月秀葽。刘向说此味苦,苦葽也。”段玉裁在其下注云:“小正四月秀幽。幽葽一语之转,必是一物。似郑不当援王萯也。刘向说此味苦,苦葽也。苦葽当是汉人有此语。汉时目验,今则不识。其味苦则应夏令也。”葽草究竟是“王萯”还是“幽”,较难分辨。不过,既然汉时目验,则郑玄的推测或许更可靠些也未可知。 今人以为葽即远志,其花期在公历4?5月,果期在7?9月。 4. 五月鳴蜩 《夏小正》五月有“良蜩鸣”、“唐蜩鸣”。 扬雄《方言》曰:“蝉,楚谓之蜩,宋卫之间谓之螗蜩,陈郑之间谓之蜋蜩,秦晋之间谓之蝉。”唐蜩,卢辩注:“唐蜩者,匽也”。陆玑《毛诗草木虫鱼疏》:“螗,蝉之大而黑者,一名蝘。”从陆玑所言判断,唐蜩似即普通的马蝉。良蜩,《夏小正》原注为:“良蜩也者,五采具”,应为某种彩蝉。 5. 八月載績,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 《夏小正》八月云“玄校”。据《夏小正》原注,“玄也者,黑也。校也者,若绿色然,妇人未嫁者衣之。”恰与“載玄載黃”相应。 6. 九月授衣 《夏小正》九月云“王始裘”。古代有授衣制度,游修龄先生认为此处应理解为授衣时以王者为先(《〈夏小正〉的语译和评估》)。 加上“八月剝棗”,可以看出《豳風·七月》与《夏小正》中的物候存在许多对应。两者的有些记述在一些细节上或用字上也存在高度一致,如“有鸣仓庚”、“摄桑,委扬”、“載玄載黃”、“剝棗”等等。这些细节上的一致说明《豳風·七月》与《夏小正》存在很深的渊源关系,《豳風·七月》的产生应该有《夏小正》的背景。 《豳風·七月》与《夏小正》的物候也有略微相左的地方。如《豳風·七月》的“八月萑葦”和“七月食瓜”,在《夏小正》中,“秀雚苇”在七月,而“剥瓜”在八月。但七八两月相邻。似也不能排除两物候横跨两月之交、或因历法变更而被修改的可能。
作者: 离扬 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05 5:03 am 文章主题:
六、《夏小正》与彝族十月太阳历 《豳風·七月》与《夏小正》存在渊源关系,给我们以另一个角度来解读《豳風·七月》中的“某之日”。有很多迹象表明,《夏小正》最初为十月太阳历,是在后来的历法变更中逐渐演变为今天的十二月版本。 最早提出《夏小正》为十月太阳历这一观点的是陈久金和刘尧汉在1983年第1期《农史研究》上发表的《〈夏小正〉新解》。这一观点在经历了许多争议之后已逐渐为学术界所接受。从《夏小正》文字本身来看,许多星象和物候用十月太阳历来解释显得更合理。李根蟠先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中曾将《夏小正》原为十月太阳历的依据作过归纳,试重述如下: 1、《夏小正》正月、三月、五月和八月都记有参星的星象。从“正月初昏参中”日在危到三月“参则伏”日在胃,再到五月“参则见”日在井,每月日行都是35度余。而从五月“参则见”日在井到下年正月“初昏参中”日在危,相隔210余度,若按十月历计,相隔六个月,每月日行也是35度余;若以十二月历计,则相隔八个月,每月日行26度,明显不合理。即使考虑参星的星象在各月中出现的时间可能存在前后,但这也无法平衡上下半年日行经度的差异。 2、《夏小正》五月“时有养日”,十月“时有养夜”。《夏小正》原注为:“养,长也。”这样“养日”和“养夜”应指夏至和冬至,或至少是夏至和冬至附近。若以十二月历解读,则“养日”至“养夜”历经约五个月,但“养夜”至“养日”却须历经约七个月。《夏小正》同时又有,正月“斗柄县在下”,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北斗斗柄从下指至上指历经约五个月,而从上指至下指却需历经约七个月。尤其明显的是,“养夜”至“斗柄县在下”的时间应和“养日”至“初昏斗柄正在上”的时间大致相当,但若以十二月历解读,则前者历时约三个月,而后者仅约一个月。 3. 《夏小正》五月物候和农历六月物候仍相一致,其后渐显差距,七月中出现了农历八、九月才有的物候,如“秀雚苇”、“寒蝉鸣”;九月“王始裘”,已开始穿寒衣。而“时有养夜”,则标志着十月已进入深冬季节了。《夏小正》物候与农历物候在后半年渐显差距,意味着《夏小正》的月份很可能与农历月份并不相同。 《夏小正》全部星象和物候都出现在固定的某一月,这一点和后世的阴阳历存在巨大的不同。由于闰月的存在,农历的某一特定月份在公历中的时间前后可以最多可以相差二十八天,星象和物候很难固定地归属于某一月。星象和特定物候每年固定出现在特定月份其实是太阳历的性质。从这一点判断,《夏小正》应为十月太阳历,和后来的农历无关。 刘尧汉和陈久金在《〈夏小正〉新解》中进一步推测,《夏小正》和彝族民间流传的十月太阳历有关。彝族十月太阳历,一年为十个月,每月36天。一年多余的五至六天(闰年),集中放置在年底,不属于任何一个月。 而根据《豳風·七月》与《夏小正》之间的渊源关系,我们可以推断,除去后来加入的部分(如“十月獲稻”、“十月隕萚”),《豳風·七月》物候所反映的历法,和《夏小正》所用的应该是同一部历法。对于《豳風·七月》可能也是十月历这一判断在诗中存在一个佐证:诗中在“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之后,直接提到了“改岁”(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墐戶。嗟我婦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 前述“七月流火”问题,用《夏小正》十月历可以很自然地加以解释,《夏小正》七月出现了农历八、九月的物候,说明《夏小正》七月时间相对略晚,而这段时间正是当时观察“大火西流”的较佳时间。 从彝族十月太阳历的结构判断,《豳風·七月》中的“某之日”很可能是指被集中放置在年底的多余的几日。从前面的分析看,“某之日”涉及的全部为冬季活动。尤其是“一之日”、“二之日”,提及“卒歲”,而“四之日”则“獻羔祭韭”、祈年于南亩。这几日的活动带有明显的年节特征。
作者: 离扬 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05 5:04 am 文章主题:
七、颁夏时于邦国 《豳風·七月》与《夏小正》的关系,对于探究周人起源具有一定意义。豳地是周人在古公亶父迁岐之前的聚居地,《豳風》反映的事实上也就是周人的风俗。碾子坡先周遗址的发现解决了古公亶父迁岐前一百多年内周人踪迹,但周人更早的时候来自何方,仍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豳風·七月》的存在将周人起源的方向再次指向了中原。 另一方面,《豳風·七月》与《夏小正》的关系,对于探究当时《夏小正》的流行范围也提供了一些线索。 一般认为《夏小正》即孔子至杞所得“夏时”。《礼记·礼运》载:“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至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郑玄对“得夏时”的解释为:“得夏四时之书也,其书存者有《小正》。”《史记·夏本纪》中也有:“太史公曰: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云。”可见《夏小正》即孔子至杞所得“夏时”无疑。 《夏小正》中也有“玄雉入于淮,为蜃”的文字,并且两次提及“越”地的气候。夏纬瑛、范楚玉曾指出,《夏小正》中有明显的反映淮海地区物候的特征(《〈夏小正〉及其在农业史上的意义》,《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这说明《夏小正》应首先形成于淮海地区。这一结论与孔子至杞而得夏时的记载隐然相符(杞国原在淮海地区)。 《夏小正》形成于淮海地区,而《豳風·七月》则传唱于关中。这是否意味着《夏小正》在当时曾广泛流行于中原地区呢?从周人早期的起源地看,虽然对于先周在夏代的聚居地仍在探究中,但相当多的学者认为晋南的东下冯类型和周人可能有关(叶文宪《先周史溯源》,《史学月刊》1995年第六期)。从淮海到晋南,这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夏小正》所对应的历法在夏代的广泛流行。 《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十二纪》中也记载了大量星象与物候。两书文字除个别字句外基本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部分星象物候和《夏小正》有明显的渊源关系,如:“鱼上冰,獭祭鱼”、“仓庚鸣,鹰化为鸠”、“田鼠化为鴽”、“群鸟养羞”、“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雉入大水为蜃”、“天子始裘”等等。这里不能简单地认为《礼记·月令》是根据《夏小正》加以汇编的结果。《礼记·月令》每个月都有星象,并且十二个月与五行交织成一个紧密的体系。其中除了见于《夏小正》的物候以外,还包括大量不见于《夏小正》的物候。并且,见于《夏小正》的物候其出现的时间也根据十二月历进行了相应调整。此外,《礼记·月令》中还花了大部分篇幅记载了各个月令上天子所须采取的行动。因此,《礼记·月令》应该是一个曾被投入实际应用的体系。《夏小正》中的物候在《礼记·月令》中出现,应被理解为早期十月历的物候在实际使用过程调整淘汰遗留下来的残余。 因此,结合前述《夏小正》曾在淮海地区和周人聚居地流行的证据,我们可以推测,在上古的某个时期,《夏小正》的确曾在中原地区广泛流行过。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帝禹夏后氏曾“颁夏时于邦国”,现在看来这一记载应该是言之有据。 曾有观点认为,《夏小正》既称“小正”,或许意味着这仅是地方性的历法。但从本文的结论看,“小正”篇名恐不足为据。毕竟,《夏小正》仅记载了星象物候,并非正式的历法。称为“小正”也无不可。
作者: jaoooo 发表于: 星期一 六月 12, 2006 9:10 pm 文章主题:
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于凌陰 ---- 好像应该这么解释 2、3月里 凿冰,放到冰窖 这个是周历 和夏历12月正月 符合实际 另外好像记得这诗是夏周2历混用 凡夏称X月 凡周称X之日
试从端午重建《夏小正》十月历
作者:离扬
小隐在线
2005.12.22 乙酉冬至
业余观点,仅供参考
一、端午的疑惑
二、“度尺而午”与交午木
三、五月五日天中节
四、对《夏小正》岁首的一个推测
五、大蜡之夕,天地同有至
六、天子大蜡八
附录:岁差因素导致的夏、冬至间隔问题
一、端午的疑惑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在现代人的印象中,食棕也许是端午的一个主要内容,在南方的可能还要加上龙舟竞渡,许多地方还在此日插菖蒲、艾叶,用苍术、白芷薰室内,并有饮雄黄酒等习俗。
至于端午的起源,传说多和纪念屈原联系在一起。梁吴均《续齐谐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水,楚人哀之。至此日,以竹筒子贮米投水以祭之。”又云:“汉建武中,长沙人区回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回曰:‘闻君当见祭,甚善。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以绿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回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其,遗风也。”《荆楚岁时记》也有:“五月五日,为屈原投汨罗,人伤其死,并将舟楫拯之,因以为俗。”不过《事物纪原》所引《楚传》却认为竞渡“起于越王勾践”。
吴越间也有端午起源于纪念伍子胥的说法。东汉邯郸淳《曹娥碑》有:“五月五日,时迎伍君。”《会稽典录》记载:“女子曹娥,会稽上虞人,父能弦歌为巫。汉安帝二年五月五日于江溯涛迎波神溺死,不得尸骸。曹娥年十四,乃缘江号哭,昼夜不绝声七日,遂投江而死。”从中可见吴越间又有五月初五于江溯涛迎涛神的习俗。闻一多先生在《端午考》和《端午的历史教育》中则提出新的看法,认为五月初五原是古代吴越地区“龙”部落举行图腾祭祀的日子。
现代研究者指出,端午有可能和古代恶日有关。《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生于五月五日,其父田婴要求其母亲不要生下孟尝君,认为“五月子者,长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此处,《索隐》注引《风俗通》逸文说:“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论衡·四讳》也载:“讳举正月、五月子,以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举也。已举之,父母祸死。”从史籍中的许多记载看,先秦以来多视五月五日为不吉之日。端午插菖蒲、艾叶,薰苍术、白芷,以及饮雄黄酒等传统,很可能源自古代恶日驱鬼避疫的习俗。
可见,端午的来源众说纷纭。而且民俗调查显示,中国以五月五日为节的民族达29个之多,且节日的习俗并不全同,用屈原说、恶日说或者其他说法都不能合理解释这些现象。
不仅如此,“端午”一名的解读也歧解纷呈。一种解释认为端午又称端五,“端”即“初”,这样,端五即初五。而“五”与“午”通,同时农历五月又正是“午月”,由此而有端午之名。
这里“午月”的说法有点问题:“午”在地支顺序中为第七,按照“三正”的说法,周历以正月为子,而周历正月即农历十一月,这样五月对应于“午”。但这种对应关系仅限于月份,并不能扩展到日期,将其和端午联系起来恐怕只是附会。
文献中较早提到端午的是西晋周处所撰的《风土记》:“仲夏端五,烹鹜角黍”。《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作:“仲夏端五,端,初也”。这里的“端,初也”应是周处所作的注文,将端五解释为初五或许正是由此而来。而《容斋随笔》中有“八月端午”一则,通常被认为是端五来源于初五的一个直接证据:
唐玄宗以八月五日生,以其日为千秋节。张说《上大衍历序》云:“谨以开元十六年八月端午赤光照室之夜献之。”《唐类表》有宋璟《请以八月五日为千秋节表》云:“月惟仲秋,日在端午。”然则凡月之五日皆可称端午也。
---- 《容斋随笔》八月端午
《册府元龟》卷二收录了一则相关的记载。其中张说所上的表中有:“月惟仲秋,日在端午;常星不见之夜,祥光照室之期”。这里“仲秋”应作中秋解。如此,八月五日,其月为中秋之月,日为端午之日,就显得不同寻常,所以又有“常星不见之夜”之语。这显然是为八月五日玄宗生日而比附的祥瑞。这里端午与“仲秋”(中秋)相对,可见此处端午并不能作普通的初五解。那么张说《上大衍历序》中的八月端午又是怎么回事呢?查《旧唐书》,其中《穆宗本纪》、《齐映传》、《卢徵传》三处有“帝诞日端午”、“端午降诞”之类的说法,可见唐代似有称帝诞日为端午的习惯。据传宋璟为了讨好玄宗,曾改“端午”为“端阳”,现在看来改称端午为“端阳”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挪用“端午”来称呼玄宗生日。因此,张说《上大衍历序》中称八月初五为端午不过是因为玄宗生日,而非普通的初五日。
然而,先秦文献中“五”“午”的确是相同的,《左传·成公十七年》晋厉公时被郤锜夺田的“夷阳五”,在《国语·晋语》作“夷阳午”。但《说文》释“五”:“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凡五之属皆从五。X,古文五如此”。“五”、“午”从字源上看,都和交叉有关,但《说文》的解释令人意想不到。按照《说文》的解释,端五的由来又重新指向“端午”了。
从文献上看,隋代杜公瞻注《荆楚岁时记》说五月五日“今谓之浴兰节,又谓之端午”。可见端午一名的出现也相当早。而端午又有午日、午时节、重午之称,如果假设“午”字是由初五辗转演变而来,则这些以“午”为核心的别名就很难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故宫五门之中,有端门、午门。南京明故宫遗址、凤阳明中都遗迹都有端、午二门。从史籍记载看,历代提及端门不下百余次。最早的记载见于《史记·吕太后本纪》:“代王即夕入未央宫。有谒者十人持戟卫端门,曰:‘天子在也,足下何为者而入?’”但端门的由来可能更早。《广韵·二十三魂》引《周礼》云:“公卿大夫之子,入王端门之左,教以六艺,谓之门子。”传统天文学将太微垣南的四颗星中的中间两颗称为端门,两侧为左、右掖门。这一称法在《史记·天官书》中就以出现。太微垣象征天庭朝政的所在,垣南正中之门为端门,显然这是将地上的制度移植到了天上。这些记载显示,端门的由来可能非常久远。
正史中,有关午门的记载始见于《明史》,和端门出现的频率不相对称。这或许和端门通常是宫城正门,历史事件较多发生在此有关。但元杂剧《承明殿霍光鬼谏》中有“登午门君王望影楼”。此外,宋话本《大宋宣和遗事》中也有“咱八辈儿称孤道寡,目今住在西华门东,东华门西,后载门南,午门之北,大门楼里面。”查证于《宋史》,汴京宫城南面几个正门的名称,虽然几经改易,但未见有“午门”或“端门”之名。不过徽宗赵佶自己在词中却数次提到端门。这意味着,端门和午门之称在当时可能已成为一种传统,正如唐代的金銮殿之名一直被用来指称宫城正殿一样,午门很可能和端门一样是早期宫城制度的一部分。
传统宫城制度中以端、午二字命名宫城的正门有什么涵义吗?这和端午节名仅仅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别有深意呢?
各地在农历五月初五的不同风俗,不能简单理解为端午存在多种起源。假设各地出于独立的原因而共同选择五月五日作为节日,未免过分强调偶然的巧合。事实上,许多不同风俗同时出现在五月初五这一天,恰恰表示五月初五在上古可能具有特别的意义。
那么,端午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特别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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