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注册
搜索
熱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663|回復: 0

[八字交流] 提供此造大家讨论!此命是否大富?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7-3-14 15:07: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年 月 日 时

己 乙 己 丙
未 亥 亥 寅
 樓主| 發表於 2007-3-14 15:11:42 | 顯示全部樓層
一盲师所断,此命己土比肩破财年干透为大破财信息,但受月干七杀制,大大的破财己土受制,必得大财!时上丙寅更有力帮身.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4 15:31:45 | 顯示全部樓層
命主有沒有做生意?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4 15:40:32 | 顯示全部樓層
淺見認為此造病不在比肩奪財, 而是殺制比肩

若要問命, 填一填表吧
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83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7-3-14 15:56: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enyi 於 2007-3-14 03:40 PM 發表。
淺見認為此造病不在比肩奪財, 而是殺制比肩

若要問命, 填一填表吧
https://forum.shusquare.com/ ... id=2983


此造盲师所断,运用体用原理,放弃旺衰,此命造年干、月干同性相制,而这造月支、日支、时支与时干丙火连生,地支为功神。而七杀对年干己土做功,而不是日主弱而需要己土,此人做网络和房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7-3-14 16:02:12 | 顯示全部樓層
此造后台背景很强大!七杀透干制比肩之故。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4 21:50:18 | 顯示全部樓層
因妻致富!!!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4 21:56:4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4 22:22:5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4 23:26:45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5 00:43:54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5 00:46:52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7-3-15 09: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笨人7777 於 2007-3-15 12:46 AM 發表。


史兄 ---只論原局 是 可以 論 !!

但論大運 六親 ..就有問題了 !!


再說這一造 

用盲派論法 是 制財為 主要目標 !!

這一財還有制盡 --只是埋下伏筆 ---就是 要 ...


777兄所言正是,此造制财为起点,财制后,即使用日元身弱断为喜,但年干支己未比肩兄弟也有分财之象,须大后台官杀(乙木)制。但此官杀受亥水财生,此人必定用钱收买官杀之象。而丙火也是证明有力能借助官杀之力护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3-15 13:07:5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7-3-15 15:59: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笨人7777 於 2007-3-15 01:07 PM 發表。


基本上是無錯 !!

但單一用神 丙火 ---不可傷 !!

取之為用 不可傷 !!

遇 壬申運 壬年 或 壬運 申年 --問題就好大

主因是 亥亥本自刑 ---壬透 印傷 !!

因此 如有 官職在身 或是 掛 ...


777兄之言有道理,此命两病在于亥水自刑旺、乙木旺,未土、寅木有止水之功,而己土透干有同性牵制乙木之功,而丙火在此命局中作用更大,调候、通关、功神三者合一,此如兄所言,行壬申运,同性相制有官灾,财坏印之故。若时辰换成卯时即为丁卯时,此时卯木止水之功更大,因三合木局之故,而丁火在年支为根。是否格局不同呢?

[ 本帖最後由 labour 於 2007-3-15 04:07 PM 編輯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手機版|小黑屋|術數縱橫

GMT+8, 2026-9-2 02:45 PM , Processed in 0.02220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