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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功過 是遠見? 是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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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23 17:14: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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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1090年?1155年),字會之,江寧人(今江蘇南京),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 秦檜是南北宋期間的一個傳奇人物,長期以來一直被視為漢奸或賣國賊。


但也有不少人為他鳴不平,比如,2006年中國考古界的發現了據稱是秦檜親筆寫給家人的“政治遺囑”,後來證明僅是文學創作。這裡說說真實的秦檜遺囑: 秦檜的《遺表》。


《三朝北盟會編》,宋代史學名著,南宋徐夢莘編,二百五十卷,採編年體例。徐夢莘(1126年—1207年),江西清江人,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進士,大部份時間在家著述,《三朝北盟會編》成書於光宗紹熙五年(1194年),記載自政和七年(1117年)“海上之盟”迄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完顏亮伐宋,共計四十六年宋金關係的史料。三朝係指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宋高宗趙構三朝,該書成書於光宗紹熙五年(1194年),史料收羅廣泛,凡詔敕、制誥、書疏、奏議、記傳、行實、碑志、文集、雜著等,悉取盡收,按年月日標示事目,加以編排,徵引的文獻達二百多種,後又編《北盟集補》50卷,惜已失傳。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二二○:


秦檜《遺表》曰:‘死生夜旦之常,難逃大數命義。臣子之戒,敢竭愚衷。屬餘息之將辭。戀清時而何及?伏念臣早緣末學,奮自書生。當見危致命之秋,守策名委質之分。畫疆之遣,元樞飛掩。報之符存趙之陳,具寮奉懲斷之指。倉皇皇奔走從君,衣冠不變於中華,覲會自依於常度。雖歷九死其未悔,猶冀一言而可興。草徽廟之二策,身居營窟,心在周行。泊浮海以言旋,舉同朝而趣異。下石而擠者紛至,奉身而退者累年。荷上聖之深知,排群疑而復用。延登右揆,峻陟維垣。
專秉任於鈞衡,奉疇咨於帷幄。入而告後,玉音常許。其無心出則稱君,輿論共推於得體。上遵成算,復建中興,惟聰明睿智之絕倫,因古昔帝王之未有。挺身死難,救民於仗節之初;修睦休兵;尋盟於奏峨眉山之後。是謂樂天,以保天下繼代,以率功名居然。甯親以甯神,盈城而盈野。德之厚也,臣何力焉?臣感陛下推心委用之誠,進期畢命;睹陛下求治焦勞之切,退欲忘身。但知方疾以盡公,不敢辭難而避事。仰勤宸注,親屈帝尊訓詞矜惻於孱軀,天步邁臨於寢室。戴恩慈之俯逮,徒感咽以何言。


顧愚臣知遇之若斯,雖舉族捐糜而曷報。而臣上負乾坤之造,莫知藥石之功,病在膏盲,命垂晷刻。闕廷注想,難瞻穆穆之光;黽鼎妥安,尚抱拳拳之恨。念吁天而靡逮,忍將死以猶言。文雖不倫,義或有取。伏望皇帝陛下,惟新盛德,謹保清躬,萬壽無疆。行奉東朝之養五兵,不試永居北極之尊。益堅鄰國之歡盟,深思社稷之大計,謹國是之搖動,杜邪黨之窺覦。以治亂為著黽,以賢才為羽翼,事有未形而宜戒,言或逆耳而可從,緩刑乃得眾之方,訓本乃富民之術。雖淵衷之素定,在愚慮之實深。凡此數端,願留聖念臣形留神往,淚盡辭窮。憂國有心,敢忘城噸之策;報君無路,尚懷結草之忠。’



秦檜的《遺表》很是感人,可以稱得上忠肝義膽,不比諸葛亮的出師表差,秦檜他主張修養生息,養兵,以利後戰。

他說:“行奉東朝之養五兵,不試永居北極之尊。益堅鄰國之歡盟,深思社稷之大計,謹國是之搖動,杜邪黨之窺覦。以治亂為著黽,以賢才為羽翼,事有未形而宜戒,言或逆耳而可從,緩刑乃得眾之方,訓本乃富民之術。雖淵衷之素定,在愚慮之實深。凡此數端,願留聖念臣形留神往,淚盡辭窮。憂國有心,敢忘城噸之策;報君無路,尚懷結草之忠。”
 樓主| 發表於 2007-4-23 17:20:4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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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秦檜也是個忠義之人。西元1126年,金兵突襲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汴京前,秦檜一直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議立張邦昌為帝。


秦檜竟站出來反對,立議狀要存趙氏。結果秦檜被金人俘虜北去。秦檜此舉,頗受人民讚揚。可以說秦檜若不出站來立議狀要存趙氏,就不大可能會被虜走受苦受罪。或許還會在偽齊政府裡做大官享受榮華富貴。秦檜到金國後,受到金元帥粘罕另眼看待。忍辱負重為徽宗寫乞和書。可以說這完全是忠臣之舉, 誰那麼傻寫乞和書,給自己找後人唾罵的理由。其後他被金太宗完顏晟賜給左監軍完顏昌。在金國期間並無任何變節之舉。西元1130年完顏昌攻楚州時秦檜趁機逃回宋朝。


後來的秦檜主和並沒什麼不對,宋高宗趙構本人在秦檜的生前和死後,多次把對金議和的首功歸於秦檜。


據《建炎以來係年要錄》記載:


卷一五八,紹興十八年八月癸丑日(陽曆1148年9月12日),趙構和秦檜的談話:
朕記卿初自虜歸,嘗對朕言:“如欲天下無事,須是南自南,北自北。”遂首建講和之議,朕心固已判然。而梗於眾論,久而方決。今南北罷兵六年矣,天下無事,果如卿言。


卷一六九,紹興二十五年十月丁酉(陽曆1155年11月19日),即秦檜死後次日:‘執政奏事,上曰:“秦檜力讚和議,天下安寧。自中興以來,百度廢而復備,皆其輔相之力,誠有功於國。”’


卷一七○,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乙未(陽曆1156年1月16日):‘上謂魏良臣、沈該、湯思退曰:“兩國和議,秦檜中間主之甚堅,卿等皆預有力。今日尤宜協心一意,休兵息民。”’



和、戰問題,是兩軍對壘中經常發生的事,其共同目的,是取決於是否有利保存自己,和爭取時間發展自己。南宋紹興情勢如何呢?

清人趙翼說:“宋之為國,始終以和議而存,以不和議而亡。”“澶淵盟,而後兩國享無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雖韓(琦)範(仲淹)名臣,猶不能制,亦終以歲幣餌之,而中國始安枕。

當北宋強盛時已如是,況南渡乎?”, 見《二十二史札記》卷二十六. 近人陳登元先生把趙翼這個觀點具體化,以為“秦檜在偷安半壁,中原殘破之時,其所以力主和議,實不得已中之不得已也。

”其主要理由:(一)國家經濟困難,支援不了龐大的軍費開支;(二)軍事力量不強,至收潰卒群盜,以充王旅,將驕卒惰,軍紀廢弛,不足以戰;(三)文武不和,不可與圖大業。“因此可知秦檜議和,有人以為保全東南者,非無以也。”, 見《金陵學報》第一卷第一期. 陳登元先生列舉的這些現象,在南宋初年都是存在的,因而建炎間屢屢敗給金人。

和約對宋朝是有利的。紹興和議是南宋和金國在1141年達成的和議,南宋朝廷在急於求和下,接受了金國的苛刻條件。宋高宗紹興十年(1140年),南宋軍在反擊金軍的南下中,取得了順昌等地。


至此,南宋可戰而不戰。為了徹底求和,紹興十一年(1141年)南宋朝廷解除了韓世忠、張俊、岳飛等大將的兵權,同年十一月宋、金雙方達成共識,十二月末,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與子岳雲、部將張憲被害。


次年三月才完成“紹興和議”全部之手續。隨著和議達成,金亦放還宋徽宗靈柩和高宗生母歸宋。 紹興和議使宋、金之間維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期間雙方雖然偶有衝突,但衝突之規模不大。



條約內容要點如下:


重劃宋、金兩國的邊界,東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關為界,宋割唐、鄧二州(在今河南省內),又重定陜西地界,宋失去商(今陜西內)、秦(今甘肅內)兩州約一半土地予金。


宋奉表稱臣於金,金冊宋主為皇帝。


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須遣使稱賀。


宋每年向金國繳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為什麼秦檜被後人視為賣國賊呢?這完全是後來南宋政治的需要,明朝和辛亥革命也繼續把這個歷史謊言散佈擴大。秦檜是政客們爭名奪利的犧牲品,同時,一個性格有缺陷的戰將岳飛被無限的神化。


秦檜身後,對於他的評價問題,有宋一代,官方就幾經變化。紹興二十五年十一月,高宗為褒其主和之功,題其神道碑額曰:“決策元功,精忠全德”。追封為申王,贈謚曰“忠獻”。


太常博士曹冠撰謚議說:
故太師贈申王秦檜,光弼聖主,紹開中興。安宗社於阽危之中,恢太平於板蕩之後;道德光天地,勳業冠古今,雖備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報之典,嚴於定謚。尤當先其報國之大節,傳道之效焉。謹按謚法:慮國忘家曰忠,文賢有成曰獻。宜賜謚曰:“忠獻”。 見《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百七十。


事過五十一年,寧宗開禧二年四月,以外戚入主大政的韓侂胄準備興師北伐,使禮部侍郎李壁奏貶秦檜,奏疏說:
秦檜首倡和議,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復開於臣子之口,宜亟貶秦檜以示天下。


於是削奪秦檜王爵,改謚號為“謬醜”。制詞說:“兵於五材,誰不能去之,首弛邊疆之備;臣無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百年為墟,誰任諸人之責。” 見續資治通鑒》宋紀卷一百五十七。評價全部翻了個個,制詞成為當時傳誦之作。


結果,開禧北伐失敗,韓侂胄成為妄啟兵端的罪魁禍首。時任禮部侍郎的史彌遠獻計誅殺韓侂胄,函韓侂胄之首向金人乞和。為了討好金人,還恢復了秦檜的王爵,再贈以謚號。《續通鑒》評論說:“當時用事者,亟欲反侂胄之政,而不頤公議如此。”
見《續資治通鑒》宋紀卷一百五十八。
元代修的《宋史》,照抄岳飛子孫寫的美化岳飛的家集。同時,也把秦檜列入《奸臣傳》。


上述種種,無論是褒是貶,都是當權者根據政治需要來確定的,秦檜不過是個皇帝手中的玩物。但秦檜本身卻總是忠貞愛國的,可以說是死而後已。他沒有錯,趙構主和也沒有錯。想像漢武帝,他的武功不是因為前面文景之治,才有本錢大打特打嗎?趙構時代休養生息,為後來南宋揮兵北上創造了基礎,儘管南宋北伐還是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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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4-23 17:27: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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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為少數民族入主中華,對儒家所講的“嚴華夷之辨”多所避忌,然修《宋史》仍將秦檜列入《奸臣傳》。


但是,歷來的史家也不無異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點:(一)秦檜力主和議,乃“保全東南”之舉;(二)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為最高統治者,應負主要責任;(三)秦檜所以得政、專國,是因為他的主張迎合了高宗的願望。


到了明朝,為了鼓勵抗擊北元的鬥志,秦檜再次遭難。秦檜和岳飛名聲在南宋的大起大落很有戲劇性色彩,非常容易包裝成正反派的明星。明朝文人偽造岳飛的詩詞“滿江紅”


位於浙江杭州西湖西北角的岳王廟,有與岳飛被殺有關的秦檜、王氏、万俟、張俊等四人跪像,也鑄造於明代。


到了辛亥革命,國民政府把明朝的驅除靼虜的一套又全部學來了。
當然,也再次掀起了貶低秦檜和神化岳飛的新高潮。個人對明朝和國民政府沒有任何好感,明朝200年沒有統一北元,卻反復大修長城。
國民政府更差,武昌起義的時候就是打的是十八星旗,意思是把滿蒙藏疆出賣給各個列強以換取支援他們的革命,最後真的把外蒙給驅除了。


再說說宋高宗(1107年—1187年)趙構,南宋開國皇帝,北宋皇帝宋徽宗第九子,宋欽宗之弟。靖康元年(1126)趙構曾以親王身分在金營中短期為人質,後得以回國。


1127年汴京淪陷時,他在當時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與江蘇省的南京市有別)登基做皇帝,改元“建炎”。期間趙構被金兵追殺,一度在海上飄泊,至紹興元年(1131年)正式定都於臨安(今浙江杭州)。民間有傳說“泥馬渡康王”。在位初期因為動亂,起用主戰派李綱、岳飛等等。他大部分時間都是重用主和派的黃潛善、汪伯彥、秦檜等人,並處死岳飛、罷免李綱、韓世忠等等。

由於當時金國已經佔領了中國北方的大部分領土,宋高宗授意丞相秦檜和金議和,簽定紹興和議,以稱臣賠款為代價,取回一部分實際上由金控制的領土,迎回宋欽宗(後來金未放欽宗)。宋金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為界。宋高宗僅有一親生之子趙旉,早夭。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以“倦勤”想多休養為由,禪位於太子趙眘,是為宋孝宗。從高宗禪位看,他並不貪戀皇位,而岳飛屢勸沒有子嗣的宋高宗立嗣,為高宗所忌,最後以“莫須有”罪名殺死岳飛。從這個罪名看,按當時宋朝的法律,岳飛確實該殺。


莫須有,南宋時期中古漢語的口語,歷史學家李敖的解釋是“難道沒有嗎?”,後來為了包裝岳飛這個明星,莫須有被文人解釋成了憑空捏造。


岳飛由於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問題,不需要證實其謀反罪名就可處死:
南宋張戒《默記》記錄如下:薛弼以甲字正月,道由建康謂戒曰:‘弼之免於禍,天也。往者丁巳歲(注:紹興七年為丁巳年),被旨從鵬(注:岳飛字鵬舉)入覲,與鵬遇於九江之舟中。鵬說曰:“某此行將陳大計。”弼請之,鵬雲:“近牒報:虜酋以丙午元子(注:指宋欽宗之嫡長子趙諶。靖康元年為丙午年,當時宋欽宗立趙諶為太子)入京闕,為朝廷計,莫若正資宗之名,則虜謀沮矣。
”弼不敢應。抵建康,與弼同日對,鵬第一班,弼次之。鵬下殿,面如死灰。弼造膝,上曰:“飛適來奏,乞正資宗之名。朕喻以卿雖忠,然握重兵於外,此事非卿所當與也。”弼曰:“臣雖在其幕中,然初不與聞。昨至九江,但見飛習小楷,凡密奏,皆飛自書耳。”上曰:“飛意似不悅,卿自以意開喻之。”弼受旨而退。嗟夫!鵬為大將,而越職及此,取死宜哉!弼又雲:“不知若個書生教之耳。”’


《金佗粹編》卷二十一《吁天辨誣》卷一《建儲辨》引熊克《中興小歷》如下:‘紹興七年夏四月,上詔飛入覲,弼亦移書趣飛行。至是飛偕弼入奏事,飛以手疏言儲貳事,衝風吹紙動搖,飛聲戰不能句。飛退,弼進,上視之色動。弼曰:“臣在道,常怪飛習寫細字,乃作此奏。雖其弟子無知者。”’


趙鼎《忠正德文集》卷九《辨誣筆錄·資善堂汲引親黨》:‘鼎丁巳秋再相,適岳飛入朝奏事。翌日,上曰:“飛昨日奏乞立皇子,此事非飛所宜與。”鼎奏曰:“飛不循分守,乃至於此!”退,召飛隨軍運使薛弼諭之曰:“大將總兵在外,豈可干預朝廷大事!寧不避嫌?飛武人,不知為此,殆幕中村秀才教之。公歸語幕中,毋令作此態,非保全功名終始之理。” 弼深以為然,曰:“當子細諭飛,且諭幕中諸人也。”


有關岳飛背後的字是否為其母所刺,到現在還有爭議;不過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岳飛背後的字應是“盡忠報國”而非“精忠報國”(宋史岳飛傳亦有記載),多數研究認為現今不少人認知的“精忠報國”,應是受到宋高宗御賜“精忠岳飛”四字,並由岳家軍以之為旗幟與金兵作戰的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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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4-23 17:49:2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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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激昂,膾炙人口的《滿江紅》“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為全世界華人所熟知。


但是,岳飛的傳世文才《滿江紅》,並非岳飛寫的,實際是明代人偽作,寫作年代不早於明代中葉,此事史學界李傲,餘嘉錫,夏承燾等人有定論。該詞的偽造要從岳飛被神話的兩個階段談起。岳飛和關羽一樣,被神話成忠義的代表。岳飛子孫神話其先輩,手法是對岳飛敗仗不提而隱藏起來,而誇大甚至編造岳飛的勝仗,這些美化的歷史竟然收入《宋史》。


有趣的是,二十四史中,《宋史》,《遼史》,《金史》,這三史均由元脫脫等撰寫。的紀傳體史書。由於《宋史》只用了兩年半的時間倉卒寫定,檢校難周。又出於眾人之手,因此,它在文字修飾,史料剪裁、史事考訂、全書體例等方面,難免有錯誤,甚至互相矛盾,因此後世有重修宋史的提議,清代陳黃中編《宋史稿》219卷、陸心源編《宋史翼》40卷,北韓的李算編了148卷的《宋史筌》。


岳飛的美化很容易從《金史》中的記載揭穿出來。


岳飛不是百戰百勝,《金史.王伯龍傳》中就記載“軍渡採石,擊敗岳飛、劉立、路尚等兵,獲芻糧數百萬計。”。《金史.完顏昂傳》記載“宋將岳飛以兵十萬,號稱百萬,來攻東平。東平有兵五千,倉卒出禦之。時桑柘方茂,昂使多張旗幟於林間,以為疑兵,自以精兵陣於前。飛不敢動,相持數日而退。”“昂舉兵以為聲援,飛乃退”。《金史。仆散渾坦傳》記載“天眷二年,與宋岳飛相拒。渾坦領六十騎,深入覘伺,至鄢陵,敗宋護糧餉軍七百餘人,多所俘獲。”。《金史.完顏宗秀傳》記載“宗弼復取河南,宗秀與海陵俱赴軍前任使。宋將岳飛軍於亳、宿之間,宗秀率步騎三千扼其衝要,遂與諸軍逆擊敗之。”


《宋史》動不動就說岳家軍殺敵“數千數萬”,甚至有“以五百騎兵破金兵十萬”的胡編,除了上面澄清了的偽造之外,還有偷換概念,實際上,岳家軍在大部分戰鬥中所殲滅的敵人,並不是真正的女真“金兵”,而只是“偽齊”政權的“偽軍”,以及被金兵抓壯丁來的“簽軍”,這種“簽軍”,只是作為一次性使用的炮灰性質的部隊,用來在交戰時擋在前面消耗對方的箭石,是從老百姓中抓來的壯丁人,後來也經常使用這種手段。


甚至很多都不算是軍隊,連“簽軍”的名義都沒有,所謂岳家軍的赫赫戰功很多就是靠殺這些沒有什麼戰鬥力的本民族的“簽軍”和“偽軍”建立起來的。大家應該記得,當時“金兵”中有人稱岳飛為“岳爺爺”,這些人就是“金軍”中的漢人“偽軍”“簽軍”部隊,這是當時漢人的口語。從情理上來說,女真金人也根本不可能去稱呼異族敵人而且是自己手下敗將為“爺爺”。


岳飛子孫如此美化其祖先,但是,《滿江紅》竟然沒有收錄入其家集裏,連相關記載也沒有。一直到了明代才突然出現在徐階所編的《岳武穆遺文》,是根據弘治十五年(西元1502年)浙江提學副使趙寬所書岳墳詞碑收入的,且趙寬碑記中提及的岳飛另一首詩《送紫岩張先生北伐》經明人考證也是偽作。


此外,詞中“踏破賀蘭山闕”也是一個破綻。賀蘭山入於史書,始於北宋。唐宋人以賀蘭山入詩,都是實指,賀蘭山在今內蒙古河套之西,南宋時屬西夏,並非金國土地,而金國黃龍府,在今吉林省境內。岳飛不可能以在西夏境內的“賀蘭山”來比喻攻打金國黃龍府的志願,這是牛頭不對馬嘴。實際上是,明代北方韃靼族常取道賀蘭山入侵甘、涼一帶,明代弘治十一年(1498年),明將王越曾在賀蘭山抗擊韃靼,打了一個勝仗,因此,有學者推測“踏破賀蘭山闕”是王越或者王越手下文人所作歌頌勝利的詩詞。

鄧廣銘在其文“再論岳飛的《滿江紅》詞不是偽作”辯護說,"第一個應當解答的問題是,如果《滿江紅》詞確係岳飛所作,何以不曾被岳霖、岳珂收集到,不曾編入《家集》之中?據岳珂在《家集序》中所說,其父岳霖對於蒐集岳飛的各類作品,確實是作過一番極大努力的,而岳珂本人在這方面卻沒有作過什麼工作,只是加以編次刊印而已。"


鄧廣銘的辯解軟弱無力,毛選才5卷,而岳飛子孫的家集竟然有10卷,誰能想像的出數百年後,今天的毛詩詞裏面沒有毛最佳詩詞?有網友說,"巴哈的無伴奏大提琴組曲是在他死後近200年才被發現的",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滿江紅》這麼動人的詩詞是直觀的。有點知識的都知道,而音樂是5線譜,沒有相當的音樂修養的人看不懂,也奏不出來,是極少數人才可以發現的。岳飛的《滿江紅》詞的確是偽作,否則,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宋朝沒有,元朝的雜劇《宋大將岳飛精忠》沒有,怎麼在明朝突然冒出來?


最後,總結一下,秦檜力主和議,乃“保全東南”之舉, 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為最高統治者,應負主要責任,議和本身並沒什麼錯。秦檜是愛國的忠義之士,岳飛也是愛國的將領,兩個人都愛國的,不過是主戰或者主和的差別。岳飛的死是他自己的責任,他不該干涉本來無後的高宗立嗣。


過去,政客們為了自己的利益醜化秦檜而神化岳飛是錯誤的,今天,我們不再需要一個虛假的歷史人物來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中國的歷史上愛國人物很多,比如,晚清扛著棺材收復新疆的左宗棠。教科書上已經不再稱岳飛是民族英雄了,這是個進步。

有一篇網路文章,說某地為了開發旅遊資源,要樹立秦檜跪在岳飛母親墳頭的雕像,這也太過分了。為此,寫此貼還秦檜的歷史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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