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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意、情 書法藝術的現代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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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9 09:41: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書法現場,三家說法之二


形、意、情 書法藝術的現代挑戰


漢寶德  (20080109)

     


     前些日子,北美館推出一個有趣的書法展,展出海峽兩岸數十位知名書法家的作品。開展的那天,我迫不及待的去看了,希望堵在我腦筋裡的一堆問題可以得到一點曙光。可是看完後,一點也沒有開竅的感覺,反而有點更糊塗了。究竟中國書法的未來在哪裡?


     書法是傳統中國最重要的藝術,因為中國文化中,文字的書寫是核心。在過去,「識字」是開化的第一步,文學在知識份子間的地位最受重視,文字是溝通與紀錄的工具,書寫乃是必要的手段,所以書法是標準的生活藝術。其他藝術,包括繪畫在內都是等而下之的。畫,以接近書寫者為上,這種價值觀一直流傳到現代。


     問題是:到了今天,已歷經百年的現代化,書寫已經逐漸自生活中消失了。文字仍然是必要的符號,但傳達的方式卻大幅改變。總之,代表中國文化精神的毛筆終於自生活中被淘汰。毛筆這樣靜悄悄的不見了,使得以維護傳統文化為已任的朋友們心有不甘。那要怎麼辦呢?如果我們要延續傳統文化的精神,真的非保留毛筆不可嗎?若要保留,怎麼個保留法呢?


     問題的解答,典型的分為兩派,一為傳統派,無非是在中、小學課程中增加書法,在民間休閒活動中增加書法一項;一為改革派,則是把傳統的書法藝術發揚光大,與現代藝術掛勾。這兩派的發展分別已經有幾十年了,傳統派依然在掙扎中,但時常可在地方文化中心、國父紀念館、中正紀念堂等場所看到程度並不太高的傳統書法展。他們的成就是逐漸恢復書法這種生活藝術在休閒活動中的地位,然而也幾乎完全為藝術界所忽略。即使是自傳統的標準看,中年以上的非常成熟的書法家為數也不少,當然不在改革派的眼中。改革派的書法家們都在想盡辦法突破傳統,與世界的新藝術接軌。


    ●

     老實說,想維護書法傳統,同時接上新時代的藝術精神,現代中國藝術家自二次大戰後就開始想了,可是多方的努力都不能使大家滿意,主要是因為書法的生活本質實在與西方藝術很難調和。新書法家的努力不是偏向傳統,就是偏向藝術,其間的障礙是天生的,不容易跨越。


     前文說過,書法的基礎是文字,是生活的工具,故書法的藝術只能說是生活工具的美化,其意義與建築與工藝一樣,是先完成工具的任務,再加上美感。西方的藝術就不同了,它的價值是脫離生活的,是藝術家個性表達的藝術,現代的藝術家窮畢生之力,希望在作品中創造一種代表個人的風格,因為藝術被認係個人生命力的發揚,個人的風格代表其藝術成就。這兩種絕然不同的創作態度,如何能融為一體呢?


     書法與現代藝術確有些相通之處,那就是形式之美。中國書法有兩千年以上的歷史,歷代都有名家以字體與筆墨之美著稱於世。大家所努力學習的也是模仿名家的字跡,以達到公認的美感水準。很多人窮一生之力都無法達成此一目標,至於個人風格的建立,其困難更不在話下了。


     改革派的書法家能有所成者大多是掌握書法藝術的形式美的原則,加以發揮,與新藝術,尤其是抽象藝術接軌。這一路線在過去半世紀間已證明是可行的,而且仍有長足的發展空間供未來的書法家馳騁。但是這一派有一個弱點,即文字的辨識性低,失去溝通工具的意義,成為脫離生活的純藝術品,因此否認它們是書法亦不為過。


     改革派受到傳統草書的鼓勵甚大。在中國書法中,最具有形式與筆墨之美的字體即草書,尤其是狂草,是世界級的線條藝術,它的缺點就是很少人認識,要靠專家辨識。對於一般大眾,它只是美的裝飾,不代表任何意義。近年來,台灣的公共空間喜歡一點傳統的風味加在當代設計之上,流行使用磨砂玻璃為牆壁,上面用草書文字為裝飾,故宮進廳新建之玻璃屋頂也有同樣方式的裝飾。他們雖使用的是標準草書,沒有狂草的氣勢,也有純形式美的效果,因為大眾不能辨識其字義。


     對嚴守文字意義的改革派書法家來說,這條路不是正道,卻也很難找到另一條坦途。


    ●

     抽象藝術以形式美為主軸,但純粹的形式不能成為藝術,只是裝飾,因此抽象藝術家努力以形式來表達感情,也就是用「表現」來感動觀眾,以完成藝術的任務。形式與表現兩者缺一不可,至於內容則非必要;在抽象藝術中,形式就是內容,因不可辨識,沒有故事性。

     書法藝術也以形式美為主軸,但它卻不是純粹的形式,因為它是文字組構而成,文字是可以辨識的,因此可以知道它的意義,也就是它的內容。書法的內容其天地遠比寫實畫的內容要廣闊。因此書法是由形式與內容所組成的,並不一定有「表現」,對於純藝術的要求而言,它是有所缺的。書法真的只能做為裝飾嗎?


     書法中的文字,其涵意是可以表達感情的。這樣是否可以彌補書法在藝術領域的欠缺呢?不成。因為用文意來表達感情是文學,不是藝術。比如過年時掛的春聯,主要是看文字的吉慶祝禱的意思,文字的美尚在其次。寫得好的,首先是文意好,讀起來有詩的韻味,然後才是字的形式悅目。易言之,書法藝術的主體是文學,不是美術;書法原是文學的附庸。直到二十世紀,舊文學遭到革命,書法才不得不獨立出來。今天能詩文的書法家己寥若晨星了。


     舉例來說吧!懷素的狂草在書法中是最為典範,所以懷素被稱為草聖。截取其作品的片斷就是一幅墨線流暢的抽象畫。故宮經常展示其名作及複製品,我頗受感動,以為他寫的自敘必然是驚天動地的大文章。後來學草書,才略看得懂其內容,原來「自敘」是很普通的小傳而已。今天再看他的狂草,對我的感動就大幅降低了。


     書法的形式與內容很容易脫鉤,所以情意與形式不像藝術是兩位一體的。好的藝術應該是形、情、意三位一體。這是書法藝術的困難所在。過去的書法家有沒有克服這一障礙的方法呢?


     我略回顧書法的歷史,感覺到古人在這方面的努力。至少在清中葉以後,書法家開始把情意與形式結合在一起,他們使用的方法是選擇一個字體。為什麼他們大多丟掉當時流行的館閣體,向古代碑版中尋找靈感呢?因為正統的字體只呈現形式美感,不易表達情意。他們不選草書,因為它太過形式化,不易辨識,無法傳達情意。我注意到清中葉後的名家,如金農、鄭板橋、伊秉綬等,都自漢隸中推演、創造了自己的「體」,但同時也把自己侷限在某些情意天地之內。比如鄭板橋的字多詩情畫意,伊秉綬的字多深沉、壯闊的意境,金農多思古之幽情。他們把自己的人格、生活情調與書體的意境融為一體。


     現代的書法家大多沒有這樣的涵養,他們把書法當純形式美的技巧。有些書法家通各式字體,真草隸篆,包括行書,幾無所不能。掌握了各種字體,如果不賣弄技巧,可以用字體來表情,篆體典雅,古隸樸拙,今隸嚴整,楷書敦厚平和,行書閒適,草書激情,由於字體多樣,雖滿足生活化的目的,不免失去獨有的風格,因此也失掉了在書法史上佔一席之地的機會與野心。


    ●

     改革派的書法家可以大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激進派,他們除了墨之外,毛筆與文字全部丟棄,作品看不出書法的特色,只是用墨汁在紙上塗抹而已,可以稱為墨畫,不能稱為書法。第二類是保守派,他們信守傳統,一定要自基本訓練下功夫,但同時要推陳出新,創造出不同於傳統的作品。他們的作品當然會有可能辨認的字形,但同時有現代的精神,因此不能不順著清末以來先賢的傳統中找路子。第三類是折衷派,他們一方面信守傳統的筆墨技巧,另方面則不計較文字的辨識性,創作一種有傳統書法的氣勢,卻看不出情、意的作品。


     近年來我們看到的書法作品展覽不出以上三類之外,這三類都不免仍有遺憾。第一類在形、意、情三要素上都已離棄書法,徒具書法之名,第三類有形式之美,有時亦有感情,但卻失卻意蘊。第二類比較能面面俱到,保留傳統書法的要義,但失之缺乏新意。


     我偶爾看到一些作品,似乎正在努力開拓新的方向,那就是仍然以可辨識的文字的內涵為中心,一方面在形式上追求新意,而執著於毛筆,同時希望形式的表現能傳達出文意的感情。這當然是不容易的。


     形式上的改革,除了下筆的技巧不落俗套之外,字體的構成可以有新意。重要的是構圖;必須放棄傳統整齊排列的常規,因內容的表現而出奇致勝,一新人的耳目。這些都必須環繞文意而發展出來,而意與情是連貫的。


     中國文學中表達的情緒,為憂患與笑傲,慷慨而激昂,孤寂而閒靜,甚至飄逸而悠遠,這些情緒要用書法藝術來表達該怎麼著手?自此著眼,把書法藝術視為最困難、最豐富的藝術並不為過。我在傳統書法中遊走了若干年,真正感覺新書法是極待開闢的藝術領域,有勞年輕書法家多下些功夫,才能恢復第一生活藝術的地位。
 樓主| 發表於 2008-1-9 09:46:20 | 顯示全部樓層
書法現場,三家說法之一


重振文人書法


龔鵬程  (20080108)

     


     現代藝術式的實驗書法,又不僅脫離了文人傳統,也試著脫離文字,以線條、色塊、造型、創意為說。顛覆的,不只是文人書法,更是書法之本質……。


     書法是文字的藝術,不是線條或墨塊。正如雕塑與建築不能說是水泥土漿或鋼片的藝術那樣。


     可是因文字在其他國家並未真正獨立,多只是做為語言的紀錄或仿品,故書法藝術在旁的地方皆不發達,唯獨在我國才得茁壯,地位且遠高於繪畫及一切雜藝。


     林語堂在《吾國吾民》裡曾言:「書法提供給了中國人以基本的美感,中國人就是通過書法才學會線條和形體的基本要領。因此,若不懂中國書法及其藝術靈感,就無法談論中國藝術。」「只有在書法上,我們才能看見中國人藝術心靈的極致。」宗白華也在〈中西畫法所表現的空間意識〉一文中說道:「中國音樂衰弱,書法卻代替了它成為一種表達最高意境與情操的民族藝術。」此類言語,均是對書法藝術的贊歌。而書法藝術,正是怎麼贊頌也不過分的。


     可惜這門藝術近來頗為衰微。外邦人士對中國藝術之審美品味,大抵仍局限於器物工藝層次,對音樂繪畫已少賞音,遑論書法!以致國際藝品市場中書法作品之標值輒低於繪畫乃至工藝品。國人對書法藝術,亦因毛筆退出實用領域、古典文化氛圍消失、審美趣味變化等因素,漸生疏隔。縱使還有不少人拼命在練字,甚或以書法名家,但技未必進於道,看來也是令人失望者多。


     因書法漸衰,故亦不乏振興其道的倡議。可是這些設想往往搞錯了方向,以致愈振興愈糟。


     許多改革者都以為:當世書風是被文人書法所籠罩且無生氣的。如姜壽田《現代書法家批評》就說:「傳統文人書法,從二王、蘇東坡、黃山谷的重韻、書氣,到明代董其昌的重禪氣、談意,再到清代劉墉重廟堂氣,以致最終形成帖派末流的館閣體,由暗弱到死寂。」


     整個現代書法,可說都建立在這種對文人書法的認識和批判上。改革之道,則有沈尹默之類重返唐賢法度的主張。另外還有不少更激進的想法,例如從文人氣的反面:匪氣、綠林氣、工匠氣、村野民間氣等各方面去發展書法。或更趨近現代藝術,擺脫詩文對書法的制約,單獨寫一個字、幾個字,或俚俗語,回到線條本質及造型之美;或根本抽象化、拼貼組合化、觀念藝術化等等。


     其方法與方向十分分歧,但其基調,無不是反對文人書法的。有時則以文人書法來概括傳統書風。凡將「傳統書法」跟「現代書法藝術」對舉起來說時,傳統書法指的就是文人書法,是要被打倒的對象。


     這其中,匪氣、綠林氣、工匠氣、村野氣,根本不值得討論。沈尹默回歸唐法的主張則影響深遠,如今練字的人,入手誰不從歐虞顏柳開始?先生把寫字的人分為兩類:書家和善書者。說「善書者是會寫字,字寫得好看的人,但它的點畫,有時與筆法偶然暗合,有時則不然,尤其是不能各種皆工」。書家則精通八法:「點畫使轉,處處皆須合法,不能絲毫苟且從事」。兩者相比:

     書家的書,好比棈通六法的畫師的畫。善書者的書,就好比文人的寫意畫。善書者的書,正如文人畫,也有它的風致可愛處。但不能學,只能參觀,以博其趣。


     沈先生是重法度的人,論書尤重執筆法,常批評蘇東坡單?執筆,且肆口「我書意造本無法」,往往為不講究的人所借口。故他反對文人書法文人畫,說:「自元以來,書畫都江河日下。到了明清兩代,可看的書畫就越來越少了。」其實不只元以後可看的漸少,宋代蘇黃便已入了文人書畫的歧途。依他看,也是殊不足取的。書法的典範,遂僅能是「二王、歐、虞、褚、顏諸家遺留下來的成績」。


     沈先生所代表的,都是一種具有現代性的專業化分工態度,強調專業書家、專業畫家。文人書文人畫在其觀念中,等於「業餘」或「外行」。專業者才精通這一行所該具有的法度技藝;文人玩票,雖也偶有暗合處,畢竟非真積力久而得,故不牢靠;雖有趣,卻不正規,不足為訓。


     這種區分,顯然是比擬繪畫史上「行家」與「戾家」之分而來的。因對清代書風不滿,欲藉此反撥文人書風,重返二王唐賢之法。這樣的態度,自然是復古的,但復古之目的,殆在除弊,用以批判當世。


     但文人書法如此不堪嗎?如今書壇之弊,真是文人書法造成的嗎?只有打倒或擺脫了文人書法才能發展書法藝術嗎?我對這些看法,都不以為然。


     道理非常簡單:當代書風,到底是文人氣太重還是缺乏文人氣?當代所謂「書法界」,無論什麼協會、學會、書法教室以及展售場所,參與者不都是戮力鑽研筆法、苦練歐虞褚顏諸家遺跡,各體皆工的嗎?書家僅以善書著稱,文名則罕覯。故古人多寫自己的文章詩歌,今人只能抄抄古人的詩文或節臨古碑帖。詩文既非所長,文人氣自然也就難得具備。古人批評專業書人畫匠時所指摘的毛病,如「本色之弊,易流俚腐」「腔或近乎打油」「氣韻索然」等,倒是極為普遍。


     在這樣的現實狀況中,救弊之道,理應是提倡文人書法,以藥不學無文之病。焉能倒過來再批文人書法?這不僅是打已死之虎,非英雄手段;抑且開錯了藥方,會使時代病更入膏肓。前者叫做無的而放矢,後者是庸醫誤診,不免害人性命。


     現代藝術式的實驗書法,又不僅脫離了文人傳統,也試著脫離文字,以線條、色塊、造型、創意為說。顛覆的,不只是文人書法,更是書法之本質。如此一來,還能否或適否仍稱為書法,實在大有疑問。書法之本質是文字的藝術化。把字寫得好看,從實用文書變成藝術欣賞對象,乃其形成之原理。脫離了這一點而去談墨色、線條、抽象、構圖,就都是胡扯。



     事實上,脫離文字後,那些墨象、表現、拼貼或什麼,觀者亦極迷茫。其美感到底在哪兒,往往從畫面和線條中難以體會,需要創作者另用言說去闡釋說明。因而現代書法常變成了語言藝術或行動藝術,理論一套又一套,主義一堆又一堆,真要這些朋友寫幾個字來看看,恐怕是不成的。他們或許善於用言說編織論述,但是否為書法便很難說。重提文人書法之概念,對此類人亦未必無益。


     須知書法之性質與傳統,是與繪畫不同的。畫本來是獨立的,後來才與詩文書法結合,更晚則加上了印章,於是出現了文人畫。文人畫是畫史之變,故崛起時頗貽「戾家」「不當行」「非本色」之譏,書法卻不然。若附和文人畫這個詞,說文人書法,則書法本來就是文人的。文字、文學與書藝,從來結合為一體,不可析分,不是單純的筆墨線條而已。


     自書法藝術初起,至文人篆刻之盛,這整個歷史,通貫為書法史,而其實也就是文人書法史。不能掌握這個脈絡,並體會其中蘊涵的道理,對中國書法,終歸是門外漢,是站在場邊子上說話。企圖打倒文人書法以振興中國書法,也終是不知從何說起的!


     因此,無論從哪方面看,文人書法在今天,不是應被打倒,而是該再提倡。今天書壇的一些弊病,不是文人書法造成的,反而是對文人書法認識不清,卻又胡亂反抗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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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1-10 08:36:01 | 顯示全部樓層
書法現場,三家說法之三


書法老師教錯啦


侯吉諒  (20080110)

     

     這幾年「參觀」過不少書法家現場揮毫和教學情形,值得效法學習的非常多,但也普遍存在不少書法怪現象。最常常看到的,就是書法老師總是在示範講解的時候說:「我們寫書法要用宣紙……」,然後只見老師拿筆往硯台上沾了沾墨,再順著筆毫的方向在硯台的邊緣上用力刮了刮毛筆,調整一下筆中的墨量,然後大筆一揮,龍飛鳳舞起來。這樣的「寫字表演」,幾乎就等於一般人的「書法觀」:「書法就是用毛筆在宣紙上寫字」。


     一般人總認為,寫書法就是要用宣紙,或者說,不用宣紙寫字,就比較不正式或不講究,甚至不入流。

     不過,就我所知,很多本來喜歡寫書法的人都是在用了宣紙以後,從此斷絕學寫書法的念頭,原因是,用宣紙寫書法實在太困難了。
     用軟筆寫字已經很困難,用軟筆在吸水性強的宣紙上寫字,那可是難上加難,而且難上無數倍。

     常常在參觀書法展的時候,聽到許多人說,他們對書法有興趣,但卻不敢學書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就是因為老師教他們要用毛筆、在宣紙上,練顏真卿或柳公權。

     很不幸,在宣紙上練顏真卿或柳公權的楷書,剛好是扼殺書法興趣的「最佳方法」。

     因為,在宣紙上練顏真卿,其實包含了兩個書法最根本的錯誤。


     宣紙非必要


     怎麼會這樣呢?寫書法要用宣紙、寫書法要先學楷書、學楷書就要寫柳公權、顏真卿,這幾乎是台灣書法教育的真理了,怎麼會是錯的呢?

     事實上,我曾經懷疑,如果叫顏真卿或柳公權用宣紙寫楷書,他們是不是也可以寫得很好?我還懷疑,如果唐朝的人用宣紙寫書法,也許楷書就不可能出現在唐朝。


     根據現存的書畫文物、文獻資料,我們雖然無法用實物來分析唐朝紙張的纖維組成,但可以肯定其中的主要原料是麻、籐的「樹皮」。

     使用樹皮纖維製作的紙張,本身就比宣紙不吸水,再加上後加工──硾打、上漿、填粉、染色、砑光等等程序,紙張的「疏水性」會增加,用這種紙張寫字,書寫速度可以放慢,可以比較從容的追求筆畫的嚴謹工整,而不必擔心使用宣紙般的滲墨暈墨。


     從技術上來說,只有緩慢書寫,才有可能寫出楷書那種規矩、節制和工整的線條,因此,如果不是唐朝的紙張剛好已經發展到了適合寫楷書的紙張,楷書很難在「不容易寫」的情形下出現或完成。反過來說,因為唐朝人追求楷書風格,所以就發展出麻藤類的後加工紙張。


     根據考證,宣紙最早發明於唐朝末年,也有說是宋初,但無論如何,歐陽詢、褚遂良、虞世南、柳公權、顏真卿這些偉大的書法家肯定沒用過宣紙。

     從現存書畫真跡看,從宋、元到、明末,恐怕大部份的書法家,還是比較習慣用不吸水的絹或紙寫字。

     歷史的發展如此,為什麼我們卻一直認為「書法等於用毛筆在宣紙上寫字」?

     那是因為,清朝初年以後,宣紙的確成為書畫應用最廣泛、最方便的紙張。

     宣紙潔白柔軟,濃淡墨韻非常漂亮,很適合明末以來最主流的「寫意」山水、花卉,宣紙吸水性強,濃淡、乾濕對比強烈,也特別適合表現篆書、隸書、魏碑這一類的書法,尤其濕濃墨韻的淋漓、乾澀線條的蒼勁,更是書法家的最愛。

     幾百年的習慣累積下來,宣紙很自然就成為書畫的「真命天紙」。

     但從學習書法的角度,不但沒有必要一開始就用宣紙的,連寫書法是不是一定要用宣紙,都值得探討。


     楷書非入門


     學書法的第二個根本性錯誤,是學書法一定要從楷書開始。


     一般人學寫字,總是一筆一畫從最基本的楷書開始學起,而後隨著年紀的增加、字形的熟悉、書寫技術的熟練,便愈寫愈快,就好像行書一樣。因此,大家總也認為,書法就是這樣發展的。


     其實不然。書法從商、周的甲骨、金文(大篆),到秦小篆、漢隸書,基本上是從象形進化到抽象筆畫結構的過程,隸書出現時,中文字形的演化已經進入完成期,隨著毛筆技術的改良和紙張的發明,書寫的方便性快速提升,於是,從現存的秦簡看,快筆書寫的行草書,甚至在漢朝隸書完全定型之前就出現了。


     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生活的應用上,快速書寫有其必要性,既然快速,筆畫就不可能像篆書那麼絕對的垂直和水平,筆畫的轉彎也不會那麼圓潤、均一、講究;快速書寫的線條「解放」了篆、隸書的線條,同時改變、複雜化了書寫的技術和字型結構,種種複雜的筆法才慢慢被發明、發現,於是需要比較高明書寫技術的草行楷才有出現的可能。


     王羲之是公認最偉大書法家,因為他的書法寫得最好、技術最厲害、字最漂亮。而且他的書法影響了當代和後代。

     王羲之的書法是不是寫得最好,技術是不是最厲害,字是不是最漂亮,也許見仁見智,難有定論,但是,王羲之的書法影響了後代至今,是既定的事實。我們現在寫字的字型、風格,即是王羲之(那個時候)形成的。


     而如果可以用這樣的角度「承認」王羲之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書法家的話,那麼,我們就可以說,歷史上最偉大的書法家,沒有學過楷書。


     既然最偉大的書法家沒學過楷書,那麼,我們為什麼一定從楷書開始學書法?

     也許有人會說,小楷「樂毅論」、「黃庭經」不都是王羲之的字嗎,怎麼說王羲之沒學過楷書?

     沒錯,王羲之寫過楷書,不過那種楷書當時叫「真書」,而且和我們現在所認為的楷書有極大不同。

     現存最早的「真書」,應該是鍾繇的「宣示表」,鍾繇生於西元一五一年,二三○年逝世,梁武帝蕭衍稱譽他的書法「勢巧形密」,質樸渾厚,雍容自然,晉史中記載王導東渡時將此表縫入衣帶攜走,後來傳給王羲之,王羲之又將之傳給王修,王修便帶著它入土為安,從此不見天日。現在傳下來的,記載是王羲之的臨摹本,字體端整古雅,結體略呈扁形。三○三年出生的王羲之距離鍾繇的年代將近七十年,所寫的「樂毅論」、「黃庭經」即很有鍾繇筆法、結構的影子。


     寫字不是畫字


     從「宣示表」到「樂毅論」、「黃庭經」,都是所謂的真書,運筆比較緩慢、結構比較工整,的確接近唐朝楷書,但和工整如刻畫、結構端正嚴謹到一絲不苟的唐楷,還是有很大的距離。

     一般書法史都認定,結構、點畫、筆法都定型的楷書,一直到唐朝才完成,這時王羲之根本尚未出生。所以王羲之時代的楷書和唐朝的楷書,兩者是不同的。


     仔細分辨,無論「宣示表」或「樂毅論」、「黃庭經」,起筆、收筆、結構、運筆的速度、工整度,都不如唐楷那樣嚴謹刻板,王羲之的真書,包含許多行書的筆法和速度。

     唐楷確立了中文字體最後的定型、筆法的規律性以及統一性,對初學識字、寫字都非常方便,因此成為書法的入門功課。


     然而,唐楷規律的、一點一畫的筆法,卻也使初學者在容易入手的同時,也被這種太過機械式的結構、筆法所限制,於是寫字的時候,很容易就成為一筆一畫的「畫字」,而不是筆筆之間筆意連綿的「寫字」,加上後來宣紙的發明,為了不讓緩慢的書寫時墨跡滲開,於是不得不增加墨汁的濃度,墨太濃,就不容易「寫」出字來,於是便只好「畫」字。


     畫字的結果是,點畫很容易「製造」出來,但「寫字的筆法」卻不見或扭曲了。

     許多人辛苦練字,其實只是努力的畫字,多年下來,畫的字型固然可以產生工整、甚至流暢的線條,但讓他們寫行書,卻完全不能應付,原因就在畫字,而不是寫字。


     書法線條中種種力道、粗細的變化,是在下筆、運筆、收筆時,用各種筆法去變化完成的,畫字卻是利用毛筆筆尖的移動把書法線條的畫出來,其中的高低之分,自是不可同日而語。


     書法流傳二千多年,限於記錄科技的不足,我們只能在古人的文字描述中去嘗試體會書法的各種可能,然而古人的形容詞中有太多玄奇的詞彙,後人則有太多誤會的理解,以致人云亦云、將錯就錯。


     寫書法不容易,學到正確的寫字方法更不容易,不過,了解寫字就是寫字,而不是畫字,然後想辦法體會使用毛筆的方法,就比較不容易發生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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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10 15:46:33 | 顯示全部樓層
1.書法創作確實不應該侷限於宣紙,但在表現力上卻以宣紙效果最佳。
2.現代書藝在內涵性上確實有待加強,而傳統的發展空間一樣在內涵性而非形式性,今天我們看到許多所謂傳統書法其實僅僅剩下傳統形式樣貌,卻在『神韻』上缺少努力,書法應該是一個書法家生命與質性的外在表現,這才是現今書法必須深刻體會與努力之處。
3.何謂『文人書法』?難道文人謹代表『帖學』嗎?僅是回到"董其昌"時代的溫婉斯文路線嗎?在清代帖學與碑學爭戰之後,難道要再次挑起這無知的爭端?把帖學外的書法都打成野狐禪?這是狹隘又偏頗主觀的論點,非常不正確!要說文人二字應該是講究『字外功夫』的修練涵養,而不是以書風當界線來個二分法。讀書人寫字就一定好嗎?這也未必,歷代讀書人無數卻多數沒寫好書法,所以今天該倡導的是『有涵養與藝術性的書法』,別又抬出『文人』當招牌,重蹈前人錯誤,徒然輕啟戰端。

以上敝人就三家說法提出看法,學者為文豈可不慎,此三位所謂學者在某些領域上確實是專家,但談書道的研究體認,實踐功夫都還差太多,據此而就要談書法,實在是令人搖頭嘆息,不全錯但也不全對!

其實書法只分『好字』『不好的字』,此無關門派書風,學帖學寫得好是好字,學碑學寫得好也是好字,不要以太多主觀意識加以區分,欣賞書法就是欣賞書法,別弄得太複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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