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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被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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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10 10:14: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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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藝人被散播「親密照片」的事件發生,很多人士包括:一些電視台高層、影視製作總監、潮人媽咪、專家學者,甚至警方,紛紛提醒藝人,應善於保護私隱,不要被愛情沖昏頭腦,情到濃時聽任對方任意擺布,結局後悔莫及。

是的,專家說:要學會保護自己。計算機和手機最容易把私人照片流傳出去,無論手機、計算機,若儲存了個人機密數據,千萬要設置層層密碼,不要將這些資料上網,以防丟失後被人取走,或被黑客盜竊。當下始,清除計算機裡會影響自己聲譽的任何檔案。儲存的隱秘數據,不要放入上網的計算機裡。計算機壞了,別把硬盤一同拿去修理。舊手機不要送人,更不宜出售。

當然最重要女性朋友,須注意,千萬不要被男人拍照。

男人當下是色膽包天、精蟲沖腦,意淫企圖正旺,你拗不過男人的哄騙被拍照,但難以保證那一天,分手或怨恨,男人沖昏了頭,或不慎,把你的「毛片」與人分享...。
 樓主| 發表於 2008-2-12 14:36:36 | 顯示全部樓層
X照風暴啟示錄

■葉華

「X照風暴」,這是繼周XX的「長江X號」和周XXH的「功夫XX」之後,鼠年最受矚目的賀歲鉅片,不花一毛宣傳費,卻完全搶盡了「雙周對決」的風采。

除了大吃一驚,大開眼界,大惑不解之外,「X照風暴」還帶給我們什麼啟示?

啟示之一:玉女=慾女?演藝圈現形記

脫下虛假的面具,所謂的「玉女掌門人」和「絕代玉女」個個原形畢露,「玉女」竟然成了勾魂懾魄、荒淫浪蕩的「慾女」,而所謂的「金童」也只是滿腦子精蟲作怪的「精童」而已。「淫照風暴」,其實應該正名為「精童慾女之陳XX淫照風暴」才對。

啟示之二:High過頭,當心玩火自焚

雖說「人不輕狂枉少年」,關起門來做愛做的事,這是個人自由,但千萬不要愛昏頭,不怕一萬,只怕萬一;High是一時的,傷害卻可能是一世的。

啟示之三: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送修小心

林XX因為手機送修,她和言XX穿浴袍的親密照意外曝光;陳XX由於電腦故障送修,竟引爆驚天動地的「X照風暴」,凡拍過必留下紀錄,電腦專家提醒我們:照片或影片刪除後還是可以復原的。

啟示之四:助紂為虐,網路無形殺手

網路影響力無遠弗屆,藝人一夕成名,渲染擴散,成也網路;藝人形象破功,助紂為虐,敗也網路。要避免網路殺人於無形,藝人首當潔身自愛。

[ 本帖最後由 pgup 於 2008-2-12 02:3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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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12 15:00:44 | 顯示全部樓層
陳XX照 引爆人性黑暗面

【聯合報╱徐尚懿?作家、藝人(台北市)】 2008.02.12 02:50 am

  
在這科技發達兼資訊爆炸的社會,每過一陣子我們就得面臨名人性愛照片光碟疑雲的誘惑和考驗。不管淫照或艷照當前,旁觀者美其名是趕流行不落人後的了解現況,其實無論男女,底層的慾念似乎永遠擺脫不了種種好奇與偷窺的意淫,再延伸至個人收藏的成就感和話題的參與度。

此次香港藝人陳XX和眾女星的性愛自拍曝了光,忙壞了香港的傳媒與警方,更讓全香港影劇圈陷入一陣風暴,騷動陣仗不下於當年台灣的璩XX光碟案。只是這回不同的是,人物主角們皆年輕化、偶像化,畫面也非當年那枚固定沈悶的針孔偷拍攝影機可比擬的;掌鏡者本身即是電影小生男主角,主人翁親任導演兼攝影師,試問最近還有什麼A片能比這好看?而且話題牽連只會更廣,且更具爆炸性。

只是大對眾陳XX系列影像的本質消費行為不同於觀賞A片,大部份人免付費觀賞,消費項目不再是AV的職業演出,而是藝人們的真情投入,人人內心的那股貪便宜的「卯到」心態昭然若揭,看飽後除了對明星的性器官性技巧兼私生活操守一陣撻伐批評外,然後沒事般的擦嘴抹淨,留下的只是當事者身受的無窮苦痛。

我們在消費的是什麼?是一對年輕男女在某時某刻的真情大冒險,當他們一對一用攝影機見證彼此肉體與信任的性愛試探,大夥卻在幾年後成為共同的旁觀者;與其說是新聞事件的參與者,不妨定位為期約的剝削—任何的偶像藝人都會以不同的面貌在攝影機前演出,只是這回的跳tone表演成就了最可觀的票房成果,演出者卻一毛分不到,順道賠上了經營許久的演藝生命,還有難以評估的社會成本。

前提是,兩情相悅下,性的本身並不是罪,罪惡的反是扭曲的人性所操控的那隻大怪獸,道德的面具反成為邪惡的利器工具,引發眾人茶餘飯後兼床笫間的笑話,正一刀一切的凌遲著那些當事人,造就了真正的不道德。

也有不少人跳出來指責陳冠希,卻忘記我們皆是陳XX,想要、想玩、輕率到最好不用負太大的責任,卻想擁有片刻所有的歡愉。顯然人類是健忘的動物,許多年過去了,璩XX還算是正向的活體教材,大家似乎仍領會不到什麼,只是把她當成光碟案的經典符號。

同樣的,我們每一個都可能在某種情況下成為下一個陳XX:自許為一個汲汲追求的獵人,卻在某個當兒,成為別人眼中可口的肥羊,接著成為被打的落水狗,難以翻身。

所以,如果各位正從轉載那些私密照中真的獲得莫大的樂趣,就心態而論,你恐怕連事發前的陳XX都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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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12 15:05:37 | 顯示全部樓層

人人皆是陳XX

中國時報 2008.02.12 
徐尚懿

     這幾天香港藝人陳XX和眾女星的性愛自拍曝了光,忙壞了香港的傳媒警方,更讓全香港影劇圈陷入一陣風暴,騷動陣仗不下於當年台灣的璩XX光碟案。只是這回不同的是,人物主角們皆年輕化、偶像化,畫面也非當年那枚固定沉悶的針孔偷拍攝影機可比擬的,掌鏡者本身即是電影小生男主角,主人翁親力親為擔任導演兼攝影師,試問最近還有什麼A片能比這「好看」?而且話題牽連只會更廣,且更具爆炸性。

     其實在這科技發達兼資訊爆炸的社會,每過一陣子我們就得面臨名人性愛照片光碟疑雲的誘惑和考驗。不管淫照或艷照當前,旁觀者美其名是趕流行不落人後的了解現況,其實無論男女,底層的慾念似乎永遠擺脫不了種種好奇與偷窺的意淫,再延伸至個人收藏的成就感和話題的參與度。

     只是大對眾陳XX系列影像的本質消費行為不同於觀賞A片,大部分人免付費觀賞,消費項目不再是AV的職業演出,而是藝人們的真情投入,人人內心的那股「貪便宜」的「卯到」心態昭然若揭。看飽後除了對明星的表現兼私生活操守一陣撻伐批評外,然後沒事般的擦嘴抹淨,留下的只是當事者身受的無窮苦痛。

     我們在消費的是什麼?是一對年輕男女在某時某刻的真情大冒險,當他們一對一用攝影機見証彼此肉體與信任的性愛試探,大夥卻在幾年後成為共同的旁觀者。與其說是新聞事件的參與者,不妨定位為期約的剝削--任何的偶像藝人都會以不同的面貌在攝影機前演出,只是這回的跳tone表演成就了最可觀的票房成果,演出者卻一毛分不到,順道賠上了經營許久的演藝生命,還有難以評估的社會成本。

     然而兩情相悅下,性的本身並不是罪,罪惡的反是扭曲的人性所操控的那隻大怪獸,道德的面具反成為邪惡的利器工具,引發眾人茶餘飯後兼床第間的笑話,正一刀一切的凌遲著那些當事人,造就了真正的不道德。

     也有不少人跳出來指責陳XX,卻忘記我們人人皆是或曾是陳冠希,想要、想玩、甚至輕率到最好不用背負太大的責任,卻想擁有片刻所有的歡愉。顯然人類是健忘的動物,許多年過去了,璩XX還算是正向的活體教材,大家似乎仍領會不到什麼,只是把她當成光碟案的經典符號。

     別忘了,我們每一個人在某種情況下都可能成為下一個陳XX。自詡為一個汲汲追求的獵人,也許在某個當兒,成為別人眼中可口的肥羊,接著成為被打的落水狗而難以翻身。所以,如果各位正從轉載那些私密照中真的獲得莫大的樂趣,就心態而論,恐怕連事發前的陳XX都比不上,又有什麼資格再去對這些藝人品頭論足呢?


(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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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12 15:27:24 | 顯示全部樓層

X照事件?律師:若在美國且牽涉兒童刑責10年以上

南加州知名民刑事律師劉龍珠表示,美國對十八歲以下的兒童色情犯罪是非常嚴厲的,假如陳XX事件是發生在美國而且牽涉到兒童,那麼刑責可能在十年以上。〔圖?資料照片〕  
2008/02/12 11:57
記者范守文、因宏文?洛杉磯報導

香港藝人陳XX照事件,如滾雪球一般廣受各界關注,南加州知名民刑事律師劉龍珠表示,美國對十八歲以下的兒童色情犯罪是非常嚴厲的,假如陳XX事件是發生在美國而且牽涉到兒童,那麼刑責可能在十年以上。

在過年期間最火紅的八卦影視新聞,非陳XX和眾女星的情色裸照風波莫屬,劉龍珠律師通過東森新聞,提出相關的法律評論,他表示,美國加州和聯邦法律對成人色情相當的寬鬆,但是對十八歲以下的兒童色情犯罪,則是非常嚴厲的。

劉龍珠表示,發佈這些圖像的確很不道德,但是道德的標準,似乎是因人因地而異。譬如美國女星Paris Hilton(派瑞絲希爾頓)私人性愛影帶被公佈,她個人好像也沒有感覺到被侵犯,不過,劉龍珠強調:網路郵件的色情陷阱頗多,不論是照片或是影帶,你最好都敬而遠之,以免觸法!

在劉龍珠的十一點評論中,他認為,所有跡象都顯示,照片中的女星應該都知情,目前也沒有任何一位當事人提出被侵犯,陳XX本人並沒有蓄意散發公佈這些圖片,因此陳XX看來並沒有觸犯法律,不過如果全案涉及兒童,而且通過網路發散到美國來,美國司法將可以跨海前往香港網站執行美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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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12 15:45:34 | 顯示全部樓層

X照事件?醫師:自拍成迷也是一種性偏差疾病

2008/02/12 10:35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自拍成迷是不是一種病?陳XX與多名女星的自拍色情照在網路上流傳,引起軒然大波,精神科醫師江漢光指出,過度自戀、或迷戀女體都屬於「性」的偏差,這類性格障礙病患,在精神科門診並不罕見,許多人甚至是頗有社經地位的人士,必要時,需要專業醫師的評估與治療。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精神科醫生江漢光認為狂迷自拍,可能是變異的「性癮」,在網路發達的時代,並不特別,很多青少年流行拍大頭貼,或是以自拍方式留住青春的記憶;不過,如果,自拍的行為一直重複,或和許多不同對象發生關係,或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記錄,就有問題。

通常,這種人有些特質,包括自戀、迷戀、強迫、衝動或躁鬱的性格,江漢光形容這是一種對性的態度有偏差或變異的「性癮」,國外還曾發現知名大學教授或神職人員出現類似行為,由於外觀完全和常人無異,因此需要專業醫師評估,並且以精神科用藥如百憂解等藥物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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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18 13:49:00 | 顯示全部樓層
因色事人者~~色老而愛衰

柯林頓將白宮當春宮,面對法律和輿論道德質疑時,
他選擇誠實認錯,保持做人基本尊嚴

卸任後~~世界各國競相邀請演講旅遊



這位當事人草草公子~~請不要忘了

你老母姐妹和將來的妻女~~也是女的
若非東窗事發~~不知還有多少受害者

下輩子去當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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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0 09:30:44 | 顯示全部樓層
那件事兒 看床照事件


劉墉?聯合報


他早把照片寄回給那受害的女主播。事情很快地平息,雖然各媒體都有照片,但是沒半張上報,幾乎全部還給了受害人……

小時候家中養雞,母親在個大箱子裡鋪上棉被、擺滿雞蛋,再點兩盞燈,利用電熱孵化。每隔幾天,就見她把一個個雞蛋拿出來對著太陽照。我問她看什麼,她說看是不是好蛋,如果不是好蛋就淘汰。


我又問什麼是好蛋呢。母親就說好蛋是受了精的蛋。我追問,什麼是受精?母親想了想,說就是母雞和公雞親熱之後下的蛋。


我說沒見公雞母雞親熱啊!


這下母親火了,大聲說:牠們親熱都給你看嗎?


從那以後,我就對這「親熱」有了特別的感覺。看見小鳥在飛,我會想牠們也是蛋孵出來的,公鳥母鳥一定也偷偷親熱。


上小學之後,似懂非懂,跟著同學唱:「一張床,兩人睡,三更半夜,四肢亂動,五體投地,六神無主,七上八下,久不久,十分鐘。」沒被我娘聽見,倒是跟我一起唱的對門小朋友,不幸被他老爸聽到,「海扁」了一頓。


又隔一陣,還是家裡的傭人老張教我:「你夜裡忍著不睡,偷偷看,你爹娘準幹那事。不幹那事,怎麼生得出你?每個人都是幹出來的。」我才確定人也是非做那事不可的。





大概因為屬於禁忌,所以恁早的事,我能記到今天。只是由懵懂猜測、逐漸了解,到親身體驗。我愈來愈覺得那事非但不神祕、不髒,還挺神聖。


可不是嗎?如果男男女女、大牛大馬、小貓小狗、萬物眾生,有一天,再也不做那件事,過不了多久,這世上的動物就全沒了。怪不得告子會說「食色性也」,不食無以維持生命、不色無以延續生命,說得更深一層,生物們維持生命,長大成熟,就是為了延續生命。不做「那件事」,怎麼延續生命呢?


所以當我第一次去歐洲,飛機經過香港、中南半島、印度、阿拉伯……一路往西飛,看著下面的大地,一下綠一下黃,入夜之後則是燈火閃爍,我沒想別的,卻心想:瞧!這下頭多麼不一樣的世界、不一樣的民族、不一樣的苦難,唯一能夠確定的是,他們必定都做那件事。我又看著繁星般的燈火想,不知下面有多少人,正在做那件事。如果每個做愛的人都亮著一盞特別顏色的小燈,此起彼落,愛的星海一定美極了!





那件事確實美極了,記得有一位著名女作家寫她初試雲雨之後,感謝父母生給她身體,使她享受到「那種歡愉」。如果順著她的話往上想,她的父母不是也在體會那種美的時候,有了她嗎?所以說孩子是「愛的結晶」,真是再貼切不過的。


何止做那件事的感覺美,其實這世上美的東西,多半源於那件事。女孩子幹嘛巧梳粧?男孩子幹嘛練肌肉?絞面紋身為了什麼?舞蹈歌唱為了什麼?花朵為何引蝶?孔雀為何開屏?甚至人們藝術創作的動力,都是為了表現、為了吸引異性,最終則為了繁衍下一代。所以女孩搔首弄姿、對男孩擺出撩人之態,男孩子使出渾身解數,勾起女生的情懷,也可能是一種美。只是這些祕密的行為,如果攤在外面,就成了不雅與淫穢。但什麼是「攤在外面」?假使一對戀人做那件事,窗子沒關好,被外人偷窺到了,那是不雅嗎?


這使我想起以前一位美國鄰居,一家人常赤裸裸地躺在院子裡「曬肉」。我有一回問他不怕人家看嗎。他一瞪眼說,我在我家,這是我的自由,不是我無禮,是看的人無禮。


如此說來,如果有人在私房之內,自己玩耍、自己表現、自己發揮情趣,還自己拍攝作樂,這是他的私人情趣還是淫穢之舉?如果有人趴著牆頭門縫偷窺閨房之樂,是行樂的人無禮,還是趴著牆頭的人無禮?如果後者又是前者請來的客人,託你登堂入室,修理東西,你居然偷盜,甚至散布,又是誰違法?





或許衛道者要說,這得看人。假使做愛的人是夫妻,可以;是情人,則不可以,因為夫妻得到了行淫的法律許可。說這話的人當必是令人尊崇的真君子、教育家、宗教家,也可能還有「處女情結」;假使他是男人,甚至藏著「初夜權」的觀念。只是放在今天這個世界,有幾人能合乎標準?難道我們還要活回初婚之夜婆婆舉著床單出來向賓客展示的時代嗎?又或我們要學那舊禮教,當女兒被人強暴,非但不加安慰,反而拿出一根繩子和一把剪刀,要那已非完璧的女兒自我了斷?


這是真禮教,還是假道學?


其實連中國少數民族都有所謂「女多淫而婦多貞」,意思是未婚的女子享有相當的性自主權,但是只要結婚,成為婦人,就專一了。我們能因為那女子前面「多淫」,後面就不能「多貞」了嗎?


同樣的道理,今天的丈夫,能因為發現妻子在婚前有其他親密的男朋友,就把她一腳踹出去,說那妻子不貞,是淫婦嗎?或許那踹老婆的男人會說因為他原先不知道,或他雖然早知道,但是那件事沒有「曝光」,而今「曝」在陽光下,讓大家都知道了,所以為了面子,也得踹上一腳。這時我又要問,是「她」自己要曝光嗎?還是被別人害了,假使她被害,你這丈夫再踹上一腳,與那拿剪刀繩子的人有什麼差異?





魯迅說:「吃人的禮教、吃人的社會!」一點都沒有錯。多少夫妻、親子出問題,都是外人害的。只是拿石頭砸人的,自己真清高嗎?人們可以說某某婚前交過哪些親密的異性朋友,彷彿稀鬆平常的事。問題是往深處追,那些親密代表了什麼?表示了什麼關係?如果攤在陽光下,那又是怎樣的畫面?再往下想,如果某日要所有的男女,在做那件事的時候,屬於夫妻關係的在屋頂點一盞綠燈,屬於情人關係的點一盞紅燈。由夜裡的星空看下去,會是怎樣一片燈海?這燈海裡的男女,如果有人自拍的情趣照片被別人偷出來散布,他們就該死、該殺?就是淫亂?至於那些看笑話、滿口仁義道德的,又有幾人敢發誓,說他從來沒點過紅燈?沒錯!人常有偷窺慾,也幸災樂禍,愛看別人出糗,只是人畢竟是人,當別人情何以堪的時候,我們能沒有哀矜之情嗎?用同理心想想,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們妻女姐妹身上,怎麼辦?





使我想起三十年前當電視記者的時候,「友台」一位女主播跟男朋友鬧翻了,後者居然把他們做那件事的照片四處寄給新聞圈的人。


我有位同事也拿到了。當時好奇,要他借我看看。那平常滿口黃話、一嘴八卦的同事居然沒吭氣。後來才知道,他早把照片寄回給那受害的女主播。事情很快地平息,雖然各媒體都有照片,但是沒半張上報,幾乎全部還給了受害人。


我承認我當時沒看到,有些失望,甚至怪那同事不夠意思。但是後來每次想起,又都佩服「他」,覺得他很「有格」。


也想起張愛玲過世不久,有人拿出長期守在「她」門口,從垃圾桶撿到的東西,其中恐怕有不少私密事可供發表。但只知報載「有人偷張愛玲的東西」,卻未見任何媒體將那東西發表。所以我也佩服當時的媒體,覺得他們「有格」。反倒是那些背叛朋友、侵犯隱私、違背職業道德的人,真該被譴責。此後我們還能相信朋友拍照、好友談心、清潔工收垃圾、水電工裝插座,乃至店裡修電腦嗎?當人與人間失去了信任,才是最大的悲哀。





其實人們的心裡都有一把尺。


想想柯林頓的緋聞是怎樣曝光的?是陸文斯基在聊天時對一位女同事說的,她信任那女同事,但女同事把事情講了出去。記得後來有一次電視新聞拍到那位女士,處境慘極了!小柯的緋聞早成往事,那揭發真相的女人,卻被大家唾棄。


沒錯!至今大家還會笑說小柯的那支雪茄,猜他是怎麼用的,也猜那件陸文斯基藍洋裝上面的印子有多大。假如當時有偷拍的攝影機,也必然拍到一堆所謂的淫照。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當那陣風暴過去,小柯外出演講,幾乎每一場,大家都起立鼓掌。那掌聲是對他非但能撐過風暴,而且處變不驚、治國有方表示佩服,也是對人性表示諒解與寬容。


希望當陳冠希的床照風暴過去,那些「女子」再一次出現的時候,我們這千千萬萬因為好奇而上網看過、笑過、談論過,甚至傳送過的人,也能給她們掌聲。


掌聲一半給她們,鼓勵她們、支持她們,在遭逢失竊嘲諷與羞辱之後,勇敢地站起來。


掌聲一半給自己,因為我們都是人,都有人性的卑劣與崇高。


當幸災樂禍的卑劣過去,同情悲憫的崇高總會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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