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而盈之章第九
持而盈之,不知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貽其咎.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此章修身之要,要人有道而不自滿,持真而無驕心. 入性之後,任其自然,在冥忘中,不知其有,如是乃得道之士. 初入道門,有此數病:持:是有了,勇猛向前,不知進退,故至於盈. 一盈,不知其住火,而使其盈,不如不修. 此句上合其天,而同天之虛無,體無始之真,只是中和以修之,方成久持之功,而無漏洩. 銳,乃趨進之心,及不可持,其心揣之而無保,因銳也. 富貴,乃涵養之功,用之不窮,取之不竭;若驕之,前若水之功,豈不自養,而安能成無極之道,合我本來面目,故使我常常綿悟. 而丹之液,金也,玉也,久在虛氣之中,故守之,得其常存,少有驕心,則不能守,而洩元一?,世辭之矣. 要久守,除非退其身,方得成我之功,遂我之名,而合天地万物造化之樞機,返無極之至道,乃得常持而不盈,能保能守,不致於漏其真,洩其元,一混合其天,不外中和之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