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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陀和阴阳双鱼衔尾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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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23 17:21: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自从人类走出非洲说出现後,DNA遗传基因考证中国人是约一万年前由云贵高原向福建转北上,跨长江淮河到河北中原,约六千年前形成我们的炎黄二帝的部族。这样说壮族的布洛陀百越僚人的始祖图腾才是汉族文明的源头。笔者认为壮族的神话的伏羲神农是汉文明神话的原式,不是为汉文化的渗透。
        壮族的创世诗  麽经布洛陀:原本无天地人,虚空一般;後来由黑黄白三气凝固成一个大石蛋,里面有三个蛋黄经千年的演变,
生成了老大布洛陀、老二龙王、老三雷公。在拱粪虫的协助下,
石蛋爆破,雷公上了天、龙王下了海,布洛陀创造世界,还和
地母女神  母六甲成为了人类的始祖。由於壮族是鸟图腾,所以他们的宇宙图是三鸟共咀的黄天黑地白水。

(请阅布洛陀:百越僚人的始祖图腾   梁庭望  廖明君等作  
和平图书有限公司 ISBN962-238-552-4
笔者认为夏朝时采用三鸟共咀的宇宙图,後来汤革夏命,同样是鸟图腾的商族来了个改革采取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成了黄天白水的双鱼衔尾的阴阳太极图。另外由於汤时是父系社会,象徵地地母女神的崇拜退出,所以象形的易字是将三鸟共咀的形态移离图形的宇宙图核心。
 樓主| 發表於 2010-7-22 13:09:43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特色的原始社会布诺佗

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的原始社会布诺佗是父系、母系和两可居住非父系社会的三可并存的代表。因为自然环境,人力资源各方面的因素形成,不是一定是畜牧社会就是父系社会!所以布诺佗创世神话是三分世界的。请了解



Sami沙米人两可居住非父系社会

有些游牧民族实行父系,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如上所述沙米人就非父系。婚后他们实行两可居住,从男 居或从女居全根据方便和需要,世系和财产继承实行双系原则,男女地位大体平等,丈夫对妻子、父亲对子女并无强制的权力。据研究像西伯利亚的楚克奇人Chuckchee)和科雅克人(Koryak)这样的游牧民族也是如此(皮尔森,1964,108页)。国内仍然流行的人类发明了畜牧业便进入父权制的说法,只不过是一个过时的片面观点。 )沙米人以核心家庭为社会基本细胞,在家庭之上没有氏族,只有双系亲属集团。这种社会组织在狩猎——采集社 会,一部分游牧社会,初期农业社会(如菲律宾、印尼婆罗洲等东南亚地区)普遍存在(参见穆达克,1981)在艰苦自然环境内生活的早期人类,只能根据方便和需要选择婚后居住地点和世系继嗣方式,如仍固定实行父系或母系,便会破坏人口与土地及其他资源的平衡(参见基辛,1986中译本,391——399 页)。那种以为氏族是远古人类惟一可能的社会组织,并且分为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两个相继出现的阶段的说法,也是缺乏根据的。顺便提及,过去中国学术界惯于随便把一种考古学文化断定为母系社会或父系社会(如把仰韶文化武断为母系社会),这种做法已经受到愈来愈多人的扬弃或怀疑;只有那些不想或没有能力来了解当代人类学新的发展的人,才会继续坚持。注释:  按挪威政府法令,只有自认为沙米人,以沙米语为母语或其父母、祖父母至少有一个以沙米语为母语者,始得登记为沙米人,并有权选择沙米议会(1989年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故挪威沙米人口数不包括很早丧失语言者在内。  按挪威无旧石器时代。古石 器时代Old Stone Age),约从距今13000年开始,大约相当其他地区中石器时代。到了距今8000年左右,进入新石器时代。挪威亦无青铜文化的发现,公元前2000年左右直接进入铁器时代。  沙米人的Yoik被称为是以声音和节奏表意记事的形式,是一种记忆的艺术。其内容多为对大自然、对驯鹿和其他动物的歌 颂,世代相传。传世者约有1500首,已汇集出版。  早在公元1500年左右,萨满鼓即开始出现。它是将树干凿空,上蒙鹿皮,以alder树红色的汁 为颜料,在鼓面上写图画文字。萨满正是在鼓声中进入迷幻状态,鼓是他们举行宗教仪式的重要法器。由于传教士们的摧毁,多已不存。现保存于欧洲各大博物 馆中共有71面。近年沙米人为了复兴传统文化,又开始制作。  其法是以家养雌鹿引诱野生雄鹿来交配,或家养雄鹿头上绑以套索,引诱野生雄鹿来争斗时套捉。  如瑞典的康卡马社区43对夫妻中,有29对是从夫居,10对是从妻居,1对未定,3对是在西达内部结婚,不存在居住何方问题。 

参考书目  T·阿尔巴克、J·贝格曼:《沙米人的萨满鼓学术会议论文集》,芬兰:当纳宗教和文化史研究所,1991。  H·艾德海姆:《拉普人的少数 民族地位》,奥斯陆大学社会人类学不定期论文第14种,1977。  P·菲耶尔斯特伦:《沙米宗教中文化的和传统的生态学透视》,载《沙米宗教》(T·阿尔巴克主编),斯德哥尔摩,1987。  L··汉森:《芬兰——斯堪的那维亚北部的贸易和市场:公元1550——1750》,Acta Borelia 1984:2  T·英戈尔德:《狩猎者、牧民和养殖者:驯鹿经济及其转变》,剑桥大学出版社,1980。  E·蔓蔻:《拉普人的魔鼓》,斯德哥尔摩: 北方博物馆民族学专刊,1950。  E·Φ·沃伦、E·曼蔻:《拉普人生活和习俗的概述》,奥斯陆大学出版社和牛津大学出版社,1962。  R·· 皮尔逊:《瑞典康卡马社区拉普人的双系社会关系网络》,奥斯陆民族博物馆,1964。  K·尼卡尔:《拉普人部落:四个国家的公民》,印第安纳大学出版 社,1977。  K·奥德纳:《瓦兰格地区沙米人的居住和经济:公元1200——1900》,奥斯陆大学社会人类学系印,1989。  B·奥尔森: 《挪威北极圈瓦兰格地区沙米人游群结构的稳定和变迁:公元1300——1700》,《挪威考古评论》20:2,1987。  沙米人研究所:《沙米人》,沙米人研究所,1990。  S·塞兰德:《拉普人的土地》,斯德哥尔摩,1948。  K·赫尔斯考克:《阿尔塔的崖雕》,阿尔塔博物馆,1988。   L·惠塔蔻:《一个游徙的拉普人社区的社会关系》,奥斯陆民族博物馆,1955。  G··穆达克:《世界文化资料集》,匹兹堡大学,1981年。   R·基辛:《当代文化人类学》,于嘉云、张恭启合译,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6。单位:云南民族学院                      责任编辑:林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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