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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100天,妈妈离奇坠楼!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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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8 15:57: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因死者老公姐夫是副市长秘书,本地发的帖子全部被删除,只能发在天涯上,麻烦大家把帖子顶起来,帮死者讨回公道,我转点内容过来,原贴地址: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165/555656.shtml
         
        7月3日,妹妹的女儿100天摆酒,因为出差没去。
  7月7日,出差路上,接到家里电话,妹妹10点多跳楼死亡。
  不相信,不相信,还是不相信。
   在出差前,妹妹还和我讨论给孩子治疗拉肚子,痱子的问题,还和我讨论让我在香港代购化妆品的事,还诉说马上要上班了调整作息的事。怎么就是这样的结局呢?化妆品带回来了,人却阴阳两隔!
   当时在场的妹妹的老公,老婆婆,一致口径是他们不知情,妹妹陪宝宝照百日照一回家放下孩子就跳了。后来,口径又变为老公不知情,妹妹和老婆婆争吵了10分钟,老婆婆看见了妹妹跳下去的身影,老公又说他妈只听到声音。疑点重重,前后矛盾。
   妹妹是爱美之人,死时穿着睡衣,和一只拖鞋。
   妹妹家的窗台外面有晾衣杆(伸缩),显示杆子不是人踩上去弯的,而是被压弯的,且一头弯,一头还好,孩子的包被还在上面。如果一个求死的母亲,看见那被子,怕也是要考虑一下吧。妹妹那么爱孩子?
   疑点,疑点,疑点!
   可惜,警察只来了几分钟,就下了结论。刑侦队要出发的时候,接到未知电话,说已经定性为自杀,不必来了。如今,现场已不复存在,没有可能再去检查。
   当天,打电话到报社,时间间隔也就是几小时。报社的第一反应就是产后抑郁症。
   妹妹的战友,朋友,同事惊闻噩耗,纷纷来看望,家人从各处赶来到医院见面,却发现医院各要点地方被安排了不知名的人,询问来者身份,甚至与我们家人发生冲突。
   我只会阐述事实,让大家自己去想:
  
   事发地:淮安
   妹妹老公:电视台做技术工作
   妹妹婆婆:家庭妇女,40岁丧夫,2女1子。丈夫原来是淮安广电局领导。
   妹妹丈夫的大姐夫:淮安某副市长的秘书已经8年,李XX

         
        作者:dboylin1981 回复日期:2010-7-12 10:08:00  我是她的朋友,我是第二天中午得知的信息,下午就赶到了,看到她那清秀的面庞我实在是不能接受我看到的是遗像,最喜欢香水百合的她,我竟然送的是菊花。  了解到男方家里要求尽快火化,理由是冰冻的价格 12元/小时······   禽兽的男人,那里是你的妻子啊,你就那么急着让她火化,是不是有什么隐情,如果说一个在正常的人,12元/小时一辈子也愿意啊 只要能看到自己爱的人,你怎么舍得把她草草的就丢进火炉啊!!!!!!当年机会如果是我,你还有这个资格去花这12块吗!!!!!!!

       
        作者:hongjie走好   回复日期:2010-7-12 21:22:00
          你在姐姐月子里,为了维护你那杀人的老娘的利益,当着姐姐的母亲,不是大吼姐姐“你想不想过日子!”并举手打了姐姐一个咀巴。可想当天组组又是如何被你们母子威逼的,还有脸向天发誓,说大家凭空捏造出谎言,你才不得好死!
   你爸怎么死的,为什么你九十岁的爷爷,自从此你爸爸被你妈整死后,单独请保姆一个人生活呢?再不允许她迈进你爷爷家门呢?你爷爷真聪明,你那妖老娘害了三代人,以后注定要害点点,那天还把姐姐的死怪罪100天的点点,说是因为点点哭的太厉害,点点的心灵已经要预示到妈妈要离开她了,只能用哭来提醒这个鬼男人,你这个混蛋!!!!你爱她就去跳楼!你每天都在编造故事在撒谎!

作者:有冤报冤77 回复日期:2010-7-14 16:55:00  痛苦、悲愤、无赖中渡过了七天、可怜的孩子、冤屈的灵魂!大妈妈不能为你伸冤啊!你第三天夜里在我床头走来走去,可你什么也没说又走了。你在希望我为你做什么呢?我又能为你做什么啊!我无能啊!。。。。。。   孩子你死后当晚6:35分。仅在事发后九个多小时,我从南京打电话到杨子晚报社淮安分部,接听的记者就说::“汪泓吧,联通的,是产后忧郁症跳楼自杀的”。次日我们到了当地派出所,所给结论也一样,几天来我们忙于奔走当地的公安、法院、新闻都是困难重重,为什么啊?为什么啊!原本我们并不想把事态搞得太大,因为陈刚的姐夫是淮安市陈付市长的秘书,我们明白他的权力和他们的影响,既使市长根本就不清楚整个事情的经过,也会有一批人为这个秘书来效忠的!为什么后来的几天报社记者采访了我们,并留下了我的手机号码,答应给回音的,可是五天了也不了了之了?派出所表示不好再接待我们双方进行调解?法院也认为这事存在困难不太好办?我们走投无路啊!法律何在?真理何在?  泓儿的父辈一代人都是经过文革的一代人,大多数都是经过高等教育的,是当年党培养的业务骨干和领导,我们希望通过正当的渠道来解决,我们没有公开的闹过一次,没有动手打过一次人,看来时代不同了,我们太幼稚了。难道非逼着我们走秋菊打官司的路吗?一周了,无赖啊,大家帮助我们想一想,一个命案,仅三十岁的孩子,就在坠楼的当时,连刑警都没来。现场就被破坏了,理由是当地派出所已经做了调查,仅凭楼下一个目击者的话就断定为自杀,并叫刑警:“你们不需要来了,是自杀。”几小时后又定为忧郁症而自杀。  在此感谢汪泓的战友、同事、邻居们、支持汪泓的姐姐和妹妹在天涯上发表意见为孩子申冤!目前我们也仅有这一条路了!  然而就连这点网络言论自由都没有了,前天晚上陈刚提出:汪泓的姐妹在网上损害了他家的名誉,把他和他妈的相片贴出来,要求汪泓姐姐停止透露家庭情况,否则不再协商任何事情!  看到贴的孩子们,我是已经年过半百的花甲之人,黑发送白发!孩子冤屈啊!我支持我的女儿这样干,希望你们为我们出出办法吧。  我们更害怕的是,突然有一天通知我们,因为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必须将孩子火化了!如果陈市长能看到网上我写的文章,能为我们平民百姓做个主吗,我总不会又在幻想吧!      
發表於 2010-7-20 22:08: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oyinjoy 於 2010-7-18 03:57 PM 發表。
因死者老公姐夫是副市长秘书.



好象連芝麻綠豆官都不是啊,有這麼大權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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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7-21 02:29: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mma 於 2010-7-20 10:08 PM 發表。



好象連芝麻綠豆官都不是啊,有這麼大權力嗎?


越是底层和落后的地方,弱肉强食越厉害。
在国外也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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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1 22:5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也經常有剛生小孩不久的媽媽自殺的新聞

據說是媽媽不能適應生產前後的生理變化,容易變成產後憂鬱,所以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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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7-22 03:59: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mma 於 2010-7-21 10:53 PM 發表。
香港也經常有剛生小孩不久的媽媽自殺的新聞

據說是媽媽不能適應生產前後的生理變化,容易變成產後憂鬱,所以自殺。


但是这个案例里面,死者尸体都不让保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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