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临时负责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临时法律顾问。1971年6月出生于陕西西安阎良,青年时期在厨师培训班任职过教师,之后在《西安晚报》分类广告部工作过。2003年,他于中央党校法律本科(函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毕业后,在西安莲湖区青年路司法所从事法律工作。他积极为工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维护司法公正、主持社会正义,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期间曾任《西部法制报》特约记者,并获得西安市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由陈宝根市长亲自颁发的西安 “市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近两年,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