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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7 11: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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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長期以來一直被全世界公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最臭名昭著的日軍暴行。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攻佔南京,瘋狂地開始了長達六週(有些歷史學者認為是三個月的大屠殺、三個月的小屠殺,為期長達六個月)的燒、殺、姦、掠等慘絕人寰的暴行,三十多萬名南京軍民慘遭殺害,不計其數的婦女被姦污,無數的住宅、商店和倉庫遭受劫掠,全市約有三分之一的房屋被焚毀,南京成為了惡魔肆虐的人間地獄。
事發六十年後,我有機會踏足南京這個地方,於是專程前往參觀江東門──一個大屠殺發生的主要現場──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1983年底,南京市人民政府為永久銘記這一血的歷史教訓,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和子孫後代,籌建了紀念館,並在當年日軍各主要屠殺地點為遇難同胞立碑十五塊。1985年2月紀念館破土動工,同年8月15日紀念抗日戰爭勝利四十週年時落成開放。車子甫轉入莫愁湖以西的荼亭東街,便可以看見屹立於紀念廣場上的巨大石柱,上面刻著“1937.12.13─1938.1”這個被無數同胞的鮮血染紅的日子──南京大屠殺發生的日期,永遠提醒世人不要忘記曾在這片土地上發生的恐怖大屠殺。參觀的當天恰巧是聖誕節,紀念館前的大廣場不時刮起刺骨的寒風,像不斷告訴我們這個城市的悲慘遭遇,每一位參觀者的心情都被烏雲籠罩著。沿右側拾級而上,看到紀念館牆壁上一行令人觸目驚心的黑色大字“遇難者300000”。
進入紀念館後,我們被引領觀看一套介紹南京大屠殺的歷史紀錄片,影片清楚紀錄了中國同胞被殘殺和日軍的行兇過程。接著,我們進入了主館,內裡陳列著有關大屠殺的種種証據和紀錄:圖片、文字、殺人武器以及日軍的行軍日記。其中一個場館安放著從江東門掘出的死難者遺骨,場館入口處的石壁上,刻有一列列遇難者的姓名。當想到他們曾經一度是鮮蹦活跳的人體時,不能不黯然神傷。腦袋立即顯示了日軍對他們施暴的景像,我不禁怒憤填膺。這一切都是那麼真實,誰能否認南京大屠殺的事實呢?
從七十年代開始,日本國內出現了一連串對南京大屠殺的翻案文章,竭力否認日軍在南京的暴行。其中主要有:鈴木明在1973年出版的《南京大屠殺的虛妄性》一書,此書其中三篇採訪報導獲得了日本《文藝春秋》的大宅壯一報導文學獎,被“大東亞戰爭肯定論”者奉為圭臬。1975年山本七平出版的《我方的日本軍》更說:“南京大屠殺是無稽之談。”1984年拓殖大學講師田中正明的《“南京大屠殺”之虛構》一書,全面否定南京大屠殺的存在,並諉過於中國,推卸侵略戰爭的責任。更嚴重的是日本文部省在1982年7月強行修改高等學校教科書,把1945年前日本對中國大陸的“侵略”,描述成“進出”。並盡量淡化南京大屠殺的暴行,為日本的兇殘罪行辯護。例如有一本教科書原文是: 在佔領南京時,日本軍隊殺死了大量中國士兵和平民,進行襲擊、搶掠和焚燒,並因南京大屠殺而受到世界的譴責。據說中國受害者達20萬人。
文部省修改後成為: 在進攻南京的混亂中,日本軍隊殺死了大量中國士兵和平民,並因南京屠殺而受到世界的譴責。
1990 年日本眾議員、前運輸大臣石原慎太郎在美國雜誌《花花公子》10月號上發表談話,公然說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捏造的謊言”。10月14日人民日報立即發表了冬明寫的《謊言掩蓋不住血寫的事實》一文加以駁斥。但石原慎太郎繼續口出狂言,11月10日又對共同社記者說:“我不認為發生過所謂的(南京)大屠殺,把沒有的說成有,這不是謊言嗎?”他還說:“請去問問自民黨的政治家看,幾乎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有過‘南京大屠殺’這回事。”
這一系列日本政府和軍國主義者餘孽的無恥謊言,引起了外交風波和世界輿論的抨擊,中國同胞的反應尤為激烈,香港市民也曾就日本政府竄改教科書一事進行抗議示威。不過,作為長遠計,似乎應該先做好“南京大屠殺”和抗日戰爭歷史的研究和教學,才能讓年青的一代認識日本侵略中國的暴行。因為對兇殘敵人的無知,只會招致悲慘的後果!
現在讓我們看看的窮兇極惡的日軍如何在南京進行滅絕人性的暴行吧!
二、何謂“大屠殺”?
1937 年12月18日《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第一次向世界報導了南京大屠殺的暴行,那是日軍佔領南京的第五天。該報記者蒂爾曼?德丁(F Tillman Durdin另譯作都亭)在日軍佔領南京三天後離開。他從上海發出幾則電訊,報導了日軍的“整個暴行和野蠻行徑”。與此同時,留在南京組織難民救濟工作的一些外國人在給上海友人的信件中,也描述了日本士兵的瘋狂劫掠、強姦和屠殺。《曼徹斯特衛報》(Manchester Guardian)的通訊員田伯烈(H J Timperly)在1938年撰寫的《戰爭意味著甚麼:日本恐怖在中國》(What war means: the Japanese terror in China; a documentary record)一書,收錄了若干這類信件,嚴厲譴責日軍的獸行。[1] 此外,從淪陷區南京死裡逃生的人對當時的傳播媒體講述了他們的可怕經歷,戰時許多中國報刊雜誌都已登載了這些日軍暴行情況。雖然無法準確統計遇難者的數字,但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暴行己震驚了世界,令人髮指。[2]
何謂大屠殺?大屠殺的英文是“massacre”,即毫無差別地殺死很多人的意思。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卡金森林的屠殺”,是德、蘇兩國軍隊屠殺了4500名波蘭官兵的血腥暴行,目前尚在爭論誰應為此事負責。南京大屠殺事件,被稱為南京暴行“atrocity”,這是包括屠殺一般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的更嚴重罪行。日軍在南京有組織、有計劃地殺害了許多降兵、戰俘和便衣兵,殺害已經放棄武器及沒有抵抗意思的人。這不僅違犯國際公法,更是不人道的。再者,把逃入難民區穿便服的兵役適齡者挑出來當做便衣兵來處決,這些人並不適用於陸戰法規的游擊隊,只是怕死逃往難民區的不抵抗士兵,不經審訊法律程序,就把他們毫無差別地予以處決,這當然是屠殺。
“南京大屠殺”是指日軍在進攻和佔領南京時,對中國軍民施行殘暴行為的總稱。它象徵了日本侵華戰爭的侵略性和殘酷性。日本未經宣戰,單方面發動侵略,攻佔中國首都,使當地居民陷入空前的災難之中。南京作為國民政府的首都,是一個擁有百餘萬人口的大城市,因被長江環繞,與外部的聯繫斷絕,故南京可以說是在日軍“封鎖”狀態下佔領的。日軍佔領南京後所施行的殘暴行為,持續近三個月之久。
南京失陷時尚有數十萬市民,日軍對這些非戰鬥人員,極盡虐待、殘殺、強姦、掠奪、縱火之能事。令人髮指的是,很多沒有直接參加戰鬥的婦女、老人、幼童、嬰兒,也成為了日軍屠刀下的犧牲品。那些自以為有病、傷殘而可以獲得敵人可憐而放棄逃難的人,同樣成為了屠殺的對象。
日軍對“陸上孤島”的南京實行了長期的完全包圍和佔領,因此殘留在南京的數十萬市民的衣、食、住等生活條件和生產手段均遭到破壞,蒙受了不亞於被強姦和殺害的痛苦。[3]
三、南京大屠殺概況
1936 年底,華北重鎮北平及天津已被日軍所包圍,北平的東、西、北三面,都被日軍或偽滿的軍隊控制,僅西南方尚有中國軍隊駐防,平漢路上的蘆溝橋遂成為北平通往內地的唯一要道,日本如控制蘆溝橋便可孤立北平。日軍於是以蘆溝橋為突破點,發動全面侵華戰爭。1937年7月7日,蘆溝橋事變爆發,日軍突襲宛平城,中國第二十九路軍奮起抵抗,揭開了抗日戰爭的序幕。7月中,國民政府軍事委員長蔣介石在盧山講話,表示中國的抗戰決心。8月7日,國防會議決定全面抗戰。當時日軍的戰略是“速戰速決”,預期在三個月內即可滅亡中國;中國的戰略則是以空間換取時間,打長期消秏戰,一面抗戰,一面擴軍,力圖積小勝為大勝。
戰爭剛開始,日本便調動精銳部隊攻佔北平和天津。8月13日,進攻上海,中國動員五十萬軍隊頑強抵抗,力戰至11月,部隊傷亡慘重,高達三十餘萬人,於是被迫撤離上海。經過三個月的淞滬會戰,華軍主力部隊喪失百分之七十,無法再遏止日軍推進,預設的長江至蘇州,嘉興及江陰至無鍚的國防線失守。日軍二十萬分兵六路迫向南京,一路殺人放火、姦淫虜掠,無惡不作。松江城、蘇州、無錫、常州(武進)、鎮江等長江下游三角地帶均被屠殺毀滅。日軍第13師團一部連同第11師團之一部編成天谷支隊在鎮江北渡長江,先取揚州,然後西向迂迴南京對岸之浦口。第13師團第65聯隊組成山田支隊沿長江南岸直趨下關。第16師團於12月5日進據句容後,其第38及33聯隊繞湯水鎮經紫金山(鐘山)北麓轉向下關之東煤炭港江邊;其第9及20聯隊攻麒麟門經馬群由紫金山南麓直迫中山門。第9師團第7、35、36、及19各聯隊在第16師團之南並進,殺向光華門及通濟門。第10軍所屬之第114、第18及第6師團自杭州灣登陸後即西向推進,第114師團繞太湖南岸北攻宜興,經溧水攻南京城西之花神廟、雨花台、中華門。第45聯隊由最左翼直奔下關。第5師團之第41聯隊,國崎支隊經固城湖及石臼湖之南,於馬鞍山之北渡長江而東向浦口。1937年12月9日,六路日軍攻至南京外圍,爆發環城防衛戰。12日晨日軍攻陷城西南之中華門,下午5時負責保衛南京之唐生智召集師長以上人員開會宣布撤退,唐隨即渡江北逃。12月13日晨9時,日軍從中華門及中山門湧入市區,南京陷落。為期三個月的“南京大屠殺”隨即開始。南京大屠殺中最兇殘、殺人最多的是松井石根指揮的華中方面軍麾下的中島今朝吾第16師團,其次是柳川平助指揮的第10軍團轄下的谷壽夫第6師團。大屠殺基本可分作兩類,即集體屠殺和分散屠殺。
南京市人民政府在興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的同時,也在當年日軍屠殺人數眾多或埋屍集中的遺址15處立碑紀念,以悼念遇難同胞,教育後人,永遠不忘這段屈辱的悲慘歷史。現以南京大屠殺遺址紀念碑說明大屠殺的概況如下:
1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挹江門叢葬地紀念碑
挹江門附近是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中我遇難同胞屍骨叢葬地之一。從1937年12月到1938年5月,南京崇善堂、紅卍字會等慈善團體先後六批,共收死難者遺骸5100多具,埋葬於挹江門東城根及其附近之姜家園、石榴園等地。
2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中山碼頭遇難同胞紀念碑
中山碼頭是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遺址之一,當時避居國際安全區之青壯難民,在此慘遭殺害者,共達萬人以上。其中,1937年12月16日傍晚,日軍從避居於原華僑招待所之難民中,搜捕所謂有“當兵”嫌疑者五千餘人,押解於此,用機槍集體射殺後,棄屍江中。12月18日,日軍又從避居於大方巷之難民中,搜捕青年四千餘名押解於此,復用機槍射殺。在此先後,日軍還於毗近之南通路北麥地和九甲墟江邊,槍殺我難民八百餘人。
3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煤炭港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年12月17日,日軍從各處搜捕我已解除武裝之士兵及平民三千餘人,拘禁於煤炭港下游江邊,以機槍射殺;而傷未死者,悉被押往附近茅屋,縱火活焚至死。內有首都電廠職工四十五人。
4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魚雷營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 年12月15日夜,侵華日軍將被其搜捕之我市平民和已解除武裝之守城官兵九千餘人,押至魚雷營,以機槍集體射殺。同月,日軍又在魚雷營、寶塔橋一帶再次殺害我軍民三萬餘人。
5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草鞋峽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 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攻佔南京後,我逃聚在下關沿江待渡之大批難民和已解除武裝之士兵,共57000餘人,遭日軍捕獲後,悉被集中囚禁於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因連日慘遭凌虐,凍餓致死一批;續於18日夜悉被捆綁,押解至草鞋峽,用機槍集體射殺。少數傷而未死者,日軍復用刺刀戳斃;後又縱火焚屍,殘骸悉棄江中。
6 、燕子磯江灘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 年12月,城陷之初,南京難民避聚於燕子磯江灘,求渡北逃。詎遭日艦封鎖所阻,旋受大隊日軍之包圍,繼之以機槍橫掃,悉被殺害,總數達五萬餘人。其時屍橫荒灘,血染江流,罹難之眾,情狀之慘,乃世所罕見。
7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東郊叢葬地紀念碑1937 年12月,侵華日軍瘋狂實施南京大屠殺,我東郊一帶,慘遭殺害之無辜同胞,屍蔽丘隴,骨暴荒原,因久無人收,而致腐爛腥臭。迨至翌年4月,始由崇善堂等慈善團體從事收殮,計於中山門外至馬群鎮一帶,收屍33000餘具,就地掩埋於荒丘或田野。1938年12月偽南京政府衛生局又於馬群、茆山、馬鞍、靈谷寺等處,收集死難者遺骸骨和殘骸三千餘具,叢葬於靈谷寺之東。
8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江東門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 年12月16日,日軍將被解除武裝之中國士兵和平民萬餘人,囚禁於原陸軍監獄院內,傍晚押至江東門,藉放火焚燒民房照明,驟以輕重機槍向人群猛烈掃射,受害者眾聲哀號,相繼倒臥於血泊之中。遺屍枕藉,盈衢塞道,直至蔽滿江東河面,且拋露風日之下,久無人收,情至慘烈。
9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普德寺叢葬地紀念碑
普德寺係我遇難同胞屍骨叢葬地之一,經南京紅卍字會先後埋葬於此者共達9721具,故亦稱“萬人坑”。
10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上新河地區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 年12月,侵華日軍攻佔南京後,我大批解除武裝之士兵和群集上新河一帶之難民,共28730餘人,悉遭日軍殺害於此。日軍屠殺手段極其殘酷,或縛之以溺水,或積薪而活焚,槍擊刀劈,無所不用其極。對婦女乃至女童,均先強姦而後殺害,慘絕人寰,世所罕見。1938年1月至5月,又經南京紅卍字會在上新河一帶收埋死難者遺屍計十四批,共8459具。
11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漢中門外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 年12月15日下午,避難於“國際安全區”之本市平民和已解除武裝之軍警共二千餘人,遭日軍搜捕後,被押赴漢中門外,用機槍掃射殺害;其傷而未死者,或亂刀補戮,或縱火活焚。屍骨蔽野,慘絕人寰。
12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清涼山遇難同胞紀念碑
侵華日軍在今南京海河大學校園內,即清涼山附近之吳家巷、韓家橋等地殺害數以千計的難民。
13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五台山叢葬地紀念碑
崇善堂和紅卍字會等慈善團體在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曾先後四批埋葬被害同胞屍骨共254具。
14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北極閣附近遇難同胞紀念碑
1937 年12月,日軍在北極閣毗近之處屠殺我同胞二千餘人。其時,鼓樓至大石橋,北門橋至唱經樓,太平門、富貴山及藍家莊等地,伏屍殘骸,盈街塞道;塗膏凝血,觸目生哀。
15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正覺寺遇難同胞紀念碑
一般人以為日人信奉佛教,僧侶可幸免於難。事實上日軍已經獸性大發,毫無人性,僧侶尼姑如普通百姓般遭遇毒手。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在武定門正覺寺,將該寺僧人慧兆等十七人集體槍殺。同日,日軍還在中華門外將尼姑真行等三人姦殺。[4]
上述十五處紀念碑的遇難同胞數字已達二十六萬餘名
四、南京大屠殺的審訊與証據
為了中國審判戰犯和遠東國際軍事裁判法庭的審訊,南京市議會自1945年8月即開始搜集資料,歷時二年。中國政府檢察官陳光虞根據十四個團體的調查,於1946年5月向國際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殺”確定的被屠殺者294,911人,未確定的被屠殺者二十萬人。同年9月,陳光虞根據繼續收到的確實資料,增列被屠殺者96,260人,確定被屠殺者應為391,171人。國際法庭對審訊“南京大屠殺”極為重視,由十一國法官組成,受理了4300餘件証據,419名証人出庭作証,779人書面作証,開庭818次,經過二年零七個月才作出判決,決書長達1213頁。[5] 1948年11月4日宣判:“在日軍佔領後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二十萬以上。這種估計並不誇張,這由掩埋隊及其他團體所埋屍體達155000人的事實就可以証明了。……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所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理的屍體算在內。”判辭譴責“日本陸軍的野蠻行為是無可原宥的。這並不是最後攻入了一個頑強堅守的陣地因一時照顧不及的軍隊所為。強姦、放火及殺人,在佔領南京至少有六個禮拜中,在松井和武藤入城後至少有四個禮拜中,一直不斷地在大規模的進行著。”[6] 1952年與日本締結和約時,《和約》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日本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與其在日本境內或境外之盟國戰罪法庭之判決,並將執行各該法庭所科予現被監禁於日本境內之日本國民之處刑。”日本政府簽署了這一和約,表明其承認國際法庭和盟國戰罪法庭審判之正當性和合法性,並接受其判決。[7]
雖然鐵案如山,日本政府對它所犯下的罪行從來沒有道歉和賠償。1981年以來,日本軍國主義復活,文部省猖獗地竄改歷史教科書,否認侵略中國和南京大屠殺。南京各學術團體,尤其是南京大學及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組織“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料編輯委員會”,重新調查研究,並編寫“南京大屠殺”的史料與著述。據1984年的調查,南京尚有仍健在的受害者、目睹者1700餘人,他們接受訪問的証言都收藏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內。[8]
南京大屠殺有行兇者、有受害者、亦有旁觀者。這些紀錄多如山積,難以盡述,因考慮《文集》的篇幅,僅將近年較新的中外資料引述如下:
1 、受害者的指控
A 、警察魯甦
事發時魯甦在南京警察署工作,因在巷戰中炮彈受傷,躲在幕府山附近的上元門大茅洞裡,他在“咫尺之遙”看到當時恐怖的殺戮場面,是“目睹這慘劇過程的見証人”。1945年12月7日南京地方法院檢察官收集了他的証詞,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呈堂。他指控日軍的暴行說:“倭寇入城後,將退卻國軍及難民男女老幼計57418人,圈禁於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斷絕飲食,凍餓死者甚多。16日夜間,用鉛絲兩人一扎,排成四路,驅至下關草鞋峽,用機槍悉於掃射後,復用刺刀亂戳,最後澆以煤油焚燒,殘餘骸骨悉投入江中。”[9]
B 、擔架隊長梁廷芳
梁廷芳是少數在大屠殺中死裡逃生的幸運兒,他在1946年10月7日致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報告說:南京城陷時,他改穿便衣進入國際安全區的難民收容所。1937年12月16日中午12時被日軍押至華僑招待所後大空場。下午5時左右,日軍押送他們約五千人去下關,組成了長達四分之三英里的隊伍。到達後,被安置在中山碼頭沿江邊人行道上。不久日本兵在路當中每數十步放置機槍一挺,約十分鐘後即聽到槍聲。從下午7時開始進行槍殺,持續到第二天凌晨2時。梁廷芳以總是一死,和朋友白增榮一起跳入長江逃命。梁廷芳中彈受傷,後來才得救。[10]
C 、工兵營營長鈕先銘
鈕先銘在南京保衛戰時守衛光華門,後奉命擔任斷後任務,未能撤退。南京陷落時,化裝為和尚,入永清寺,幸免一死。農曆十一月月圓前後,日軍在距離永清寺上游一公里的大灣子進行大屠殺。翌日,鈕先銘協助埋屍工作,估計有兩萬餘具。[11]
受害者的控訴結文非常多,有關資料可參看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南京市檔案館和南京大屠殺史料編輯委員會編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檔案》一書
2 、日本行兇者的自供狀
南京大屠殺向來是日本傳播媒介的禁區,近年相繼發表了一些陣中日記和回憶錄,以下是部份日軍和日本隨軍記者對行兇過程的自供狀。
A 、第30旅團長佐佐木到一少將
第16師團是日本上海派遣軍的一部分,1937年12月10日向南京附廓陣地發動總攻,佔領了紫金山。接著,一隊向南攻擊中山門,一隊從紫金山北面迂迴南京城北部。後者由第30旅團長佐佐木到一少將率領,12月13日上午10時向下關進攻。當時南京三面被圍,大量要逃離南京的中國平民和士兵聚集在下關地區。佐佐木到一率領第38聯隊佔領了靠城北的五個城門,截斷了中國軍民退回城內的道路。第33聯隊和輕裝甲車中隊瘋狂射擊群集在下關地區江岸邊準備渡江西逃的中國軍民。南面,日軍第6師團一部分從水西門、江東門沿江向下關追殺中國軍民。江面上,日海軍第11艦隊溯江而上,掃射順流而下的中國船隻,並於下午2時到達下關;江對面,前天(11日)在蕪湖渡江的日本第5師團一部分在下午4時到達對岸浦口。其他靠近城墻的日軍,則向城內掃蕩。大量中國守軍和逃難居民在下關四面被圍,日軍在這裏展開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關於這次屠殺的情況,1939年佐佐木就根據自己的手記、筆記等寫了作戰記錄,他自白道:“那天(1937年12月13日),在我支隊的作戰地區內,遺棄敵人的屍體達一萬幾千具。此外,還有在江面上被裝甲車擊斃的士兵和各部隊的俘虜,如合在一起計算,僅我支隊就已解決了敵人二萬以上。下午2時左右,掃蕩大致結束。……俘虜接連不斷地前來投降,達數千人。態度激昂的士兵毫不聽從上級軍官的阻攔,對他們一個個地加以殺戮。回顧許多戰友的流血和十天時間的艱難困苦,即使他們不是士兵,也想說‘都幹掉!’”[12] 這就是日本兇手對大屠殺的自供狀
12 月14日,日軍繼續在南京各處進行大屠殺。佐佐木說:“城內外的掃蕩,全由兩個聯隊的部下掌握。潛伏在各處的殘兵敗卒都被拉了出來,……五百名、一千名,大批俘虜接連而來。……當即被無情地殺戮。整天可以聽到各地傳來的槍聲。死屍填滿了太平門外很寬的護城河。下關的繁華街道幾乎全被燒毀。數百輛汽車被扔在江邊馬路上,數百具死屍從岸邊漂流出去。”[13] 已經失去抵抗意志、棄械投降的俘虜,被日軍“無情地殺戮”。第16師團的行動極端殘酷,1938年元旦,日本陸軍省人事局長阿南在南京告知司令官松井石根說:“第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的戰鬥指導是違背人道的。”慨歎武士道精神墮落了。[14] 由此可見第16師團的暴行嚴重到了連日軍也震驚的程度。
B 、第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
除佐佐木到一的記述外,第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也有陣中日記。他在1937年12月13日的日記寫道:“因採取大體不留俘虜的方針,故決定全部處理(屠殺)之。……據知,僅佐佐木部隊就處理掉約15000人,守備太平門的一中隊長處理掉1300人,現集中在仙鶴門附近的,約有七到八千人,而且俘虜還在不斷來降。”[15] 第16師團38聯隊隊長助川靜二元大佐對《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一書的作者鈴木明說:“師團長吩咐,不要保存俘虜。”[16] 統率這些部隊的上海派遣軍司令部情報主任參謀兼華中方面軍參謀長勇,在1938年4月初就承認:曾向所屬各部隊發出“全部殺掉俘虜”的命令。[17] 根據中島的日記,可見屠殺俘虜不是這個或那個日本兵的自發行動,而是從上到下,從上海派遣軍司令部到各個聯隊士兵的有組織和有計劃的行動
1937年12月21日,日軍其他部隊都撤出了南京,只留下第16師團,由中島擔任警備司令官。南京地區的警備工作分東西兩部分,西區由16師團30旅團長佐佐木到一少將擔任,直至1938年1月22日被第11師團天谷少將接任為止。期間,中島不但沒有因為大屠殺而受到日本軍法審訊,且被任命為南京地區警備司令。[18] 這清楚說明了日軍當局欣賞和鼓勵殺戮暴行,繼續實行恐怖政策
C 、第16師團士兵增田久助
1987年7月公布作戰日記的原16師團士兵增田久助,在日記寫道:“12月14日在城內掃蕩,搜捕那些混在難民裡的殘兵敗將。其中隱藏著許多貨真價實的敗兵,可疑者自不待言,就是那些身體強健的男人,多半也都以俘虜論處。在回營部請示後,由於通向玄武湖的城門關閉,我們就在城門附近一齊開槍掃射這些敗兵,用土將他們掩埋起來。被槍殺的人約達五百名。據說無論那個連都幹了這種事情。”[19
D 、日軍第6師團第13聯隊二等兵赤星義雄
下關大屠殺後的現場情況令人慘不忍睹。第6師團第13聯隊的二等兵赤星義雄在14日因公去下關,站在碼頭上觀看長江的流水,他看到了一幅無論如何也令人難以置信的情景展現在眼前:“兩千米,不,也許還要更寬一些,在這寬闊的江面上,漂流著數不清的屍體。一望無際,滿眼皆是屍體。江邊如此,江中心也是如此。那不是士兵,而是老百姓的屍體,其中有成人,也有兒童,男男女女全都漂浮在江面上。屍體像木排那樣,緩緩地漂流著。朝上游看去,屍山接連不斷。似乎可以想見,那接連不斷的‘山’是看不到邊的。”[20] 這些就是從南京城逃難過江的老百姓,他們抓住了桌子、圓木和木板等一切可以漂浮的東西,企圖橫渡寬闊的長江,逃向對岸浦口。豈料他們筋疲力竭抵達對岸時,等候他們的是日軍的機槍,和趕到的日軍艦隊。大炮和機槍同時掃射,約五萬名逃難軍民慘被悉數屠殺
E 、日軍第6師團輜重第6聯隊小隊長高城守一
日軍第6師團輜重第6聯隊小隊長高城守一在14日赴下關補給糧草,看到前一天留下的凄慘景像:“在汀線,屍體像漂流的木頭被浪沖了過來;在岸邊,重疊地堆積著的屍體一望無際。這些屍體差不多像是來自南京的難民,可能有幾千、幾萬,數目大得很。死屍的情況活生生地說明,從南京逃出來的老百姓,無論是成人或兒童,他們一律遭到機槍、步槍的掃射,遭到殺戮。一路上枕藉著屍體,連他們是中國老百姓還是士兵,是男是女也無法辨認,因為這些死屍遭到射擊後倒在地上重疊在一起,並被澆上重油,點火焚燒。在焚燒過的屍體中,無疑也有許多想來是兒童的屍體。總之,幾乎都是老百姓。我從未見過如此悲慘的情景。大量屠殺的痕蹟展現在眼前,我覺得日本軍犯下了嚴重罪行。”高城守一還親眼看到日軍的暴行:當時在下關兵站倉庫裏作為苦力進行勞動的俘虜中,“倒下後一直起不來的人,無情地就地遭到槍殺,被投入了揚子江。……我在下關雖時間不長,但在這段時間裏已目擊了有十名左右的苦力被槍殺了。”[21]
F 、普通兵岡本健三
在東京出生的岡本健三坦白地承認了日軍大屠殺和強姦的事說:“有人說未發生過南京屠殺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擊了屠殺的現場。……行跡可疑的中國人由各部隊集中後帶到機場。他們在雜草叢生的草地上,被繩子團團捆住,他們無法逃跑。……架在飛機庫頂上的機槍對準那裡噠噠地射擊。……射擊開始,有人搶先奪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為到處都架有機槍,結果也必然被槍殺。當時估計被殺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結束後,日本軍把路軌堆起來,上面放著屍體,下面塞進木柴,澆上汽油後統統焚毀。……強姦事件也不是謠傳,而是實有其事。佔領南京後不久,情況糟得很。……上級說,如果幹了那種事就當場把女人殺死。不許用刺刀戳,也不許開槍射擊,應該把她們打死。我想,這樣做是為了不使人們知道那是誰幹的。那是因為強姦和盜竊是要交軍法會議處置的。話雖這麼說,但在一線部隊,有時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很放鬆。無一人為了儆戒而遭到槍決。……不,也沒有受到懲罰。”[22]
G 、《東京朝日新聞》隨軍記者今井正剛
日軍從15日晚上開始,每晚都在長江岸邊的草鞋峽和下關進行大屠殺,日本《東京朝日新聞》隨軍記者今井正剛尾隨著日軍來到下關,目睹了那裡發生的大慘劇:“碼頭上到處都是屍體,一片黑黝黝的,堆積如山。約有五十個乃至一百個人影在屍體中間蠕動,他們轉來轉去地拖著屍體,把屍體掉入江中。尚未斷氣的人在呻吟著,鮮血在滴瀝,手腳抽搐著,像啞劇那樣,一片寂靜。……過不多久,‘苦力們’完成了工作,在岸邊排成一行。噠!噠!噠!一陣機槍聲。只見他們仰面朝天,翻身撲地,騰空躍起,都一起跌入江中,就此了結。”當時在場的日本軍官曾點過死亡的人數,說是“約有二萬名左右”。[23]
H 、《東京日日新聞》隨軍記者鈴木二郎
東京日日新聞隨軍記者鈴木二郎在南京陷落時隨軍入城,他在城內呆了四天,目睹了日軍許多殘酷屠殺的行為。12月13日鈴木看到日軍在中山門附近的城牆上集體屠殺俘虜。他說:“在那裡,我第一次看到了令人恐怖的悲慘的大屠殺。俘虜在25米的城牆上排成一行,一個個被刺刀刺落到城外。在城牆上,許多日本兵舉起刺刀,使勁地吆喝著,直向俘虜的胸膛和腰間刺去,只見鮮血飛濺,陰森森的氣氛使人毛骨悚然。”[24]
上述日本兇徒和記者的記錄,都是親身經歷和目睹了大屠殺的經過,對日本軍國主義者的謊言是一個有力的否定。
3 、旁觀者的証言
南京有許多外國使領館和新聞記者,戰爭爆發後,大部份外國人都隨著戰火的迫近而逃離,尤其是在佔領前的12月12日,大多數都乘坐美國軍艦巴聶號離開南京。但巴聶號於當天下午在南京上游28英浬的江面,被日本海軍戰機炸沉,生還者於是分乘幾條船逃到上海。當日軍佔領南京時,外國記者只剩下五人:紐約時報蒂爾曼?德丁、芝加哥每日新聞斯蒂爾(Archibald T Steele)、路透社史密斯(L C Smith)、美聯社麥克丹尼爾(C Yates McDaniel),和派拉蒙電影公司攝影記者肯孟(Arthur Mencken)。[25] 此外,還有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Nanking Safety Zone)的委員。1937年11月僑居南京的外僑為應付日軍空襲,商議設置中國人和外僑可以避難的安全區,並希望得到中日兩國承認。不久,成立了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選出了德國西門子中國公司駐南京代表約翰?拉貝(John H. D. Rabe)為主席,金陵大學社會學教授斯邁思博士(S. C. Smythe)為秘書,馬吉牧師(Rev. John G Magee)、貝茨博士(Dr. M. S. Bates)等為委員。南京失陷後,估計約有二十萬名難民聚集在面積約兩平方英里的安全區內。野獸般的日軍不斷進入安全區內捕殺男丁,強姦婦女。在那人命賤如草芥的環境裡,國際委員會眾人費盡心血與日寇斡旋,維護和照料那些走投無路的難民,他們的高尚情操非常值得我們讚揚!他們的旁証更值得我們重視!
A 、英國路透社記者史密斯
英國路透社記者史密斯對南京被佔前後發生的事作過一些摘要式的報導,透過這些當年的報導,我們可以知道南京淪陷時的一些情況。根據史密斯的報導,日軍的暴行從1937年12月14日開始:
將近中午的時候,日本的軍隊在許多地方組成六到十人的小分隊。他們摘去了部隊的徽章,逐家逐戶地搜刮搶劫。中國士兵主要是搜刮食品,而日本人則什麼都要,“他們把該城洗劫一空”。
12 月15日在我離開該城的那天,我和其他一些歐洲人親眼目睹的情況:中國的房屋無一幸免地都遭日本的搶劫,歐洲人的房子則大部分遭到了日本人的搶劫。外交部掛著國際紅十字會旗,那裏住了大約有六百名受傷的中國人。日本人不讓兩位美國教會醫院的醫生進入外交部,也不許他們給受傷人員送食品。也有一些中國的傷兵在外交部裡避難,但他們被日本兵拖出去槍決了。在下關,日本人捆綁了四百至五百名中國人,把他們押走。歐洲人想去下關,日本人不准。許多年輕婦女和姑娘在住所被綁架。她們出了什麼事,就不得而知了,因為後來再沒有見到她們了。我們看到,在一個露天廣場上有數以千計被綁的中國人。我們看到其中有一小部份人被押去槍決。他們必須下跪並在後腦上挨一槍。我們看到大約一百起這樣的處決,當日本軍官注意到我們時,要求我們立即離開,剩下的中國人如何處置,我就不能說了。[26] 根據史密斯的報導,似乎他未曾看見日軍大規模的屠殺活動,然而事實上,大規模的屠殺是在進行中。
B 、紐約時報記者蒂爾曼?德丁
紐約時報記者德丁為了採訪消息,到1937年12月15日為止一直留在南京。他描述南京市區所發生的慘況說:“在南京的馬路上,屍體累累。有時還得先移開屍體,汽車才能通行。……許多未能從市內南部和西部逃出來的中國普通市民都被殺害。其總數恐怕與中國戰鬥人員的死亡總數大致相同。日軍佔領南京後,記者曾前往南京市的南部採訪,那裡在日本軍的炮擊下,各處幾乎破壞殆盡,到處橫著中國普通市民的屍體。”[27] 德丁又說:“時常見到有老人趴在馬路上,很明顯,他們個個都是被日本兵憑一時高興而從背後開槍擊斃的。”[28] 15日德丁離開南京乘船到上海,前往下關碼頭,他親眼目睹日軍的暴行:“本記者在乘上開往上海的輪船前,在江邊看到兩百個人被處決。這次殘殺前後花了十分鐘時間,兩百個人在牆邊排成一行,然後遭到了槍殺。隨後,許多佩帶手槍的日本兵在橫七豎八地躺著的中國人屍體旁邊,滿不在乎地走動著,還踩在屍體上面,一旦發現還有人未斷氣,手腳在抽動,便再補上一槍。”[29] 德丁是世界第一個把南京大屠殺慘況公諸於世的記者。
C 、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拉貝
德國人拉貝先生是納粹黨人,但他把一切個人利益和顧慮擱置一邊,盡力照料中國難民,成為難民心目中的苦海明燈。拉貝在1938年1月14日自南京致函給上海理事會主任W?邁爾指責日軍的暴行說:“日本軍事當局像是失去了對部隊的指揮控制權,軍隊在進城後搶劫掠奪達數週之久,約有二萬名婦女和姑娘遭到強姦,成千上萬的無辜平民(這其中也有43名電廠的工人)慘遭殺害(用機槍進行大規模的屠殺已經算是人道的方式了)。…… 整個城市約有三分之一被日本人縱火焚毀,時至今日,縱火事件還在不斷地發生。城市裡沒有一個商家店鋪未遭到日本人的打砸搶。整座城市,被搶殺的或被其它方式處死的人暴屍街頭,隨處可見。”[30] 拉貝先生把他所見所聞,和與日軍交涉的紀錄,都記載在他的日記裡,成為了目前紀錄日軍南京大屠殺的重要文獻
D 、馬吉牧師
約翰?馬吉牧師(1884─1953)從1912年到1940年,一直在南京聖公會傳教布道。南京淪陷時,他是南京國際紅十字會會長、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因此,他親眼目睹了日軍的殘暴罪行,12月19日馬吉牧師寫信給他在上海的夫人道:“上周的慘狀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我從來沒有夢想日本兵會是這樣的一群野獸。一星期的屠殺和姦淫,我認為遠比近代所發生過的任何屠殺為甚!……他們不僅殺掉能見到的每一個俘虜,也殺了極大數目的老少平民,他們很多人像被獵兔子似的在街上被射殺,從南城到下關全城堆積著死屍。”[31] 馬吉牧師和安全區的同事們深深地為受害者的悲慘命運所激動,他們日以繼夜地工作,掩埋屍體、醫療傷者、救濟難民,和冒著生命危險阻止獸性大發的日軍在安全區內強姦女難民。馬吉牧師是一個熟練的攝影者,他在南京大學醫院和其他地方攝下了受害者們的近攝影片。這些電影片成為已知留存至今唯一反映大屠殺事件的原始動態畫面。[32] 馬吉牧師親自送了一部拷貝給德國大使館,並附上各個剪接圖像的英文解說詞。德國駐華大使館留守南京辦事處政務秘書喬治?羅森(George Roson)致函給其外交部說:“解說詞和影片本身都是一部令人震驚的時代文獻。”請求把這部電影放映給元首和總理一看。[33] 這電影也被偷運到美國去。人們感到影片中顯示的那些殘缺不全的屍體、濺滿血跡的房屋和挑在刺刀上的嬰兒實在慘不忍睹,不堪公演。可惜這套影片並沒有刺激起美國的良心,停止售買戰略物資予日本,反而被孤立主義者利用,說明美國捲入外國事務是無益的![34]
E 、貝茨博士
金陵大學教授、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貝茨博士在國際法庭作供稱:“日本軍入城後,幾天內,在我家附近的路邊,到處都是被槍殺的老百姓的屍體。這種殘暴行為所涉及的範圍甚廣,沒有人能講出它的全部情況。…… 斯邁思教授和我作了各種調查、觀察,結果得出了結論是:在我們確切所知的範圍內,城內有12000個男女包括兒童在內的非戰鬥人員遭到殺害。除此之外,在市區內還有許多人被殺,但我們無法統計這些被殺害者的人數。在市區內,也有相當多的人被殺。以上所說的,全然不包括遭屠殺的幾萬名中國士兵或曾經是中國士兵的男子。”[35]
F 、紅十字會南京分會副會長許傳音
日軍在南京瘋狂屠殺手無寸鐵的中國軍民時,紅十字會南京分會副會長許傳音負責處理遺棄屍體的掩埋工作。抗戰勝利後他在國際法庭作供說:“第三天(15日),我得到日本陸軍軍官的同意,在帶領日本兵的條件下,曾穿過市內。此行的目的是為了大致統計在路上或在家中已經死去或即將死去的人數。我看到到處都躺著屍體,其中有的已經血肉模糊。……我曾在一條主要馬路上點過屍體的數目,當在馬路兩邊點到五百具左右屍體時,感到實在無法再點下去,就作罷了……我在南京市的南部(南市)和北部、東部、西部都曾看到了全然相同的情況……當時,在南京市內沒有中國軍隊,我所看到的屍體男女老少都是市民,是普通老百姓。沒有一個穿軍裝的。”[36] 這段証供說明了日軍在南京各地肆意殺戮非戰鬥人員。
史密斯、拉貝、馬吉等人以其親身經歷,詳細、清楚地記錄了侵華日軍佔領南京後犯下的種種令人髮指的罪行,這些檔案資料現存在德國檔案館波茨坦分館內,成為控訴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最有力証據![37]
四、滔天暴行
戰爭總有傷亡,平民生命財產難免受到損失。但蓄意殺害非戰鬥人員則屬於暴行。日軍侵佔南京前後,大規模地進行有計劃和有組織的暴行如下
1 、殺害喪失抵抗能力的中國士兵
南京大屠殺事件中被虐殺人數最多的是處在傷殘、投降、俘虜狀態下的中國士兵,日軍的暴行違反了國際法《關於陸戰的法規慣例條約》中禁止“殺傷放棄武器以及喪失自衛手段投降的士兵”的規定。[38] 還有不少放棄武器,脫下軍服投奔到南京國際難民區(當時稱為安全區)內的中國士兵,日軍也以“便衣兵”的名義而加以殺害。[39] 如馬吉牧師在給上海妻子的信中寫道:“12月24日,開始辦理豋記了。日軍當局認為,難民區內還藏有中國士兵二萬人,他們定欲肅清這些‘惡鬼’。我們向他們表示,剩下來的中國士兵恐怕不到一百人。但無論如何,許多無辜的難民必須還要受難,他們都覺得恐懼不安。”[40] 所謂“豋記”,就是日軍欺騙改穿便衣的華軍說:如果曾當兵的,出來登記就可以保存生命,罰做夫役。不然,一旦查出便處死!結果,一些人受騙站了出來,一些勞動人民因手上有硬繭而被視為便衣兵,也全被捆載而去,一部分被機槍射殺,一部分作為日軍劈剌練習的活靶。佐佐木說,從1937年12月24日至1938年1月5日,在十三天中,他查出“散兵”兩千人左右,收容在舊外交部裏,其餘在安全區那裏的中國傷兵,也作為俘虜收容起來。此外,逮捕了南京近郊的數千名“散兵”,都在下關清理(屠殺)掉。[41]
2 、殺害老百姓
戰爭的手段只是達到政治手段所不能達到的目的,並不是殺戮沒有作戰能力的人。戰爭時一般不攻擊非武裝區,和殺害非戰鬥人員。日本沒有遵守這戰爭的道德,任意殺戮非戰鬥人員。日軍肆意屠殺難民,和被懷疑為當過兵的成年男子,這類遇害者的人數最多。日軍以殺戮中國人作樂,其中最臭名遠播的是向井敏明和野田岩的殺人比賽。據《東京日日新聞》在昭和十二年(1937年)11月30日、12月6日、13日報導,片桐部隊的兩個少尉進行在“佔領南京前誰先殺死一百個人”的比賽,結果一個殺了106人,一個殺了105人。野田岩那個屠夫自白說:“實際上,我在突擊過程中遇到白刃戰時,只殺了四、五個人。……我向已經佔領的敵人壕溝那邊叫喊:‘你──來來!’於是中國兵一個個向我們這邊跑來。我要他們排在一邊,逐個殺死。”[42] 這段話顯示了這兩個殺人狂魔的比賽不是較量誰作戰最英勇,只是較量誰最殘酷,誰能殺害最多手無寸鐵的戰俘和平民百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兩個罪行滔天的戰犯在1947年被引渡來華,經審訊後判處死刑。
3 、強姦及姦殺
日本侵華期間,大部分日軍經常犯下這種暴行,而且在打仗之外幾乎是隨時都普遍進行,這確實是日軍有組織的犯罪行為。強姦不但傷害了女性的身體,而且也深深地傷害了她們和她們家屬的心靈。貝茨博士在遠東國際法庭上作証說:“日本軍佔領南京後一個月,國際委員會主席拉貝向德國官員提出報告說:相信至少有兩萬人被強姦。……日本兵成群結隊,幾乎每天每晚到處在馬路上游蕩,特別是在安全地帶內轉來轉去。……他們為了尋找婦女進行強姦,到處亂竄。……在南京神學院內,我的朋友看到十七個日本兵輪姦了一位中國婦女。這裡,不特別去談論與這類強姦有關的發瘋似的或殘暴的事件,但要附帶一提的是,就是在大學內(金陵大學),連九歲的女孩和七十六歲的老婆婆也被強姦。”[43] 這些禽獸行為絕對與軍事行動沾不上任何關係。
4 、財產權的侵犯
日軍在南京進行了長時間的與戰鬥行為沒有直接關係的掠奪和縱火。貝茨博士在遠東國際法庭作供說:“開始佔領南京時,約有五萬個日本兵從難民那裡拿走了許多被褥、廚房用具和副食品。在佔領後六個星期內,他們幾乎侵入了市內的所有建築物。有時,他們的掠奪行為是非常有組織地進行的,他們動用了許多軍用卡車,在軍官的指揮下進行。……從12月19日或20日左右開始,在六個星期內,建築物經常被火燒掉。日本兵有時也在掠奪了一批商店的東西後,即付之一炬。”[44] 據《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一書說,南京市區的整個南部全被燒光,現在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東路、國府路、九江路,焚毀的面積佔市區的百分之三、四十。
南京城內外建築物受損情況
地區 建築物數 受損原因(%)
軍事行動 放火 掠奪 各種原因合計
城內 30,516 1.8 13.0 73.2 88
城外 8,684 1.1 61.6 27.5 90.2
整個地區 39,300 1.7 23.8 63 88.5
簡而言之,日軍把南京城內外的公私財產洗劫一空,然後縱火焚燒,以毀滅罪証。
5 、生存權和生活權的侵犯
南京大屠殺使不少家庭失去了丈夫和父親,平均每七個家庭中有一個人遭到殺害,到處都是失去依靠的孤兒寡婦。
南京近郊的農村,農家的房屋有40%被毀,牲畜、主要的農具、貯藏的穀物和農作物等遭到約50%的損失。田裡的小麥成了日軍餵馬的飼料,蔬菜經常被日軍“偷盜”,貯藏的糧食被日軍以“調配”、“徵收”的名義掠奪。農民的再生產活動受到破壞,農作物和穀物短缺。在被剝奪了營業、製造和勞動等生產條件的情況下,南京市民面臨著餓死、凍死、病死的威脅,生存權和生活權遭受到嚴重的侵犯。[45]
日軍種種的殘暴行為,令無數中國同胞的生命和財產受到摧殘。那些好不容易才從日軍暴行中死裡逃生的人,則蒙受著極大的困難和痛苦,這些困難和痛苦因為日軍的長期佔領而日益深重。甚至直到六十年後的今天,這些痛苦和惡夢仍然持續著。
五、南京大屠殺的原因
南京大屠殺的直接原因,是日本軍國主義者決定的“給南京以沉痛打擊”的方針,及其“不留俘虜”的命令。
關於前者,是由於日本軍國主義者盲從日本民族“優越”論,認為日本是“神國”,同時極端蔑視亞洲其他民族,認為亞洲各民族應當服從日本的統治,若不服從,就要加以“膺懲”。若反抗日本的“進入”,就要用屠殺等暴力手段使之屈服。[46] 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8月15日日本政府發表了“膺懲暴支”的聲明,其意即是宣戰。9月5日,日本外務大臣廣田弘毅在議會發表演說:“我國為了使這種國家反省它的錯誤(即要中國投降),而決心予以決定性的打擊。”“日本帝國所能採取的唯一道路,就是使中國軍隊完全喪失戰爭意志而予以上述打擊”。[47] 因此,所謂的“膺懲”,就是用暴力手段來消滅中國的抗戰意志。
南京是當時中國的首都,日本軍國主義者認為,“給南京以沉痛打擊”,就可以迫使中國屈服了。日軍侵佔南京後,12月14日,日本領事館某官員對南京國際委員會透露了這一方針,說:“陸軍決心給南京以沉痛的打擊。”[48] 戰後,遠東國際法庭判決書說:“對都市或農村居民實行屠殺,……這就是所謂的‘膺懲’行為。這些行為在中日戰爭中一直未停過,其中最壞的例証,就是1937年12月對南京居民的大屠殺。”
當然,從更深的層次來看,日軍屠殺暴行與日本軍國主義長期以來在日本士兵和國民中灌輸蔑視中國的意識有關。由於存在著這種觀念,日本官兵以為即使將中國人殺害也沒有關係。如1938年1月初,攻佔南京的第16師團長中島對陸軍省人事局長說:“支那人什麼的,有多少殺多少。”[49] 當時隨第10軍採訪的同盟社記者對松本重治說:“柳川兵團之進軍所以迅速,甚至可以說,那是由於在官兵中一有種‘可以隨意進行掠奪和強姦的默契’。”
與此相應,日本拒絕將國際法有關戰爭法規適用於侵華戰爭。日本軍國主義者自1931年製造九一八事變以來,一直堅持說對中國的侵略是“事變”而不是戰爭,因而戰爭法規不能適用於這“衝突”。日本投降後,甲級戰犯武藤章在國際法庭供認:在1938年,日本正式決定依舊稱中日戰爭為“事變”,並以此為理由,對被捕的中國人不作為俘虜對待。甲級戰犯東條英機在法庭上也作了同樣的供述。藤原彰教授指出:這一不適用交戰法規的決定,以後依次傳達給各部隊了。
還有,從當時的日本軍隊來說,軍隊中極不尊重人權和自由,充斥著非法的欺壓和暴力的肉體懲罰。這樣的軍隊,一旦以戰勝者的姿態面對敵國的平民和俘虜,其凶惡和殘暴就加倍地爆發出來。所以不但在南京,在中國其他地方和東南亞,都有日本侵略軍的暴行。[50]
除了大規模的屠殺及強姦,日軍還在中國的領土進行大規模的槍掠及放火,像這樣大量的掠奪和放火的根本原因,是日軍輕視乃至無視食糧和裝備的補給供應便展開戰爭,因此造成了各部隊的“現地籌措”,這意味著掠奪放火也是日軍的有計劃和有組織的犯罪行為。
六、不願回憶、未敢忘記──南京大屠殺
南京大屠殺距今已六十多年,有人或會問,這麼久的事還提來作甚,然而事實卻不然。我們在今天重新檢視南京大屠殺,是有其現實意義的。中日兩國是一衣帶水的鄰邦,在歷史上有著二千年的友好來往和文化交流。但從1894年後的約半個世紀中,日本軍國主義者蒙蔽其廣大國民,發動侵華戰爭,使中國遭受重大災難,同時也使日本國民深受其害。1972年恢復邦交以來,兩國關係有了很大的發展,這是符合兩國人民的利益的,也有助於緩和亞洲緊張局勢和維持世界和平。但是,不能不留意第二次大戰後日本的軍國主義勢力及其影響還未受到徹底批判和肅清,這可見於日本戰後出現多次否定南京大屠殺事實的浪潮。
儘管記述南京大屠殺的史料遍及中國和歐美等地,日本右翼分子仍然堅稱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編造的謊言”,旨在“向日本騙取戰爭賠償”。海外亦有些輿論認為北京當局基於避免中日關係緊張和國內政治穩定的考慮,屢次阻止中國民間對日索償活動,對日本官員推卸侵華罪行一事,更在政治層面考慮之下,淡然地說只是“少數右翼份子的言行”。
近年,愈來愈多記載大屠殺的資料被發現,揭發“南京大屠殺”的可怖事實,像外國傳教士偷拍的實況影片及德國西門子公司駐南京總代表約翰?拉貝先生日記的發表,日本右翼份子的言論愈來愈站不住腳。中國領導層轉變後,北京對於民間索償活動的態度亦有所改變。1997年南京市政府在大屠殺六十周年向150個倖存的受難者發出證書,證明他們當年曾受日軍蹂躪。說明了這態度的改變
我們的國家曾被人侵略
我們的同胞曾被人屠殺
我們的財產曾被人搶奪
歷史告訴我們
尊嚴存在於力量
科教興國
自日本與美國簽訂《日美安保條約》把聯合軍事力量的矛頭指向中國以來,北京開始意識到對日本的姑息政策,換回來的只會是擴張與侵略。如果任由日本迴避侵華戰爭的歷史責任,等於鼓勵今日的日本朝野重蹈覆轍,令悲劇重演。於是乎一紙公證書的發出,便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因為它代表著國家的司法機關經過了審慎的法律取證程序,正式承認持證人所宣稱的遇難經歷是事實,可以在國內、海外及國際法庭上成為有力的證據指證日軍的滔天罪行,向日本政府索取賠償。這份證書包含著對歷史的尊重、對苦難的認同、對倖存者的協助,以及對軍國主義者顯示我們不妥協的立場。對於日本政府企圖掩飾他們當年的侵略行為,我們是不能容忍的,對於軍國主義的企圖復活,我們亦不會鬆懈。重溫南京大屠殺的歷史,正有助世人了解歷史的真相,吸取慘痛的教訓,切實推動中日關係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正如1950年,拉貝先生去世前夕對家人說:
“ 那段歷史(南京大屠殺)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 ”
1] 此書除在英國倫敦出版外,也在美國出了紐約版,書名為《日軍在華暴行》(The Japanese terror in China, New York, 1938)。
[2] 小月譯編:《關於日軍南京大屠殺的論戰》,《抗日戰爭研究》1992年第4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2年),第154─155頁。
[3] 【日】笠原十九司:《論日軍南京大屠殺中的殘暴行為》,《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1年),第142─143頁。
[4] 段月萍:《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遺址紀念碑》,《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2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4年),第92─101頁。
[5] 高興祖:《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研究及其現實意義──兼駁石原慎太郎的謊言》,《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1年),第96─97頁。
[6]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南京市檔案館等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檔案》,(淮陰,江蘇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580─583頁。
[7] 高興祖:《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研究及其現實意義──兼駁石原慎太郎的謊言》,《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97頁。
[8] 吳天威:《南京大屠殺事件之再研究》,《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4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4年),第46─48頁。
[9] 《魯甦陳述日軍在草鞋峽集體屠殺的結文》,《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檔案》,第55頁。
[10] 《梁廷芳、白增榮為日軍在中山碼頭集體屠殺軍民致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報告》(1946年10月7日),《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檔案》,第74─76頁。
[11] 鈕先銘:《南京大屠殺目擊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南京保衛戰》,(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87年),第294─296頁。
[12] 【日】洞富雄:《南京大屠殺》,(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第12─13頁。引自佐佐木到一:《進攻南京紀實》,《一個軍人的自傳》增訂版,1968年,第235─335頁。
[13] 佐佐木到一:《進攻南京紀實》。
[14]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22頁。引自大江志乃夫:《天皇的軍隊》,《昭和的歷史》(3),(日本,小學館版,1982年),第266頁。
[15] 吳天威:《南京大屠殺事件之再研究》,《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4期,第58頁。引自《歷史與人物》增刊1984年12月號,(日本,中央公論社,1984年)。
[16]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14頁。引自鈴木明:《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日本,文藝春秋出版社,1987年),第249頁。
[17]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66─69頁。引自田中隆吉:《被割斷的歷史:戰敗秘話》。
[18] 高興祖:《侵華日軍第16師團在南京的血腥暴行》,《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4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4年),第66頁。
[19] 日本《朝日新聞》,1987年7月7日。
[20]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24頁。引自創作學會青年部反戰出版委員會編:《揚子江在哭泣──熊本第6師團出兵大陸的記錄》,第28─30頁。
[21]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17頁。引自《揚子江在哭泣──熊本第6師團出兵大陸的記錄》,第95─96頁。
[22]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93─95頁。引自《參加杭州灣敵前登陸》,《中國》1971年8月號。
[23]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38─39頁。引自《南京城內的大屠殺》,日本《文藝春秋特輯》1956年12月號。
[24]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63頁。引自《我目擊了那次‘南京的悲劇’》,載《丸》,1971年11月特大號《日中戰爭全貌專輯》。
[25]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79頁。
[26] 《德國檔案館中有關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檔案資料》,《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1年),第158─161頁。
[27]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33頁。
[28]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132頁。
[29]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353─354頁。
[30] 【德】約翰?拉貝著:《拉貝日記》,(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10─411頁。
[31] 吳天威:《南京大屠殺事件之再研究》,《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4期,第45頁。
[32] 謝雪橋:《對旅日愛國華僑楊啟樵教授駁斥日本“南京大屠殺”案否定派的介紹與補充》,《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4期,(北京,近代史研究雜誌社,1994年),第84─85頁。
[33] 《德國檔案館中有關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檔案資料》,《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174頁。
[34]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351頁。
[35]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速記錄》第36號,引自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32─33頁。
[36]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31─32頁。引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速記錄》第35號。
[37] 謝雪橋:《對旅日愛國華僑楊啟樵教授駁斥日本“南京大屠殺”案否定派的介紹與補充》,《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4期,第86頁。
[38] 此條約在1907年海牙和平會議締結,日本在1911年批准。
[39] 笠原十九司:《論日軍南京大屠殺中的殘暴行為》,《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143頁。
[40] 田伯烈:《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正中書局,1938年),第34頁。
[41] 高興祖:《侵華日軍第16師團在南京的血腥暴行》,《抗日戰爭研究》1994年第4期,第67頁。
[42]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260─261頁。引自《中國》雜誌,1971年12月號。
[43]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134─135頁。引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速記錄》36號,第50─51頁。
[44]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140─142頁。引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速記錄》36號,第51─52頁。
[45] 笠原十九司:《南京大屠殺的真相》,藤原彰等編:《日本近代史的虛像和實像》第三卷,(日本,大月書店,1989年11月);笠原十九司:《被世界所知的南京大屠殺》,(日本,支援教科書檢定訴訟全國聯絡大會,1991年4月)。
[46] 高興祖:《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研究及其現實意義──兼駁石原慎太郎的謊言》,《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102─103頁。
[47] 高興祖:《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研究及其現實意義──兼駁石原慎太郎的謊言》,《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102─103頁。引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群眾出版社),第339頁。
[48] 高興祖:《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研究及其現實意義──兼駁石原慎太郎的謊言》,《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102─103頁。引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第486頁。
[49] 洞富雄:《南京大屠殺》,第173頁。
[50] 高興祖:《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研究及其現實意義──兼駁石原慎太郎的謊言》,《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103─104頁。引自藤原彰《南京大屠殺》,(日本,岩波書店)第43頁。
[51] 高興祖:《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研究及其現實意義──兼駁石原慎太郎的謊言》,《抗日戰爭研究》1991年第2期,第103─104頁。
[ 本帖最後由 teddy 於 2011-3-17 11:47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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