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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人子須知 慎終者所當知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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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3-29 12:14: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000瑣言 凡十條.doc

34 KB, 下載次數: 452

發表於 2006-3-29 14:19: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64閒人 於 2006-3-29 12:14 PM 發表

一本不錯的書,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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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3-29 17:05:27 | 顯示全部樓層
隨著一聲新年到,『財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財神爺爺』贈送現金651個美元。


一不可停柩不葬
司馬温公曰今人有葬親者,往往久而不葬,問之曰歲月未利也,又曰未有吉地也,遊宦遠方來得歸也,貧未能辦葬具也,至有終身累世而不葬具,有棄失屍柩不知其處者,嗚呼可不令人深歎愍哉,人所貴於身後有子孫者,為能藏其形骸也,其所為乃如是曷,若無子孫死於道路,猶有仁者見而殣之耶,且先王制禮葬期遠不過七月,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又禮未葬不變服食粥,居倚廬哀親之未有所歸也,既葬然後漸有變除,今之人背禮違法,未葬而除喪,從宦四方食稻衣錦飲酒作樂于心安乎,吴草廬曰喪不即舉,年代巳遠,或子孫參差,而人事不齊,或罹兵亂而水火不測,或貧病兼併而不能舉,或是非爭兢而害成,或官事牢獄而不可為,或日怠日忘而竟成棄置,皆停喪久遠而變見多端也,愚按二公所言極其痛切,蓋今時之俗,平居多不講夫地浬,及有變故,則懵無所措,停柩以侍擇地,初心雖切,久必因循遂過時,不知為天地間極大罪人,有子不能葬其父,有孫不能葬其祖,至于年代深遠,誠有如二公之所慮者,嗚呼為人子者可不懍然而知所戒懼乎。


現在許多醫療、遺產或車禍糾紛,因無法解決致亡者數年仍不下葬,亦冰凍於殯儀館
不知影響後代多大,可有人分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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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4-2 22:28:42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分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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