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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7 08:15: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请问大大前辈:

一含三,三同于五”, 是何解耶 ?
發表於 2006-11-8 11:06: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yuenyuen 於 2006-11-7 08:15 AM 發表。
请问大大前辈:
“一含三,三同于五”, 是何解耶 ?


~~命~~妻~~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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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11-8 11:30: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icmag 於 2006-11-8 11:06 發表。


~~命~~妻~~財~~



哪如何1含3,3同于5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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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8 16:54:30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四化飛星的流派甚多,以了無居士紫雲之運用四化,和你正研習之翁福裕或蔡明宏一脈之四化,大相逕庭;這是一部聖經各自
    解讀。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又於陽貨篇中云: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等等。
二我不臧否這些斗數方家之運用四化孰優孰劣。我只是感慨由於諸人之不正名,令後學者看到他們都在演化四化,致心生混淆,
    無所適從!因為這是每一個斗數同好者的必經之歷程,如我所說的<無法辨別根本>!
後學者書看愈多,此種混淆愈多,此曰少林武當共處一爐。只能自求多福。
北派之飛星四化中,有一根很重要的支柱,就是<宮位移轉>!以物物皆太極的立論基礎,依十二宮職各自起太極為一,如以兄
    弟宮為一時,另起太極,則可以演繹144種宮職的涵意,如當以兄弟宮為太極時,兄弟宮的官祿位變成原盤之田宅宮等。
<一含三三同五>,或<三三歸一>其義皆同;就是秉承<宮位移轉>之下所衍生的。如果我把<一含三三同五>,修改為<一含三,
 三同五,五是一>,則語意就很清楚了!
    ◎一為命宮,三為夫妻宮,五為財帛宮。此micmag大大已說明了。
 ◎當命宮為太極時,則配偶當然是夫妻宮。即<一含三>。
 ◎再以夫妻宮立太極時,則夫妻宮之配偶變成財帛宮。即<三同五>。
 ◎則原盤之財帛宮=命宮!即配偶的配偶等於我命宮。即<五是一>。
翁著中或一般書冊中,沒有明說的是<原盤之財帛宮=命宮>這一節其實另有文章的。因為:
 ◎財帛宮固然經此宮位移轉後=命宮,但是財帛宮視同命宮,卻不完全等於命宮。
 ◎因為財帛宮只是夫妻宮的夫妻位,其義是說<財帛宮只是由我的配偶眼中所看到的我>!換言之是從配偶印象中的我!並非
  真正的我!所以你不能因為<財帛宮固然經此宮位移轉後=命宮>,就以命盤的財帛宮去看命主的一切,因這是配偶眼中的
  我!
 ◎故財帛宮,除了一般熟知關於財運方面意思外,顯現在婚姻感情面向上,為:
  ※異性情緣的對待,未婚言戀情,已婚言婚姻。這表徵為<事>。
  ※代表我的戀人或我的配偶印象中的我。這表徵為<人>。
七斗數中充斥著像本主題一樣的<文字陷阱>。這有原因的:
 ◎古人用詞精簡。
 ◎歷代梓刻翻印時又有誤植文字者。
 ◎中間傳承的人,或曲解或忽略,又自動打折了,也許只得80%。
 ◎即至現代,限於文理國學基礎等,只得60%!
八而且晚近的書冊,限於書籍的行銷方略,及連鎖書局的把持,雖印書力求美觀包裝,而作者亟以白話淺顯為主流。但已大失原
 本之精華了。此是閒話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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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11-9 11: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楚天雲闊 於 2006-11-8 16:54 發表。
一四化飛星的流派甚多,以了無居士紫雲之運用四化,和你正研習之翁福裕或蔡明宏一脈之四化,大相逕庭;這是一部聖經各自
解讀。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又於陽貨篇中云: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等等。 ...



“<財帛宮只是由我的配偶眼中所看到的我>!換言之是從配偶印象中的我!並非真正的我!”

故严格来说即<五是一>” 不成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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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9 16:57:47 | 顯示全部樓層
一我說<五是一>,是指配偶眼中的我,故並不能完全代表我,換言之是<他之我>,非<我之我>。這在我內文中均已敘述清
 楚。
二你不能因我在寫一個簡化的公式中曰<一含三、三同五、五是一>之句。就下此推論說<五不是一>。
三如果我語意上讓大家聯想錯誤,謹此道歉。
四如果是你閱讀的問題只好隨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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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11-9 18:22: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楚天雲闊 於 2006-11-9 16:57 發表。
一我說<五是一>,是指配偶眼中的我,故並不能完全代表我,換言之是<他之我>,非<我之我>。這在我內文中均已敘述清
 楚。
二你不能因我在寫一個簡化的公式中曰<一含三、三同五、五是一>之句。就下此推 ...



前辈请不要气 !正因有他之我与我之我之别,所以晚辈才说“故严格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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