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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部落格開罵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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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5-1 12:50: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07/05/01 12:49  Video
記者孫宗榮、黃曼昕?新竹報導

新竹教育大學一名吳姓研究生,2年前和校內教授發生車禍,導致教授有多處骨折和擦傷,兩人雖然以55萬元賠償金達成和解,不過吳姓學生事後卻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以文章的方式公開批評教授,被教授控告妨害名譽。

  
新竹教育大學的吳姓學生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以「自以為的人生」為標題,發表4篇文章,全是和學校一名貝教授有關,內容包括「原來老師也是貪婪的,為了爭利益不惜草菅學生」、「為什麼你是學校教授,卻要這樣打壓我?」,以及「下午光是貪婪的貝XX就遇到三次」,吳姓學生甚至還在貝XX旁附上說明對方的身分,就是新竹師院教授,雖然只是學生在部落格上抒發情緒,不過當中的字眼卻已經觸法。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指出:「如果你在上面,即使只是一個抒發個人情緒的地方,如果你有針對特定的人,做一些比較侮辱性的言詞,辱罵的話,那如果這個對象是可以特定的話,就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吳姓學生和貝教授之間的紛爭,起源於兩年前的一場車禍,當時吳姓學生從校內停車場開車出來,貿然左轉撞上貝教授無照騎乘的重型機車,造成教授身上多處骨折和擦傷,當時也一度鬧上法庭,最後以55萬元庭外和解,沒想到吳姓學生心有不甘,事後在網路上公開批評貝教授,而且還公佈貝教授的私人資料。

新竹教育大學校長表示:「沒想到後來在部落格又有這些事情發生,發生以後這個老師有來找我,我跟他談說是不是給學生一個機會?但是老師認為說,如果再縱容他的話,就失去教育的意義。」

利用網路文字誹謗他人,已經成了近年來的新興犯罪型態,不少人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涉及了損害他人聲譽,所以在寫下一字一句前,最好還是想清楚,才不會吃上官司,負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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