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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素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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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7 11:47: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人間

  今天素食不?

張讓  (20070807)

     


    在吃的國度裡,喜好就是理。青菜豆腐花生,豬心牛肺生魚鵝肝,大家各吃所愛相安無事。至少表面上是這樣。麻煩在一旦你開始思考肉是怎麼來的。就憑「需要」去思考已洩露一二:吃者不屠,宰與食間隔了一層。妙就在隔這一層。


    1
晚餐結束,面對一堆蛤殼,友箏問我:你覺得不忍嗎﹖我點點頭。
    蛤是B買的。買菜時我儘量不買活魚活蝦活貝之類。

    肉食不道德嗎﹖這是我多年來始終放不下的疑難,不時便像老照片一樣拿出來重新審視。難在看的這兩隻眼:一隻是感情的近視眼,另一隻是理性的遠視眼,一近一遠難以聚焦。最近重拾這問題,讀了些書,經常便在晚餐間和B及友箏談起,譬如:

    「你們吃肉不會覺得不安嗎﹖」

    「為什麼要不安﹖」

    「因為肉是從動物身上來的。」

    「那又怎樣﹖」

    於是我一條條羅列理由,自覺邏輯風雨不透,必可讓他們無話可說。意外的是,這兩隻肉食動物既不覺心軟(可是肉好吃!),也不覺理虧(但人是雜食動物﹗)。也許男子漢神經粗壯,加上不在乎邏輯(起碼不像我那麼在乎)。於是我「大義」凜然的雄辯降格成了「人道主義」之仁,語塞的竟是我。



    2

    友箏出生前後幾年,我們家幾乎吃素,其實就是不常吃肉。等友箏漸大,我怕他熱量不足,便又慢慢回到吃肉上。餐上有肉,他和B兩人就狼吞大嚼,有時看得我心驚。然食者可以無視肉與動物的關係,我這廚子卻不免面對,十分清楚處理的不只是肉,而是肉體,是動物屍身或殘骸。譬如清洗全雞,那雞我看來就像個剝光衣服的嬰兒,幾乎要丟下逃走。無論如何我不必鮮血四濺親手屠宰,但遇見須把龍蝦活活丟進滾水裡這種事便無法下手,只好儘量不買活物。

    我是個愛蔬菜的人,愛那些鮮明的色澤和乾淨生脆的口感,有時洗菜切菜間不禁停下來欣賞那些漂亮的顏色。我做菜也真的是做「菜」,青菜居多。若是弄肉,為的是家裡兩隻「暴龍」。因此當我在一部義大利電影裡聽見:「生活裡沒小孩,就像燉湯裡少了肉。」不自覺微笑。和那種燉湯必得有肉的人,顯然不宜談吃肉的道德問題。其實,恐怕和大多數西方人都不宜談。

    西菜有主副之分,主菜多半是肉。在家裡我不必擔心大塊死肉,上餐館面對動物族譜似的菜單只好嘆氣。然我對吃肉的猶疑並非出自偏好,而出自道德上的不安──肉食涉及殺戮。那又怎樣﹖人類吃肉幾十萬年了!B和友箏馬上理直氣壯提出。可能絕大多數人也會這樣反應。通常我吃一點肉,不去想這問題,也就是把它踢到意識的底層。



    3

    為什麼要提這問題﹖反正吃肉吃素都是吃!也許你會說。

    若不深究,確實,吃素吃葷都不成問題。反正無論如何都得吃。而且在吃的國度裡,喜好就是理。青菜豆腐花生,豬心牛肺生魚鵝肝,大家各吃所愛相安無事。至少表面是這樣。麻煩在一旦你開始思考肉是怎麼來的。就憑「需要」去思考已洩露一二:吃者不屠,宰與食間隔了一層。妙就在隔這一層。

    對印度教徒、耆那教徒、佛教徒或是出於道德理由而吃素的人,隔那一層毫無意義。殺生是惡,不管是自己動手還是假手他人。吃肉便是殺生,迴避不了。不同在對捨不得放棄吃肉卻又有點不忍的人,因為這樣就可以告訴自己:「但不是我殺的。」

    這種以他人「代罪」式的邏輯來轉嫁暴力的惡,其實不但普遍,而且「正當」。譬如,警察代表人民自衛,士兵代表國家上戰場,劊子手代表社會處決罪犯。在那些情形,確實有其不得已的理由,否則大家動輒拔刀真性情相見,要繼續做滿口仁義道德的萬物之靈就難了。但就肉食素食這事,也能同理以待嗎﹖肉食確是出於不得已,因而食者「無罪」,起碼「無責」嗎﹖



    4

    對這問題,普林斯頓大學哲學系教授彼得.辛爾的答案是:否。

    辛爾1975年的著作《解放動物》, 從「一切動物生而平等」出發為動物請命,主張戒殺、素食。他在初版序裡頭一句便筆直切入:「這本書寫的是人類對非人類的極權。」強調那種對動物肆意凌虐的殘酷,只有白人蓄養黑奴可比。這書多年來一再重印,雖未能扭轉一般美國大眾的肉食習慣,但確實驚醒一批視肉食為天賦人權的讀者,甚至成為保護動物人士的《聖經》,其中許多人並改為素食。

    對無知大眾而言,辛爾的言論可能過於激進。他自己並非寵貓愛狗的人,原也無意發「偏激」之言,直到他發現美國肉業和醫學研究加諸於動物的種種慘酷待遇。

    我也不蓄貓養狗,對動物可說只有種遠觀式的喜歡,近似對山水草木的欣賞。讀到《解放動物》裡所寫時,雖極度震驚卻又知完全可信──是的,這種事人類做得出來。

    我無宗教信仰,但並非無信仰,起碼有一些信念的堅持,譬如公正與和平、合理與秩序,譬如求知與求美。一向雖做不到不傷蟲蟻草芥,總盡力不「濫殺」。但現在證據確鑿,無可迴避──任何人只要吃肉,便參與了對動物的虐待和殺戮。說間接參與只是一種狡辯,或許可以蒙混智,但心最清楚。當我拿心與「殺人是惡」面面相對,找不到可以卸責的理由。若殺人是惡,殺動物呢﹖人不也是動物﹖



    5

    歷史學家非立普.費迪南.阿美斯托在探討人類食物史《千餐之旁》裡寫,飲食對人類從來就不像汽車加油那樣單是填飽肚腸,而有廣闊的社交甚至神話、宗教上的象徵意義,從而生出種種飲食禁忌。但他並不太看重這些禁忌背後的道德意義,認為:「追究飲食禁忌背後理性和物質上的解釋簡直浪費時間,因為這些禁忌根本上就是迷信和神秘。」換言之,食物禁忌就像文法,不過是相約成俗而已,終究無理可講。因此在〈食物的魔力和神力〉一節裡,他長篇大論描述壞血病和維他命C不足間的關係,對食物禁忌背後的道德意義卻不過輕描淡寫。

    費迪南.阿美斯托在這問題上的談笑風度固然瀟灑,但那樣一筆帶過畢竟又太矯枉過正了。就算本質上只是迷信,食物的道德層面影響深遠,難以漠視。不管怎樣自貼標籤,無論如何人類的迷信遠勝過理性。只要看看歷史和新聞,便可見人類最能幹的事莫過於自相矛盾和強詞奪理,因此發動戰爭的人總口口聲聲護衛和平,貪污腐敗的人必要煞有介事清毒掃黑,而最醜惡黑暗的事物總有最冠冕堂皇的旗幟來掩護。


    6

    有費迪南.阿美斯托對食物戒律的談笑用兵,就有崔斯敦.斯都華特的鄭重其事。他在《無血革命》裡以近450頁的正文,詳細記錄了歐洲近四百年來素食思想的起落。

    歐洲?基督教文化本質上是肉食文化,但底下始終有股反肉食的暗流。遠在西元前六世紀希臘時代,畢達哥拉斯和他那學派的數學家就拒肉吃素,理由在:動物也有生存權。貫穿西方歷史,一直有少數一批人反叛肉食、提倡素食,尤其是從十六世紀到啟蒙時代以降。當然,未必是出於道德的理由,而可能是基於養生、保健和經濟、效率的考量。到了十八世紀,殖民的結果帶來了某種程度的「反殖民」:印度教的和平和素食思想傳入英國,許多思想家和藝術家都受到影響成為素食者,素食主義成了潮流,宣揚素食的書籍、會社和餐館出現。



    我覺得最有趣的是甘地的故事。

    甘地生於印度教家庭,從小素食。少時眼見國家受英人殖民,認為印度人所以孱弱禍首在於素食,於是決心從自己開始改革。他暗自吃肉,但相當短暫,因為不忍欺騙父母。等他到了倫敦求學,在素食餐館裡接觸到英國人批判肉食宣揚印度素食的書籍,透過西方之眼來觀看印度教無暴力戒殺生的哲學,發現和平與素食畢竟是正道,於是回頭擁抱素食。回到印度後,又將這一套「西化」的本土印度哲學內銷給國人。也就是,他從原來的盲目素食,走到了有心素食的路上。

    7

    肉食素食有一共同點:都建立在犧牲上。吃肉以動物為犧牲,吃素則需放棄口舌之欲。對大多數人來說這犧牲非同小可,無法接受。像美國名烹飪家茱莉亞.柴爾德所說:「我不可能吃素,不然做起菜來多乏味!」理由十分正當,大多數人想必都可以認同。

    有一天,《雜食動物的難題》作者麥可.帕蘭邊吃晚餐邊讀《解放動物》(分明是個跟自己過不去的呆子!)。果然,不到幾頁,盤裡的牛排變得難以下嚥──辛爾的邏輯實在強大。聰明的帕蘭馬上想出各種理由來反駮,但早為專業邏輯辯論的辛爾預見一一駁倒。他無話可說,卻又不甘心──他就是喜歡吃肉,像我家的兩位君子。


    8

    且說帕蘭為吃肉不安,亟於要為自己開脫,最後總算找到了一套圓滿說辭。

    首先,最常用也有力的策略是:抬出大自然來。生物世界的秩序建立在一件看似殘忍而卻不可或缺的法則上:物物相食。正因生物間的交相獵食、彼此制衡,生死循環才能運行無間,確保最大多數物種生存。生命秩序如此,善不是無殺戮死亡,而是動態的秩序和平衡。人類也是動物,當然難逃這一法則。帕蘭因此問:人吃肉和貓吃老鼠、老鷹吃麻雀有什麼不同﹖人類在漁獵時代便獵食動物,肉食是人類本能。而住在土地貧瘠或氣候極端惡劣像北極或西藏地區的人,不吃肉便無法生存。再說,野生動物終究要死,死於人類之手還是猛獸之爪,有什麼不同﹖更何況,接受人類飼養的家畜家禽儘管失去自由,但生活比較舒適,最終一刀了結可能還勝過在猛獸尖牙利齒下掙扎。換句話說,吃肉不過是人性自然。問題不在宰食本身,而在手段。重要在去除殘酷,譬如代以有機飼養和慈悲殺生,而非素食。

    此外,人類果若完全素食,勢必清除更多森林和野地闢為田地,結果不是侵佔動物的生存空間,就是加以殺害。換言之,就算人一心為善,吃素未必便造福動物。


    9

    設使肉食有罪,那麼素食呢﹖譬如這篇文字到現在絲毫未提的:植物。

    素食解脫了動物,但植物呢﹖難道植物不是生物﹖不像動物必須依賴動植物,植物直接從陽光攝取能量製造養份,是真正自給自足的生物。沒有植物,就沒有氧氣,大多數的生命型態根本無法開始。在印度教和奢那教的宗教宇宙裡,眾生平等,植物也有靈魂。但為什麼討論殺生的殘酷時,植物總被排除在外﹖因此一位生物學家乾脆說:「動物是植物的寄生蟲。」

    探討到了這一極端,浮游草芥一概豁免,簡直就鑽入牛角尖,除非絕食以謝世,無可討論的餘地了。只好劃定範疇,作某種程度的妥協──排除植物,只考慮動物。就像猶太教和回教認可肉食勢在必行,只好在手段上盡力免於殘酷。即使嚴守非暴力的奢那教徒,對植物生命的敬重也只能止於戒吃根類食物。


    10

    既然道德不免片面或妥協,素食肉食各尋各的心安。

    仍然,在一個清明好天,當宇宙萬物彷彿收起了尖牙利爪,一切欣然有光,我們重新審視人類「以萬物為芻狗」的哲學,看看餐桌上洋洋大觀的「動物墓場」,或者可以理解為什麼達文西、培根、笛卡兒、牛頓、雪萊、蕭伯納、托爾斯泰、梭羅、甘地這些人素食而心念一動。

    噢,不是從此棄肉從素。只是,也許今天晚餐吃肉時,想想那肉是哪裡來的。
 樓主| 發表於 2007-8-7 11:50:46 | 顯示全部樓層
吃的道德辯證法


張讓  (20070806)

     


    坐在落地窗前,我無法想見獵殺後院的松鼠或鳥雀,卻能心安理得讓人代我屠宰。為什麼?職業的分工也就意味道德上的分工嗎?吃肉也許並不野蠻,但殺戮豈非不善?

    我常喜歡午後坐在落地窗前,看後院裡的灰松鼠跑來跑去。總覺那些松鼠嘻哈追逐,就像街頭遊戲的小孩,或者,就像童書裡聰明的動物。



我相信動物有智慧,許多號稱只有人類能做的事,譬如語言、記憶、感情、道德、玩笑等,牠們也能。最可笑的莫過於像「只有人類能……」的說法,譬如只有人類具靈魂、語言能力,或自我意識、善惡意識等。這種論調一來洩露人類的自大,二來洩露無知。越來越多科學研究顯示,動物遠比人類一向假設的要聰明複雜許多。豬和海豚聰明幾乎已是常識,近來研究發現鸚鵡、烏鴉能做算術,甚至無脊椎的烏賊和章魚也有解決問題和學習的能力。


    不過,一般人對動物的態度仍維持在「人為萬物之靈」這種陳年老調上。推而言之,就是人對動物掌有生殺大權。因此能一邊寵貓愛狗抱玩具熊,並一邊大啖雞鴨豬牛,而絲毫不覺其間分明的矛盾。

    為什麼有些動物就該受寵?有些就該下油鍋上餐桌,甚至慘遭活烹活剮?

    飼養寵物的人可能振振有詞:「可是我的狗是我的心肝寶貝!」也就是,因為愛而不忍。至於那些豬牛雞鴨?既然牠們不是寵物,「活該」被吃。

    當然,沒人會說出這樣「冷酷」或「野蠻」的話來,因為大家肚裡有數。除非你是印度教徒、耆那教徒或是佛教徒,吃肉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像呼吸和吞嚥一樣。而在這不言自明的態度背後,隱藏了一圈黑暗污穢,關乎血腥、殺戮、殘酷的東西,一些大家寧可假裝不存在的醜惡。



    1

    「活,還是不活?」遠在哈姆雷特提出這謎樣的問題幾千年前,人就問過另一類似難題:「吃肉,還是不吃?」

    所以難,因為吃肉的「問題」關係道德,而道德是個滑溜東西。經常,看似超然的道德,其實正是人類最冠冕堂皇的說辭。無論如何,道德出自於人,也為人而設。人的道德,因此首先為人服務,正如理性為感情服務、政府為國家機器服務 。

    就吃肉與否這個古老問題,不同文化提出了不同對策。

    印度教、耆那教和佛教敬惜生命,從而教人戒殺、吃素。

    猶太教和回教並不禁絕肉食,但教人要慈悲殺生,宰殺時儘量減少動物苦痛。

    儒家提醒君子要遠離廚房。

    印第安人在獵殺動物後祝禱以謝動物捨身。



    2

    在葷素之爭裡,一端是生命神聖,另一端則是肉食神聖。

    而生命是否神聖?肉食是否天經地義?

    在一個理想的宇宙裡,生物間應該和樂相處。事實卻恰恰相反,物物相食,充滿了尖牙利爪的血腥暴力。因此生命汪洋裡最大的兩條船並非名與利,而是:食與色。生命最雄辯有力的法則是:沒有死便沒有生,要活命就得吃。吃喝拉撒,就是聖人也無法避免。而餵養本身,首先必須從殺開始。

    生物世界是一長串的食物鏈,所謂的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環環相扣,人類在鏈的終點(從人的角度而言)。這一龐大複雜的食物鏈串起整個生命世界,所有的生物,從細菌類到靈長類,不管多大多小,都息息相關。從吃的角度來看,一切再簡單不過:不是我吃你,便是你吃我。大自然鐵律如此,無所謂道德與不道德。


    3

    直到你和那個所謂的鐵律正面撞見,譬如必須自己動手宰殺﹔又或者,讀到像碧翠絲.波特的圖畫故事。

    在《彼得兔的故事》裡,彼得媽媽警告小兔不要到麥克貴格先生的菜園裡去:「你們爸爸就是在那裡出事,給麥克貴格太太放到餡餅裡去了。」

    我記得第一次讀到時,微笑當頭猝然一驚──觀點倒轉,我就是小兔彼得,可能一不小心就變成了餡餅。後來重讀到那裡還是照樣一笑又一驚,效力絲毫不減。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可笑嗎?看你是認同刀俎,還是魚肉。

  

  4

    我不忍殺生,喜歡青菜,但多少還是吃肉,心底不免自覺有點假仁假義。

    就像印第安人感念動物捨身之恩,像人道殺生和君子遠庖廚,是否只是偽善、自欺?人類並未事先徵求動物意見,並未給牠們選擇活命的機會。先不由分說宰殺,再裝模做樣祝禱感恩一番,就算「擺平」了。是嗎?未必太一廂情願了吧﹗

    君子遠庖廚的「邏輯」,在於「聞其聲便不忍食其肉」,好像這樣便仁至義盡了。果真慈悲,那邏輯推到底,應是不殺生,拒吃肉。遠庖廚因此只是半調子邏輯,骨子裡是一種偽君子哲學。也就是,借刀殺生,以距離製造無知,以他人代罪來卸責。

    同理,猶太教和回教的慈悲殺生也是。果真慈悲,便應當不殺生。所謂慈悲殺生,只不過是找藉口脫罪,自我安慰而已。

    當然,一個安心吃肉的社會不止君子遠庖廚而已,心理上人人都是如此。俗話說眼見為真,反面來說便是沒看見的就不算數。一般人遠離屠宰現場,從而遠離殺戮的血腥,殺戮的殘酷,以及最根本的,遠離殺戮本身。

    距離除了帶來美感,也帶來安全感。在安全的距離外,我們便可心安理得食肉寢皮,無視殺戮這番事實。吃歸吃,殺歸殺,與我無關。


    5

    在有的基督教徒眼中,物物相食是上帝的設計裡最「邪惡」的一環,必須想方設法以解釋來消解,不然必須以人力加以「矯正」。

    其實,從個體生命的角度,生命有限不也是個無法接受的「邪惡」?然而不可否認,以死餵生,物物相飼,正是大自然賴以循環不息的巧妙手段。所以說造化無情,而無關邪惡。這「無情」本身,正是無倚無偏,終極的公正。勝過人情和道德。

    梭羅在《湖濱散記》裡寫他一晚釣魚回來途中看到一隻土撥鼠,突然「感到狂喜,有種想把那土撥鼠活剝生吞的衝動」。這意外迸發的獵食本能讓他發現了那個動物性的,也就是屬於純粹生物世界的自己。他在本能和素食信仰間反覆沉思,最後決定人之所以為人,在於能夠選擇。於是他選擇超越本能,追求無血無暴力的境界。他選擇素食。


    6

    「無神論者一腦子都是神。」

    在一個專題討論宗教信仰的電視節目上聽見《魔鬼詩篇》作者魯西迪這麼說,我不禁微笑。跟著聯想到比爾.布佛德在《熱氣》裡說的:「只有素食者和少數一些人才真正談肉。起碼他們知道肉是什麼。」妙在魯西迪不信神,而布佛德是個葷素不拘的美食家。

    我呢,正是一個滿腦子都是神的無神論者,和擺脫不了殺生愧疚感的半素食者。儘管我同意從整體生態的角度而論,人實在不必太自命高尚而斤斤計較素食還是肉食。終究還是覺得,再有力的說法,都無法消弭人吃肉和並不殘忍這兩者間內在明顯的衝突。坐在落地窗前,我無法想見獵殺後院的松鼠或鳥雀,卻能心安理得讓人代我屠宰。為什麼?職業的分工也就意味道德上的分工嗎?吃肉也許並不野蠻,但殺戮豈非不善?我接受梭羅的邏輯,但老實說,我還沒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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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8 00:39:2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是食肉獸
每天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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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8 02:4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sw 於 2007-8-7 11:50 AM 發表。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可笑嗎?看你是認同刀俎,還是魚肉。

  


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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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8 10:15:06 | 顯示全部樓層
太長了
雲晚上才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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