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注册
搜索
熱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641|回復: 0

[原创]三煞另说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3-24 17:03: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三煞另说

三煞为日课学中最凶的凶煞之一。
犯之主亡人伤人之祸,重者可连杀三人。轻者也会连伤(病)三人(次)。
金煞犯金祸,水煞犯水祸,土煞犯土祸,木煞犯木祸,火煞犯火祸。

原理一:
四柱三合局的绝胎养三方为三煞。绝为劫煞,胎为灾煞,养为岁煞。
寅午戌火局,绝在亥,胎在子,养在丑,所以亥子丑三方为三煞。
巳酉丑金局,绝在寅,胎在卯,养在辰,所以寅卯辰三方为三煞。
申子辰水局,绝在巳,胎在午,养在未,所以巳午未三方为三煞。
亥卯未木局,绝在申,胎在酉,养在戌,所以申酉戌三方为三煞。

按上述理论,这有两个问题。
按五行的气机状态,本来应该是死墓绝为气机最弱处,胎养方应该是死而复生,绝处逢生,循环再生之处,何来煞气呢?
是要三合会局才算,还是只有一字就算呢。如是只有一字就为三煞,那寅本木气,巳本火气,申本金气,亥本水气,辰戌丑未本土气,不会成三合局本气能变吗?
所以此原理有待推敲,可能是为了方便三煞推算而使用的方法,并非三煞所形成的原理。

原理二:
东南西北四面正五行,见到对面五行三合局的年月日时为之三煞。

南方属火巳午未山,见申子辰水年月日时克山为三煞。巳为劫煞,午为灾煞,未为岁煞。丙丁山为夹煞。巽兼巳、坤兼未为傍煞。
东方属木寅卯辰山,见巳酉丑金年月日时克山为三煞。寅为劫煞,卯为灾煞,辰为岁煞。甲乙山为夹煞。艮兼寅、巽兼辰为傍煞。
西方属金申酉戌山,见亥卯未木年月日时耗山为三煞。申为劫煞,酉为灾煞,戌为岁煞。庚辛山为夹煞。坤兼申、乾兼戌为傍煞。
北方属水亥子丑山,见寅午戌火年月日时耗山为三煞。亥为劫煞,子为灾煞,丑为岁煞。壬癸山为夹煞。乾兼亥、艮兼丑为傍煞。
上述这种应该是三煞形成的原理。

不过这里面也有问题,
就是西方正体属金,亥卯未耗论三煞,见寅午戌火局受克,反而不论三煞?北方正体属水,寅午戌耗论三煞,见辰未土克反而不论三煞?只有对面五行的三合局才论三煞?
还有就是唯年月支忌见,还是日时同样不能见?是见一位不为凶,还是定要见三合局才为凶?
还有寅(如没有化火)卯月木旺克土,土山为何不忌?巳(如没有化金)午月火旺克金,金山为何不忌?申(如没有化水)月金旺克木,木山为何不忌?亥(如没有化木)月水旺克火,火山为何不忌?未(如没有化木)月土旺克水,水山为何不忌?

所以就有克煞和耗煞两种,克煞不可犯不可制。耗煞龙旺则可用也可制。

所以古人也有木不煞西,火不煞北之说。

很多人用三煞也并无大祸反而大吉。或许是原因之一吧。

三煞可向不可座。这是用三煞的方法之一。意思是指造葬新建开山,则只论座山的三煞,而不怕向上的三煞。修向修方则首论向上方上的的三煞,同时也要避免座山三煞。


按益福堂个人的理解是:

西方诸山,寅午戌会火局才是真三煞。亥卯未会木局也是三煞,因为是耗煞,不会局不论煞。北方诸山,辰戌未会土局,才是真三煞。寅午戌会火局也是三煞,因为是耗煞,不会局不论煞。

北方亥壬子癸丑水,见戌未辰丑土有三者全局克为真三煞。戌为最凶(不可制)。未午为次三煞,寅可以不论三煞。丑辰有中余气水不论煞。
西方庚申辛酉戌乾金,见寅午戌火全局克为真三煞,午为最凶(不可制),巳卯为次三煞,亥未可以不论三煞。戌山见戌为本位不论煞。
四隅辰戌丑未坤艮土,见亥卯未全木局克为真三煞。辰未山有中余气木犯亥卯未为轻三煞(单见不忌,化解可用)。
南方巳丙午丁未火,见申子辰水局克为真三煞。子为最凶(不可制),申辰轻三煞(单见不忌,化解可用)。
东方寅甲卯乙辰巽木,见巳酉丑金局克为真三煞。酉为最凶(不可制),巳丑轻三煞(单见不忌,化解可用)。

寅月有中气火余气土不煞土山,巳月有中气金不煞金山,申月有中气水不煞木山,亥月有中气木不煞火山。辰月有中气水丑月有余气水不煞水山。

犯全局或三者全,绝不可用。年月犯最凶,迭犯大忌。日时单犯轻三煞可以不忌。

年支见煞,月令有制可用。月令见煞,则不可制不可用。因为月令五行司权,不易化变。

比如今年丑年,北方未月虽不犯三煞,也不宜造葬。
比如今年丑年,东方虽犯三煞,亥子卯寅午月也可造葬。

三煞并不可怕:
天星太阳照临山向可用。如本命禄马贵人、八节三奇、尊帝星等大吉神多临也可用。
龙旺山旺者耗煞可用,
休囚无力有制可用。单犯寅或午或戌火煞用申子辰全水局制。单犯申子辰水煞用未戌丑全土局制,或用亥卯未木局化。单犯亥卯未木煞用巳酉丑全金局制。单犯巳酉丑金煞用寅午戌全火局制,或用申子辰水局化。单犯丑未戌土煞用亥卯未全木局制,或用巳酉丑金局化。
还有五虎遁得纳音制者,此法脱离了三煞原理,不可靠,在此不述。

欲要发,斗三煞。能制能化,化煞生权,妙不可言。
  
注意:非精通原理,制化得宜者,切勿轻犯!!!

益福堂提醒大家:以上这些个人理解仅供理论探讨,不做实践依据,切记切记。如果谁按此而做,一切后果由用者自己承担。

評分

1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9-4-12 09:3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创]三煞另说

感謝分享

看來與一般觀念不大一樣.可要研究研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7-14 15:53:04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分享

觀念清楚,獨到.但師兄可有案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7-17 10:41:52 | 顯示全部樓層
精神可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7-25 00:56:45 | 顯示全部樓層
好文章,谢谢分享!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8-9 23:23:28 | 顯示全部樓層
探索精神可佳,但轻易质疑古人神杀,恐怕还未得其中三昧真火!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11-5 20:20:31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师不愧是大师,有水平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手機版|小黑屋|術數縱橫

GMT+8, 2026-8-19 02:00 AM , Processed in 0.02035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