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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盡時要懂得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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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 10:46: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 / 李怡 2009年06月30日

一位朋友要賣掉她花了多年心血建立的企業,給我傳來短訊說:「價錢雖好,但就像自己養大的孩子,很捨不得,心裏抗拒。」

我回了她一個短訊:「世上沒有一樣東西永遠屬於你的,包括自己最愛的人,養大的孩子,包括自己的身體,也會回歸泥土。」

她回訊說,我這段話讓她豁然開朗,頓開茅塞,人生的確如此,應坦然面對。

我這麼快回她,是因為不久前網上看到一篇短文。
寄給我的人,大概知道我這半年來始終想念著她,心裏放不下。

短文說,每次爬山都見到一對老夫婦,恩愛地牽著手。
聊起來,老先生說:「我太太是我年輕時,向我丈人借用的。」
老太太說:「別聽他瞎說,我是名正言順嫁娶的。」

老先生解釋:世間的一切都是借給我們用的!太太、家財、子孫、身體,都是借的,有緣則來,無緣則去。世間一切我們只有使用權而已,談不上有所有權。身體,頂多借我們用個一百年,就要入土為安了。太太,頂多讓我們牽手六、七十年,也就莎喲那那啦。這中間離婚或意外死亡的,緣就更淺了。

錢財、房屋,一個閃失,一個意外,一個無常,說不定就化為烏有了。想到這樣,我們就不會被眼前暫時的喜怒哀樂景象給騙了,以為我們的一切永遠都是我們的。當因緣散了,就執著而痛苦不堪。因緣變了,或失去親人,或身體損壞,或失去財富,若天天悶悶不樂,走不出來,這樣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人生無常,但不是要消極以對。該努力時當努力,該把握時要把握,只是,凡事都有緣起緣滅,強求不得,人生如過客,歡歡喜喜地,高高興興地走。最重要的,是把握當下。
發表於 2009-7-4 22:39:47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分享;感觸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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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4 22:50:5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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