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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堂大审〞 少林寺不僅有自己的一套法制,而且有自己的〝法堂〞.僧人犯了〝法〞,不需〝送官究治〞,而由〝法堂〞審處,這是它的政治地位所決定的一種〝特權〞.
〝升堂〞時,儀仗大矣,一百零八職都有代表恭臨其盛,儼然是少林寺的〝代表大會〞.〝代表〞們進場時各持香板一塊.什麼是香板?就如百官臨朝時所持的一塊笏(又稱手板),長短大小不一,一般最長一市尺八寸(約0.6米),寬四市寸半(約0.15米),職位愈低的所持的笏愈短;住持或方丈所持的笏是加大碼的,長二市尺半(約0.83米).
〝升堂〞有一套規矩.教務部長維那領先,敲打樂器的一群悅眾隨後,次而是四大綱領席……走到最後的是執法僧僧值.
維那敲罄,眾僧參拜.維那朗聲高唱;〝鐘聲傳三千界外,佛法揚萬億國中〞.之後恭請住持入堂,再後宣佈犯法(犯戒)和尚的罪狀.
犯戒者由八位侍者看守於堂外,呆立若木雞.當住持〝宣罪〞之後,眾念〝阿彌陀佛〞!犯戒者下跪.於是就上演精彩的〝戲肉〞?〝擊香板〞.
首先,由僧值帶頭,揚起香板,向著犯戒者的肩膊或屁股重敲一記,之後,一百零八個代表就依次照樣畫葫蘆,直把犯戒者的屁股打得皮開肉綻.
最後,僧值宣佈,將犯戒者〝去袈裟,取消僧籍〞,而後著四侍者〝轟出山門〞.從此,犯戒者就永世不得為僧,甚至不能在別的寺院〝掛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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