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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女星生命控訴「性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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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9 08:55: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1年 03月09日

昨天是國際婦女節,送給婦女最諷刺的禮物,是南韓女星張紫妍自殺內幕大爆料,原來是經紀人逼迫她陪睡上百次。這絕對是女性強調遭男性社會剝削的最佳證據與題材。

讓韓男形象更不堪

美麗的張紫妍於前年在家自盡,年僅27歲。大家都不知原因,很多人猜測是感情問題。前天她的祕密手記曝光,詳細記載被31名男人強迫她對大企業主管、金融機構高層、演藝企劃公司老闆、媒體高層等「性朝貢」的遭遇。祕密手記記載「連父母的忌日也被迫陪睡」。她咒罵逼她接客的31名男子是「惡魔」,「我死後要化為厲鬼報仇。」

她在手記中說:「每當換新衣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酒陪睡的日子,一輩子也難逃性朝貢的夢魘。」如此字字血淚的記載,因她的知名度而轟傳國際,使原本就以歧視女性而在全球聲名狼藉的韓國男性形象,更加醜陋不堪。

走演藝這一行,一向有女演員想紅就得陪睡的惡習。陪睡對象很多,導演是當然要的啦,投資人、貸款銀行高層、經紀人、男主角、甚至黑道……都得陪睡陪酒,有時連燈光師、攝影師都要陪睡,要不然故意打難看的燈光,使女星臉色變醜,或攝影大哥故意不拍妳最美的角度,專拍妳最醜的角度。反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些色狼惡虎就是吃定想紅的女演員。

幾年前,中國一名女演員也出面爆料,說出她必須靠陪睡才有戲演的故事,對象很多,連政府官員和黨書記都要陪睡。這赤裸裸顯示出權力的落差所促成的權錢交易與權性交易。

陪睡惡習全球皆然

女演員靠陪睡才能表演、出名,是全球共同現象。美國好萊塢這類故事已是家常便飯。台灣演藝圈也時有所聞。有些時候並非相關男性要求女演員陪睡,而是女演員自主荐枕。女演員想紅方法很多,陪睡是最快速有效的途徑;此外還有拍大膽寫真、上電視通告、大露事業線、露點或露底褲搏版面。至於演技,等接到通告再說。

應有女性意識覺悟

與好萊塢不同的是,人家真的有不少演技精湛的演員,而台灣的電影電視戲劇能拿出演技的演員屈指可數。
男人主動要女演員陪睡,絕對是性別權力的濫用,不管是掌鏡權還是掌燈權。除非女演員有女性意識的覺悟,拒絕求歡,否則誰都沒辦法。
 樓主| 發表於 2011-3-12 08:44:42 | 顯示全部樓層

蘋論:女間諜更要「性朝貢」

2011年 03月10日

繼國軍少將羅賢哲中了中國的美人計,把重要情報交給中國引起軍方大震撼之後,日本、韓國、美國、歐洲(特別是英、法),紛傳很多官員都遭中國女間諜「仙人跳」,以致須提供情報給她們。

女性主義批判不多

三八國際婦女節,自盡兩年的韓星張紫妍生前的手記曝光,憤怒指摘男人們強迫她陪上百男人睡覺,因此她要化為厲鬼報復。這案件說明自古以來女人只有自盡變成厲鬼後才能報復男人,女人生前是沒有能力報復男性的。《聊齋》裡有不少同樣的故事。

女性主義幾乎顛覆了由男性佔領的所有領域,連古典音樂都逃不過女性尖銳的性別歧視批判。可是女性間諜這一塊遭女性主義著墨的不多。女間諜是在男性建構的國族體制裡,被男性以愛國為由洗腦後,潛入他國從事情報工作。男性要求她們使用的工具就是性誘惑,以她們的身體作為套取情報的手段。在那種機構裡沒有自我,或是必須壓抑自我。她們的心靈屬於國家,連乳房、陰道甚至肛門都屬於國家。把自己身體工具化、零件化是女間諜最須突破的「心防」,她們只有靠「愛國」的大帽子來說服自己,欺騙自己。

獻身敵軍內心掙扎

李安拍的電影《色,戒》,女主角為了假扮某某夫人接近對方以便刺殺,必須先破處,於是由一個她完全不愛的男人來執行。女性的身體於是變成國家的工具。她繼承的是西施(埋伏在吳王身邊的間諜)的事業。我們只看到女間諜如何厲害,從不知道她們獻身給敵人時內心的掙扎。在男人互鬥世界裡,女人被利用到身體與靈魂的最深處,只為了男人說的那一套效忠黨國的屁道理。

共諜潛台賣身活命

女作家季季在自傳性質的著作《行走的樹》裡說,她老公是當年名作家何索,但她後來發現老公真的是共諜。解嚴後某天,一個滄桑憔悴、滿臉病容的女人到她家找何索借錢。原來那女人也是共諜,混在遷台人群中來台,被命令在基隆觀察軍艦和軍事活動。可是她沒錢生活,只好在基隆一面當妓女,一面當共諜。染了一身的性病,也沒有等到中共解放台灣,絕望與創傷之情溢於言表。女間諜的身心歷程與男性建構的族國是什麼樣的關係?值得犧牲到那種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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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4 09:16: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gup 於 2011-3-12 08:44 AM 發表。
蘋論:女間諜更要「性朝貢」
2011年 03月10日

繼國軍少將羅賢哲中了中國的美人計,把重要情報交給中國引起軍方大震撼之後,日本、韓國、美國、歐洲(特別是英、法),紛傳很多官員都遭中國女間諜「仙人跳」,以致須提供情報給她們。


共諜潛台賣身活命

女作家季季在自傳性質的著作《行走的樹》裡說,她老公是當年名作家何索,但她後來發現老公真的是共諜。解嚴後某天,一個滄桑憔悴、滿臉病容的女人到她家找何索借錢。原來那女人也是共諜,混在遷台人群中來台,被命令在基隆觀察軍艦和軍事活動。可是她沒錢生活,只好在基隆一面當妓女,一面當共諜。染了一身的性病,也沒有等到中共解放台灣,絕望與創傷之情溢於言表。女間諜的身心歷程與男性建構的族國是什麼樣的關係?值得犧牲到那種程度嗎?

呵呵,还在第2楼夹带私货?顶起来让大家看看私货!还是俺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呵呵,何必编造这种不靠谱的谰言为自己的失败开脱?全世界情报界人所共知的事实是,中共的情报部门是严格禁止女间谍使用色诱的,同时也严格禁止采取暗杀手段!前者是周恩来、李克农定下的家法;后者出台稍晚,是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定下的家法!这两条是铁律,哪个情报主管官员踩到红线,谁就得死!就算拿到有价值的情报也得免职受审!——这因为使用色诱会引起具有东方意识形态知识女性心理上的反感,从而使其信念动摇,一旦遇到抉择关口,该女间谍就会决然选择背叛而这相当于在自己组织内部买下了一颗随时可能被敌方策反的定时炸弹,权衡利弊,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此外,就算在热衷使用美女工具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情报部门(例如俄国、以色列和日本),他们的行规是,从便于潜伏的技术角度来说,间谍要获取信任和避免被注意,无论男女间谍,容貌都不能太突出;也即是说,在需要长期秘密接触的场合,绝对不会使用千万人瞩目的俊男美女,你只能看见一些往人群里一混,就立刻淹没在茫茫人海中的普通面孔。呵呵,台湾媒体怎么这么笨?把007电影情节直接就搬到报纸版面,作为“事实”向大众广播。——美女间谍的故事,只会发生于瞬间短期接触、事后永不再见的场合,而且实施的范畴主要是商业和经济情报范畴,实施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没有受过系统职业训练的商业领导人和地方政府官员;而对于那些接受过系统职业训练的职业军事情报人员,他们一看见美女立刻就会产生职业警觉!对这些人使用美女间谍这一招,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美女是被人上了,可拿到的情报却是假的!

另外,俺们土共早期也从事针对政敌的暗杀活动,但这反而给政敌以宣传借口,指控俺们土共实施所谓“红色恐怖主义”,所以后来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全面掌握党的领导权之后,立即规定不得针对政敌实施暗杀活动,但是对于出卖组织、造成党内同志被捕牺牲的叛党投敌分子,必须实施制裁!不过,对于那些自行脱党,然而没有出卖组织、没有造成党内同志被捕牺牲的人,绝对不许对其本人和家庭实施人身威胁!

罗贤哲案一发,立刻就有人跳出来洗地,先是说色诱罗贤哲的是澳大利亚籍的华裔美女特工,后来遭到澳大利亚情报部门秘密抗议后,立刻改写剧本,说是美国籍华裔美女特工,还拉出FBI来做人证。呵呵,这种说法不仅是小看了罗贤哲,也看低了台湾军情部门!

像罗贤哲少将这样的人,收入虽然不高,但最起码不会匮乏。那么对于一个经过严格训练、具备长期工作经验的现役职业军事人员,孰轻孰重一眼就可以判断清楚;而他作为一个中年人,男女之情是怎么回事,也早有足够的阅历。这样的人,假如是因为生活寂寞,那么他会在自己觉得安心、能够掌控的地方找女人来给自己情感慰藉,但绝对不会跨洋找一个远在国外、不能时时给自己情感慰藉的女人。——处于这样敏感位置上的中年人比鬼都精,他会为了女人那样冒险是绝对不可能的!

罗贤哲出卖情报,从台湾有关部门的审讯记录来看,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价值观问题,罗贤哲在价值观上早就背叛了台湾(当然,以台湾的政治态势,任何一个长期接近核心部门、掌握多方情资的人,只要他心中稍存基本判断力,那么都会选择背叛,差别只在于投向哪一方而已。那些表面上还没有背叛的人,如果不是行尸走肉,那么就是重大利益攸关集团)。

最后,拿一本女作家的小说《行走的树》来作为佐证,可见这篇文章的作者何等心虚!小说中幻想出中共女间谍为了潜伏,在生活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当妓女谋生,我倒!呵呵,就算是台湾老蒋时代白色恐怖最严重的时候,大陆情报部门汇往台湾的活动经费都没有中断过,哪里会有所谓“女间谍生活没有着落”这一说?!

而且,间谍是一门从业素质十分严苛的职业,不是任何人都能够被挑选为间谍的,三百个人里未必选得出一个合格的间谍,一千个人里未必选得出一个优秀的间谍,每一个间谍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都是极为优秀的上上之选!一旦成为间谍,那么就说明他有过人之处,这样的人从业的首要条件是,她必须具备在任何环境里谋取掩护职业的能力!绝对不会有连谋取一份体面工作都做不到的间谍!除非任务需要她短期伪装特殊职业身份。

呵呵......笑死我了,有人如是说:“台湾媒体是最好的亡国工具,因为正是在他们的熏陶下,台湾逐渐走向没落!”信然!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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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4 14:09:1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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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4 18:08: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地火明夷 於 2011-3-24 02:09 PM 發表。
说的好!造这种低级谣言的就是弱智,信这种谣言的是白痴!帮政委顶一下,大伙来围观弱智文章!要造谣也伪装的好点,找个智力正常的来写嘛!不要告诉我台湾反共组织里都只剩下些弱智货色了!搞第2楼这种文章,除了显示作者的弱智,也充分反映出台湾某些反共组织对于受众的看法!各位台湾同胞,有人觉得你们是白痴哦!

我觉得反共不是不可以,但是无论持何种立场,要想成为胜利者,有一条是必须牢记在心的,那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小看自己的对手,无论对手目前看起来多么弱小,你都必须严肃对待,因为看轻对手其实等同于看轻自己。可是台湾的作风恰好相反,从舆论宣传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一贯小看对手、把对手当作白痴,其结果就是把自己推到笑料的位置,贻笑于天下。

而且,台湾的媒体其实一直都在自觉扮演“愚民工具”的角色,随便找一份报刊,从精英杂志到大众报纸,几十年一贯制地充斥着愚弄民众智商的文章,结果在这种劣质精神食粮的长期喂养下,使得民众中很少有人了解这个世界残酷而又血腥的真相,大多数人都沉浸在花言巧语营造出来的虚假氛围当中。这样的社会一路维持下来,虽然直至目下还不崩溃,但是又能够维持多久呢?而且,一个社会难道是以“维持下去”为职志,而不是以“奋发起来”为目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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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5 09:50:1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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