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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的道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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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虛皇天尊四十九章經》(正統道藏 18號):
齋戒章第二
天尊曰: 齋戒者,道之根本,法之津梁. 子欲學道,清齋奉戒,念念正真,邪妄自泯。一切眾生,舍清淨域,耽嗜葷羶,而以觸法,譬如餓鬼,啗食死屍,火燒飢腸,無有飽滿。又如蠅蟲,爭奪臭腐,妄為羶香,而以觸法。三宮溷濁,六腑不淨,屍魄欣昌,樂於死地。子當割嗜欲根,入清淨境,無作諸苦,無造諸惡,無生諸見,無起諸邪,子觀戒文如世法律,欲有所犯, 懼金木刑. 子於戒文, 精意奉持,凜然在前,如對所畏,秉心正嚴,滅一切想,諦聽不二,可會正真, 是吾弟子。
《太微仙君功過格》(正統道藏 185):
素食下味為一功,素食中味為半功,素食上味為無功。
《太微仙君功過格》(正統道藏 185):
食肉故殺性命食之為六過,買肉食之為三過,違禁肉故食為六過,誤食為三過。遇齋日食之為十過,食後入壇念善為十過。
《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正統道藏 179):
第三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
《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正統道藏 179):
第七戒者,不得飲酒食肉,犯律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
《太上老君戒經》(正統道藏 809):
一切眾生,含氣以上翔飛蠕動之類皆不得殺.
《太上老君戒經》(正統道藏 809)雲:
殺害眾生利養身口( 殺生治病為養身, 宰害供廚為利口也 ), 如此等輩見(現)生受業永墜諸苦.
《道德經》(正統道藏 691)云: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太極真人說二十四門戒經》(正統道藏 182)云:
第一誡者,不得殺生、割斷他命,煎煮美味,以饒一身。或自殺、教他殺、見殺隨喜,噉食眾生。犯者過去,受鑊湯地獄罪。
《太上老君經律》(正統道藏 811)云:
第二十四戒者,不得飲酒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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