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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蕩與沉思--李天命先生談經歷和思想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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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2 01:15: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十二、基點哲學(1 ):事件實在論
周:談過文化問題後,可以講講你的哲學嗎?你的哲學發展有哪些階段呢?
李:大體上既沒有發展,更沒有階段.我從小已隱約有些基本的人生觀念和形上觀念,到大學時期就成了形,構成了我的思想核心,此後可以說始終如一,也可以說是沒有發展,毫無進步.
周:你關於思考方法的見解已在多處地方發表過,這裡談談別的話題,請你介紹一下你的形上觀和人生觀好嗎?
李:不太求嚴謹的話,可以隨便談談以下要講的思想,姑稱之為「基點哲學」這種哲學在我的實際生活中是極為切實受用的,它構成了我的人生的思想憑藉.它是基礎、起點,由此出發可以接上(至少無礙於我們去接受)古今任何偉大的哲學思想(耶、儒、釋、道......等等)的全部或局部.現在我要講的是基點哲學的三個中心環節,其他留待以後適當的時候再談.
我們可以將人的一生瞭解為他的全部歷史,那是一系列事實的總和.事實是絕對穩固、絕對可靠的.以登山為例來闡明我的意思:當我們登上山頂然後啟程回家時,我們會走下坡路,可是「我們曾到過山巔」這個事實是不會在歸途中變成虛假不實的.概括而言,一切事實,即一切發生了的事情或事件,都屬於永恆的存有,也就是說,是永遠真實、永遠存在的,不會因為已成過去而變得不真實、不存在.我把這個論斷名為「事件實在論」(Event Realism).
多年前在分析哲學的課堂上,我又將事件實在論叫做Event Point of View(事件觀點).我讀大學時所發表的詩之中,有幾首即表達了這個觀點.這觀點的詳細論證要用到語理分析,且牽涉到相對論的「時空四維連續域」的概念.這些不打算在此舖陳出來了.這裡單單指出建立事件實在論的一個關鍵,那就是:「物件」是無常的、可毀滅的,但「事件」則是恆常而不可能毀滅的.試比較油畫《蒙娜麗莎》(那是一個物件)和「達芬奇創作了《蒙娜麗莎》」(那是一個事件).《蒙娜麗莎》這幅油畫終有一天(哪怕是千萬年後)會毀滅,然而「達芬奇創作了《蒙娜麗莎》」這個事件卻永遠不會毀滅--比方一朵花可以被捏碎,但「那朵花在某段時間裡嫣然綻放」這件事卻是不可能被「捏碎」的.
周:事件實在論有什麼重要性呢?
李:有極其根本的重要性,能點出存在的真實,對治虛無的人生態度.幾乎人人都會擔心將有一天要失去所擁有的東西,因為看來沒有任何東西是永恆的.繁華過後,轉眼又是荒涼.任何物件都會毀滅,名譽、地位、權力、財富都可能失去,最愛的人也總有一天會離開這個世界,自己的生命也有完結的時刻.一旦認為沒有東西能夠長存,一切終歸無有,人就會生出空虛無常之感,產生焦慮不安之情,覺得一切都像鏡中花、水中月,如幻如化,盡是過眼雲煙.詩人墨客,傷春悲秋,所傷悲者,就是無物可長留李白說:「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蘇東坡說:「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莎士比亞透過Macbeth 說:「Out,out,brief candle!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這些都含有無可奈何的傷逝之情.但問題是:真的一切皆不可得,無可把握,到頭來一場空嗎?當曹操寫出「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這千古傳誦的名句時,他似乎只看到如同朝露的人,卻忽略了「我曾對酒當歌」這件事的永恆不滅性--事件一經發生了,就構成了宇宙或永恆存有的一個組成部分.
周:你的說法和佛家的說法是否尖銳對立的呢?
李:並無尖銳對立,不過大家的著眼點確有不同.佛家斷言一切因緣和合的「物件」都是「空」的,我則斷言一切發生了的「事件」都是「有」的.你如果只見物件的「空」,就易生無常之歎.但如果轉一個角度,著眼於事件的「有」,那就可以把握到歷史的恆存了.
就以「活過,美過,愛過」來作一申述.基督教的《聖經》說:「人為婦人所生......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我們都不能長生不老,可是「我們曾經活過」這一事實卻是「長生不老」的(比喻之言,不贅).又如美人遲暮,絕色不再,然而「她曾是美人」這個事實則是永遠不會「遲暮」,永遠不會磨滅的.最後一個例子,縱使你最愛的人變了心,或患了失憶症,或者離開了這個世界,但如果你們曾經相愛,曾共同度過一段最快樂的時光,那麼就連上帝也無法「抹掉」這些事實,即無法使得已發生了的事件變成沒有發生-- 「事件發生了,並且沒有發生」這個命題根本是自相矛盾的換句話說,「兩人曾經相愛,曾共同度過一段最快樂的時光」,這些事實是絕對保險、不可能被「取消」或「收回」的.事實一成永成,一在永在.過了一天,就有了一天,直到永遠.簡言之,發生了的事件是永恆存在於宇宙之中的.

[ 本帖最後由 khanfung 於 2008-2-22 01:20 AM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8-2-22 01:17:21 | 顯示全部樓層
十三、基點哲學(2 ):九一主義
李:基點哲學的另一個環節叫做「九一主義」.
周:這聽起來是一個很新奇的名稱.
李:這個名稱跟我的童年經驗有關.我念小學二年級時,考了平生唯一的一次第一.在結業禮中校方宣佈我考第一,我還弄不清是什麼一回事,坐在兩旁的同學就推推拉拉的,把我「逼」了出去.領回來的獎品是一支牙刷和一個漱口杯.那時香港社會還比較窮,對於普羅大眾來說,漱口杯是很有用的物品,可用來漱口、喝茶、吃粥、澆水.回到家裡,父親略去漱口杯不提,只是笑我「一定是牙刷仔了,所以學校獎你一支牙刷.」(在廣東話裡,「牙刷仔」的意思就是「口氣大、自認為了不起的孩子」.)到升上三年級,學期結束時考了個第九,回到家裡父親又笑我:「考第一或考第十都無所謂,你卻偏偏考第九.你知道嗎,九就是狗.哈哈哈哈......」(廣東話裡「九」、「狗」同音.)我並不覺得「九就是狗」有什麼好笑,不過卻由於父親的那一番話而「苦思」了一段時間「苦思」的結果就是想到:「我考了第九,固然就沒有考到第一,可是考第一的人也考不到第九.這就是當我考第九而別人考第一時,我雖然沒有別人的第一,但是別人也沒有我的第九.」
這個看法從此在我的思想裡紮了根.到我的詞彙有了「主義」一詞以後,我就把這個看法所涵的態度名為「第九第一主義」,簡稱為「九一主義」.
周:九一主義是否等於阿Q 精神?
李:全然不同,兩者絕不能混為一談阿Q 被人打時就說「兒子打父親」,這種虛妄的自我安慰無非是歪曲事實的幻想但九一主義並沒有歪曲事實,反能提醒我們注意某些常被忽略的事實當A 考第一而B 考第九時,「B沒有A 的第一,但A 也沒有B 的第九」,這一點剛好就是事實.
周:九一主義對於人生在世有什麼作用?
李:九一主義有助於悟出平凡的不平凡我因為九一主義而從此沒有自卑過.自卑是一種很普遍的心理,同時又是很深層的、影響巨大的心理.不要輕看這種心理,那是人性之中十分可怕的一種情意結,許多人一輩子都擺脫不了.
很多行為表現出來千奇百怪,歸根結底原來都是自卑情意結作怪.有的人由於頭腦不如人而自卑,有的人由於沒有學位而自卑,有的人由於事業無成而自卑,有的人由於其貌不揚而自卑.......要化除種種自卑,九一主義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態度.只有當自卑感化除淨盡以後,人的行為舉止才能不卑不亢,恰如其分.
周:九一主義會不會使人故步自封呢?
李:這要看你能不能善用它了如果抱著以下的心態:「故步自封者固然沒有勇猛精進者的人生,但勇猛精進者也沒有故步自封者的人生,所以無謂勇猛精進.」那麼自然就會故步自封.但如果以九一主義來喚醒自覺:自覺自己的「唯一性」和「我性」,以此為底線,由此出發,勇猛精進,自強不息,那就完全不會故步自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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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2 01:17:58 | 顯示全部樓層
十四、基點哲學(3 ):愛情宗教
李:最後可以在此談談基點哲學的再一個環節,那就是愛情宗教.「宗教」一詞,在這裡取「終極信仰」之義.在這個意義上,我是一個教徒,我的宗教就是愛情.這愛情宗教的「教義」,包含三個成分--
(A ) 真愛的界定
這裡所說的「愛」,是指愛情教徒所理解的最真實的愛情,可稱之為「真愛」.我們所愛(指「真愛」,下同)的人是我們自己的部分,而且是(一)最重要的、(二)相依為命的、(三)絕對獨特無可替代的部分.
先看第(一)點,當我們能夠毫不猶豫為了所愛的人而犧牲自己--犧牲自己的身體,犧牲自己的事業,甚至犧牲自己的名譽、自由和生命時--那就很清楚地表明了:所愛的人正是自己最重要的部分,比自己的身體、生命等「部分」還重要得多.
至於第(二)點,我認為愛的本質就是重遇自己另外的部分.真愛就是重遇--這在古希臘是神話,在我是宗教信仰.走遍天涯海角,歷盡無數輪迴,仍尋找不到自己另外的部分,那是最可哀的.許多人在世上倉倉惶惶,東尋西找,就是要重遇自己另外的部分.人只有在重遇自己另外的部分之後,才算完整.在此情況下,愛是最根本的相依為命--在茫茫宇宙中相依為命.
再看第(三)點,那可以藉著一件童年往事來說明有一次母親買了一枝塑膠玩具槍給我,我頑皮成性,不久就把玩具槍弄破了,斷為兩截.我大哭起來,母親百般安慰,說要給我另買一枝相同的,但我仍然大哭.於是母親就說要買一枝比原初那一枝更好的槍給我,但我依然狂哭不止.到現在還清楚記得:那時我傷心極了,覺得無論再買什麼槍給我,都已經不可能是原初的那一枝槍.新買的是否比原初的更好,此非問題所在;問題所在就是我忽然驚悟到其他玩具槍都不可能是原來的「那」一枝,驚悟到「那」枝槍從此是不能復得的了.我傷心哭叫:「我要回『那』枝槍!我只要回『那』枝槍!」家裡的人都認為我蠻得不可理喻,結果當然不了了之.你如果瞭解「我只要回『那』枝槍」的意義,就不難瞭解前面所說的「絕對獨特,無可替代」的意義了.
(B )愛情形上學
真愛有永恆不變的一面.情深愛篤的人,若碰到所愛的人變了心,會覺得一切都破滅了愛情宗教的信徒更進一步,認為縱然只是自己變了心,也等於一切破滅,因為,如果連最真實的愛情也不可靠的話,天地間還有什麼東西可靠呢?不過愛情宗教所指向的愛情是有永恆不變的一面的.一般人所瞭解的愛情,往往不外一種心理層面上的感覺,這種感覺並無恆常性,比如會由於相處日久而生厭倦.但我所瞭解的愛情,雖然包括了感覺的一面,可是並不止於感覺的一面,而更是一種形而上的關係.所謂「形而上」,在此意指那種關係的永恆不變性.
這種愛情最初發生時,固然可能只是由於一些經驗的因素,例如機緣(偶然的相遇)、外貌、神態、學識、智力,乃至名望、地位等等,然而這些因素只像橋樑,其作用只在於使人能夠到達彼岸.橋樑本身不是愛情之所在,彼岸才是愛情之所在.
有的人以為真愛的發生必須是純粹的、無條件的,即是不因任何經驗條件(外貌、思想、性格等等)而發生,但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如果撇除了外貌、思想、性格等因素,我們最初為什麼會愛上某個人而不是另外的人呢?
不過,另一方面,如果以為愛情的維繫只能靠經驗條件,那卻是一種膚淺的俗見了.從愛情宗教的觀點看,我們可能由於(比如)對方的外貌而產生愛意,然而一旦真正愛上對方後,即使最初引起愛意的外貌條件改變了,譬如因年華老去而改變,真愛還是不會因此改變的.這種真愛的出現,要經過「肯定、確認對方是自己最重要的部分」這一關.由這「肯定」而創造出來的關係,就是前面所說的形上關係,即那種永恆不變的愛情關係了.
周:你所講的「愛情關係」是極高的理想,在現實世界中有沒有可能存在呢?
李:只要想想剛才提到的「因外貌而產生愛意,但直到年華老去而仍然愛情不渝」的真實事例,就可明白我所說的那種愛情關係並非子虛烏有的了.最可貴的愛情是始於經驗條件而成於形上關係的.
有些人不幸沒有機會遇到這種愛情,那是人生最大的無奈和遺憾.也有些人根本是不可能有這種愛情的,因為他們永遠以自己為最重要,他們最愛的就是自己這種人在愛情上是無能的,他們可稱為「不能去愛」的人.當這種人聽到「愛情宗教觀」的時候,也許會嗤之以鼻,認為那是天方夜譚,但這無非是因為「不能去愛」的人永遠無法瞭解真愛是什麼吧了.
愛情宗教的「教義」的最後一個組成部分就是:
(C ) 愛情人生觀
真愛是至高無上的,在這種愛情中,關於死亡和生存意義的問題(死與生--人生哲學兩個最重大的問題)都可以基本上解決.
先談死亡的問題,所謂「千古艱難唯一死」,但人終有一死,每個人自懂事以來,便受到死亡陰影的威脅.人們平時理首於瑣事之中,暫時忘卻死亡的威脅,但死亡就像躲在暗角裡的幽靈,當我們靜下來獨對宇宙的時候,就溜出來騷擾我們.死亡的問題,是許多哲學家最感困擾的問題.哲學家對此問題的「解決」,每每陳義過高,難以落實.例如以「天人合一」、「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來解決死亡的問題,對於凡人來說,恐怕就有陳義過高之處(你真能憑著「天人合一」的修養而克服對死亡的恐懼嗎?).與此不同,我對死亡問題的處理,不是從偉大堂皇的理論出發,而是以真實可把握的愛情為基礎的.我的看法可分三點來說:
第一、愛情宗教的信徒,很自然地相信:「但教心似金鈿堅,天上人間會相見.」這句話當然不是科學論斷,而是一種最堅定的信仰.這種信仰雖不能由理性證實,但也沒有違反理性,正合乎「純粹宗教信仰」之義.
第二、當我們想到連自己至愛的人、比自己重要得多的人也終有一天會通過「死亡之路」的時候,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能接受「殊途同歸」,還有什麼理由要害怕走同一條路呢?
第三、縱使撇開以上兩點不論,縱使人死如燈滅,但這絕不能改變「我們已在茫茫宇宙中有幸相遇」這一永恆的事實(可參考事件實在論).苟能相遇,那就不枉此生.一旦相遇,剎那就是永恆.經歷了最深的愛,那是人間至福,其他一切已可有可無.人生至此,應已無憾.這真可以說是「生死安足論」了.
談過死亡問題之後,現在看看生存意義或人生意義的問題.對愛情宗教而言,只要擁有真愛,人生就在最基本的層面上圓滿了.
周:這個想法會不會以兒女私情去排斥人生之中其他一切重要的事情呢?
李:「兒女私情」一詞含有貶義,不能恰當地表達我所說的愛情.這種愛情不必排斥人生之中其他重要的事.比方說,兩人之間有真愛,互以對方為第一重要,同時卻又一起殉道,或者為國捐軀,或者做其他人生之中重要的事情,這都沒有任何邏輯矛盾.真愛令人生基本圓滿,這並不意謂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值得做,並不排斥在真愛的根基上開展多姿多采的人生.
對於愛情宗教的教徒來說,人生最大的意義就在於尋得真愛,最有意義的一生就是遇到這種愛情而度過的一生這種愛情的價值是自足的,而且勝過天上人間一切事物的價值為了這種愛情,金錢、權力、名位......等等都可以放棄.貪慕虛榮的人是不容易有真愛的,心志不堅的人更難有這種愛情.至於性情涼薄或自私自戀的人,則不可能有--也沒福份有--這種愛情.
總括言之,愛情教徒既可以為愛而死,同時也是為了愛而生.由這種愛出發,擴而充之,可達於博愛,此問題不在這裡談了.西方人有一首著名的短詩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但依照我的價值次序,我會改為這樣說:
生命誠可貴
自由價更高
若為愛情故
一切皆可拋
最後那兩句可視為愛情宗教的座右銘.此座右銘的精義在於表示:在至高無上的真愛面前,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畏,上帝不足懼;為了愛情,雖上刀山、下油鍋、墮十八層地獄也絲毫無悔.這就是愛情教徒的「愛情三昧」了.
周 : 聽君一席話, 勝讀十年書, 這不是客套語, 而是肺腑之言.很謝謝你接受訪問.

原載於《法言》月刊,1989 年7 月,革新號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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