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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哀江國慶含冤案今年要用詛咒方式來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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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 00:55: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不是英雄不落淚,只是未聞傷心事。
見到此景,縱是鐵漢也會淚含眼!

更新日期:2011/01/30 06:30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空軍作戰司令部上兵江國慶遭屈打成招、含冤被槍斃,一名當時目擊
江被槍決過程者回憶說,江國慶臨終前,在軍事法庭上匆忙寫給父親的遺書裡,向
父親保證案子絕對不是他幹的,並留下害他冤死的長官名單,當醫官幫他打麻醉藥
時,他咬牙切齒說:「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針對這件15年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的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大翻案,最高檢察署昨
督導台北、台中地檢署,與國防部軍事高

等法院檢察署組成聯合專案小組,除追查真相,並追究當年軍方人員涉刑求逼供的
刑責;其中,現役人員由軍高檢偵辦,已退伍者由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偵辦,約
談對象包括國防部前部長、原空軍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等。

倉促行刑奪命

雖然事隔多年,該名不願曝光身分的目擊者在還原江被槍斃的過程時,仍聲音顫抖
、語氣激動,他向《蘋果》記者說:「這樁大冤案,行刑過程到現在我有時想起,
還會做噩夢。」「自己當年奉命參與行刑過程,也覺得雙手染滿鮮血。」

目擊者回憶說,1997年8月13日午夜12點鐘響剛過,關在空軍桃園八德監獄裡的江
國慶就被押到監獄旁的軍事法庭上,審判長告知江兩小時後執行槍決,並作最後驗
明正身筆錄,江國慶面對死亡並沒有哭泣,從容回答庭上的詢問,庭上問有無遺言
時,江國慶仍斬釘截鐵說:「人不是我殺的。」

目擊者描述,法庭一旁已準備好送江國慶上路的最後一餐,有豆干、滷蛋、雞腿和
一小瓶參茸酒,審判長問他要不要吃一點,江說不用,說要寫遺書給父親,審判長
遞給他一張公文紙和原子筆,江用銬著手銬的手握著筆,很鎮定地把握時間振筆疾
書,仍一再強調案子不是他幹的,他是被刑求誣賴,並列出冤枉他的長官名字,說
死後要化為厲鬼,向他們討債。


據了解,江國慶留下的名單,就是江父貼在家中牆上多年、恨之入骨的「狗官」;
江父用毛筆在十行紙上寫了18個名字,包括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上
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以及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
何祖耀等。


爭搶死者腳鐐

目擊者說,江國慶匆匆寫完遺書,隨即就有醫官幫他打麻醉針,江稍微掙扎了一下
,此時才面露驚恐、眼神絕望卻不甘心,他咬牙切齒說:「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
害我的人索命。」不一會兒麻醉藥發作,江癱軟地上,由獄卒抬起送上車,帶往附
近桃園空軍懷生機場旁的山頭刑場。


目擊者說,他永遠忘不了江國慶被帶到刑場時,負責行刑的防砲部隊如臨大敵、包
圍刑場警戒的肅殺氣氛,凌晨2時整,江國慶被拖到刑場中央一處由沙包堆成的行
刑台上俯趴著,3名負責執行槍決的阿兵哥持長槍同時對準江背後心臟部位各開一
槍,但可能射偏了,江國慶身體扭曲地從沙包堆上滾落,法醫上前檢視他並沒氣絕
,眾人於是趕緊將他再拖上沙包堆,一名阿兵哥立即再補1槍,江國慶21歲的青春
生命就此終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30/143/2loos.html


趁過年詛咒更加靈驗,歡迎大家匿名每人一句,用詛咒方式來賀年,已告慰冤死狗
關槍下的江國慶臨終前咬牙切齒說:「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不
在化為厲鬼,轉換為一道靈氣回歸天道。

大家請放心,假如詛咒方式賀年有因果,軍師一肩扛下,重修功德便是,以警惕後
人辦案清廉公正、明察秋毫,不在有化為厲鬼索命的下一個遭屈打成招的江國慶。

PS 詛咒並非辱罵,歡迎匿名一人一文,但嚴禁人身攻擊或三字經,違者回覆必檢舉 刪除

警:案子還在辦 這傢伙就宣布破案

我詛咒他,三年內得中風,大眼變小,二眼均勻對稱。





這傢伙我詛咒他三年後每天便秘,拉不出屎,下輩子當猿猴多吃水果以解本人便秘詛咒!

這堪稱 最完美的詛咒以應牠最完美的辦案槍決無辜。



國慶枉死,當初調查謝姓女童命案的反情報部隊隊長柯仲慶,已經退休從商, 在飯店擔任管理長。當年他素有無案不破「現代柯南」的封號。他在去年接受東森獨家訪問時,表示這是他辦過最完美的案子。

其他 江父用毛筆在十行紙上寫了18個名字,也請大家踴躍提供照片,讓大家持續加入用詛咒方式來賀年。



三軍師於

庚寅年末 悼哀江國慶冤魂詛咒泣文

發表於 2011-2-1 12:18:49 | 顯示全部樓層
將台灣善良風氣變了質

將台灣溫馨社會走了樣

馬先生識人不清

[ 本帖最後由 yuli168 於 2011-2-1 12:2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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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 21:02:14 | 顯示全部樓層
軍師前辈你好,
晚辈虽然不是台湾人,但透过许前辈在面相掌相区的分享,自己才会去看到这起冤案。
气愤,伤心,无奈。

唉,可怜的江国庆。
愿他早日安息。

新年快乐哦前辈晚辈祝你心想事成,万事如意啊。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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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1 21:23: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yuli168 於 2011-2-1 10:18 發表。
將台灣善良風氣變了質

將台灣溫馨社會走了樣

馬先生識人不清


此案發生時 並非馬先生在任

雖然 個人感覺馬先生屬於軟性獨裁者

但也不能將此案 辦理任用人員 怪罪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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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1 21:51: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erminatorzenon 於 2011-2-1 19:02 發表。
軍師前辈你好,
晚辈虽然不是台湾人,但透过许前辈在面相掌相区的分享,自己才会去看到这起冤案。
气愤,伤心,无奈。
唉, ...


冤殺15年》死不瞑目 江國慶槍決照片曝光 ←這有人刊登出珍貴臨終相片

在下 不擅貼圖  

至於 江國慶會如此命運

個人以為 此與他面相 手相 較無關連性

真正 致命傷 是在他命名

個人更以為 如果 他是加入職業軍人而非義務軍人

運勢 就大不同也

當初 雖只是小兵

今卻因冤案成為舉國哀殤 憤憤不平

不也是應驗 『國慶』之名?

台灣的軍法系統  情報系統等 早前確實是 很有黑暗的一面

由其是多靠關係而升遷

早年本人服役時 也差點因得罪政戰部門某無恥檢察官而陷害入獄

好在 他只是初來任職外島 檢察官

所有系統單位 早也與本人熟識並建立感情

方可將 自持以勢又犯下軍中重大違紀的上級 扳倒撤職查辦(當時本人時任特種單位 總機主管 職務 故建立關係比一班小兵好 方可免受災殃 安全退役)


在此也先跟大家拜早年  新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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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1 21:52:5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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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 22:40:01 | 顯示全部樓層
三國演義卷頭詞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白髮漁翁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一壺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鳥飛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伴君如伴虎 過隱居生活..................

[ 本帖最後由 yuli168 於 2011-2-1 10:4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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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 00:47: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天下第三軍師 於 2011-2-1 09:51 PM 發表。


冤殺15年》死不瞑目 江國慶槍決照片曝光 ←這有人刊登出珍貴臨終相片

在下 不擅貼圖  

至於 江國慶會如此命運

個人以為 此與他面相 手相 較無關連性

真正 致命傷 是在他命名

個人更以 ...


晚辈见识了,感谢軍師前辈的教导。
哈哈哈。
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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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5 12:48:34 | 顯示全部樓層
江国庆案 陈肇敏没理由喊冤
                                                                                                                                                              


【联合报╱卓亚雄?资深媒体人(台北市)】
空军士兵江国庆冤死案,他的直属长官、时任空军作战司令的陈肇敏终于出面,但不是道歉,而是喊冤。


陈肇敏此举虽有受拔擢的僚属为他声援,但以江国庆从被刑求到枪决,都在军事审判法修正前,亦即认定军法权是统帅权的一部分,陈肇敏是当时空军作战司令,江国庆枪决是作战司令部军事审判庭覆判决定,于法,陈肇敏有再多的理由,也应概括承担误审、误判、误杀的责任。喊冤不像曾是三星上将的肩膀。


司法与军法最大的差异,司法标榜独立审判,再大的官都不敢公然干预(暗的不敢说),但军法不然,民国四五年七月七日公布施行的军事审判法,基本理念认定军法权跳脱司法权,是为了贯彻军令、严肃军纪、确保战力的特别措施,属于统帅权的一部分,宪法那一套人权理念,军法权不必理会。


不过,军法权属于统帅权的见解施行了四年后,在民国八六年遭司法院大法官释宪认定违宪,军事审判法相关条文应在两年内失效。于是八八年立法院三读修正军事审判法,军法权不再是统帅权的一部分。虽然立法院修正了军事审判法,但国防部一直消极反抗,酝酿再提修法案扳回来。


从这几个时间点可以看出,谢姓女童遭奸杀弃尸案发是民国八五年,江国庆随即被诬指为嫌犯,刑求、逼供,一个月后遭枪决,都是军事审判法修正前,亦即军法权是统帅权之一的时候,军检起诉,军事审判庭一审、覆判两判死刑,都是空军作战司令部的军法单位所为。


陈肇敏喊冤或许有套说词,但怎么解释空战部审判庭一审死刑的判决,上诉国防部覆判庭认为证据不足,发回更审,而空战部竟然仍交由原一审的三位军事审判官审理?随即二度做出江国庆死刑判决,并急急枪决,这几乎是可想而知的结果;同样的审判官,若二审更改刑度,岂不是承认一审误判。


陈肇敏必须解释,为什么国防部覆判庭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空战部仍交由原来三位军法官审理,坐令枉杀发生?即便陈肇敏有公务繁忙等一大堆理由,但请注意,枪决令责任上是空战司令陈肇敏签发,没有理由看到真相被揭发后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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