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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怎么了?竟然定出涨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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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1 09:32: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麻皮鬃珩 於 2011-7-12 06:22 PM 發表。
原文地址:经济进入弱周期作者:陶冬
业升级、企业转型,是中国经济再上一个台阶的重要环节。涨工资,更是扩大内需、将增长果实分配给劳动者的关键举措。这些无疑是必要的。但是,过快地、过激地推行这项政策,带来的不是企业成功转型,而是企业倒闭,工人最终未必受惠。过犹未及,欲速不达。经济转型是要调结构,而不是促成产业空洞化。


这个担忧是实际存在的问题。
中国人办事的逻辑,实际上是这样:下面有情况,出问题了,我们调查研究,找解决方案;对于民愤较大的问题,寻求根本解决方案。房价、股市、教育、医疗,这些问题算是民愤较大的问题,所以要有根本解决方案,解决起来耗时也会较久,在争取稳定的前提下,逐步解决。
而中国人策划的逻辑,却是: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如众星拱月,关键是围绕哪个中心来整这轮明月。现在有点苗头可以看出来了,比如重庆这两年的动作启示我们,或者为人民服务,又会成为一轮明月。当然了,如果当真如此,就是一个长期的社会运动了。
在这样的大型策划里面,很难照顾每个社会个体的抗风险能力。而对于做企业的人而言,系统地规避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是其生存能力的主要检验指标之一。

中小型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和经济政策。在大的经济环境中,他们这个群体,并不比普通百姓群体更加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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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1 14:25: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麻皮鬃珩 於 2011-8-21 12:31 PM 發表。
我还是回头来说说初中生的命题有意思哈:2.5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撤出欧洲!我觉得只算是个资本的自觉行为,同中国的还是有些不同的!3个影响货币撤退的理由全齐了,也算是欧洲人当初抖机灵,投机取巧留下的后遗症!
首先,经济是在政权也就是枪杆子领导下的,他欧洲搞欧元的时候,这个枪杆子的问题就没解决清楚,甚至经济的边沿问题也没有解决,就急于金融融合,后面还试图推着这一身是问题的战车叫板美国的金融霸权,不死也得脱层皮哈!

其次,新的增长点!就那碳排放,怎么看也有点太前瞻了哈!很难作为切实的增长点!增长点的基本特点都不具备嘛!太空洞了!甚至不如“住房是刚需”的口号响亮哈!
最后,创新!科技或金融!欧洲人在哪些地方有创新?之前一直跟着美国人的屁股走的屁颠屁颠的,现在美国人绊了一跤,法国人就鼓噪着冲到前面做领头羊,这个倒算是一个创新,可惜,小人投机的意味太浓,内部的问题拖后腿,还搞冒进!顾头不顾腚的典范!
所以现在的撤出,其实在欧元区扩充的那个急功近利期,就注定了的,现在只算是个水到渠成,自然也就显得风平浪静了!不过要我看,美国这一跤跌得很凶,欧洲虽无活力,家底还是厚实的,英国又喜欢搅混水渔利,所以整个局势的反复在所难免!


明夷兄的话有点绕弯子,我反复看才有点明白,是不是这个意思:

美元在欧洲市场无利可图了,这才撤了,这说明欧洲经济整体上面临衰退的巨大风险
而从公开的数据来看,这笔款流回美国的只是一部分,剩下的自然伺机而动,到其他有利可图的地方潜伏去了。
——也就是说,美国国内获利渠道也不是很多,美国经济也面临衰退。
既然欧美都没啥大利益可图,那么——
美元的趋利本性,必然要跑到新兴市场去。所以国内经济宏观调控上,打压投机势在必行。或者初爷是在说这句话: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呵呵。

国内宏观经济调控的节奏,现在大约能看出一点端倪,即,在gdp增幅放缓而稳定的情况下,或者阶梯式打压楼价,逐步挤出其中的疮疡。既然是逐步,那么就不会出现楼价急剧下跌的情况,那就是慢刀子割肉,阴跌。大周期有多长难说,大约6个月可以看做一个嵌套在内的小周期。从保障房建设的进度来看,即便地方拖着,三年内也是要逐步面向市场的。——纯胡扯哈,一点个人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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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13:36:5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1-10-21 02:25 PM 發表。


明夷兄的话有点绕弯子,我反复看才有点明白,是不是这个意思:

...美元的趋利本性,必然要跑到新兴市场去。所以国内经济宏观调控上,打压投机势在必行。或者初爷是在说这句话: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呵呵...

外面的不说!绕弯的不说!说些简单的:
现在的股市,是在为大变革做准备,真正的大变革,无论是财富分配,经济模式,乃至意识形态,都会随之发生巨变!苗头有了,还比较明显呢!常听周边有人感叹:生在现下,英雄无用武之地!言下之意无非是,若是乱世,出个英雄非他莫属!其实机会多得是,关键在于是不是当英雄的料?
现在的国际局势关键在经济领域,经济领域的关键在中国经济,中国经济领域的关键在金融,金融的关键在股市!股市会是未来5-10年中国最受瞩目的地方,是各家激烈角逐的战场!巨变当前,如是英雄已有用武之地!如非英雄材,躲远点才叫明智!
我不是英雄,也不是学金融的,冲这个巨浪风险太大!但我可以肯定上面我下的红字论断,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绝对正确!不妨在此留字为证,也给朋友们一个拍砖的机会!

[ 本帖最後由 麻皮鬃珩 於 2011-10-22 01:3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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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20:39: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麻皮鬃珩 於 2011-10-22 01:36 PM 發表。
面的不说!绕弯的不说!说些简单的:
现在的股市,是在为大变革做准备,真正的大变革,无论是财富分配,经济模式,乃至意识形态,都会随之发生巨变!苗头有了,还比较明显呢!常听周边有人感叹:生在现下,英雄无用武之地!言下之意无非是,若是乱世,出个英雄非他莫属!其实机会多得是,关键在于是不是当英雄的料?
现在的国际局势关键在经济领域,经济领域的关键在中国经济,中国经济领域的关键在金融,金融的关键在股市!股市会是未来5-10年中国最受瞩目的地方,是各家激烈角逐的战场!巨变当前,如是英雄已有用武之地!如非英雄材,躲远点才叫明智!
我不是英雄,也不是学金融的,冲这个巨浪风险太大!但我可以肯定上面我下的红字论断,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绝对正确!不妨在此留字为证,也给朋友们一个拍砖的机会!


明夷兄快人快语,果然痛快!

金融战是大战的先声。我们不怕大战,周边不断有小国挑衅,我看了下,都是公鸡拉屎,——头儿硬,以后希望他们也能有与强硬态度相符的国力和战力,否则,后果会与他们的态度成正比。——幸好大战并非一触即发,如此,我们的军备建设还有时间紧锣密鼓快步前进。现在战,我们必胜;以后站,我们完胜。在完胜之前,经济战就是个角力场。

以上观点,纯粹源于历史周期学说。咱中国历史上吧,一个新建的国家,只要能撑过30年50年,那就说明有气数呢。有气数的,最多统治800年,其次600年,最不济也是300年左右。所以啊,那些唱衰咱中国的,看看中国的历史,其良知就该无话可说了,如果这些胡乱指摘中国的人,真有良知的话。——这也给周边小国敲响了警钟,提示他们要有远见。为啥?

中国的历史吧,总是一甲子,与民休息,富国安民;一甲子,攘外安内,走向强盛;再一甲子,基本上由盛而衰,各种矛盾问题凸显;后来这一甲子,那就是群雄逐鹿了。——大概的说法,不负责具体的应验周期,咱也不是江湖神算么,做不了《推背图》《烧饼歌》之类的学问。至于原理,见邵子的《皇极经世》。

——说到这里啊,俺要讲一个笑话。民间有周易大师现在放言了呢,“2018年,中国大乱。”类似的狗屁,现在真是层出不穷了呢,不知道策划“大乱”的人是谁:)


——回归正题,现在建国多久?按照历史周期看,中国,现在正是“圣君明主”在上的时候,这个时候,实力不如俺们的人跳起来,结果可想而知。

——如明夷兄所言,经济战是未来5-10年的主角。毕竟要打,各方也要酝酿么!

国内股市,一直是焦点,是战场,是绞肉机。

俺不敢自称英雄,愿以此战场为战场,从今战一把,亏了赔了,只怨自己学问不足,不怨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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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21:49:3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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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3 08:37: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1-10-22 08:39 PM 發表。


...
中国的历史吧,总是一甲子,与民休息,富国安民;一甲子,攘外安内,走向强盛;再一甲子,基本上由盛而衰,各种矛盾问题凸显;后来这一甲子,那就是群雄逐鹿了。——大概的说法,不负责具体的应验周期,咱也不是江湖神算么,做不了《推背图》《烧饼歌》之类的学问。至于原理,见邵子的《皇极经世》。

——说到这里啊,俺要讲一个笑话。民间有周易大师现在放言了呢,“2018年,中国大乱。”类似的狗屁,现在真是层出不穷了呢,不知道策划“大乱”的人是谁:)


——回归正题,现在建国多久?按照历史周期看,中国,现在正是“圣君明主”在上的时候,这个时候,实力不如俺们的人跳起来,结果可想而知。

——如明夷兄所言,经济战是未来5-10年的主角。毕竟要打,各方也要酝酿么!

国内股市,一直是焦点,是战场,是绞肉机。

俺不敢自称英雄,愿以此战场为战场,从今战一把,亏了赔了,只怨自己学问不足,不怨家国!


从当初通过政策,将房地产的影响,一步一步放射性的辐射到经济领域的方式,是很可以摸索出中国政府之前的经济套路的!时过境迁,也许会有改变也说不定,但眼下看来,在金融上(不单指股市)还是一个套路,没啥变化!所以我才敢下之前的结论,那是经过对比分析的!而且节奏变快的迹象很明显!
但初政委说的对于大多数人合适,因为中国股市与之前都不同的时候来了,适者生存,环境大变化,适应就格外难,这个要学习很多新东西!记得前不久,我还鼓励一个学金融的学生,说他得逢其时,谁知他一脸悲观一脸失落的以现下股市的情况反驳我...我想,他也许属于不该冲这个浪的吧!毕竟军校未必出名将!现在是金融变革的开始,旧的经验也许反而成为了他的束缚吧?!跳不出束缚就应该远离金融圈!你一下就注意到学问的问题,看来思路是很清晰的,那就预祝你战果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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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3 15:09: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麻皮鬃珩 於 2011-10-23 08:37 AM 發表。

环境大变化,适应就格外难,这个要学习很多新东西!...


经济俺纯粹是外行,是个没毕业的小学生,以后还请明夷兄多指导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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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4 08:04: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1-10-23 03:09 PM 發表。


经济俺纯粹是外行,是个没毕业的小学生,以后还请明夷兄多指导才是:)

千万别这么客气,大家差不多的,而且同你的交流中我也学到很多,组织讨论热门贴的能力更是远不如你!论坛里面,大约就是初中生猛料会特别多一些,时常有惊喜带来,算个超出普遍水准的厉害角色!
不过缺点是他太忙,常常喜欢布置了题目却没了批改时间!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6040&extra=page%3D1&page=2的18楼,他有个题目,要不你抽空去做一下,回答的人多,估计就有机会看看初中生的点评!
至于乔良,请看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6302&extra=page%3D1&page=8里面117楼!也可以阅读他的书或博客!他的观点有不严谨的地方,但挺有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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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 20:59:13 | 顯示全部樓層

从目前的新闻来看,房价僵持的局面,有望在年前打开。不过单纯依靠信贷政策,增加卖方资金链的压力,下行空间似乎不大;保障房上市的规模和定价机制,才是平抑房价的杀手锏。

保障房上市的时间表貌似已经制订了;保障房的定价机制,不知何时出台?廉租房的定价机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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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 21:28: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1-11-1 08:59 PM 發表。

从目前的新闻来看,房价僵持的局面,有望在年前打开。不过单纯依靠信贷政策,增市O障房上市的规模和定价机制,才是平抑房价的杀手锏。
...



也不要对这两房政策的效果抱太乐观的态度,地方上在这两房上造假的挺多,中央来检查的时候,地方政府经常拿开发商在建的房子凑数,该开工的根本没开,钱早就挪用干别的了。我曾问过一些主管官员,不怕中央查出问题么?他们说:这个做法,虽违纪但不违法,只要再检查的时候,把挪用的资金添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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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 22:27: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01010101 於 2011-11-1 09:28 PM 發表。

也不要对这两房政策的效果抱太乐观的态度,地方上在这两房上造假的挺多,中央来检查的时候,地方政府经常拿开发商在建的房子凑数,该开工的根本没开,钱早就挪用干别的了。我曾问过一些主管官员,不怕中央查出问题么?他们说:这个做法,虽违纪但不违法,只要再检查的时候,把挪用的资金添上就行。。。。。


刚才在听女儿背诵古诗,是李绅的《悯农》: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对当前的房市或者也适用。

看吧。“2011年的雪,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房价的事情,是当前民生领域的头等大事,也是经济领域的重要事件,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关乎民心向背。现在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期望一朝解决,但要坚定不移地朝这个方向走。如果show一句《论语》,那么就是:“子曰:听其言,观其行。”各种表演是可以的,毕竟最终看的是结果。各地执行两房政策的结果,或者执行者的结果。当官的如果看不清这个问题,那真是“闇于闻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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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8 07:24:51 | 顯示全部樓層
媒体称部分地方对未补偿不得强拆规定置若罔闻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03:06  经济参考报
  从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到广西北海银滩强制拆迁事件,近些年来,违法违规强制拆迁及各种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不断上演的强拆悲剧在社会上引起恶劣影响。今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后,情况并未出现根本扭转。
  “新拆迁条例”明确规定未签订补偿协议不得强制拆迁,并明确取消了行政强拆,但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仍置若罔闻。有关专家表示,遏制违法强制拆迁还需加大“首长问责”力度,并完善司法追责
  “新拆迁条例”尚未治住强拆
  城市不断扩张,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和发展经济的旗号,把土地作为敛财筹码,与开发商共演了无数强拆的恶行。强拆,不仅侵犯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
  对此,今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条例被认为是利用司法途径阻断强拆的法律依据,也被普遍视为防止暴力拆迁的制度进步。
  然而,“新拆迁条例”实施了近一年,并未能从根本上遏止暴力强拆事件的发生。
  针对强拆事件频发,今年9月25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据悉,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其中6起属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这些案件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顶风违纪,置国家法令于不顾,公然与国家大政方针“叫板”。这就直接把“新拆迁条例”放在社会公众不信任的风口浪尖上。
  专家认为,四部委的联手动作,旨在捍卫国家法律尊严,捍卫国家政令威信。
  姜明安说:“应该说,此次处理相当‘严肃’,对那些罔顾法纪、肆意强拆的人来说,肯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处理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充分显示出党中央、国务院制止违法征地拆迁的决心和态度。中央在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对那些公然违法违规者,决不姑息。”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如果在“有法可依”之后,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法令政令就都在现实中成为壁上挂的风景画而已,就无法规范和建立新的法律秩序。
  分析暴力强拆事件的本质,周孝正表示,多次出现的强拆纠纷,这是典型的由地方“土地财政”带来的后果,是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同侵犯百姓权益的行为。他认为,在这样一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利益主体纷呈。一些地方政府面对利益的诱惑,不能理性地处理好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大局利益与地方利益、眼前利益、部门利益的关系。“有的放任利益主体对百姓合法利益的盘剥,有的甚至直接冲到台前与民争利。”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表示:“当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屡被侵犯,当国家法令政令屡被公然违反,那么,国家就会在本应造福民众的城市化进程中失信于民,就会在推进国家繁荣的进程中失了人心。失信失心的发展,绝不是国家的福音。”
  司法要敢于对不合法的拆迁说“不”
  梳理近年来频频出现的暴力强拆事件可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强拆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和法院直接参与或组织的强制拆迁;一是各类开发商或拆迁人明目张胆违法擅自组织人员侵犯公民住宅权、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
  有关专家认为,强拆致死的“事故率”很低,被问责的“事故率”也很低。因为只有后果严重了才会被问责,所以违法强拆被追究的比例很小。
  姜明安说:“刑罚的效果主要不在于它的严酷性,而在于它的必然性。如果违法强拆被处理的比例只有百分之几甚至更低,那么拆迁者就不会把相关法规当回事儿。”
  更重要的是,政府及其开发商在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太大。一些专家表示,拆迁成功与否往往关系到数百万元甚至数以亿计的经济利益,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很容易出现不择手段的冲动。因此,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必须“去利益化”,实际上这也正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强制拆迁只能是为了公共的利益,政府本来就不应该有自身的利益,更不应该为了自身的利益侵害群众的利益。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道路交通建设、城市经济发展、旧城改造等不可避免地涉及大量征地、拆迁工作。
  周孝正说:“这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群众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不能以牺牲被拆迁者合法权益为代价,片面追求征地拆迁速度。”归根到底,发展是为了人民,以“发展”的名义行违法强拆之实,不但与经济发展的本义相悖,而且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必须严肃予以查处。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在实行“新拆迁条例”后,法院是当前公权强制拆迁的关键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多数强制拆迁,需要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姜明安表示,关键一点是自觉依法办事,在审查行政机关和拆迁主体的申请时,法院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拆迁申请,敢于说“不”,甚至敢于常常说“不”。
  杜绝暴力强拆需完善司法介入拆迁的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新拆迁条例”的出台,取消了原有拆迁条例中“行政强拆”的规定。有关专家表示,“行政强拆”的作法是,行政机关自己作出拆迁决定,自己对拆迁决定的争议进行裁决,自己对不履行裁决的当事人予以强制执行。
  姜明安表示,取消“行政强拆”确实是一种进步,但这种进步必须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否则就会产生负面作用。“不仅不能增加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保障,还将牺牲司法的公正、权威和人们的法治信仰。”他说。
  一些专家认为,法院介入强拆执行,对其执法力量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果行政拆迁本身缺乏实质正义,而法院依法所进行的审查仅限于形式、程序,必然在被征收、拆迁的对象中造成猜疑,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
  在保证法院如何正确积极地介入拆迁工作方面,姜明安认为,强拆涉及“强拆裁决”和“强拆执行”两个问题。强拆裁决是司法行为,实施强拆是行政行为,或者说实质上是一个行政行为。他表示,司法强拆如果不以“裁执分离”制度为前提,统一由法院执行庭或行政庭实施,同样会导致滥权、侵权和腐败。“较理想的方案应该是法院裁决,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法院予以监督,包括受理被征收人对违法拆迁行为的起诉。”他说。
  吉林省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俊丽认为,司法强拆比行政强拆公正这一认识,是建立在不受地方行政和其他外力干预,从而能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的。但是,在实行司法强拆后,如果司法受地方行政和其他外力干预,行政强拆发生的问题就可能同样在司法强拆中重演。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表示,司法强拆能否为被征收人权益提供有效保障,是以司法对行政行为的严格审查为前提的,而这就要求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以前,禁止任何人实施强拆。“如果像过去那样,被征收人起诉后,政府部门就申请法院强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被征收人胜诉,权益也难以恢复,因为房子已经被拆了。”他说。
  王敬波认为,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是不一样的。司法权力的基本属性是居中裁断,是对争议的一种裁决,需要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既要法院作裁定,又要法院执行,这在权力配置上并不协调。所以,“裁执分离”既符合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制约的精神,也符合我们常说的“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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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8 21:54:5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1-11-8 07:24 AM 發表。
媒体称部分地方对未补偿不得强拆规定置若罔闻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03:06 经济参考报
  从江西宜黄拆& ...


关于拆迁问题,大体分两种情况,首先,确实存在某些开发商以政府和黑社会背景为后盾,为攫取最大利益,暴力拆迁伤害百姓利益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占的比重很大。还有一小部分是个别百姓以一己之私勒索政府和开发商导致发生暴力行为。无论如何,暴力终归是不对,但是如何解决部分钉子户要挟政府伤害其他动迁户利益的问题也确实要想办法解决。无论是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政府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开发商与执法人员、负责动迁的基层干部与开发商、基层干部与百姓、基层干部与政策、都有千条万缕的“关系”,里面的猫腻儿都是很多的,实际动迁的时候,开始根本不关法律什么事,只是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了,法律才不得不出场了。与其等着法律出场,不如改变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和作风这个来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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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8 21:56: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研究京氏 於 2011-11-8 07:24 AM 發表。
媒体称部分地方对未补偿不得强拆规定置若罔闻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03:06 经济参考报
  从江西宜黄拆& ...

至于地方不服从中央决策这点,早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个最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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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9 16:46: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01010101 於 2011-11-8 09:56 PM 發表。

至于地方不服从中央决策这点,早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个最值得关注。



历史上的治乱,于历朝上升期,总是要尽力自我完善、锐意进取,以求“日新”其政,而民戴其德,此时的改革是有效的;于历朝的衰落期,也有仁人志士励精图治,然而朝政已经势力林立,尾大不掉,最后杀身成仁者往往有之,所谓“国家昏乱,有忠臣”,而竭忠臣之血,也能推动由穷而变、由变而乱、由乱而治的进程,故其改革亦为有效。从后者观之,可以理解封神榜截教道众的功德。

我们还在上升期,对于各种势力都要充分重视,尽其演化之能,“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盖“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最终实现在和谐中稳定增长、长治久安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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