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注册
搜索
熱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樓主: 王子健

從公主小妹一事談論道德修養與個人能力之醒思?給版主各位的建議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5-26 20:2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呵呵現在回想起來自己的八字程度並不高但諷刺人的程度還真是個高手而且很貼切哈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9-5-26 20:21:10 | 顯示全部樓層
建議還原真相時不要再加入個人情緒

否則只是把你們當初的過錯延續至今

還有還原真相時要有脈絡 不能只透露那些片斷對自己有益的文章

永鴻大大指教了

這樣看來小妹的確未受到平等對待

如此罵戰並非一人所為 也並非打不還口罵不還手

兩方皆有錯 但為何只有小妹受罰?

而且跟瀟劍一樣刪除帳號

兩人都不對 但是小妹最吃虧

因為他也被刪帳號 而加入罵戰的人好像只有小妹跟瀟劍出事

這整個脈絡 還希望能夠再完整還原

我覺得互罵是不用受到刪帳號(這也是一直說的不要把道德修養擴大)

但回罵跟跟罵人的都要小處罰一下

這樣才公平 制止漫天亂罵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9-5-26 20:2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鴻 於 2009-5-26 08:20 PM 發表。
呵呵現在回想起來自己的八字程度並不高但諷刺人的程度還真是個高手而且很貼切哈哈.


沒想到看到真相你會還以這種事洋洋得意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0:28:52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0:53: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公主小妹 於 2009-5-26 08:28 PM 發表。

.....真是無言!!
這就是小妹這段時間受到的對待...!
小妹不想公佈這些事...
故選擇離開...
但已經離開了沒想到還是被罵到臭頭...
如果不回來澄清,恐怕大家都以為小妹是壞蛋..


小妹不要為了這些小事而使自己不高興,不值得啊!

你如何澄清都有一批人還是會對你不滿的,你為何不想你身邊也有一批很支持妳的人?

你回不回來澄清,我也認定妳是清白的。我就是見你平時發言都是光明正大,從不諱言。

評分

1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0:53: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王子健 於 2009-5-26 07:29 PM 發表。


那你為什麼不在她還沒回來前就說大家把頭尾說清楚

說他後來發訊跟你說不用了 前一篇你回的文你只說他有叫你這樣做

你怕你傷害到三命子 

但你不怕在眾目睽睽下透露這樣片斷的事實給數十位版友 ...



王子兄,本人所说全部是事实,就是不想伤害小妹,所以没把短信发上来。我可以请坛主,版主大大到我的短信去看就明白一切了,如果这样给各位大大造成困惑的话,本人在此致歉!好了,不想多说,本人就此打住。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9-5-26 20:59: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玄之又玄 於 2009-5-26 08:53 PM 發表。



王子兄,本人所说全部是事实,就是不想伤害小妹,所以没把短信发上来。我可以请坛主,版主大大到我的短信去看就明白一切了,如果这样 ...


我知道你說的是事實

我也很感謝現在你有勇氣說

但我不平的是 為什麼在第一時間你只透露對小妹不利的事實

而沒有在第一時間把把全部的事實還原 只等小妹回來才做

還是很感謝你說出真相 這需要很大的勇氣

能說出事實的人就是不怕事的人真性情的人

雖然要指責你第一時間沒說出全不事實

但還是也要讚賞你把事實說了

兄 討論事情是對事不對人的

縱然在這些事上大家都有些錯誤

但講出來是為了讓大家坦白 心裡舒服

讓這個地方更好就是了!

[ 本帖最後由 王子健 於 2009-5-26 09:01 PM 編輯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1:02:56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把小妹看成愛臭屁但是他真的很有能力論命一針見血(道德修養不高但個人能力高)
那麼自從小妹來了 我們版上 版上論命的交流跟人氣聚集是多還少? 我想大家都有答案
但是我們是術數縱橫-八字版不是道德討論版真的有必要為了那一點點的道德暇疵要去犧牲淘氣小妹的納音神才嗎?
這不就正代表著 這樣的人物雖然有點道德的小暇疵不愛遵守道得規範」by 王子健
我只覺得您的論點是在打高空…
經濟學中有個「外部性成本」的名詞,為何您不去討論,因為此人的行事作風,而流失多少原本支持「術數網」的人?
知識是種力量,但是否就意味需於「公平性」上做讓步?當然網站管理員之權責,亦非皇后的貞操,毫無討論的空間,但上述的論點,有點「對人不對事」,只因是「公主小妹」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1:04:34 | 顯示全部樓層
問題的徵結點,在於此人的動機為何?
「小妹提出的說詞是同ip不同使用者,我們實在很難證明說她錯但是我們卻很容易能夠證明根據同一ip就認定這些帳號皆為同一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就連patton版主也能證明自己是錯的,只要找家人使用我們的電腦在術數版上開新帳號並回帖就能做這樣的證明了。」 by 王子健

如果動機已被質疑,單一的說辭,又何以被要求認同?
試問:如何証明公主非蕭劍?
如何証明公主非 shermie ?
又何以舉証並非一人所為?
既然總監patton 已然提出對應的証據,其後就是當事者之自清,試問:同一人是否可以以不同帳號發表意見?如果現實上可行,為何屏除「根據同一ip就認定這些帳號皆為同一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如果真如「公主」所述,也只能說是太巧合,但也無妨
但如果不是呢?
所以您的論點,已表述了您的立場,但真相現時還是撲朔迷離,所以也無需掛勾於道德層面,這反而模糊了應被關注之事!「所以我聲明從帳號的犯行給與程度不依的懲處在說蕭跟公主這兩個帳號犯行有相同嗎?兩個帳號都處死 我覺得沒受到平等對待我提出的方法是依犯行嚴重程度給予帳號處份一方面能留才一方面又能執法 總比改版規好吧我的想法是彈性一點不為難版主又能執法最重用人才也有留下版上人氣再繼續增加up up」by 王子健

所以重點不就在於是否為「同一人」的舉証上嗎?您的說法,已認定了「蕭劍」與「公主」非同一人,但証據呢?
「如果你敢用生命為你說"我跟小妹有關這句話負責",我可以證明給你看」
這是您回覆三命子網友的說辭,但我實在不知您在激動些什麼?相反地,您能用生命証明「公主」、「蕭劍」、「shermie」非同一人嗎?沒必要如此吧…
既然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我想總監patton也是依版規行事吧,不如就靜待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1:06:2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無名小卒 於 2009-5-26 04:00 PM 發表。
小妹從來沒說過自己是高手!!
有請拿出證據!!
沒有請閉嘴!!
不然我家很多法律顧問...隨時賜教!!


好好蒐証吧,証據是要自己拿出來自清,如果有養法律顧問,那正好,剛好可以拿來溫習,只是翻來翻去,好像也沒啥可以派上用場的…

如果在網路上公開的說明真實姓名,理所當然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如果是暱稱,而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在說哪一位也就是無法斷定為某人,則因為並沒有貶損到他人的在社會上的評價,就不會有為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的問題。如果為公司行號名稱或影射,則不在此限。如果於網路上說明的是事實,則不稱為毀謗,也就是沒有違法,但是如果說明的事實牽扯到個人的私德以及跟公共利益沒有關係則有可能違法。但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
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誹謗,依本版以化名代號而言,通常不會構成該項罪名,但因經常為網友解答問題有時會提到個人相關資料,如果有人指名道姓,並陳述化名及其他相關資料後予以公然污辱或誹謗,不能說為破壞其名譽或社會地位,即使行為人是化名,一樣可以提出告訴,這時就可由司法警察〈官〉查詢IP位址通知到案說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1:09: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王子健 於 2009-5-26 08:21 PM 發表。
建議還原真相時不要再加入個人情緒

否則只是把你們當初的過錯延續至今

還有還原真相時要有脈絡 不能只透露那些片斷對自己有益的文章

永鴻大大指教了

這樣看來小妹的確未受到平等對待

如此 ...



王子大哥,其實這一貼開來是沒有意思的,說來說去根本不會共識的。

不如給小妹一個下台階,讓她離開時也開心一點。年紀青青的她,見世面不多。

發生了這件事後,她也未必能夠即時看破,不如大家給小妹一段時間清淨一下。

我們不能太過自私,小妹斷命實力,大家都有目共睹,不需要懷疑,不少人也想把小妹留下,但不能強人所難。

她要回來,她自然就會回來,我們誰也控制不了。這些時間就讓她好好考慮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1:11:59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1:14:12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9-5-26 21:16: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公主小妹 於 2009-5-26 09:11 PM 發表。
那你認為小妹要如何證明自己非蕭劍無人!
你給個建議!!
旁?


這不是旁人的責任吧,自己起的頭,自己收尾,難道別人是你(妳)家的下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9-5-26 21:16: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bsurd0221 於 2009-5-26 09:02 PM 發表。

「如果把小妹看成愛臭屁但是他真的很有能力論命一針見血(道德修養不高但個人能力高)
那麼自從小妹來了 我們版上 版上論命的交流跟人氣聚集是多還少? 我想大家都有答案但是我們是術數縱橫-八字版不是道德討論 ...


給A大

第(一)點

你用外部成本來算的話是很繞路的方法 可以做得到

我提供的方法給你看會不會比較好

因為論壇八字版的人氣結果就是最終結果-當然也外部成本後的結果不是嗎?

直接觀察社會結果在去做比較是最快的

尤小妹在八字的論談人氣 跟比小妹不在的八字論壇人氣

這種社會結果的觀察不是直接而簡便嗎?又何需去算出外部成本呢?

第(二)點

你說因知識影響公平性的話?這個疑慮我有考慮過

這個意思就是變成會不會太注重能力

但是請你回去仔細看我的論述

我的重點是在強調”道德修養”的要求太高會對社會造成傷害

簡單說第一個問題:小妹做了什麼事要處以刪帳號?

然後再來是公平性

第二個問題:瀟劍被刪帳號為什麼他也被刪?

那有罵有回的人 如果為了彰顯公平性是不是大家都要刪掉?

所以我說這是東方式過份要求”道德修養"而影響公平性的結果

而這種”道德修養"的要求影響公平性會比知識力量影響公平性還來得嚴重!

而我主張的是要調整那種過高的要求 

這樣的調整可能會看到這次的結果受益的是小妹

但是這樣的調整受益其實不只是小妹而是以後的版友

從利益上來看 這對本版的助益最大不是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手機版|小黑屋|術數縱橫

GMT+8, 2026-8-10 11:15 PM , Processed in 0.018585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