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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宏泓道者

修道心法衍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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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0 10:41:41 | 顯示全部樓層
第十五章 不二過


   所謂不二過者,即是同樣的錯誤不要再犯。但紅塵眾生只貪圖眼前的享受而時常做錯事,經人勸導指責亦無動於衷,只因一時之貪欲,一錯再錯,每當大禍臨頭,才會有些許之收斂認錯。有者因此而改正前非,重新做人;有些人卻不然,等待風頭一過,便又再犯,正所謂不見棺材不掉淚。這樣的人,面臨人生的最後一刻,多數會後悔自己所做之錯事;但亦有少數人至死仍不知悔改,這種人實無可救藥了!
   現今之陽世間充斥著許多暴力事件,此暴力又可分為社會暴力、政治暴力、和家庭暴力。不管暴力事件來自於何處,其原因大致可分口語而起及眼見之產生,所謂不見則已,一見便怒,或者口出穢言,有這些情況之人,應向心性中悔過,不再重犯。


   社會之某些角落裡,有著許多無助無依,且無奈之少女過著與社會隔絕的暗無天日之生活,被控制著從事色情之肉體交易,實苦不堪言,且求助無門。凡有不從,便遭受皮肉之苦,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過著非人生活。這些不幸少女來自四方各地,有者因年少無知受拐、受騙,或被強擄,或被父母所逼迫賣給色情交易場所,有犯此不赦之罪者,盼能改過自新,莫再使無辜少女受害。若真心求懺悔者,上天有好生之德,必有所寬宥。


   觀世間之男女為一時之歡慾,而造下無可彌補之憾事,實不在少數。有者未婚生子,有者試婚,乃至於同居之事件層出不窮,甚至墮胎亦時有所耳聞,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更盼有犯此事者該更加悔改而潔身自愛。

   在社會上,亦有諸如強劫、偷盜、賭博、販賣毒品、槍械等事,亦時有所聞。至希犯此事者能徹底懺悔改正,莫自誤而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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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0 10:44:32 | 顯示全部樓層
第十六章 因緣聚會


   娑婆世界萬事萬物無一不是因緣聚會。若無十二因緣之聚合生滅,即不產生諸般聚散離合、幻化無常之現象。但每一個離散化滅,並非代表永遠是如此;其中亦潛藏著下一個聚合生化之因緣來臨。
   正所謂天時之運轉,亦非人力所能扭改其變化,時代日日在變,人心時時在變,此雖非天運使然,而最主要之關鍵乃在於世人自心而已。


   人從呱呱墜地,無有智識,亦無善惡之純真本性,隨著年長受種種教育學識及環境之影響,漸有知識、生起分別心及諸般不良之行為衍生,這雖是運數,但關鍵卻在人之本心,然而在同樣的環境下生長,有者保持純真本性,有者淪為叛逆性格,這便是十二因緣之使然。所謂近朱則赤,近墨則黑,乃在說明十二因緣之聚會現象。然所謂叛逆之眾生亦非永遠是如此。有些人則在某種情形下遠離劣友,革去惡習,待另一個機緣之到來,大改前非而成為社會有用之人才;反之,眼前所見之善良眾人,有時亦會在某種因緣促使下成為社會之禍患。故而雖人力無法改變天時,但人心卻可扭轉時運,正所謂【愿力宏鉅可彌天】。


   世人無論要做什麼事,只要自始至終堅持初發之愿心,不退不縮,無懈無怠,等到因緣俱足,上天不負苦心人,必將使之如願以償。但世人在追尋人生目標之時,定要先行考量自身能力及目標是否值得去付出與犧牲,方可下定決心去往心中理想之目標做全力之付出。等待天時地利人和之十二因緣俱足,便可一勞永逸,不失所望。當然在這期間廣結善緣,三施不斷,眾善奉行,持恆行修,必有貴人顯現,亦可縮短追尋心中理想目標抱負之時間,更可減少諸多障礙。


   不但一般事物如此,家中成員亦是如此。如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間,亦乃十二因緣之作用所成。父子母女間雖有其恩德,但有者亦有其怨愆之所在,有者天生父慈子孝,有者父惡子逆,此可看出善惡緣之所在。若惡緣須藉大道之修持去轉化,此須一段長時間去等待。再者兄弟之間如手足般,也有其恩怨之所在,有者手足情深,有者反目成仇,這些亦須以修心養性去改變手足之間的怨。而夫妻本是同林鳥,百千年之修得有緣成為夫妻,理當互相包容關懷,扶持照顧,互相讓一步或忍一句方可為長相廝守之原素。如若夫妻之間常怒言相向,暴力加身,便惡緣深植而有離異之虞,可不慎乎!


   如若夫妻之一方擔負家庭之責任,其辛苦之付出未被另一方所肯定或感恩,則產生怨業也是必然。如果逐漸累積小因,積非成是,又未虛心溝通,相互包容,有朝一日發生離異,亦也是必然,故而至希有緣為夫妻須互相體諒,同為家庭負起責任。而朋友之間來自不同之家庭,益友相交則前途光明,損友相往則囚牢有份。一切皆為諸因緣聚會,修道子於此法理更須慎思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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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0 13:04:06 | 顯示全部樓層
第十七章 婚姻論

   婚者、姻者,人生之一大事也!正所謂未婚者求姻緣,已婚者論婚姻。婚姻有者幸福美滿,有者支離破碎,有者不堪回首,有者根本毫無所得,此事著實令人費解!


   婚緣可分正緣、善緣、惡緣、孽緣,然無論緣屬何者,初時之因緣聚會必定男女雙方或一方處於迷茫狀態。但也不難看出端倪,凡正緣與善緣相聚會者,必男女雙方互有所心儀,唯差別在相會合之時機,若得宜,當應所謂之【一見鍾情】,若相會合之時機提前,便須視男女雙方之因果而定,必顯其一方對另一方較為重視,而另一方則較無所謂。而惡緣與孽緣相聚合者,婚前必定已有多次爭端,正所謂【意見不合】,這樣的姻緣在婚後必常為芝麻小事爭論,甚而鬥毆。世人對婚姻對象之選擇豈可不慎也!
   此等婚姻之種種不順逆,就連修道子亦有之,但大都為未入道求修前之婚姻。未入道求修者對姻緣之尋求乃短視於對方之背景、財力與外表,就因為如此,在社會上才有那麼多的婚姻問題產生。甚至有單親家庭之存在,這雖是運勢使然,亦是各人之累世業因所纏擾。

   雖婚姻之責任在於男女雙方,但綜觀而論,重責應於男子,而一個婚姻之幸福與否乃端賴男子對女方之重視程度而定,因一家之主絕大多數是男子,故為女者對婚姻對象之選擇更要注意。以現實觀點來講,男者只在於一個家族之傳宗接代而已;所謂女怕選錯郎,為人丈夫者若對家庭不負責任,甚或三餐都不曾問津,此便為惡緣之使然。而善緣者必是夫妻相敬如賓,遇事互為扶持,並於事物觀點有異議時能互為相讓,此便為善緣之使然也。而惡緣有分純惡緣與半惡緣,乃怨大於恩之緣。凡純惡之婚姻一旦業報消清便離散,從此互為陌路;而半惡緣者必定爭爭吵吵、打打鬧鬧,時而氣憤,時而又不捨,此種一旦業報消清亦恐同床異夢。而怨大於恩者,婚姻必分分合合,正如船行於海中遇波浪,一波又一波,待平靜不久又來一波浪,是以此等婚姻必常於分分合合中渡過;而善緣者,雖亦小有爭吵,但總有一方會退讓包容,是以此等婚姻必幸福美滿。

   婚姻遇惡緣者當須注意,有者以為只要待孩子一出生便有所改善,此論其實不然。須知女主內,一旦有了子累,加上本身經濟收入無門,又逢丈夫不負責任,家計難依,便拖累自身,飽受惡業纏擾。如若又逢子女多者,照顧已無暇,又如何去為自身尋求收入,故希世上女子研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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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0 13:08:39 | 顯示全部樓層
第十八章 婚姻論


   紅塵滾滾,五蘊染著,七情六慾植深。世人自無始以來,本性純樸,天真良善,幾經無數輪迴及時代變遷,環境參差各不相同,因而養成諸多不同觀點、理念與性格之人。


   然而一個家庭之中,雖然有不同性格之成員,但如若觀點理念有所不同,未能相互包容,便將產生許多對立與衝突。家本應是和氣祥藹,卻常會因為一件小小的事情而爭吵打罵,這些原本可以避免,只因每一個人都不願意退讓容忍,才造成許多的家庭問題。尤其修道子更須注意家庭之和諧與溝通,而本身理當先以身作則,無論在談吐之語氣上,或對待之態度表情上,都會影響到家中之每一個人;尤其是相處密切的先生或妻子,受本身情緒變化的影響最深。是以結婚之後,夫妻既然有了共同的家庭生活,就該將自我做調整,讓自我學習謙恭卑下之禮;如若將自我視若尊貴,那將無法低心下氣去接受突來的惡言,及加諸於己之不善語。是以心高氣傲之下,必時起爭端,久之不但影響自己,也會影響家人;在身體之健康上,在工作之精神上及對待他人之情緒上,皆有所影響。


   所謂【家和萬事興,家亂萬事衰】,是以欲改善家庭之和氣必先自我改脾氣、去毛病,脾氣倔者、傲者、惡者,必當忍之,忍之習久將視事事平常,而化忍為無忍也!無忍之功夫境界,亦即所謂【隨和】、【平易近人】,亦即無脾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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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0 13:10:14 | 顯示全部樓層
第十九章 墮胎的罪業


   觀現今南瞻部洲娑婆世界芸芸眾生,一代不如一代,臺疆地區雖有蓬萊仙島之美名,隨著西風東侵,人人爭自由、爭民主,雖為必然,卻也引來負面影響。


   觀今新時代之青少年,大凡十來歲,乃至於二十餘歲,頻頻傳聞墮胎之舉。青少年迷於情愛之中,往往盲目的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是以有所謂強暴事件發生,或單獨或夥同,實社會之變遷過速所造成。青青學子多於十來歲便早熟而情竇初開,常迷戀於情愛之中,或同居或試婚,凡此種種終將導致於墮胎事件之頻傳。佛云:【殺一胎命即為殺阿羅漢,即為殺佛,蓋因胎兒乃清淨純真無惡之身,清淨即是佛,墮一清淨身便是殺佛,其罪當獲短命報,命終之日當入無間地獄受無量苦,上火徹下,下火徹上,猛火焚身,萬死千生猶消不得罪業毫釐;其中更有鐵蛇纏身,有鷹啖目,亦有狗來咬身,更有夜叉怒目惡罵,更受釘床銅柱種種苦刑,從無間絕。】何為無間,乃無時間絕,無空間絕,一人亦滿其中,多人亦滿其中,故為無空間絕,欲求暫出不得,故稱無間也。


   佛在世曰:【若有罪業女子欲求懺悔滅罪,當發乎於至誠,虔求懺悔,從此為人解說墮胎之罪報,並廣流傳佛說《護童子長壽陀羅尼經》,或宣說或輾轉流通,或書寫印送,則可漸消此墮胎之罪,希知胎兒乃無辜之身,何敢害哉!】更須知悉墮胎必導致凡體病變,甚而終身無法再受孕,更添怨忿之擾,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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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0 13:12:13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章 修道子與父母之相處

   觀三期末劫道降火宅,通常可見一個家庭中只有單一之修道子,出生在這樣家庭的修行人,便顯得相當無奈,面對父母尊長對道的不認知,又難以溝通,是以都顯得無可奈何。因此之故,乃造成尊長對道子之誤解及阻礙,而常形成口業謗道,是以修道子身處如此之環境下,能兩面顧及實不容易。


   修道子對父母尊長必須心存恭敬,不可有所怠慢,所謂【百善孝為先】。世人修道無不是在修人道,人道乃以父母為尊。父母對道子有生養之恩德,經云:【父母生我、育我、劬勞無求,凡兒女所欲,盡皆予有應;只以生養之恩,縱我如恆河沙數諸身,其身皆粉碎肢解,亦經無量阿僧衹劫猶不能報得父母深恩於毫釐。】是以父母之恩德如山高、似海深,凡諸有情眾生豈能無孝敬之心。不敬之心尚不可有,何況其行。是以故,至希世人明悟,對父母須孝敬,以報劬養於萬一。
而修道子更須以自身所學之道,實踐於自身,使父母尊長對道之觀念見解有所知曉,進而從信道而能悟道,此為修道子所必須之過程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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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0 13:14:42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一章 衛道護持的重要


   凡修道子無不以衛道為其目的,而護持之功在於使道務宏展,使萬民受法利而得解惑,進而修身齊家。
   護持之心必須發乎於內而形諸於外,是為真心也。一間宮堂之設乃在於濟世渡民,並為代天宣化。天無言、地不語,唯藉人以代天宣說法音,澤垂世人,故以人為中心護持之共識,不可疏忽也。
   修道子秉持正心誠意之恭敬心衛護道場是天職,身入道場求修,對於道場所舉辦之諸般活動若不積極參與,則失去學習向上之精進心矣!故修道子一日為宮堂之修子,當戰戰兢兢護持,唯恐渡眾有所中斷,故那敢不積極?又豈敢有所懈怠?


   修道子須知無論身處於何種考關,當視之平常。舉凡家庭考、疾厄考、功名考、事業工作考、人際關係考、金錢考……等等,種種考關一旦面臨,便要勇於尋求解決之道。修子一旦臨考,對道場之護持更要堅定初發心才是,切莫稍遇小事就藉故推諉而不肯學習。修子須知護持道場是在廣結善緣,深植神佛之緣,而啟智慧於無形,練口才於平時,且可為人解答疑惑。
   以上諸般種種是為修道子所必須深研也!當知無論風雨再大,也要對道場護持到底;風雨中在考驗人之堅定心。若遇身有疾厄,若能護持者功不可沒,亦可消減疾厄於無形也!其他種種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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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49:26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二章 立愿的認知與感應

   觀現今紅塵俗世,諸般困頓,實令眾生苦不堪言,故佛云:【世間如苦海。】其中有四大苦,乃生、老、病、死之四苦也;然此四大苦卻是人生所必須經歷;而其中一段更長期面臨與生活息息相關之種種。求不得苦、行不得苦、作不得苦,舉凡家庭之不和諧,感情之不順遂,以及夫妻之不睦,人際關係之不和,兒女之難教,疾厄、金錢、工作、事業……等諸般不如意。凡遭逢此等不如意,便有人開始找尋宗教之寄託,藉以求得心靈之安寧與神佛之助佑。此種情形非但一般未求修大道之世人有之,就連已求修學道之修子亦有之。遇到事情確實難以解決,便開始問卜求神,以得神示解難;更而發下善願,若神佛能助之,則將如何了愿。雖然神佛鑒納立願者之心意,但礙於種種天時人和等之條件卻無法一一短期內如願。

   立願者須知,凡心思起念,監察神祇已當下記錄,神前立愿只是鄭重輸誠之儀式。尤其修道子一思一念可通三清,何況神前立愿又有專門職司辦理。觀諸多立愿之人,初時乃以最懇切真誠之心立愿;但有些人後來因已如愿或尚未如愿而不願依愿而行;有些人雖所求已如愿,但所發的愿雖尚未了愿,仍然依初發心而行。大眾須知立愿乃由己心輸誠所立,猶如誓言之不可悔也!何況於神前立愿,可不依愿而行乎!

   佛菩薩皆云【凡有所求皆令順遂】,並非虛言,並非妄言,乃真實之言也!但有一原則,須發乎至誠至善之心愿方可使順遂也;若愿皆以詛咒計害……種種對他人不利之事,非但無功反要受業報。論至善至誠之立愿者為何未得如愿,實有其因。大悲心陀羅尼經有云:【誦持大悲神咒後於現在世中,一切所求若不果遂者,我所說咒,即是虛妄,不得為大悲心陀羅尼也,惟除不善、除不至誠、生少疑心者,必不果遂也。】則雖今生今世無法如愿,後世中亦將使其如愿以償,以為佛菩薩之証無虛言也。
   以上各點至盼眾生有曾經立愿、有現立愿、有將立愿之人,須先明白深研,有求必應實不虛也!若今未得之,後必得之。是以凡曾立愿而有中斷行愿者,藉凡體尚在,將未了之愿了完,以免對神佛不誠,後世失卻神緣,更須補愿,又何苦哉!故凡欲立愿,須先百般思慮週詳,是否所立愿乃自身能力可行,方予立愿。再者堅持初心乃重要之一環也,切莫因未如愿而退初心而徒造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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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50:05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三章 懺悔心法

   懺悔者,發自於內心,故曰【真懺悔】。若口稱懺悔,而心造業愆,非懺也!何以名懺悔?六祖《法寶壇經.懺悔品》中之無相懺悔頌有云:【懺也者,懺其前愆……。悔者,悔其後過。】無相懺悔頌曰:【弟子等,從前念、今念及後念,念念不被愚迷染;從前所有惡業愚迷等罪,悉皆懺悔,願一時消滅,永不復起。弟子等,從前念、今念及後念,念念不被憍誑染;從前所有惡業憍誑等罪,悉皆懺悔,願一時消滅,永不復起。弟子等,從前念、今念及後念,念念不被嫉妒染;從前所有惡業嫉妒等罪,悉皆懺悔,願一時消滅,永不復起。】若善男子、善女人得能依此而行,明心在即也!

   論及懺前愆、悔後過,稱之懺悔;是以故,當懺其愚痴、憍誑、嫉妒、曲諂、貪婪、迷昧、愛妄,如是等罪皆須懺之。發之於內心之真懺,進以悔於後過。悔者,知其不正非善之,悔而不復作,名之悔。是以《論語》有曰【不貳過】是也!佛家亦有文:【若有過去、現在及未來,對於師長、父母、兄弟、朋友及一切諸有情,曾有犯,今已犯,將來犯,不敬、不和、不信、不誠、不義、不謙卑……如是等不善之罪,悉皆懺悔永不復起。】

   因生懺悔,故心得自在,常生慈悲心,常萌平等心,常存逍遙心;以此之故,易得清靜心也!勉之深研、力行,體用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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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50:38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四章 修功立德

   功德者,公德也!利眾、益眾之謂也!然功德者分內外,於內者乃自性之修為,於外者乃正己律人,隨喜勸化,適時解難矣!功者有益於眾之謂也,亦時序之規律也!《壇經》曰:【見性是功,平等是德;念念無滯,常見本性真實妙用,名為功德。】是以功德盡以內性之修持深度而言之。心之於平等正直,無偏無私便是內德之彰也!若能自見本性之善慈,以修持反歸先天自性之無染著、無分別、無有計害,無有種種不平等、不善之心,內功之造也!發乎於內而顯乎於外,使眾感同身受則為外德之彰也!是以君子必先慎乎德,內性之修涵如有不足,將何以顯德於眾乎?

   德者,本也,修身立命之根源;德為天下之公也者,不可須臾離之;是以德欲顯揚,功須深修。深植內性之功,何者為名,乃謙卑、恭敬、禮讓、包容、忍耐、互助、同心也!是以若達上述則內功足千萬分之一也;以此之故,顯外德於無形,平常自然,此為德之自然流露。

未經思慮而發乎自然,方名為真實。一切所行若經思慮則為有礙之行,有輕重考量、有利害關係之考慮則非自然之流露,故經考慮後所行之一切益眾之事皆為私之德,而一切不假思索所顯揚之對待方稱之為真德,因無利害之慮,故方名為真也!

   故有歡喜心之說、有隨緣益眾之稱,一切盡須隨緣而顯德也。隨者,隨其因應之緣者;惜也,不輕棄之。一切盡隨緣,隨其緣至而惜之。德是功之深也!是以惜緣即惜福,珍惜當下所有可施之處是功深,德之彰也!待人處世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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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52:22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五章 禪定心法

   禪定者,由戒入定生慧出智。何以由戒入定,蓋因戒者攝心之源,心既攝,則心清靈明,思正、行律、身修矣!是以戒為諸心法之首,為修道之先也!

   《法寶壇經.坐禪品》云:【此門坐禪,元不看心,亦不看淨,亦不是不動。若言看心,心原是妄,知心如幻,故無所看也。若言看淨,人性本淨,由妄念故,蓋覆真如,但無妄想,性自清淨。起心看淨,卻生淨妄,妄無處所,看者是妄。淨無形相,卻立淨相,言是工夫;作此見者,障自本性,卻被淨縛。善知識!若修不動者,但見一切人時,不見人之是非善惡過患,即是自性不動。善知識!迷人身雖不動,開口便說他人是非長短好惡,與道違背;若看心看淨,即障道也。】又云:【生來坐不臥,死去臥不坐,元是臭骨頭,何為立功過。】由上所述,在在指明一切唯心所識,唯心所往。心若有執念是以迷失,卻迷去執,返本還原,性自清淨;心既清淨,則可入定,因無執思、妄念、紛思之故,由茲而定;心既清,性既定,則靈而明,由茲生慧出智。是以欲達自性智慧等覺,必求心清、性定;欲得心清性定,則必五戒八齋隨意,不急妄斷,漸而修,退無明;無明退,則煩惱失;煩惱既失,則心清也,性定也,靈明也,智慧由茲而生也,此為禪之由也!禪者,無論行、住、坐、臥皆不亂其心,是為禪也;照見一切外緣景象,心無所動,便是定也。是以禪定之功由戒而生也!

   是以《中庸》有云:【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何者為賢?賢者,智慧學識高尚之士也;何者為不肖,凡俗眾生智礙慧塞之輩也。是以,學高識廣者認為一切皆平常,故不多云、多教;而智低慧淺之凡夫,則認一切都遙不可及,故難發上增,難發精進心。是以慧超智突之人,視一切平庸無奇;而凡夫視一切不可及也。故兩極心令人迷茫,無依之處!是以故,悉皆人自飲食,方能知其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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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53:06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六章 自性佛

   佛者,不離自心,不離自性也!是以有所謂:【佛在靈山莫遠求,靈山只在爾心頭,人人有個靈山塔,好在靈山塔下修。】蓋,因佛不離心,心即是佛,有所云【心生萬法生,心滅萬法滅】。是以《法寶壇經.附囑品》自性真佛偈云:

   真如自性是真佛,邪見三毒是魔王,邪迷之時魔在舍,正見之時佛在堂。
性中邪見三毒生,即是魔王來住舍,正見自除三毒心,魔變成佛真無假。
法身報身及化身,三身本來是一身,若向性中能自見,即是成佛菩提因。
本從化身生淨性,淨性常在化身中,性使化身行正道,當來圓滿真無窮。
婬性本是淨性因,除婬即是淨性身,性中各自離五欲,見性剎那即是真。
今生若遇頓教門,忽遇自性見世尊,若欲修行覓作佛,不知何處擬求真。
若能心中自見真,有真即是成佛因,不見自性外覓佛,起心總是大癡人。
頓教法門今已留,救度世人須自修,報汝當來學道者,不作此見大悠悠。
是故,識自本心,見自本性,無動無靜,無生無滅,無去無來,無是無非,無住無往。


   依上述分明可知,佛在心性之修,心中無是無非,無善惡別,無高低分,無對錯心,無愚迷心,無偏無私,一心公正,一心平等,唯有慈憫,無有私情。故古云:【天下為公也!】。中庸云:【中庸其致矣!夫民鮮能久也!】正明白宣說,此平淡無奇之中庸之道,佛性已在眾人心中淡忘久矣!是以至希見本篇者深自研閱,期能早得自性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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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53:35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七章 西方剎那
   西方乃極樂之境,而自身自心不淨如何得到西方?如何極樂?正如娑婆眾生念念彌陀,語語觀音,朝暮不斷,亦不離心,以此之故,唯求往生得住西方,面睹彌陀,恭耹法益。但西方去此十萬八千里,悟者剎那,迷者路遙,何時到彼西方極樂?奉勸善知識,先除十惡,即行十萬,再除八邪,乃過八千,如此得法十萬八千,西方彈指只在目前。

   《法寶壇經.疑問品》曰:【世人自色身是城,眼耳鼻舌是門。外有五門,內有意門。心是地,性是王。王居心地上,性在王在,性去王無。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佛向性中作,莫向身外求。自性迷即是眾生,自性覺即是佛。慈悲即是觀音,喜捨名為勢至。能淨即釋迦,平直即彌陀。人我是須彌,邪心是海水,煩惱是波浪,毒害是惡龍,虛妄是鬼神,塵勞是魚鱉,貪瞋是地獄,愚癡是畜生。善知識!常行十善,天堂便至;除人我,須彌倒;去邪心,海水竭;煩惱無,波浪滅;毒害忘,魚龍絕。自心地上,覺性如來,放大光明,外照六門清淨,能破六欲諸天。自性內照,三毒即除,地獄等罪,一時消滅;內外明徹,不異西方;不作此修,如何到彼?】【善知識!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能行,如東方人心善;在寺不修,如西方人心惡。但心清淨,即是自性西方。】【普願法界眾生,聞者一時悟解。】

   大眾須知,自性不淨,已絕西方。自性清淨,西方剎那。因有十萬八千,故不向自性求,念念外覓佛,何佛更接迎。是以大眾研之!悟之!心性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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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54:18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八章 滅罪心法

   罪也者,由心起念,執入六根而成不滅之罪源。念念於惡,征奪一切善行;念念於善,巧破萬般惡劫,是以心識變化起滅,善惡永作輪迴,是難引滅。是故《法寶壇經.疑問品第三》無相頌云:
迷人修福不修道,只言修福便是道。布施供養福無邊,心中三惡元來造。
擬將修福欲滅罪,後世得福罪還在。但向心中除罪緣,各自性中真懺悔。
忽悟大乘真懺悔,除邪行正即無罪。學道常於自性觀,即與諸佛同一類。
吾祖唯傳此頓法,普願見性同一體。若欲當來覓法身,離諸法相心中洗。
努力自見莫悠悠,後念忽絕一世休。若悟大乘得見性。虔恭合掌至心求。

   【善知識!總須誦取,依此修行,言下見性,雖去吾千里,如常在吾邊;於此言下不悟,即對面千里,何勤遠來?】由此可知,一切罪業皆由心造而難滅,若能滅得心中罪源根,何懼業不消也!是以始云:【心物茲蔓,莫不自閉己性焉。】故聖人慎心物於隱微之間者,心物未動也,雖未動而持之一慎,則心物終無也。心物終無,則自性常皓。自性常皓,則復性初也。方知罪根乃因心性物慾之不斷,貪求之不足,而屢犯常規,自造業因,故是以從心格物而復本性光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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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1 09:54:49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十九章 業報差別

   夫苦厄業者,夙累所積,因緣聚會,苦果現也,惡業顯也;是以娑婆世界乃四苦地也,水深火熱五濁世間,六根障道而失先天性也。

   昔時世尊住世對眾知識,而細分別演說業報差別諸事,唯細繁,故今略簡舉如下:【一切眾生繫屬於業,依止於業,隨自業轉,以是因緣有上中下差別之分: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短命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長命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多病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少病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醜陋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端正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小威勢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大威勢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下族姓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上族姓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少資生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多資生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邪智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正智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地獄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畜生報;
或有業能使眾得餓鬼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阿修羅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人趣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欲天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色天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無色天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決定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不定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邊地報;
或有業能使眾生得中國報;
……
或有業能使眾生初樂後苦;
或有業能使眾生初苦後樂;
或有業能使眾生初苦後苦;
或有業能使眾生初樂後樂;
或有業能使眾生貧而樂施;
或有業能使眾生富而慳貪;
或有業能使眾生富而能施;
或有業能使眾生貧而慳貪;
或有業能使眾生身樂而心不樂;
或有業能使眾生心樂而身不樂;
或有業能使眾身心俱樂;
或有業能使眾生身心俱不樂。】
   以上種種善惡各業分明俱報。殺生勸殺,見殺心喜,打胎溺女……必受短命。放生戒殺,見生而喜,勸放生故必得長命。
   以非藥施人或鄙他人病,或譏人病,故必受多病報。見病起悲,施藥濟人,體恤病患,得少病報也。凡有心惡譏人貌非,或破塔寺公共設施,受醜陋報。修飾塔廟、維護公物必貌端正。身樂而心不樂,正如凡夫有福但少慧命。心樂身不樂,係無福羅漢之故,雖身証羅漢,乞食供養,難得其緣。身心俱樂,有福羅漢,受供有人,慧命在心。身心不樂,係無福凡夫,慧命微薄,福德淺疏,正如人貧且吝施捨,故而無福。或有富者,樂善好施,富外得福。或人富耶,不知修福,如無福羅漢,心樂而身不樂。假若有人貧而好施,正如有福羅漢,心樂而身亦樂。此身譬如福德耳,心似慧也。是故以業報分別,各有十善十惡,因細且繁,故微闡略示,但希諸眾深而研之。
   凡諸業報善惡緣故,皆因煩惱而由心生,思求不得而心起惱,故便有苦境而干擾之。凡欲消業無牽,必先去煩惱。欲除煩惱,先止心念,心如止水,業隨之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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