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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4-7-21 2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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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相爭,是針對事還是針對人?
評納甲法與《周易》卦、爻辭數字通釋
作者在起首引用統計數學程式立據意圖推翻納甲法不是西漢京房所創.
一.他以幾種方法以子1丑2寅3卯4辰5巳6午7未8申9酉10戍11亥12配數字來推斷卦爻的納支,從而說明爻辭的數字應用.
舉例一:
7.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今译:至为亨通,利于涉越大河巨流,应当预先思虑象征“终
始转化”的“甲”日前三天的事状,然后推求“甲”日后三天的治理措施。
新考:内卦巽纳辛,辛者,甲前三日也,故曰先甲三日;外卦艮纳丙,丙者,
甲后三日也,故曰后甲三日。
在甲骨文中,往后计日包括本日,如甲骨文编号菁一叶有:“癸卯卜……五日丁未。”编号菁五叶有:“癸丑卜……三日乙卯……”(见唐兰:《殷虚文字记》)
此处癸后五日为丁,癸后三日为乙,均计癸日在内,故依此后甲三日为丙。
旧注:《本义》:引《子夏传》“‘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
马融曰:“甲在东方,艮在东北,故云‘先甲’,巽在东南,故曰‘后甲’。
所以十日之中唯称甲者,甲为十日之首,蛊为造事之端。故举初而明事始也。”
虞翻曰:“初变成乾,乾为甲。至二成离,离为日。谓乾三爻在前,故‘先甲
三日’,《贲》时也。变三至四体离,至五成乾,乾三多在后,故‘后甲三日
’,《无妄》时也。”
他以下卦巽納辛,辛者甲前三位,甲後三位,故謂納辛云云.
二.他又以五行生剋論納甲,舉例二:1.屯六二:屯如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今譯:初創多么艱難,回复彷徨不前,乘马的人紛紛而來,但他們不是强盜而是求婚者;女子守持正固不急于出嫁,久待十年才締結良緣。
新考:“女子”指本爻六二,應爻九五為求婚者,依納甲,六二納寅,九五納戌,寅為阳木,戌為阳土,两阳相斥,五行相克,而寅之丈夫(正官)陰金酉沒上卦,故女子貞不字。酉為十,十即酉,十年正官出乃嫁,故曰十年乃字。(女以正官為夫,正官者,克“我”之物且陰阳相反也)
旧注:《正义》:“十者,數之极,數极則复,故云‘十年’也。”
《尚氏学》:“坤為年,數十,故曰十年乃字。”
以六二爻為寅木,九五爻為戍土,木剋土兩位陽性,故不吉.又以酉為十,所以謂十年.
三.他以論空亡,以那兩位天干數字空亡求出數字來納甲來解釋爻意.舉例三:
11.颐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今译:违背“颐养”常理,守持正固以防凶险,十年之久不可施展才用,要是施用必将无所利益。
新考:六三纳辰,震卦各爻纳庚,故六三的纳甲为庚辰,相应的,申酉为旬空。应爻上九纳寅,寅为阳木临应正克辰土,六三前去应寅,有入虎穴之象,而克制寅木的金又旬空,故前行大凶,至酉出空时,辰酉相合才可前行,酉为十,故诚曰:“十年勿用”。
旧注:尚氏曰:“坤为十年”。
他以下卦震納庚,六三納辰得出庚辰干支,相應庚辰空亡在申酉.其謂剋制寅木為金,故大凶云云,而酉金為十數故謂十年.
四.空亡之數字,舉例四:
13.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今译:康侯用天子赏赐的良马作种马繁殖后代,一个日天交配了三次。
新考:一般的,训“马”为“车马”,“蕃庶”为“众多”,“接”为“接见”。本文认为不妥,训“马”为“良马”,“蕃庶”中“蕃”为动词“繁殖”,“接”为“交配”。(说文:接,交也,从手妾声。)上卦离卦为午火,午为马下卦坤为众,离为白天,世爻六四纳甲己酉,己和酉组成配字,又寅卯空亡,寅为三,故曰“昼日三接”。 旧注:《尚氏学》:“艮为手。数三。离为昼。故曰昼日三接。”
晉卦世爻六四納己酉,己酉空亡在寅卯,寅為三,故曰昼日三接.
從他的主導精神認為周易爻辭數字,例如七日,十年,三歲,八月,三日諸如此類是牽涉到干支數字位值從而認為納甲理論核心早以完善在周易.
京房納甲八卦中之四陽卦,乾震坎艮均有建構於寅,如乾九二爻,震六二爻,坎初六,艮九六.換言之納入三十二卦,而亦是二份一機會,況且甲辰旬空亡寅卯也計算在內,又多一命中機會了!而作者在所33例中,有十例為納寅,而他所定的規則並沒有規定在何支上,隨意調動,如第2條需卦,寅空亡寅為三,故曰有不速之客三人來.第3條訟初爻納寅,寅為三,故曰三百戶.第4條訟,初爻納寅,寅為三數,故終朝三遞之.再舉第20條風山漸,空亡寅卯,寅為三故三年等...此等手法是否存在邏輯性呢?
此其二,在其建數有多處數字上矛盾,例如第1條屯卦酉為十,十即酉.而在第8條臨卦,八月酉月,為何此處不作十論呢?而這酉數字是否主觀性,真是可圈可點了!
此其三,先後天八卦數值,京房以乾納壬甲,坤納乙癸,艮納丙,兌納丁,震納庚,巽納辛,坎納己,離戊.整個先天八卦的模型顯現了,其在第5卦師卦解不通,因震數為三,在25卦震卦震為逐,數七,故曰七日.而在第6卦同人卦離為三數,又在28卦豐卦云震為歲,數三,故曰三歲,數字上極其矛盾,合用時候便套入先天,不合用時候又套入後天,可算百變玲瓏了!那又是否如何適從?難道真的易與天地淮?
此其四,在用於五行生剋時候,隨意可在一卦內之六爻取生剋之數來解釋爻辭,如1屯卦,六二爻是寅,九五爻是戍,為木剋土,並沒有特定準則,理論這準則是否如此寬闊呢?此例是以世為寅木應為戍土,而在25卦震卦又不用上世應了,六二是庚寅,六五是庚申,為金來剋寅,又云午火來才可解除.一套理論是否可合適用時候可稱圓,不可用時候稱為方呢?
此其五,周易成書於周朝,夏商周三代之間,人民思想法制,以天命觀為主體,周易的卜筮是人與神的對話,卜筮只是顯示神的意旨,《國語.魯語云》山川之靈,足以綱紀天下者,以守為神.在當時人們認為主宰人的命運便是神.至於五行發展,在當其時尚未成熟,何來有納甲納支理論呢?而京房的納甲說建構於戰國末期鄒衍五行說,秦國呂氏春秋,漢初董仲舒《春秋繁露》天人合一論,淮南子天文訓,此其時陰陽五行,日建,七十二候,五方,五色,五音,二十四節氣,二十八宿系統先相配系統才成熟.淮南子成書大概於公元前153年,而京房納甲是公元77年,後於此等五行說,而秦始皇焚書於公元前212年.周易更在此年之前成書,而作者有沒有注意到在邏輯上的先後成繼的關係,然而漢易只是在周易上進一步改進而矣!並不能說納甲核心系統便在周易,而漢易的卜筮方法建基於成熟的節氣,七十二候及五行圖式生剋制化,用曆法原理,重新改造占卜或解說宇宙一切.
作者於第6同人卦陽寅為亥所生,並與亥相合,亥為陽水,藏甲壬.這種概念是否有時空上交錯?我個人知道卦有交錯,淮南子天文訓”木生於亥,壯於卯,死於未,三辰皆木也.”
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另素問篇,金木水火土更貴更賤,已知生死,已決成敗.白虎通義的五行相剋論等都是被周易很後期作品,又何來本末倒置來解釋呢,有否牽強?更可笑第12條坎卦”引用王弼易之依終乃反的原則,指出上六,囚執置于思過之地,自修三歲”,乃可求復的引用王弼易,王弼是三國時代的人,於周易相差四百多年,居然還可用來引用?是否于理不通.而還多次引用王弼易,可算是用心良苦了!
從以上諸點是否能夠說明他在結語裡,認為京房不是納甲的首創人,而他的論點處處矛盾,處處缺乏邏輯性,他的論點是否有足夠理據呢?值得大家深思.~銳山~
最後
他更引用鼎鼎大名劉大鈞之名言,那又是否劉大鈞必定準確呢?以下是曾對劉大鈞先生一圖評論.
帛書易出土馬黃堆漢墓,它的排列分為上卦與下卦之分.
上卦是乾,艮,坎,震,坤,兌,離,巽.
下卦是乾,坤,艮,兌,坎,離,震,巽.
劉大鈞在其《周易概論》論述京房八宮卦排列方法,認為京房仙師變爻方法是來自帛本六十四卦卦序.以乾艮坎震為一組,坤兌離巽為另一組.在圓圖來說乾與坤,坎與離,艮與兌,震與巽,否與泰,咸與損,既濟與未濟,恆與益,均為錯卦對角線,即我們所稱為的錯卦.
論證
不敢苟同.帛書圓圖除了八對十六卦之外,是可以造成錯卦,其它的全部不能造成錯卦,此一點已足以構成此圖的錯誤,蓋實體後必有一影,陰必有一陽,此乃大道,此乃京氏易之其一特色,此其一.
此其二,先天為體,後天為用,乾坤縱,六子橫,震兌橫,六卦縱,您們又看看此帛書圓圖如何排列,乾,艮,坎,震180度逆旋向0度,另外巽,離,兌,坤180度順旋向0度,完全符合不了先天卦乾,兌,離,震,巽,坎,艮,坤.更荒謬的坎離卦互調,圓圖是代表宇宙運行,代表卦氣陰陽消長的升降,這一大顛倒符合自然法則嗎?蓋其原因,原作者認為陽卦在左,陰卦在右,不是如此的,是以卦爻來分配,這遲些再分析.
此其三,我們看看外層數字,生成數94,16,27,38不能同途,而合十數尚得二十四對可配,您們又看看我所創造的京房宇宙圓圖,三十二對六十四卦均能造到錯卦,錯卦原理就是實體與影子.而每一卦數字與每一卦數字均能造成生成數效果,嚴密緊扣,尚有陰消陽長道理,從0度陽氣向上升順旋回歸至0度,均以"94382761"一路行為主,絕無半點欺場,扣扣相環,嚴謹結構.這一點才是京房仙師易的原旨和特色及說明宇宙之道的環環相扣.
若要創圖,也不要如此理論鬆懈吧,不然一擊即破,怎令人信服呢?反正會誤導一些死讀書的人或一些追隨有名氣之人士吧!否則這只可以說是帛書易排序,並不能粗糙地強加京房仙師原意,認為京氏易是從帛書易而來,此乃蒙污京氏易,此理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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