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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j321

涉嫌抄襲的大師, 請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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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2:25: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6-12-1 02:06 AM 發表。
对,您说得没错!那您教教我们这些可怜虫,这件事儿该怎么办?

罪惡無日無之
難道警察就不執勤
發財就不理偷拐騙
甚麽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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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2:29: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eddy 於 2006-12-1 02:25 AM 發表。

罪惡無日無之
難道警察就不執勤
發財就不理偷拐騙
甚麽歪理

哟,怎么我成了歪理了?我没说不追讨公道呀,可是您不是现代化了么?我是问您该怎么办呀?您义正词严,总的有办法吧?我不是警察,您可能是,还是开了智的,还是现代化的,那您教教我们怎么办?您不能不管呀,您不能总是上来谴责几句就走呀,这样现代化不了呀,您总得哪个办法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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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2:34: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6-12-1 02:29 AM 發表。

哟,怎么我成了歪理了?我没说不追讨公道呀,可是您不是现代化了么?我是问您该怎么办呀?您义正词严,总的有办法吧?我不是 ...

P老總
已力斥其非
你不做幫兇
就少一分惡勢力

[ 本帖最後由 teddy 於 2006-12-1 02:40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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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2:38:52 | 顯示全部樓層
致於那個人物簡直所托非(人)
關老泉下有知
氣死多次
連鬼都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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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2:51:1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應一下,關老師的文稿原來是手寫的,厚厚的一大本,小弟在加拿大坐移民監時,曾有一網站,故有閒重讀時一字一字敲成電子文及曾貼部份在敝網站上給同好共同研究。後因發現有人借小弟貼文生事,故沒全部貼完。

後回到香港時經網友再度要求,將所有敲文貼上在”術數縱橫”及”風水123”這兩個術數網站上.

除此兩個網站,其它貼文在他網全未經我同意的,有些更拿來賺網幣(一笑)。至於這網站標榜作者是霍斐然老師,應該是有人冒名而為的,因為霍老師應沒可能做這些無聊事,而且這網站貼上此文時應該是早過”術數縱橫”及”風水123”的.

對於關老師的文章能發揚光大,不管抄襲,冒名或賺取網幣,對同好們應是好事,故我認為在道德上雖然有些兒那個,但亦無妨.
這種說法,這種見解
簡直IQ零蛋
最後受害是讀者
毒蛋也要追尋源頭
玩個傳話遊戲嗎
最後所得所傳說話
有幾成相似
不管害死人也要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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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2:57:13 | 顯示全部樓層
隨著一聲新年到,『財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財神爺爺』贈送現金2392個美元。

原帖由 teddy 於 2006-12-1 02:34 AM 發表。

P老總
已力斥其非
你不做幫凶
就少一分惡勢力

哟,找人帮忙啦?说不下去啦?好了,您既然说不下去啦,那洒家帮您说吧,现代化的开了智的teddy,不要光是谴责,要解决问题,如果您不能明白什么叫谴责和解决问题,那我教教你,让民智未开、极为落后的乡下小孩教教你吧,去https://forum.shusquar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9512&extra=page%3D2看一看这篇《鸭子和老鹰》。

不要光是谴责,懂了吧?要帮鹰飞,有软硬两手,第一、安慰他,支持他,像我那样。第二、致函该网站让他们改正错误并致歉。如若不然,发起谴责联署签名。

可能有人会问了,要是那个网站不悔改,你怎么不建议鹰飞付诸法律途径呢?

很简单,成本太高!而且没有胜算!鹰飞要采取这种途径,根据侵权行为法的属地主义管辖原则,就要先调查该网站所属城市,然后飞到该网站所在城市,然后提起诉讼,要求公开致歉并赔偿损失,由于欧陆法系的法律与普通法系的法律不同,对于侵权行为仅在现实伤害以及侵权人所得利益范围内赔偿损失,所以还要调查该网站是否借此盈利以及核算盈利多少,如若该网站并未盈利,那么仅能要求公开致歉。而且公开致歉的主张人并不是鹰飞,应该是关凤翔先生及其家属,如果关凤翔先生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已然超期,那么连主张这个权利的资格都没有,例如《三国演义》的作者后代就没有受著作权保护。这样子下来,鹰飞会得到什么呢?他花去很多旅费、酒店费、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还有精力和时间,他得到了什么?

现代化的、开了智的、英明神武的teddy,告诉我们大家,鹰飞得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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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2:59:44 | 顯示全部樓層
解决问题!懂了吗?teddy,现代化的、开了智的teddy!如果你不能解决问题,那么睡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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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06: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6-12-1 02:57 AM 發表。
隨著一聲新年到,『財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財神爺爺』贈送現金2392個美元。


哟,找人帮忙啦?说不下去啦?好了,您既然说不下去啦,那洒家帮您说吧,现 ...

最低限度先say NO
並不是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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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09: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6-12-1 02:57 AM 發表。
隨著一聲新年到,『財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財神爺爺』贈送現金2392個美元。


哟,找人帮忙啦?说不下去啦?好了,您既然说不下去啦,那洒家帮您说吧,现 ...

權版法已說明很清楚
你資料out 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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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15: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eddy 於 2006-12-1 03:06 AM 發表。

最低限度先say NO
並不是投降


哟,这就叫“投降”啦?现代化的、开了智的、英明神武的teddy先生,您听说过“说软话、办硬事”这句话么?您以为说几句客气的就叫投降啦?那胡锦涛还跟bush碰什么头呀?胡锦涛笑咪咪地向bush走过去的时候,您是不是以为胡锦涛准备代表中国十三亿人民向bush投降了?那美国国会还那么紧张干什么?还抽风似的上串下跳干什么?还成天说威胁这啦、威胁那啦干什么?应该好整以暇迎接中国人民的投降呀,应该重申世界独裁的地位不可动摇呀,应该不说“利益攸关方”这个词呀,然而竟然说了,还是代表美国政府说的,哎哟,这倒叫我这个乡下人觉得骇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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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18: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eddy 於 2006-12-1 03:09 AM 發表。

權版法已說明很清楚
你資料out 咗

哎哟,我的资料outdated啦,我举手通过的著作权法我怎么不知道过时啦?告诉你,现代化的、开了智的、英明神武的teddy,在大陆,那叫著作权法,不叫版权法!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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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38: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6-12-1 03:15 AM 發表。


哟,这就叫“投降”啦?现代化的、开了智的、英明神武的teddy先生,您听说过“说软话、办硬事”这句话么?您以为说 ...

這是兩回事不能雙題並論
亦毋須扯到國與國層面
應就此事件說就好了
一句簡单問題
那位人物說話已出
明天我就將關老所有作品轉作我是作者
總?成書\r
都不用負上責任是嗎
那位人物是否有權代表關老
還是他也是偷回來
還是發揚光大就行
說話要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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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44: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6-12-1 03:18 AM 發表。

哎哟,我的资料outdated啦,我举手通过的著作权法我怎么不知道过时啦?告诉你,现代化的、开了智的、英明神武的teddy,在大陆,那叫著作 ...

你也有份參與制定;
咁就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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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50:25 | 顯示全部樓層
隨著一聲新年到,『財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財神爺爺』贈送現金2958個美元。

原帖由 teddy 於 2006-12-1 03:38 AM 發表。

這是兩回事不能雙題並論
亦毋須扯到國與國層面
應就此事件說就好了
一句簡单問題
那位人物說話已出
明天我就將關老所有作品轉作我是作者
總?成書\r
都不用負上責任是嗎
那位人物是否有權代表關老 ...


您这么说话的态度我赞成!

任何人都无权侵害他人的权利,所以要进行舆论谴责和法律追究。但是您要明白,不是谁想剽窃就剽窃得了的,关先生的著作俱在,只要是爱好者,谁都明白关凤翔才是正主,而鹰飞是提供者,这个名份已成历史,已载入人心。正是基于上述这一点,所以我们要安慰和支持关先生和鹰飞,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既然明白历史地位不可动摇,而现实环境又使人无法一一细究,所以有时候只能郑重地声明态度,进行舆论谴责。如若不然,在时间、精力和成本上,您想想,顾得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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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 03:51: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06-12-1 03:18 AM 發表。

哎哟,我的资料outdated啦,我举手通过的著作权法我怎么不知道过时啦?告诉你,现代化的、开了智的、英明神武的teddy,在大陆,那叫著作 ...

請教大人或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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