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9524030 於 2007-2-26 07:13 PM 發表。 容易誤解阿?有辦法避掉嗎?? 那未來有走下去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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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gup 於 2007-2-26 08:40 PM 發表。 一般說,了解才分手。 此句錯誤。 知性可同居,知道彼此個性,才可以在一起。 鮑叔牙與管仲,彼此了解,所以管仲佔歷史一頁。 夫妻亦同,同心可斷金,撐起一個家庭,才有子孫綿延不盡。 要不要走下 ...
原帖由 dd00571 於 2007-3-3 08:03 PM 發表。 我怎么感觉这两个人是怎么也不会走到一起的人啊?竟然在一起了,男的桃花重,男的跟女的在一起,女的桃花也变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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