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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8-3-6 2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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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chan_b2b 於 2008-3-5 03:38 PM 發表。 
对不起如有失言之处。
2008年,婚是離定了。就算法律上不离,人与心都不是您的了。如估计不错, 2004及05年已不对劲了。
孩子千万不可给您太太,要不会有更大 ...
谢谢您,我的确是不希望女儿跟着她,可是她坚决要孩子,尽管她自己心里也清楚孩子跟她对孩子不会好,我也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可中国的法律他妈的根本不科学,凭什么孩子就要跟母亲,那也要看谁破坏了家庭,破坏了孩子的将来幸福,您所说04,05年已不对劲了,按您的估计是和她前男友还是一个老男人?我前两天给哪个老男人打过电话,他振振有辞说我误会他了,他是受人之托照顾她,可是我看到的和听到的尽管没有捉奸在床,但是按照正常逻辑无法解释.您所说我的好朋友(在04及05年特要好的那一位)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请指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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