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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公主小妹

[八字交流] 各位術友...我們真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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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1 19:42: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bsurd0221 於 2009-4-21 02:02 PM 發表。


哪隻眼睛?當然是兩隻眼睛囉,自己不會看5、6、7樓的發言哦?
不過小弟還是要跟您說聲抱歉,因為小弟萬不該用「大腦」和您討論…既然「名稱」怎麼定義是別人的事,那就請您老人家歇歇,可別壞了身子呀!:p ...




名稱怎麼定義是別人的事?你是別人就好好去找自己的家鄉給它定義定義,憑你也想定義別人的家鄉?你又沒膽量自己承認是呆人。呆丸國是我台灣??那請你改名為呆人。
那真的很有腦,另請問你的眼睛是不是比目魚游走的那一爿??它們還在海裡等著眼睛回來身上才對。你的認知器官游走了,不能怪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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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1 19:49: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公主小妹 於 2009-4-21 06:41 PM 發表。


瑪亞呼大哥..抱歉!
小妹不懂偽基百科的呆丸是在汙辱台灣...
小妹在此鄭重道歉!
我的祖國...台灣...不好意思!



哇!偽基百科都是開玩笑的唬爛,是我們心裡有怨氣發洩不了時上去KUSO一下編一些搞笑條文,我還以為你是被哪個油嘴滑舌的人戲〈洗〉腦了說!
那是我們上去亂編的啦...............比如看到10個打一個智障同學而校長要被打者閉嘴,我們就會上偽基,臭罵台灣,罵死它直到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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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4-21 20:10:3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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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1 20:19:19 | 顯示全部樓層
..............上偽基的人.........................偶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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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1 21:35: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瑪亞呼 於 2009-4-21 07:42 PM 發表。




名稱怎麼定義是別人的事?你是別人就好好去找自己的家鄉給它定義定義,憑你也想定義別人的家鄉?你又沒膽量自己承認是呆人。呆丸國是我台灣??那請你改名為呆人。
那真的很有腦,另請問你的眼睛是不是 ...


哈~若要人身攻擊,在下隨時候教啦!
要抬槓,就只需要一張嘴,敢問您又為了「家鄉」貢獻了什麼?如果您自認為是百分百的台灣人代表,那小弟就有膽量承認我是「呆人」,不然怎麼有幸與您住在同一個島上?
唉~剛學了一句成語:「蜀犬吠日」,不知是否適用…
比目魚的世界是很寬闊的,總勝過以管窺天的井底之蛙!
小弟是不夠資格為定義下註解,但也不致於淪落到被「青蛙」評論…
總歸一句,不管要怎樣,小弟奉陪到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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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4-21 21:58:1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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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1 22:11:5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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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1 23:58:1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bsurd0221 於 2009-4-21 09:35 PM 發表。


哈~若要人身攻擊,在下隨時候教啦!
要抬槓,就只需要一張嘴,敢問您又為了「家鄉」貢獻了什麼?如果您自認為是百分百的台灣人代表,那小弟就有膽量承認我是「呆人」,不然怎麼有幸與您住在同一個島上?
...


你自打嘴巴反對改名為呆人?
聽說你上一帖剛剛自認名稱由別人定義?

我為家鄉守住真名,你好像又很吃味,又想爭說有貢獻,又想隨心所欲抵賴毀壞台灣形象,可是那些文你又沒權自刪?你有好好去向你護航的用錯名稱的人解釋呆丸國不是台灣?你為台灣連自己的名稱都不敢講,拜託你別屁下去了說你有貢獻,太臭。

人身攻擊對你來說太高尚,你的家裡,教導你的好像表現出抵賴啦矢口否認啦污辱對方護鄉無腦啦蜀犬啦~~~之類?
你這連家鄉都需由他人定義的人還自認護航得對?你陪我甚麼?你有的家鄉是呆丸,我的是台灣,你的家鄉是你父母灌輸給你的家教,你陪著貴父母商量一下怎樣改造你家的家教,免得上面樓主那個煮小孩的事件,就發生在呆人家庭裡比較確實一點。

凡是凶暴事件的兇手,在平常對話裡就可以看出端倪,你還好意思在這種討論煮小孩的帖子裡白紙黑字擺出流莽口吻,這應驗了我的懷疑:你真的是在關懷煮小孩?你那種口吻,非但不若樓主那樣澄清誤會後道歉並作出聲明,倒好像花蓮國中那幫叫唆打人的國一女生,我看,你是真的會變成那種人。




你母親一定很高興教育成功,網友該恭喜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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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2 00:14:50 | 顯示全部樓層

你又不是有眼睛的那一面

比目魚的眼睛都長在同一面,另一面沒有,沒有眼睛的那一爿和有眼睛的那一爿吵架,沒有眼睛的便說:我的存在由別人定義,有眼睛的說:你滾多遠就多遠,那沒有眼睛不但漂走了,還羞得永遠把臉貼在海沙上,在沙裡尋找代替眼睛的器官,它發現沒有眼睛其實很好,永遠看不到剛剛寫下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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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2 00:28:17 | 顯示全部樓層
要討論煮小孩,請由犯錯不知改正還擺出恐嚇口吻的呆人舉動,推測國中口吻,與成年後的黃兇手平常應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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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2 00:40:52 | 顯示全部樓層
你仍在東拉西扯侮辱護鄉的人是青蛙啦蜀犬啦,仍不敢為你的呆丸國解釋一下它是對是錯??恐嚇別人就是安寧了??那難怪黃兇手煮小孩就安寧了順心了舒坦了,他家人自小沒跟他講:『不對!你做錯事不是耍狠就能遮掩!』

你家也沒有???


敬告各位能讀華文的網友,呆人才煮小孩,台灣是不承認那種可稱之為人的。請大家不要誤會台灣。

[ 本帖最後由 瑪亞呼 於 2009-4-22 12:4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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