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樓主 |
發表於 2010-2-28 13:06:17
|
顯示全部樓層
已參考,有幸公孫老師記得小弟也是比劫為忌
當中提及"劫財為忌,投機必敗", 其實小弟早前也有深思過老師以財購置金條,以應劫的方法;
因以財換金是投資,不是投機;
同樣地,以現代投資來看,以財投資外幣, 應比投資股票更佳, 始終股票投機性高,不太合宜.
我也想過, 若"先置於劫奪之境,無我財可劫,即劫奪他人之財。",
其實可否將來把我的財交給妻子處理呢?
一來財不在我, 無以為劫; 二來小弟妻宮七殺, 以財星合妻宮化殺, 見劫來奪我財, 則以殺制劫以應數,
不知可否這樣做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