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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5 12: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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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1-2-5 03:06 AM 發表。 
呵呵,你能不能学会在摆脱媒体文宣之后,再去思考政治问题呢?否则你这样子要去搞政治是会害死那些跟着你干的人们的,就像1 ...
躲在马来西亚(ISA)堡垒下的贪腐集团不是吃素的,
就算选举失败,它还是不会交出权力的,
否则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初大说的引颈就戮,,
一个控制了国家权力50多年的贪腐集团是无法撼动的,
我是不想大马再有排华事件....
英国人搞的
第一条,利用占人口优势的族群来压制那些人口处于劣势、但是文化程度高的族群;
第二条,在那些人口处于劣势、但是文化程度高的族群中培植代理人,引起你们的分裂,让你们“勇于内斗,怯于公战”,这一条最狠!
第三条,在族群之间挑动宗教、文化冲突,
我是觉得第一条和第二条改一改,
第一条,利用占人口优势的族群来压制那些人口处于劣势、但是财富程度高的族群;
第二条,在那些人口处于劣势、但是财富程度劣的族群中培植代理人,引起他们的分裂,是不错的选择!
初大对大马政治的了解,我是深表佩服的!
法律是什么?法律永远是政治斗争成果的总结,有什么样的斗争成果,就有什么样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本身并无公平正义可言,
因为在任何法律体系中,无论它采用什么美妙字眼,总是暗含着“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界定,法律对于被统治阶级而言总是不公平、
不正义的!只要社会没有发生改变,只要阶级力量对比没有发生改变,只要没有建立起反映新的利益分配格局的意识形态,
法律就不会改变其实质,它或许会改头换面,但是骨子里还是不会变化。——你指望从改造法律入手去争取你想要的“公平和正义”,
就好比是想要从结果入手去改变起因一样,也等于是手无寸铁之徒想要从全副武装的人那里分一份黄金一样,其结果可想而知。
学习了,深表赞同!
[ 本帖最後由 winners7 於 2011-2-5 12:27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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