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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許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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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9-13 16:23:37 | 顯示全部樓層
江國慶無罪 判決書寫惜哉

更新日期:2011/09/13 14:11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曾依璇台北13日電)前空軍士兵江國慶今天獲判無罪,委任律師尤伯祥表示,審判長嘆了一口氣才宣讀判決理由,且判決書上寫了「惜哉」兩字,為江國慶的生命感到惋惜。

國防部軍法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下午2時30分將親自把判決書送至江家。

沈世偉受訪時表示,依規定,刑事補償應由江國慶母親王彩蓮申請,國防部上午已主動透過管道與江家取得聯繫,將說明流程及應準備的資料。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再審後,在上午9時宣判江國慶無罪;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籌組的義務律師團尤伯祥、黃虹霞、黃達元出席軍事法院聆聽判決。

尤伯祥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審判長在宣讀判決理由前,先是嘆了一口氣,才繼續宣讀判決理由,且判決書上寫了「惜哉」兩字。他說,審判長這個舉動足以顯示為江國慶的生命感到惋惜。

律師黃達元說,後續將協助江家申請賠償。若依照「刑事補償法」規定,以江國慶21歲即遭槍決及當年國人平均餘命計算,江家約可獲補償新台幣1億元。

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姦殺案,當時被認定是凶手的江國慶疑遭軍方刑求認罪,隔年隨即遭槍決。全案重啟調查後,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間認定江國慶遭軍方不當刑求而錯殺,國防部啟動再審程序,今天判江國慶無罪。1000913

[ 本帖最後由 陸K 於 2011-9-13 04:2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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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3 16:30:15 | 顯示全部樓層
啥咪?
閱讀權限50
不好玩啦
看不到啦
如果有槍決年月日時
俺願意分享斗數分析思路
快一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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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4 21:54:58 | 顯示全部樓層
江家約可獲補償新台幣1億元。

换去马币大约一千万左右。。。
但没了位儿子。。。可惜。。。
但亡者终于得回清白,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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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4 23:56:0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些官
陽間的法律治不了
閻羅王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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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1 23:42: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善心到處是天堂
有惡心到處是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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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1 23:50: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許袁 於 2011-2-1 10:56 AM 發表。



命裡有時終須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隨著年紀增長

我的解讀'有沒有',
是指----有沒有'貴人'?

[ 本帖最後由 董鬼谷 於 2011-10-11 11:5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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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0-28 15:25:43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73993/IssueID/20111028

蘋論:狗官殺人 百姓埋單
2011年 10月28日

假設15年前的江國慶案判決時已經廢除死刑,被判無期徒刑,在不久前被發現是冤獄而無罪釋放,今天他會是什麼樣子?他應該驚魂甫定,茫然回到家裡,與母親抱頭痛哭。他會去給父親上墳,感激父親為他奔走喊冤以致心力交瘁而亡的犧牲。今後會照顧母親,聲請國賠,找份工作。也許要看心理醫生,懷著國家機器造成的內心創傷,過著平靜平凡的生活。也許結婚生子,但無論如何生活,晚上睡覺時做的噩夢不會停止。

江案的刺激和歐盟的壓力,法務部將建議檢察官對任何被告「以不求處死刑為宜」。江的冤死若造成對死刑的檢討,是江國慶拿生命換來的貢獻。此外,國防部依《刑事補償法》判賠江母1億318萬5000元。有民眾生氣罵道:狗官害死人,卻叫百姓埋單。

台灣很多人還在把《刑法》當作報復工具的階段,認為殺人者死,否則寬貸加害人,對受害人太不公平。他們最常說的是:「如果你的孩子被殺了,你會反對處死兇手嗎?」

反死刑非反對報復其實,反對死刑不是反對報復,而是怕害死像江國慶這樣無辜的人。英國廢死就是因為一樁冤案錯殺無辜者,多年後翻案,但無辜者屍骨早寒。美國自1973年起有138名定讞的死刑犯,因新證據的出現被改判無罪,多年來他們每天活在隨時遭處決的恐懼中。如果像江案執行很快,138名無辜者就活活冤死。美國刑事案非常謹慎,講究證據力、程序正義、交叉辯詰,律師、陪審團多次反覆研究,遠比台灣仔細慎重,還是冤枉了138人之多。人不是上帝,不可能什麼判斷都正確,廢死刑就是對他人生命的保險栓,給以後翻案的機會。人頭不像韭菜,砍斷了不會再長出來。

歐美不提了,亞洲的菲律賓、柬埔寨、香港、澳門已完全廢死。蒙古即將廢死,南韓早在13年前就停止執行死刑。非洲也有四分之三的國家廢死或停止執行。台灣嚴肅檢討死刑存廢時機已成熟,勿再找理由拖延了。


[ 本帖最後由 陸K 於 2012-8-24 05:3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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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0-28 15:29:29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73753/IssueID/20111028

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
「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2011年 10月28日

【綜合報導】空軍士兵江國慶15年前因涉嫌姦殺女童案被酷刑逼供、不當審判遭槍決,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日前重審平反,確認江無罪;而江家提出刑事補償請求後,北軍院昨作成決定,補償江家1億318萬5千元,創下我國冤獄賠償最高金額。國防部將向當年違失人員求償。但軍法人員坦承,因責任難認定,可能無法求償,最後「仍要由國庫支出。」網友嘲諷:「狗官殺人,全民埋單,真偉大!」

據透露,包括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前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及參與不當取供的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等人,都可能被調查並求償。

最快20天後可領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獲知兒子冤案獲賠1億多元,她心情平和說:「除非陳肇敏判刑確定,其他相關人也受到一定懲罰,這事情才算結束。」她痛心說,15年前,丈夫到國防部找陳肇敏下跪陳情,強調兒子絕對不會做這種事,「但陳肇敏告訴我先生,他是『拿香的人』(指拜神的人),不會冤枉好人。」令丈夫抑鬱而終,「我無法原諒陳肇敏死不認錯、不道歉,一定要他受到應得的處罰。」

江母昨午收到判決書後特地在兒子及亡夫靈前上香,她表示,兒子冤屈已平反,但「害他的人還沒受到處罰」,要兩人耐心等待。她指出,1億元補償根本不算什麼,「15年來的煎熬,換作是誰都會受不了。」她擔心這筆錢招來覬覦,決定找律師信託。轄區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所長葉志豪指出,不排除在江家設巡邏箱巡邏。

國防部表示,江國慶補償金計算方式,是依江國慶生前遭羈押314天後執行死刑,羈押部分每天補償5千元;執行死刑部分,則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資料,計算出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並加計閏年後,為2萬323天,依法每天補償5千元,總計1億318萬5千元。國防部說,補償決定書將送達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江母,各受送達人可於20天內向司法院聲請覆審,若均未聲請覆審,即告確定,江母就可向北部地區軍事法院請求支付補償金。

向違失軍官求償

國防部軍事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表示,在江國慶補償確定後,北軍院由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及偵審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江母委任律師尤伯祥說,向失職人員求償沒辦法讓社會大眾接受,一定要追究當年不當取供官員的刑責。

空軍女童命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軍方專案小組認定士兵江國慶涉案,並在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江國慶才21歲。監察院去年5月12日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以軍方涉嫌刑求對國防部提出糾正,軍、司法並重啟調查,終為江平反。

北檢應詳查刑責

陳肇敏等9名軍官涉嫌刑求部分,台北地檢署原認定超過法律追訴期,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認為北檢未詳究有無涉犯《刑法》私行拘禁致死或濫權追訴致死等重罪,日前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新偵辦。

民間司改會昨強調,「金錢補償不應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北檢應調查是否有殺人、濫權追訴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情形,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兇之譏。

民眾:先扣財產

民眾張先生表示,把當初刑求的人抓出來正法就對,政府要先扣這些人的財產,軍頭犯錯,用人民的錢來消災是不合道理。民眾廖先生則表示,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來支付,「心情當然不爽」,最起碼應向涉案人追討退休俸。

賠償金額計算

●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
◎羈押補償:依執行日數,以每日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折算
補償金額:羈押314天,每天補償5千元,共獲賠157萬元
◎死刑補償:按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以5千元折算一日
補償金額: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計算,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加閏年後為2萬323天,共獲賠1億161萬5千元
※合計補償1億318萬5千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軍方後續求償程序

●第1階段
江國慶刑事補償確定後,即由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
●第2階段
北軍院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
●第3階段
求償金額確定後,如有人拒付或無法賠償,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追討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本帖最後由 陸K 於 2011-10-28 03:3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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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3-5 13:06:46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5/today-t2.htm

江國慶案 軍方輕懲3上將 立委轟官官相護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案,國防部國賠家屬達一億零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朝野立委及社會各界都要求嚴懲失職官員,但軍方至今未公布行政懲處結果。根據權威管道透露,軍方已完成二十三人行政懲處案,但結果卻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其中,前後任空軍總司令黃顯榮、陳肇敏及李天羽等三位上將,分別處以申誡一次到記過一次的懲處,退休俸等待遇完全不受影響。

懲處23人 隱而未宣八個月

高層官員表示,軍方早在去年七月就已完成相關違失官員懲處案,原本要在去年九月公布,但因軍方所核定的行政懲處結果大多是輕微懲處,加上案情急轉直下,陳肇敏等八人財產還被假扣押,兩者間形成極大落差,軍方尷尬不敢公布,懲處名單「隱而未宣」長達八個月之久。

針對軍方所做的懲處,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不滿表示,這種懲處結果實在是不痛不癢,處罰太輕,一點都沒有意義,無法向家屬交代,更無法令國人滿意,希望司法加快偵辦腳步,要讓犯下錯誤的人付出代價,也要還社會正義一個公道。

對於軍方至今未能正式公布懲處名單,蔡煌瑯說,這顯示出軍方的「官官相護」心態,實在太不應該。國民黨立委林郁方則表示,國防部至今都沒向立委報告過,他會了解此事及確知懲處內容後再做評論。
權威管道透露,二十三位違失官員的懲處結果,日前已送交監察院,懲處結果分別被依「督導不周」、「禁閉作業失當」及「不當取供」三個類別處置。

督導不周方面,有八位軍官受到懲處。江案發生時擔任空軍總司令的黃顯榮上將,被記申誡一次;時任空軍總部政戰部正副主任的李天羽及金國樑,都被記過一次;空軍總部保防處正副處長、反情報隊隊長、軍法處長及科長,各處以申誡一次至記過二次不等處分。

禁閉作業失當方面,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人行處長的何孝慈等六人,分別處以申誡一次至記過一次處分。

被列「首惡」陳肇敏僅記過

至於不當取供部分,共計九人入列。當年因為偵辦江案有功分別獲頒空軍獎章、獎狀的柯仲慶、鄧震寰、李植仁(已過世),都記大過二次;前保防官何祖耀、李書強分別記大過一次及記過二次處分;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官員曹嘉生、趙台生及黃瑞鵬,都是記過一次處分。

被江家家屬恨之入骨、還被列為江案「首惡」的當時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也被列入不當取供項目的懲處官員,但僅被核定記過一次處分。

高層坦承 懲處與觀感有落差

對於違失高官只遭微懲,是否有「官官相護」之嫌?高層官員面對詢問時語塞許久,最後坦承「的確與社會各界期待,以及國人觀感有所落差」。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晚證實,專案小組成員已檢討完成行政懲處。羅紹和指出,本案造成江府傷痛,以及社會各界的關切,國防部已多次表達誠摯歉意。另依據軍、司法單位調查事實,檢討承辦該案相關人員議獎的適當性,已註銷他們當時所核定的各項獎勵。


[ 本帖最後由 陸K 於 2012-3-5 01:1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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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3-5 13:09:10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5/today-p4.htm

對陳肇敏等求償 軍法院開九次會仍無結果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軍方針對陳肇敏等八人在江國慶案中的責任進行求償作業,儘管八人的財產已遭到假扣押,軍事法院所召集的求償審查會,至今已開過九次會議,但尚未確定最終的求償對象,以及每人遭求償的金額。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去年十月二十七日,依刑事補償法做成決定,補償江國慶之母王彩蓮女士新台幣一億零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對於違失人員的求償及偵審人員責任,已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遴聘社會公正人士等,由該院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議決確定此案最終的求償對象後,會依法對其行使求償權。

軍方官員則表示,因為不當取供而遭到軍方懲處,財產並被假扣押的共有八人,其中,李植仁已經過世,雖然未被列入假扣押範圍,但究竟有哪些人會被列為最終求償對象,以及每人將遭求償的金額,尚待法院進行討論後確定。他說,最終求償對象,「有可能比九人還多,也有可能會減少」,完全要視求償審查會委員的結論而定。

官員說,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若屆時求償的金額總計為一億元,求償對象十人的話,依規定每人將負起最高一千萬元的責任額,審查會接下來會依據每位遭求償對象在此案中涉有的責任程度,再加以調整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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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3-5 13:14:50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5/today-p3.htm

台囚被港獄卒打死 29日提訊

〔記者陳慧萍、童涵旎?綜合報導〕高雄男子陳竹男二○○九年因案遭香港警方逮捕,兩天後卻在看守所離奇死亡,香港政府拖了二年多,終於拘捕三名涉案的懲教署人員,預計本月廿九日提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臉書表示,她已致電向陳竹男的父親陳玉松表達慰問,未來陸委會將持續關切進度。

陸委會關切 但使不上力
聽到香港警方逮捕涉嫌打死兒子的三名監獄管理員,陳玉松說,陸委會雖然一路熱心協助,會隨時告訴他案件發展,但官員也坦白告訴他,因為國家情況,讓他們使不上力,希望陳玉松能體諒。

這次事件也讓陳玉松深覺身為台灣人的悲哀與無奈,他說,只希望香港司法單位能拿出良心秉公處理,「不要因為台灣主權不完整,就虛應了事」,「不要回歸中國後,就像中國政府那樣蠻橫霸道」。

陳竹男二○○九年八月十四日因涉嫌詐欺遭香港警方收押,兩天後被發現在單人囚室內昏迷,送醫後不治,屍體有多處傷痕,家屬認為死因可疑,但香港政府開出的死亡證明書,竟寫著「非傳染病死亡」,報警也遲未獲回應。直到去年一名和死者同時被港府收押、後已離境的中國獄友,向媒體爆料,指控陳男是遭所方人員毆打致死,香港警方終於拘捕三名涉案人員

陳玉松說,兒子枉死後,他多次進出香港,加上追蹤進度的電話,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他已花光積蓄;而陸委會官員告訴他此案進入刑事程序,就算被捕三人被起訴,民事求償仍需他自請律師打官司,都讓他不知如何是好。

陳玉松因肝硬化換肝,無法工作,家庭經濟全靠在中油外包商工作的妻子,加上自己的殘障津貼,目前每月約有兩萬元收入,勉強度日;但陳妻年逾六十,能工作的時間也不多,兒子留下的孫女才十歲,「實在不敢去想未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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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8-24 17:29:11 | 顯示全部樓層
江國慶案偵結 陳肇敏獲不起訴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8月24日 下午4:11


新頭殼newtalk 2012.08.24 楊宗興/綜合報導
喧騰一時的海軍士兵江國慶遭刑求認罪最後被判軍法死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24)日偵結,檢方認定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的陳肇敏等人在私刑拘禁、濫權追訴等罪已超過追訴時效,至於殺人罪部份,檢方認為陳肇敏等人是為破案立功才予以刑求,與江國慶遭判死刑無因果關係,因此不予起訴

空軍作戰司令部於1996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致死案,當時在空軍作戰司令部服役的士兵江國慶被控涉案並認罪,隔年遭到軍方槍決;但檢方去年發現另一士兵許榮洲涉嫌重大,才讓江國慶遭刑求枉死一案受到平反。北檢去年5月偵結,依強姦殺人罪起訴許榮洲,不過,陳肇敏等人的責任則因超過追訴期而獲不起訴處分。

在檢方及江家人聲請再議的情況下,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把全案發回北檢續查,要求北檢調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

北檢今天偵結,認定陳肇敏等人為求突破案情,因此以強光、電擊棒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雖導致江遭審判,但陳肇敏等人無法控制審判結果,且未偽、變造證物,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

檢方也說,陳肇敏等辦案人員因江國慶的地緣、測謊未過,將他列為涉嫌人,主觀目的是為了求破案立功,而非故意陷江國慶於死,全案不起訴。




愚曰
有人,命若泥塗;
有人,命若珍寶;
恐怖,因果報應。




[ 本帖最後由 陸K 於 2012-8-24 05:3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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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9-21 12:44:1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許袁 於 2012-3-5 01:14 PM 發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5/today-p3.htm

台囚被港獄卒打死 29日提訊

〔記者陳慧萍、童涵旎?綜合報導〕高雄男子陳竹男二○○九年因案遭香港警方逮捕,兩天後卻在看守所離奇死亡,香港政府拖了二年多,終於拘捕三名涉案的懲教署人員,預計本月廿九日提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臉書表示,她已致電向陳竹男的父親陳玉松表達慰問,未來陸委會將持續關切進度。

陸委會關切 但使不上力
聽到香港警方逮捕涉嫌打死兒子的三名監獄管理員,陳玉松說,陸委會雖然一路熱心協助,會隨時告訴他案件發展,但官員也坦白告訴他,因為國家情況,讓他們使不上力,希望陳玉松能體諒。

這次事件也讓陳玉松深覺身為台灣人的悲哀與無奈,他說,只希望香港司法單位能拿出良心秉公處理,「不要因為台灣主權不完整,就虛應了事」,「不要回歸中國後,就像中國政府那樣蠻橫霸道」。

陳竹男二○○九年八月十四日因涉嫌詐欺遭香港警方收押,兩天後被發現在單人囚室內昏迷,送醫後不治,屍體有多處傷痕,家屬認為死因可疑,但香港政府開出的死亡證明書,竟寫著「非傳染病死亡」,報警也遲未獲回應。直到去年一名和死者同時被港府收押、後已離境的中國獄友,向媒體爆料,指控陳男是遭所方人員毆打致死,香港警方終於拘捕三名涉案人員

陳玉松說,兒子枉死後,他多次進出香港,加上追蹤進度的電話,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他已花光積蓄;而陸委會官員告訴他此案進入刑事程序,就算被捕三人被起訴,民事求償仍需他自請律師打官司,都讓他不知如何是好。

陳玉松因肝硬化換肝,無法工作,家庭經濟全靠在中油外包商工作的妻子,加上自己的殘障津貼,目前每月約有兩萬元收入,勉強度日;但陳妻年逾六十,能工作的時間也不多,兒子留下的孫女才十歲,「實在不敢去想未來的日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21/34524029

打死台男 港3獄卒只判16月
法院竟稱「非邪惡的人」死者家屬:離譜
2012年09月21日

三名香港懲教員鄧旭波(左起)、蘇嘉瑋、梁盛志因打死台籍男子陳竹男遭判刑。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一名台灣男子2009年在香港行騙被捕,收押後被三名懲教人員(即獄卒)活活打死,全身共有117處傷勢,香港法庭認為傷人罪成立,昨天宣判,以三人「不是完全邪惡的人」,且曾對社會做出貢獻,酌情減刑判監禁16個月。死者父親聽到輕判,先倒吸一口氣,接著嘆氣說:「太輕了、太離譜了!」、「但香港政府總算有交代,至少有人為我兒子的死負責。」

死前一刻
陳竹男(小圖)遭毆後被關在保護室內(大圖),陳疑似失控脫光衣物,隔天被發現倒地死亡。

死者有117處傷勢
老家在高雄的死者陳竹男(33歲),2009年8月在香港行騙被捕,還押香港荔枝角收押所,3天後他擅闖診症室,被三名懲教人員梁盛志(46歲)、蘇嘉瑋(34歲)、鄧旭波(48歲)制伏,隔日陳竹男被發現死在囚室,身上有上百個瘀傷。

法官認為陳男身上有117處傷勢,特別是頭皮及大腿傷勢嚴重,一定曾遭受極大痛苦,且案發的懲教署是一個密封的地方,公眾根本沒有辦法監管,需靠懲教人員判斷及常識履行職務,但他們濫用職權,使用過度武力,三人應慶幸沒有被控誤殺罪名。

法官本來以判監兩年做量刑起點,考慮三人沒有前科,不是完全邪惡的人,且曾對社會做出貢獻,人誰無過,平衡公義後酌情減刑至判監16個月。三人律師則將對定罪及判刑再提出上訴。

暴力制伏
陳竹男擅闖診間後遭鄧旭波等三名懲教員制伏,改囚保護室。

兩老無力撫養遺孤
《蘋果》昨在高雄找到死者父親陳玉松,他說,陳竹男十歲的女兒多次夢到死去的父親,到現在還無法安心睡覺,兩老實在無力撫養孫女,「想到未來日子,不知如何是好。」

對於求償,陳父說,若以兒子從事水電工,每月5萬元計,從死亡的33歲算到65歲,加上孫女教育費、生活費,初估1、2千萬應該跑不掉,不過還是得與律師商討後再說。

律師:顯然判太輕承辦此案的香港律師何升偉表示,「尊重判決結果。」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說,得實際了解判決內容,無法貿然下評論。

但台灣律師葉銘進認為,在台灣的法律,不管是殺人或傷害致死罪,最輕本刑也是7年以上,香港的判決顯然太輕。

台男遭港獄卒毆死事件簿
2009/08 台籍男子陳竹男在港因電話詐騙案遭捕,三天後死在荔枝角看守所囚室內。
2009/09 香港警方著手調查陳男死因,陳的牢友葉宜應應訊時推說不知詳情。
2011/08 已出獄半年的葉男受不了良心譴責,寫信向香港《蘋果日報》爆料,指控陳男疑遭懲教員毆打致死。
2012/03 香港警方逮捕3名涉案懲教員。
2012/09 3名涉案懲教員各被判刑16個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本帖最後由 陸K 於 2012-9-21 12:4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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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9 12:30:15 | 顯示全部樓層
人間異語:兒子被殺死 拿槍的人都躲著
201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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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媽媽 江國慶之母

Q:江國慶被判無罪後,妳過得如何?
A:現在是還我們清白了,只是我還是很少出門,因之前出車禍,現在沒辦法爬樓梯。而且一出門就被認出來,跟我說:「江媽媽,妳很勇敢。」我一聽眼淚就流出來。我艱苦,但不會表達。看當初把我兒子槍決的陳肇敏等人都沒事,我很不平衡。那是不是表示,官員以後(誤)槍殺誰,國家賠錢就沒事了?

民國85年9月12日,一位女童在營區被性侵殺害,我兒子因測謊沒過,就被認為是兇手,被判死刑。事發後,江國慶寫回來的信,都寫他如何被刑求。我先生不甘心,跑監察院。他也曾去找陳肇敏,跟他說:「如果我兒子有做,一命賠一命;如果沒做,你要還他清白。」我先生請律師,發現命案現場找到的證據都跟江國慶無關。這時在台中犯下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的許榮洲被抓,則親口承認是他做的,但軍方都不查清楚。

我先生曾提醒陳肇敏注意許榮洲,陳說,不會抓錯人,就是江國慶。後來沒通知我們,就槍斃江國慶。我先生拿到兒子的死亡證明時,在上面簽:天無公理。陳肇敏為趕快破案升官,將錯就錯。


如果他再慎重調查,江國慶頂多冤獄,不必死,但他不調查清楚,讓我兒子冤死。而且如果不是縱放真兇許榮洲,後面幾個女童也不會遭害。

Q:江爸爸為子申冤10幾年,期間除了監察院跟司改會介入調查,似乎一直不受社會理解?
A:我先生一直堅決表明,案子不是我兒子做的。我比較消極,像我去市場跟人家說,案子不是我兒子做的,大家只會說,是妳兒子妳當然這樣說,所以我後來都不出門。民怎麼拼得贏軍?民國99年5月,監察院報告出來,說這案不是我兒子做的,許榮洲涉案的可能性最大。後來司改會幫忙辯護,否則阮實在嘸法度。

「一世能安心嗎」
北檢說,陳肇敏等人刑求我兒子跟他後來的死無關,還說已過追訴期,我無法接受。我兒子死前,就抓到真兇許榮洲了,他不查,繼續誤殺我兒子,我要求起訴陳肇敏等人。

雙十節是江國慶生日,原本家裡氣氛很好,可是如今,我一個人在家看電視慶祝國慶,眼屎就直流。我很怕靜,每次想念江國慶時,只能哭,但又怕他牽掛。陳肇敏跟那些陷害江國慶的軍事檢察官跟空軍作戰司令部的人,你們一世人能心安?
(要求起訴陳肇敏,求償冤賠金連署網址:http://ppt.cc/DPL5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江媽媽請保重身體
天下父母心
事情還沒結束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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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11 08:02:22 | 顯示全部樓層
江國慶日要究責 自由廣場前群眾默哀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10月10日 下午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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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2012.10.10 李雲深/綜合報導
冤死最後卻平反的江國慶今天37歲冥誕,由於當初取名國慶,即因為出生在10月10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志工及學生等數十人齊聚在自由廣場前,他們與江國慶的黑白人形立牌並肩而站,拿著「究責」標語,默哀10分10秒。他們也企盼早日起訴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求償冤賠金。

司改會目前並完成約1萬1000人網路連署,近期將送交檢方,力促對陳肇敏等人究責。

司改會表示,37年前的今天,江國慶呱呱墜地。民國64年的國慶日,場景盛大氣氛熱絡,比起今日,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極為諷刺的是,國家之子,冤死在國家手裡。國家辜負了江爸爸、江媽媽的信任,也辜負了江國慶從軍、報效國家的年輕生命。

司改會說,雖然江國慶已獲清白,但仍未平反。我們要求國家機器應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並追究違法失職陳肇敏等軍官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他們的訴求主要是:「起訴陳肇敏,求償冤賠金」、「國家究責,我們在意」。

到場聲援的大學生說,「有些事一定要做,有些話一定要說」,失職者應為錯誤負起責任,而不是由全民買單。學生廖姿樊說,他們希望能早日起訴陳肇敏與求償冤賠金,國家能追究陳肇敏等人刑事及民事責任。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被控犯案的江國慶遭軍方槍決。軍事法院去年判江國慶無罪,國防部依法補償江家約新台幣1.3億元,向法院請假扣押陳肇敏等人財產,並提起民事訴訟向陳肇敏等人求償,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陳肇敏等人因超過追訴期限,且刑求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獲檢方兩度不起訴處分,江母王彩蓮9月向檢方聲請再議。王彩蓮因怕傷心今天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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