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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是愛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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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1:13:1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法伊 於 2012-8-20 06:26 PM 發表。
為何中國這么軟弱,連南韓也不如

如果你认为这就是“软弱”的话,那么俺们就担起这个“软弱”的名声,希望日后我死了,明白真相的你们可以烧一支香向俺说一声:“我们误解你了。”

这么说吧,在2013年1月下旬之前,就算是日本人把天安门和中南海都炸了,俺们也不会出动的。——我说到这么极端,你看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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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1:18: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nners7 於 2012-8-20 11:04 PM 發表。
海外侨胞愛不愛国?

海外侨胞当然愛国,是愛国不是愛政府!

呵呵,爱国不是爱政府?这句话就意味着你们要自己组织军队去把钓鱼岛夺回来。是吗?是这样吗?你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都不知道谁他妈的教你这句话,这是一句十八级脑残才能说出口的话,而你有样学样,已经脑残到二十一级的水平,真真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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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1:25: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法伊 於 2012-8-20 01:13 PM 發表。
如果我們能夠團結,就是強大的力量了,我們第一步先要全民不要去日本旅行 。我們要萬眾一心地向日本表達自己愛國的情懷。希望香港每一個人都可以響應不去日本!!!!

我敢担保,香港人一定不会响应你这个呼吁,因为前一阵子我看香港视频,才看到一群香港人五体投地地膜拜日本,说日本人在地震中如何如何的,大家一定要多去日本云云。——结果没过几天日本大乱,那些人的脸被打得“啪啪”的!不过我们都能理解,毕竟人家是吃日本饭的嘛。现在,你要是呼吁大家都不去香港旅游,那人家这碗饭怎么吃?要留点饭给人家吃,汉奸也是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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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9:21: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2-8-21 01:04 AM 發表。


1、你他妈还有脸说你是“海外侨胞”!“海外侨胞”,你有中国国籍吗?小样儿,从严格意义上说,你早就叛国投 ...


严格意义上说,是“海外侨胞”,正确定义上说,也不“海外华人”,因为"马来西亚华人".
如果“海外华人”们叛国投敌者们,请立刻用“手上不沾血”的办法“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
光叛国投敌狗汉奸,美帝国主义的忠犬是最好的办法.

但是
叛国投敌狗汉奸,美帝国主义的忠犬后,可可以美帝国主义小日本?

你们做了什么?不想打听了,因为你们人家知道,还是知道了.

"强国"傳統斗一流的.

"强国"人,为什么民間有保釣行動,为什么不依《波斯坦公告》收回钓鱼岛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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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9:29:4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2-8-21 01:18 AM 發表。

呵呵,爱国不是爱政府?这句话就意味着你们要自己组织军队去把钓鱼岛夺回来。是吗?是这 ...


爱国不是爱政府爱国不是=爱政府

什么组织军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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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9:43: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nners7 於 2012-8-21 09:29 AM 發表。


爱国不是爱政府就是 爱国不是=爱政府

什么组织军队不明白


无政府的话,哪来的国?哪来的军队,你自己组织吗?初大这样说话还看不懂?目前叙利亚事态如此关键时期,居然跑去钓鱼岛搞事,牵扯掉多少国家的精力,这叫爱国?多动动脑,别人云亦云

[ 本帖最後由 子醇 於 2012-8-21 09:4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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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3:47: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nners7 於 2012-8-21 09:21 AM 發表。
严格意义上说,我不是“海外侨胞”,正确定义上说,也不“海外华人”,因为"马来西亚华人"。如果“海外华人”们叛国投敌者们,请立刻用“手上不沾血”的办法“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光叛国投敌狗汉奸,美帝国主义的忠犬是最好的办法。

但是
叛国投敌狗汉奸美帝国主义的忠犬后,可可以美帝国主义小日本?你们做了什么?不想打听了,因为你们人家知道,还是知道了。

"强国"傳統斗一流的。"强国"人,为什么民間有保釣行動,为什么不依《波斯坦公告》收回钓鱼岛主权?

1、呵呵,急眼儿了?告诉你,说啥都没用,这些人越跳,这里头越有事儿!

2、按照《波茨坦公告》收回钓鱼岛主权?哪里有《波茨坦公告》?哪里有?你告诉我哪里有?《旧金山和约》已经签订了,马来西亚华人先生!虽然在签订当时,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宣告:“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和约非法无效!”可是毕竟当时退据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作为在联合国代表中国席位的主体,已经与日本签订“中日和约”(1952年4月28日签订于台北),而这就是现在台独通过主张“钓鱼岛归日本所有”以伸张其“台湾地位未定”的主张日本拥有琉球群岛施政权并实际控制钓鱼岛的国际法根源!懂不懂?醒醒好不好!不要媒体说啥你就信啥好不好!拜托有点脑子好不好!不要老是人家挖坑你就跳好不好?

3、看看“中日和约”的签订过程吧——

1)《中日和约》第一○条 :“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后裔;“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所登记之一切法人。”

按:在“中华民国”与日本国之间的和平条约签订之前,虽然英国政府希望日本可以自行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约,但美国以向日本施压为诱饵,先请“中华民国”政府自行决定与日本的和约将只适用于任何一方现在与将来“实际控制”下的领土,才分别向英、日两国施压,让日本在多国和约生效前,即开始与“中华民国”谈判双边和约。在中日和约谈判过程中,因“中华民国”政府亟需以和约巩固其“中国合法政府”的地位,日本乃要求“中华民国”政府在和约实质内涵上让步,甚至不惜让谈判破裂;直到多国和约生效前几个钟头,日本才在美国压力下与“中华民国”政府签订双边和约。

再按:1952年,“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叶公超向“立法院”解释这个条款时表示,《旧金山和约》:“并未规定把这些岛屿归还给中国”。当时是“立法院”就《中日和约》进行质询,有立法委员说:“台湾和澎湖群岛的地位是什么?” 叶公超回答说:“事实上,这两个地方正由我们控制……然而微妙的国际形势使得它们不属于我们。在现行情况下,日本没有权利把台湾和澎湖群岛转移给我们,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们也不能接受……。”(Despatch No.31 from the American Embassy in Taipei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July 23, 1952, Enclosure 2, at p.2.)

2)《中日和约》照会第一号表示:“本约各条款,关于中华民国之一方,应适用于现在在中华民国政府控制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

3)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于1972年9月29日,两国签订了《中日建交联合公报》,同时日本与中华民国断交,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记者会上单方面表明:“日本政府的见解是,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华和平条约》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宣告结束。根据《中日建交公报》,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4、看到了没有?这里面七绕八绕有多少坑,你说得清么?不要那么傻好不好!你这头脑在这个险恶的社会竟然能够存活至今,可见你们家祖坟的风水得有多好呀!

[ 本帖最後由 初中生 於 2012-8-21 02:0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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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5:12:56 | 顯示全部樓層
1.拜托!"强国"人,不要又脑残又祖坟了!
2.你屡次说要清算马来西亚,请立刻攻击,不要光说不做!
3.如果“海外华人”们都是叛国投敌者们,很简单,以后请你们"强国"人不要再说什么民族,祖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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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5:19: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nners7 於 2012-8-21 03:12 PM 發表。
1.拜托!“强国”人,不要又脑残又祖坟了!

2.你屡次说要清算马来西亚,请立刻攻击,不要光说不做!

3.如果“海外华人”们都是叛国投敌者们,很简单,以后请你们“强国”人不要再说什么民族、祖国了!

1、呵呵,海外华人当然不是叛国投敌者,而“海外华人”当然都是叛国投敌者。跳吧,狗汉奸!

2、我想什么时候清算你就什么时候清算你,主动权在我,懂了吧?狗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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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5:35:5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2-8-21 01:13 AM 發表。

如果你认为这就是“软弱”的话,那么俺们就担起这个“软弱”的名声,希望日后我死了,明白真相的你们可以烧一支香向俺Ŧ ...


下部炸島我看不明白
上部上香我明白
馬上有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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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6:18: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法伊 於 2012-8-21 03:35 PM 發表。
下部炸島我看不明白 上部上香我明白 馬上有 阿彌陀佛

呵呵,想不到你竟然这么恨我,还巴望着我立马就死。嗯,好吧,看看谁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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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6:25: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2-8-21 04:18 PM 發表。

呵呵,想不到你竟然这么恨我,还巴望着我立马就死。嗯,好吧,看看谁先死。




上香代表尊敬

上神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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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6:3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法伊 於 2012-8-21 04:25 PM 發表。
上香代表尊敬 上神枱

啊,不好意思,是风俗差异,风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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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6:35: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2-8-21 04:32 PM 發表。

啊,不好意思,是风俗差异,风俗差异。



啊,不好意思,是文化差异,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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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16:49: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法伊 於 2012-8-21 04:35 PM 發表。
啊,不好意思,是文化差异,文化差异

哦?那你这是哪一国的文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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