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注册
搜索
熱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樓主: Austin

徵詢各位對於斗數理論的建議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6-3-13 10:16:27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4-19 12:1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將來會陸續公開各家不同
的理論和技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5-26 23:39:39 | 顯示全部樓層
命例是最好的老师!  拿几个例子来,各方高手都来显显本事,高下立判。不是诋毁或者说侮蔑中州派,而是在网上从来没有见过用60星系论命的例子!

王老先生口口声声多少门徒,多少弟子,没有一个论过命吗?

董慕节那样隐蔽的铁板都有命例露出来,王先生居然没有,怎不让人心寒起疑!

一方之言,不当之处,各位海涵。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6-3 22: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7-7 15:01:16 | 顯示全部樓層
理論,基本這些而已,祖師爺早已明言。
其餘都是個人心得,有人附和,漸漸結黨成群,蔚為門派。
師門所學很多,但小弟認為似繁文縟節一堆,那有時間一一詳參虛擬環境的包羅萬象,遂簡單扼要,只以基本四化推算。
人人看法不同,大家尊重。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10-29 05:14:18 | 顯示全部樓層
斗數理論博大精深,魂技淺不足表見!

唯凡學問,必先究其用為何,
術數學如斗數,又是否推算準確為其術的最終目的?
這點甚具探討的價值!
現試據五術同源之理,舉一例以明之.
"醫"~一個合格的醫師在應診的步驟,觀病人氣色,聽病人講述病情,再設題問病人以引證身患何疾.
步驟完成之後理應能道出病患及其根源盤所在.這過程相信大家均無異議!

但病人是否就此就能痊愈?醫師又是否工作已完?
相信大家都同意及必異口同聲道"不"!
因為尚欠施治這步驟,對嗎?
若大家都贊同上論,那試問術數又何嘗不是!

故愚見覺得斗數或其它術數推算的準確,相對來說是應份的(這當然會因應論命者的質素而有別),
唯準確卻又非論命的最終,相反應是開始才對!

淺見,供各位前輩參考!!
不吝指正!

[ 本帖最後由 灰魂 於 2006-10-29 05:16 AM 編輯 ]

評分

1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11-17 19:40:54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也是亭老的FANS~~雖未有跟他學藝~~看書以亭老為主...
~~但原則上各派互篤無益~~能成門建派的~~定必為宗師無疑...
~~南北本一脈~~互指不及互研~~後學愚見互取所長為要~~
~~再神~~直斷吉兇無一不中~~又如何??
~~不過就是一門術學而矣~~ ~~諸子百家怎互容不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11-18 03:39:50 | 顯示全部樓層
最好不要刪除已發表之「文章」!!!
否則無法理解當中的討論!

就算已註銷的賬號也應保留他們的發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6-11-18 03:45:02 | 顯示全部樓層
同意simonchu的講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6-12-5 08:2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imonchu 於 2006-11-18 03:39 AM 發表。
最好不要刪除已發表之「文章」!!!
否則無法理解當中的討論!

就算已註銷的賬號也應保留他們的發言!

同意﹐但這些不在版主權限。大家可以向管理員或壇主提出建議。謝謝﹗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1-4 01:01:28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是談關於紫微斗數的理論,後學見識淺,極希望不同派別的前輩,能分享其獨到見解,真傳,甚或其派獨有的「真訣」。

故此後學大胆提議,除其它子網區外,在「紫微理論」開設不同派別的子網區,給予不同派別各舒己見的空間,亦可以給予網友一個尋找某派理論的中心點。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7-1-4 02:11:34 | 顯示全部樓層
分太多子區﹐管理上可能有困難。因為派別太多﹐有的又是混合派的﹐無從分起。希望大家各自表述﹐各取所需。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2-6 00:01:07 | 顯示全部樓層
刪除已出之文, 尤其是已有回帖的, 甚覺不妥, 請重新放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7-9-28 11:36:38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深覺如果就這樣把已有回覆的文章給隱蔽是不恰當的,就像是在看一本書,而書的中間的一些文字印刷不清楚,但為了讓自已可以在往下看就只好用猜的,雖然最後可以以銜接的起來,但會不會就像是一張命盤有多種格局,但我們只順著自已定的格局走呢?!或許就這樣會有認知上的誤差吧!
所以希望各位管理階層的大大們可以正視一下這個問題!
當然啦!若我的回文有讓人不舒服的地方,先向個位大大說聲對不起!!!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3-15 23:15:33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切皆有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手機版|小黑屋|術數縱橫

GMT+8, 2025-10-24 12:54 PM , Processed in 0.02272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