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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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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1:35:5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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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六、如此帝國完整版


書名: 品人錄(每週二連載)
作者: 易中天 出版社: 馥林文化


  雍正的帝國情況不妙。

  雍正的前任聖祖仁皇帝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說,「近日道府州縣虧空錢糧者正復不少」,「藩庫錢糧虧空,近來或多至數十萬」。如此看來,則堂堂大清帝國,竟是一個空架子。外面看強盛無比,內裡卻空空如也。

  國庫空虛,關係非淺,新皇帝豈能坐視?

  然而錢糧的虧空,又不簡單地只是一個經濟問題。各地虧空的錢糧到哪裡去了?雍正看得很清楚:不是上司勒索,就是自身漁利,而戶部的銀子,則被皇帝和權貴們在「不借白不借」的心理支配下「借」走了(其實也就是侵吞)。這麼多人來挖國家的牆角,國庫還有不空的道理?但是,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的貪污、挪用、借支公款,又確有其「不得已」處。因為清從明制,官員俸祿極低。正一品官員的年俸不過紋銀一百五十兩,七品縣令則只有四十五兩。這點奉銀,養家口都成問題,更不要說打點上司、迎來送往和禮聘幕僚了。從這個意義上講,明清兩代吏治的腐敗,是給逼出來的。

  由此可見,虧空關係到吏治,吏治又關係到體制,這是一個連環套。這個連環套上的每一個環節,都含糊不得。如果說,打江山要靠槍桿子,那麼,治江山就得抓錢袋子,所以虧空不能不補。吏治的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所以吏治不能不抓。兩件事既然都與制度有關,則制度也不能不改。雍正把這一切看得十分清楚。因此,清理虧空這件事,在他那裡就變成了體制的改革。

  不過,事情還得從清理虧空做起。它是最好的突破口,也是當務之急。

  康熙六十一年(公元一七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剛好一個月時,雍正皇帝下令戶部全面清查虧空錢糧。雍正不顧乃父「屍骨未寒」,就要對康熙留下的積弊大動干戈,可見其決心之大,也可見事情之緊迫。這是雍正即位之後的第一個大戰役,關乎國本,也關乎帝位。一旦無功而返,或半途而廢,不但雍正自己身敗名裂,國本也可能為之動搖。因此只能勝,不能敗,只能進,不能退。

  然而雍正信心十足。

  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確實不是糊塗皇帝,更不是紈阿哥。而且,與乃父康熙皇帝相比,他還有一個優勢,就是洞悉下情。各級官員有什麼鬼心眼,小動作,官場上又有那些流習和積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向來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沒有不打折扣的。清查虧空牽扯到那麼多官員的切身利益,豈有不研究對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你有對策,我更有對策。我的對策是:先研究你的對策,再出臺我的政策。我的政策是針對你的對策來的,看你還有多少對策!


  這一下,貪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確實太瞭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貪污犯去查自己的貪污,那是永遠也查不出來的。他們的上司也同樣不可靠。因為沒有一個貪污犯不巴結上司,不給上司行賄送禮。如果他不巴結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賄賂,他還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來,被彈劾罷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為地方上的虧空如此嚴重,貪墨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那就只可能是三種情況:要麼是昏官,對下情一無所知;要麼是庸官,知情而不敢舉報,或無力糾察;要麼是混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聲,對下面的胡作非為睜眼閉眼,包庇縱容,搞「地方保護主義」。靠這些人去清查虧空,那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因此即便他們手腳乾淨,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對策是派出欽差大臣。這些省級或副部級的特派員直屬中央,與地方沒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為官清正又精明強幹的能員。這些人,既無前車之鑒,又無後顧之憂,且直接歸皇帝領導,不盡心也會盡心。何況,這些特派員也不是光桿司令。雍正從各地抽調了一大批候補州縣隨團到省,與特派員一起查賬。查出一個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團裡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這是一著妙棋,也是一著狠棋。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是官場頑症。歷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著前任補窟窿,然後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後任去擦屁股。虧空之所以總也補不上,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這一回,後任是來查賬的,當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這樣,這個貪官就再也無處遁逃,只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而且,因為沒有後任給他補漏洞,他當然也不願意為前任背黑鍋。於是,就連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貪污挪用,也難逃法網。


  貪官們當然不願束手就擒。他們還有對策,即借錢借糧來填補虧空。這也是老辦法:上面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裡借些錢糧來放在庫裡。上面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團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因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試不爽。


  可惜這種伎倆也逃不過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員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既然被說成是官府的,朕就認它是國家所有,你們這些借錢借糧給官府的人,就再也別想把它們收回去。


 這一下,誰也不肯借錢借糧給貪官們了。富戶們不想得罪官員,更怕得罪皇帝。再說,他們也不願意自己的錢糧白白地送給公家。貪官污吏的又一條對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過,這還只是雍正一系列對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個重要舉措是成立「會考府」。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成立於雍正元年(公元一七二三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雍正深知,錢糧奏銷,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戶部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時,戶部要收「部費」,也就是現在說的「好處費」、「茶水費」。沒有「部費」的,哪怕是正常的開支,亦無手續或計算方面的問題,戶部也不准奏銷,甚至拒收稅款。相反,如果有「部費」,即便是浪費虧空上百萬,也一筆勾銷。二是各部院動用錢糧,都是自用自銷,根本無人監督。這也是多年積弊,古已有之的。比如海瑞當應天巡撫時,上繳國庫的稅銀就因為沒有「部費」而被戶部拒收。海瑞的辦法,是寫信給戶部長官,質問他們是為公還是為私。戶部知道海瑞惹不起,這才收了稅銀。


  海瑞是個地方官,當然只好如此。雍正是帝國元首,豈能容忍部院官員如此貪墨?但他知道,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沒用的,甚至殺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唯一的辦法是改革制度。於是,就有了會考府這個中央集權的審計機關。從此,各地方上繳稅銀或報銷開支,各部院動用錢銀和報銷經費,都要通過會考府會考(稽查核實),誰也做不了手腳。部院長官既無法貪污,地方官員想通過花一點好處費,就把自己上百萬的虧空全部賴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


  墨吏們掩飾虧空應付檢查的主要方法,無非是這三種:靠上司包庇、借錢糧充賬、花小費報銷。這三條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們也只好認賬。但他們還有一個手腕,就是把貪污說成是挪用。這是避重就輕之法。我們知道,錢糧的虧空,原本有兩個原因,即貪污和挪用。雖然都犯了王法,但貪污罪重,挪用罪輕。何況,挪用有時還是因公,比如緊急救災、臨時招待、應付上司等,屬「情有可原」。而歷朝歷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貪污,後查挪用,這就給貪官留了空子。雍正對這一弊端瞭如指掌。他說:「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實。」是貪官污吏的一貫伎倆。如果「萬難掩飾」,便把數額多的說成是挪用,數額少的說成是貪污,「為之脫其重罪」。結果,是「劣員無所畏懼,平時任意侵欺,預料將來被參(舉報),亦不過以挪移結案,不致傷及性命,皆視國法為具文,而虧空因之日多矣」。


  雍正當然不能讓他們得逞,於是反其道而行之,先查挪用,後查貪污。而且,在追補賠償時,先賠挪用部分,後賠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無論貪污還是挪用,每一筆賬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這一下,貪官們最後一條退路也被堵死。


  現在雍正便可以「關門打狗」了。打的辦法也有三種:一罷官,二索賠,三抄家。


  罷官是針對所謂「留任補虧」來的。這也是歷朝歷代的老辦法,即查出虧空後,勒令該官在限期內補齊。但是,有哪個貪官會從自己身上挖肉下來填補虧空呢?必然是加緊盤剝百姓。正所謂「不取於民,將從何出?」結果,國庫是充盈了,百姓卻大吃苦頭。雍正要改革,既要國富,也要民強,不能讓貪官污吏分文不損,平民百姓加重負擔。因此,他的對策,是先罷官,後索賠。一個被罷免的官員當然無法再魚肉百姓了,他們只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於這些官員們是怎樣好不容易才熬到那個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觀點是:「朕豈有惜此一貪吏之理乎?」


  索賠也不含糊。殺人償命,借債還錢,虧了國庫,豈有不賠之理?雍正下令,清查之中,無論涉及到什麼人,都絕不寬貸。比如戶部查出虧空白銀二百五十萬兩。雍正責令戶部歷任尚書、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賠償一百五十萬兩,另外一百萬兩由戶部逐年償還。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允祹因為主管過內務府,在追索虧空時,還不出錢,只好將家中器物當街變賣。皇上至親尚且如此,還有哪個官員能夠賴賬?


  雍正還規定,嚴禁任何人墊付或代賠。過去追贓時,常有下屬和百姓代為清償的,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銀兩,也就不管錢從何來。然而雍正不以為然。他說,即便下屬州官縣官有富裕,也只能用來造福地方,怎麼可以替貪官退贓?至於士民代賠,更是混賬。無非一是土豪劣紳勾結官府,想留下那貪官繼續執政;二是流氓惡棍趁機斂財,藉替長官還債為名敲詐百姓。因此雍正明令不准。他的板子,必須結結實實地打在貪官污吏的屁股上。


  這就不但要追賠,還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採納了通政司官員錢以塏的建議;虧空官員一經查出,一面嚴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員,將其家產查封,家人監控,追索已變賣的財物,杜絕其轉移藏匿贓銀的可能。贓官們的罪一經核實,就把他的家底抄個乾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向日情面、眾人請託,務必嚴加議處。追到水盡山窮處,畢竟叫他子孫做個窮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國一片抄家聲,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封號,甚至連牌桌上都有了一種新打法:抄家和(音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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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1:38:57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來,贓官們真只有「死路一條」了。


  可惜,在雍正時代,他們連「死路一條」都沒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四年,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範,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參而畏罪自殺。雍正下令,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賬!雍正指出,這些傢伙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就想一死抵賴,犧牲性命保住財產,讓子孫後代享用。因為依照人之常情,殺人不過頭點地。人一死,再大的不是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這一套,也不管什麼常情不常情,罵名不罵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誰也別想有僥倖心理。


  不錯,反腐敗連死人都不放過,追窮寇一直追到閻王爺那裡,表面上看起來是狠了一點。但在貪墨成風的年代,不下這樣一個狠心,就剎不住貪污腐敗之風。事實證明,雍正這一系列政策和對策,確實沉重地打擊了貪官污吏,帝國的吏治也為之一清。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國的公正評價。


  我們真的要向這位滿族皇帝致敬了!一件向來都虎頭蛇尾的事,竟被他做得大獲全勝,乾淨徹底。


  雍正的高明,還不僅於此。

  就在舉國上下窮追贓款、整治貪官的同時,雍正也在思考一個更帶根本性的問題:怎樣才能從制度上杜絕貪墨,保住官員的清廉?


  這個問題想得很深。我們知道,反腐和倡廉是聯繫在一起的。而且,倡廉比反腐更重要。沒有保證官吏清廉的制度,腐敗就會像割不盡的韭菜,一茬又一茬,真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於是,雍正決定進行兩項重要的制度改革,那就是耗羨歸公和高薪養廉。


  耗羨,也就是我們前一章說到的「常例」,即火耗、米耗等等。是一種正常稅收外的附加稅。這是一種半公開、半合法的貪污,弊端甚多又取消不得,連康熙皇帝也只好睜隻眼閉隻眼,隨他去。但雍正不肯含糊,決心改革。他的辦法,就是耗羨歸公。具體地說,就是將過去由州官縣官私征私用的耗羨,統統上繳省庫,然後再由省裡發給州縣。表面上看,耗羨並沒有免收,州縣也照樣拿錢,只不過多了一道手續。這種改革,有什麼意義?

  雍正認為意義很大。首先,耗羨歸公,就像今天的「費改稅」一樣,是為耗羨正了名,也為耗羨作了規範。過去,耗羨名不正言不順,又不能不收,結果是亂收亂攤派。國家得不到一分錢的好處,老百姓卻加重了負擔,於國於民都不利。現在,耗羨歸公了,國家便可以名正言順地進行規範(主要是規定提取的比例),而州官縣官因為多收無益(反正只能從省裡領到規定的數額),就不會再亂攤派。這樣,老百姓並沒有加重負擔,國家卻得到了好處,於國於民都有利。


  其次,端正了上下級的關係。過去,徵收耗羨的,是州官縣官。支配這些附加稅的,也是州官縣官。他們的上司,既無從徵收,更無權支配。當然,州官縣官收了耗羨,也要分送上司,結果上司反倒成了靠州縣養活的人。這樣一來,就勢必造成一個嚴重後果,即「州縣有所藉口而肆其貪婪,上司有所瞻徇而不肯查參」。也就是說,州縣的貪墨會越來越猖獗,而上級的監察反倒越來越疲軟。為什麼呢?拿了人家的手軟麼!


  耗羨歸公以後就不一樣了。州縣徵求耗羨,不過是完成任務;上司發還耗羨,也不過是發放津貼。對於雙方來說,都不是「紅包」。既然不是紅包,也就沒有人情,該怎麼著就怎麼著。州縣既不敢藉口孝敬上司而加重盤剝,上司也可以理直氣壯地管理下級。所以,耗羨歸公雖然麻煩一點,卻不是多此一舉。這就是雍正所說的:「與其州縣存火耗以養上司,何如上司提火耗以養州縣乎!」顛倒一下,大不一樣。


  因此雍正相當看重這一道手續。耗羨歸公初行之時,一些州縣認為其中一部分反正要返還,乾脆先扣下來算了,免得麻煩。然而雍正不准。他認為,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如果允許州縣自行留成,那比例一定沒有譜,「勢必額外加增,私收巧取,浮於應得之數,累及小民」。上司因為應取之數已足,也就不再過問,結果難保不產生新的腐敗。因此,耗羨必須全部如數繳公,再由督撫按數發還。寧肯麻煩一點,也要堵住漏洞,防患於未然。


  雍正規定,歸公的耗羨,有三大用途。一是填補虧空,二是留作公用,三是發放「養廉銀」。這是耗羨歸公的配套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配套措施。雍正為人雖然不免冷酷刻薄,但他的冷酷刻薄只用於權力鬥爭,也只施加於他仇恨和憎惡的人。對於一般人,他是通情達理的。他並不要求官員們餓著肚子辦公(也辦不到),相反還主張他們有體面的生活。他認為,大小官員,都應該「取所當取而不傷乎廉,用所當用而不涉乎濫」,既不可以盤剝百姓魚肉子民,也不可以故作清貧沽名釣譽。但是,俸祿不能提高,而貪污又不允許,官員們怎樣才能保證生活的體面呢?這就要靠「養廉銀」。所以,耗羨不可不收,也不能不給官員們用,但要有規矩。一是要適度,二是要合理。其標準,則是官職的高低、政務的繁簡和賦稅的多寡。由這三個坐標系定出養廉銀的數額,多收就是貪墨。


養廉銀的數字相當可觀。比如總督的年薪是白銀一百八十兩,而福建總督(浙閩總督)的養廉銀則是一萬八千兩,一百倍。縣官的年薪是四十五兩,而其養廉銀至少也有四百兩,多的可達兩千兩,倍數也很不小。雍正的意思很明確:你們的合法收入已經夠用了,再貪污就是存心找死。


  養廉銀的另一層意思,則是官員收入的公開化。以前,官員們收耗羨,收禮金,收常例,全都是「黑箱操作」。誰貪誰廉,弄不清楚。現在清楚了。以後誰的收入和養廉銀差距太大,就可以查他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因為雍正在推行養廉銀制度的同時,還做了三件事情,或者說三個配套措施。一是給吏、戶、兵、刑、工五部尚書、侍郎(正副部長)和管部務的大學士發雙俸。因為他們沒有養廉銀可領,手上又有權,難免地方官來和他們搞權錢交易。其他京官,也有所津貼。二是規定辦公費用。這些辦公費也發給各地方官,任其使用,不再實報實銷。這樣一來,官員們辦公,用的就是自己的錢,當然要學會節約。結果,藉口辦公要用錢而損公肥私的漏洞堵住了,奢靡之風也剎住了。



  第三件事情就是取締陋規。具體地說,就是嚴禁饋送禮金和索取規禮。所謂「規禮」,就是約定俗成的禮金。比如山東的州官縣官拜見巡撫一次,衙門裡就要收門包(也就是開門費和通報費)十六兩。繳納一千兩稅銀,則要另繳三十兩手續費。下級拜見上級,本來是談公務,卻要先用銀子作敲門磚;納稅人繳稅是盡義務,卻要另外拿錢答謝收稅人。這是什麼規矩?混賬規矩!因此雍正勒令取締。他很贊成田文鏡的觀點:「欲禁州縣之加耗加派,必先禁上司;欲禁上司,必先革陋規。」因此雍正通令全國:「倘有再私收規禮者,將該員置之重典,其該管之督撫,亦從重治罪。」


  現在,雍正幾乎把所有導致腐敗的漏洞全堵住了。他應該成功了吧?

  可惜沒有。


  公元一七三五年,雍正去世,乾隆繼位。就是從他這個寶貝兒子、歷來被吹捧得無比之高的高宗純皇帝開始,大清帝國又重新走向腐敗。乾隆朝大學士和珅,家財竟達八萬萬兩,相當於當時政府十年的財政收入,法王路易十四私產的十四倍;也相當於雍正五年國庫儲銀的十六倍,康熙末年國庫儲銀的一百倍。


  古人云:「君子之澤,五世而斬。」雍正的改革不及二世而斬,流產也未免太快了一點。


  這是很值得我們深思的。

  雍正以前,中國歷史上也曾有過多次虎頭蛇尾、不得善終的改革。究其所以,無非決心不大,力度不強,準備不足,思路不對,配套措施跟不上等等原因。這些問題,雍正都沒有。第一,雍正是皇帝,而且乾綱獨斷,大權獨攬,說一不二,雷厲風行,這是歷代改革名臣所無法比擬的。第二,雍正久在藩邸,輔政日多,做皇子時,就已經洞悉帝國弊端,對將來的改革早有成熟的思考,可謂預謀已久。第三,雍正的改革,思路完全對頭,措施也很得當,可謂緊鑼密鼓,絲絲入扣,步步為營,切中肯綮。許多做法,直到今天也仍有借鑒意義。還有一點也很重要,那就是雍正完全具備一個改革家的條件和素質。他自信十足又洞悉下情,勤政不息又講究效率,剛毅果斷又處處小心,廣開言路又從善如流。他不是自不量力又好大喜功的皇帝,也不是好勝心切又文過飾非的庸主。他的強力意志和鐵的手腕,是建立在這樣三個基礎之上的:關外旗人的剽悍英武,預政皇子的豐富閱歷,滿漢文化的精神熏陶。這就使他的改革,既能有大動作,大手筆,又防微杜漸,嚴絲合縫,總之是長袖善舞,游刃有餘。

  那他為什麼終於還會失敗?


  我們不妨反過來看看,他當時為什麼能夠成功。


  雍正的改革,在他執政期間能夠卓見成效,除前述原因外,還因為他依靠了手中唯獨帝王才有的絕對權威。也就是說,他能夠推行改革,靠的是強權和特權。所謂「雍正改元,政治一新」,離不開這個最重要的條件。比如耗羨歸公,最早是湖廣總督楊宗仁、山西巡撫諾岷和河南巡撫石文焯提出來的。雍正將這一議案交九卿會議討論,結果是多數不能贊成。其他官員,也紛紛上疏反對。如果這樣爭執下去,這項改革的實施,就會成為永無期日的事情。雍正的辦法,是發出上諭,斬斷爭論,並將礙事的官員調離,強制推行。他甚至連在山西搞試點的建議都不採納。他說:「天下事,唯有可行與不可行兩端耳!如以為可行,則可通之於天下;如以為不可行,則亦不當試之於山西。」顯然,如果不是他獨斷專行,由著官員們去爭論,這項改革當時就泡了湯。


  這就是所謂「唯以一人治天下」了。或者說,就是人治和獨裁。從耗羨歸公這件事看,獨裁和人治也沒什麼不好。如果雍正不獨裁,事情就做不成。但這種制度是極其靠不住的。試想,如果有此獨裁之權的是個混蛋、草包或者暴徒,會怎麼樣呢?他強制推行的,恐怕就不是耗羨歸公或攤丁入畝等利國利民的改革,而不知道是什麼禍國殃民的名堂了。


  也許,正是預見了這一危險性,中國文化才設計了德治和禮治的方案,作為對皇帝「一人政治」的制約。也就是說,皇帝也不能胡來。所作所為,必須有德、遵禮。但這也是想得倒好而已。因為德與禮又同時規定了,皇帝的絕對權威是不容置疑和不可動搖的。如果你反對皇帝的獨裁,那麼,悖德和違禮的反倒首先是你自己。因此,儘管有德與禮的制約和規範,歷史上失德無禮的皇帝仍並不少見。德與禮拿他們毫無辦法,只有等著改朝換代的時機到來。


當然,德與禮也規定了,君無道,可以天下共誅之,天下共討之。不過,這種「無道」,一般公認應該達到桀、紂的程度。如果只是像明代的萬曆皇帝那樣消極怠工,德與禮也同樣無可奈何。


  其實,即便是勤政睿智如雍正,也不是沒有問題的。雍正為了保證自己大權獨攬,又不出任何差錯,只好親自聽取各方意見,親自過問大小政務。於是,他每天除完成各種禮儀,接見眾多官僚外,還要親自閱讀大批奏章,並一一作出批覆,平均每天撰寫朱批七八千字。任何從事寫作的人都知道,每天七八千字是什麼概念。有幾個皇帝能有雍正這樣勤奮的精神、敏捷的頭腦和旺盛的精力?就是有,遲早也得累垮。他的後任,或者沒有他的頭腦,或者沒有他的精力,或者沒有他的工作熱情,或者不想把自己累垮。雍正的這一套做法,只可能後繼無人。


  更重要的是,雍正改革賴以成功的條件和他改革的目標是根本相悖的。雍正要懲治的是腐敗,反腐敗的力量是他的特權,而特權又恰是腐敗之源。沒有特權,不會滋生腐敗;沒有特權,又無法懲治腐敗。這是一個死結。在封建專制的王朝時代,沒有人解得開,雍正也不例外。


  還有一點,也是雍正想不到的。他改革的阻力,並非只是一批冥頑不化或居心不良的官員,還有強大的傳統勢力。這種勢力是一種文化力量,並非哪個人可以扭轉和對抗。比方說,他能不讓人們講人情,講面子,講世故嗎?不能。那他就無法根除這些現象:請客送禮、拍馬逢迎、拉幫結派、黨同伐異、爭風吃醋、損公肥私、敷衍搪塞、扯皮推諉、人情大於王法等等。這些東西不鏟除,政治的清明和官吏的廉潔最終都只能是一句空話,被整治的腐敗遲早也會死灰復燃。


  雍正當然不可能反對特權,反對人治,反對傳統文化。

  所以,雍正他成不了贏家。

  關於這一點,本書在《海瑞》一章中已有闡述,請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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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7 15:39:5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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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七、誰是贏家    完整版


書名: 品人錄(每週二連載)
作者: 易中天 出版社: 馥林文化


雍正的一生,是奮鬥的一生。

  雍正總是那麼穩操勝券鬥志昂揚。前半生,他為奪取皇位而鬥;後半生,他為鞏固政權而鬥。他鬥敗了兄弟,鬥敗了權臣,鬥敗了貪官,也鬥敗了被他認為是沽名釣譽的清官。最後,只剩下他一個孤家寡人,還有為數不多的幾個還算貼心的人。那麼,他感到勝利的喜悅了嗎?

  不,他感到很窩囊,很委屈,還有點犯虛。


  這似乎很矛盾。雍正,他不是一直都充滿自信問心無愧的嗎?是這樣。在所有的鬥爭中,這個滿族漢子都沒犯過怵。整治年羹堯時,近臣中有人怕年在陝西稱兵作亂,勸雍正不可過嚴,雍正把這種勸告看作無識之見。他說:「洞觀遠近之情形,深悉年羹堯之伎倆,而知其無能為也。」雍正心裡有數,膽氣很足。他對自己的評價也不低:「朕反躬自省,雖不能媲美三代以上聖君哲后(元首),若漢唐宋明之主實對之不愧。」他認為自己比得上漢唐以來歷代君主。這不是大言不慚,是有事實做根據的自信。


  既然如此,又何必編印什麼《大義覺迷錄》?


  《大義覺迷錄》堪稱奇書。它首先奇在皇帝與逆賊對簿公堂。中國古代,民告官的事都極為罕見(告也可以,告贏了也要判刑),皇帝自己跑到公堂上充當被告,與謀逆的反賊一本正經一五一十地展開「法庭辯論」真是千古奇聞!辯完了還不了事,還要把辯論記錄公布於眾,就更是近乎天方夜譚。只有雍正這樣的奇人才做得出這樣的奇事,也只有雍正這樣的奇人,才會製造這樣的奇案。


  記錄了這一奇案的《大義覺迷錄》大體上包括這樣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收入卷一的雍正特諭兩道。兩道特諭,都是針對曾靜的指控而來。第一道主要講清朝順天得民,是大一統的正統王朝,滿洲不過是清人的籍貫,清人從李自成手上奪取政權是為大明報仇等。這是為大清政權做辯護。第二道主要逐條駁斥曾靜對雍正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誅忠、任佞十項指控,是為雍正自己作辯護。這兩道特諭,無妨看作是雍正作為「被告」的辯護詞。不過,第一道是作為帝國法人代表的陳述,第二道才是他自己的答辯。


  二、收入卷一的「奉旨問訊曾靜口供十三條」和收入卷二的「奉旨問訊曾靜口供二十四條」。前十三條,批駁曾靜寫給岳鐘琪信中的主要觀點;後二十四條,批駁曾靜《知新錄》一書中的主要觀點。這些批判,由內閣九卿大臣與刑部組成特別法庭,通過法官詢問口供的方式進行。法官問的問題,都是雍正親自擬定的,並以聖旨下達,故稱「旨意問你」。不過那些問題,又不是簡單的提問。有的長篇大論,實際上是闡述雍正的觀點。雍正闡述完畢,再問曾靜有何話說,因此無妨看作雍正與曾靜的法庭辯論。不過,這種法庭辯論,世界上獨一無二。被告並不出場,由法官代表被告發言,此奇一也。被告控制法庭,法官形同木偶,此奇二也。被告提問,原告回答,實則被告變原告,原告變被告,此奇三也。原告答辯,只能贊同被告觀點,並批判自己,或為自己辯解,此奇四也。另外,法庭辯論自始至終都沒有律師出場。中國古代沒有律師制度。即便有,也不會請。雍正沒有必要請律師,曾靜則沒有資格,也不敢。


  三、刑部大臣杭亦祿詢問曾靜的供詞,內閣九卿對此案的審理意見,雍正對此的批覆決定。在這一部分,曾靜是被告,雍正又變成了法官。他的上諭和內閣的奏本,則無妨看作合議庭與最高法院大法官對量刑判決問題的討論。

  四、曾靜、張熙等人思想改造的過程和心得體會,包括他們的一些供詞和曾靜新著《歸仁說》。這時,曾靜和張熙的身分,是免予刑事處分並已被改造好了的犯人。


  上述四個部分中,最有趣的是法庭辯論。比如「奉旨問訊曾靜口供十三條」的第一條就很有趣。針對曾靜對大清政權和雍正皇帝的指控,特別法庭的審判官們代表被告(雍正和大清帝國)提問說,奉旨問你,你在寫給岳鐘琪的信中有誰該得政權、誰該當皇帝之類的話。我朝(指清朝)積德累功,太祖高皇帝(努爾哈赤)創業,太宗文皇帝(皇太極)繼統,世祖章皇帝(順治帝福臨)建國。這正是順天命、從民心、成大功、建大業、參天地、法萬世的至道。你生在本朝,難道不知列祖列宗為天命民心所歸,卻說什麼「道義所在,天未嘗有違」。這是什麼意思?原告曾靜答辯說:「彌天重犯(曾靜自稱)這些話是泛說。自古帝王之興與帝王之在位,皆是順天命得民心的。天命順、民心得,從而興起在位,即是道義之當然。彌天重犯生長楚邊山谷,本鄉本邑以及附近左右,並沒有個達人名士在朝,而所居去城市又最遠,所以盛朝功績傳聞不到。」


下面曾靜接著說,自從去年(雍正六年)被押解來京,見聞漸廣,才知道真龍天子興於東海之濱,列祖列宗承承繼繼,不但非漢唐宋明可比,簡直就直追三代,有如西周之昌盛。但在西周,說起來也只有文王、武王兩位聖君,稱得上是「極致」,哪裡比得上本朝,「疊疊相因,日遠日大,愈久愈光」,一代更比一代強!太祖高皇帝開創王基,太宗文皇帝繼體弘業,世祖章皇帝撫臨中外,聖祖仁皇帝(康熙)深仁厚澤,遍及薄海。到我當今皇上(雍正),更是天縱聰明,恢弘前烈,創造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已達到禮樂文明的最高境界。「此正是天命民心所歸,乃道義之當然,參天地,法萬世,為天運文明之隆會。」最後曾靜辯解說:「從前彌天重犯實實陷於不知,不是立意要如何,以自外於聖世。」至此,這一問題辯完,並無下文。


其他辯論記錄,風格大體如此。


  這樣的法庭辯論,中國史上獨此一份,世界史上想來也不會多。它的奇特,倒不在被告的氣勢凌人和原告的唯唯諾諾,甚至也不在原告撤訴認罪轉彎之快和轉彎之大———本來指控清王朝不該得天下、雍正不該當皇帝的,此刻卻說清王朝超過了周秦漢唐宋明,雍正帝是最偉大的皇帝,還在於雙方使用的邏輯。得民心者得天下,順天命者為正統,這是雙方都承認的邏輯前提。據此,則只有證明清王朝順天命,雍正帝得人心,才能證明其政權和帝位的合理合法。但要這樣講,官司就打不贏了。也不是打不贏,根本就打不成。因為得不得人心既不能通過民意測驗或社會調查來確定,順不順天命更是一個說不清的事情。因此,雙方都得另闢蹊徑。


  雍正的邏輯是:你曾靜既然生在本朝,就應該知道本朝是順天命得民心的。這顯然是強詞奪理。如果生在某朝就能證明某朝合理,那麼,納粹時代的德國人便都可以證明希特勒「順天命得民心」了。曾靜的邏輯也很可笑。他的邏輯是:凡是新興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都是順天命、得人心的。既然如此,清王朝和雍正帝也不例外。那麼,新興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為什麼「都是」順天命、得人心的呢?因為不順天命就無從興起,不得人心就不能在位呀!這就既是因果倒置,也是循環論證。它使我們想起恩格斯嘲笑過的德國庸人邏輯:凡是合理的都會存在。我存在,所以我合理。它也使我們想起民國時一位軍閥的邏輯:自古英雄都好色。我好色,所以我是英雄。


  如此荒誕的邏輯,《大義覺迷錄》一書中比比皆是。


  其實邏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說話的權力。有權不准別人說話,或只准按自己的意思來說,再沒理也能說得振振有辭。雍正要向世人顯示的,便正是這個權力。專制帝王的權力向來就至高無上,可以生殺予奪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也如此而已。雍正卻嫌不夠。他還要做到「君要臣說,臣不得不說」。豈止不得不說,還要說出「理」來。換言之,明明是專制,還要作開明狀。

  於是雍正也好,曾靜也好,都得挖空心思。


  雍正確實費了老大精神,也表現了他的大智大勇。從接到岳鐘琪密奏的那一天起,他的態度就出奇的冷靜。他沒有暴跳如雷,也沒有草率從事,而是精心策劃了一種「出奇料理」,把小事情做成了大文章。這篇大文章就是:我雍正皇帝不但能治理山河,治理國家,也能改造思想改造人。因此他下令優待曾靜———當然是在把他打得遍體鱗傷,吃盡苦頭又嚇得半死以後。比方說,審訊時要和顏悅色,耐心開導;押解來京的路上吃好住好慢慢走,好好看看大清帝國的太平景象,體驗雍正皇帝的深仁厚澤;到京後住幽館別墅,過舒適生活,讓他知道悔改的好處等等。雍正甚至把朝廷的機密文件都賜給曾靜閱讀,讓他看看他被辱罵的這個皇帝,究竟是昏君、暴君,還是仁德之君、有為之君、開明之君。


  曾靜這個人,正如他自己所說,原本是窮鄉僻壤的一個窮酸秀才,哪經過這種場面,見過這種世面?很快就被雍正連哄帶嚇收拾得服服貼貼。他不但全盤推翻了自己過去對清王朝和雍正帝的指控,而且下決心革心洗面,重新做人。他說自己從前是畜生,現在才轉了人胎。他痛哭流涕地檢討自己,說自己真是鬼迷心竅,屎糊了眼睛,身在福中不知福,錯把恩人當仇人,真是應該千刀萬剮。但就是千刀萬剮,也要盡人子的孝心,盡人臣的忠心。如蒙皇上寬宥,他曾靜願意走遍天下,挨家挨戶去批判呂留良的歪理邪說,宣傳當今皇上的仁政和聖德。


  不能說曾靜說的都是假話。他這些話,畢竟不是逼供逼出來的。但這些話究竟有多大價值,卻值得懷疑。因為曾靜原本就沒有什麼地位和影響,也沒多少思想和學問,充其量不過一個狂悖小人和跳梁小丑而已。他說要一舉推翻大清王朝,讓呂留良或者他自己來當皇帝,簡直就是癡人說夢。既然這傢伙原本就沒有什麼分量,即便幡然悔悟,也沒多少價值。而且,因為他讓家鄉父老大丟臉面(用雍正的話說就是「貽羞桑梓」),因此他回到湖南做報告時,長沙城裡還貼出了匿名的傳單,揚言要把他從官府中搶出,沉到深潭裡處死。


  然而雍正卻把他當作寶貝。這也是不得已的事:就這麼一個寶貝嘛!阿其那、塞思黑、年羹堯、隆科多他們倒有價值,但他們肯悔改嗎?再說,他們也沒有公開攻擊過雍正,更不會否定大清政權。他們只想奪權或攬權,不會說這政權不合法。沒法子,只好把曾靜這狗肉包子抬上席去。好在蒼蠅也是肉,有一個總比沒有強。


  問題在於,雍正為什麼非得要有這麼個思想改造的典型不可?


  這同樣也有不得不如此的苦衷。至雍正即位,清人入關已有四分之三個世紀。但漢人對滿人的政權,仍不能完全認同。不少人仍堅持認為,滿人是夷狄,而夷狄是禽獸。「孔雀翎,馬蹄袖,衣冠中禽獸」,即為當時之民謠,並為曾靜的控詞所引用。民族問題和政治問題攪和在一起,很是麻煩。雍正自己的麻煩也不少。康熙末年,儲位鬥爭隱蔽曲折,撲朔迷離,充滿神祕和不可解之謎。雍正依靠自己的冷靜、沉穩、權謀幹練、勝人一籌並脫穎而出,但在不明內情的人看來,卻難免篡位之嫌。



此外,打擊允兄弟,懲治年、隆諸人,迭興大獄,株連甚多,難免給人以「殘暴」、「滅親」、「誅忠」、「屠臣」的口實;銳意改革,鏟除積弊,清查錢財,整飭吏治,攤丁入畝,打擊朋黨,都大刀闊斧,雷厲風行,又是追贓,又是抄家,又是罷官,又是殺人,也難免蒙受「操切」之譏。由於當時能夠左右輿論的,多為「持不同政見者」,因此輿論對雍正頗為不利。他被描繪成篡奪皇位的偽君、沒有人倫的畜類、殘忍戾虐的暴君。曾靜的指控,不過是社會輿論的集中反映。這些輿論,雍正以前也有風聞,但只能把無名之火憋在心裡,發作不得,因為找不到對手。現在,曾靜自己跳了出來,這就給了雍正一個機會,一個洗刷自己冤屈和為自己辯白的機會,豈能放過?何況,這一洗刷和辯白,如果由誹謗者自己來進行,則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但能夠扳本,而且還有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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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7 15:42:2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便是雍正要利用曾靜一案大做文章的直接原因。


  雍正的「出奇料理」的確不同凡響。沒有幾個專制帝王會採取這種方式來處理此類案件。他們的慣常做法,是誰要膽敢說他們一個「不」字,就把誰抓起來砍腦袋,或者拖下去打屁股。而且,砍腦袋之前,還要在嘴巴裡塞上木球,完全剝奪他人說話的權利。如果自己遇到了什麼尷尬事體,則三緘其口,把蓋子捂得嚴嚴的,一點風都不讓透出去。將知情人和目擊者祕密處死,殺人滅口,也是常規的配套措施。實在掩蓋不住的,則歪曲真相,篡改事實,指鹿為馬,文過飾非,寄希望於民眾的健忘和弱智。像雍正這樣,以九五之尊與案犯對簿公堂(雖然本人未出場),擺出(當然也只是擺出)一副對等講理的架式,通過「充分說理」的方式來降服對方,確實絕無僅有,而且匪夷所思。


  雍正能如此,敢如此,恰是他自信的表現。精通儒學和佛學的雍正,堅信大義可以覺迷,而匪類亦可歸仁。因為儒學講「人皆可以為舜堯」,佛學講「眾生是佛」,也就是人人都有慧根和善緣。墮落為小人、為匪類、為畜生,是因為被各種魔障謬見所迷,不能覺悟。這就要由具有「大光明、大智慧」的人(其實也就是佛)來啟迪,來開導。雍正自認為就是這樣的活佛,可以讓啞巴開口,頑石點頭,畜生變人。這就是覺迷(覺悟迷者),就是歸仁(歸於仁義)。所以,曾靜寫的檢討,就叫《歸仁說》;而雍正編的這本書,就叫《大義覺迷錄》。雍正這一回,似乎又贏了。


  然而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雍正占有了話語權,卻露了自己的餡。至少是,讓人看出了他的心虛。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自信行得正,站得直,光明磊落,坦蕩無私,何必去管別人的說三道四?如此喋喋不休地為自己辯解,反倒讓人覺得裡面有什麼貓膩。因此,像他這樣的人,只能厚著臉皮咬緊牙關,對所有的非議和閒話一律置之不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就誰也奈何不得。歷史上有那麼多霸道皇帝,恬不知恥,一意孤行,就是吃準了這一點。


  從這個角度講,其他那些從不和別人辯論的專制君主,又比雍正更高明。專制就是專制,就是愛你、恨你、保你、殺你、提拔你、罷免你,都沒商量。既然沒商量,還講什麼理?朕即真理。


  實際上,雍正打的是一場不可能有贏家的戰爭。曾靜當然是贏不了。但改造了曾靜,雍正就贏了麼?未必。只要看看他兒子乾隆的反應就知道。雍正去世才一個多月(也是屍骨未寒),乾隆就下令將曾靜、張熙二人拿解到京,凌遲處死,並將《大義覺迷錄》全部收回,嚴禁流傳。道理很簡單:皇帝和反賊辯論,掉價嘛!何況,為了證明自己並未謀父、逼母、弒兄、屠弟等等,雍正幾乎把家底都翻出來了,大清王朝的宮廷幾乎無密可保,實在得不償失。


  雍正一生所做的得不償失的事情還很多。甚至從根本上講,他做的一切都注定是得不償失或沒有意義的。比方說,他背著聚斂、操切、忌刻的罵名,清查虧空,追回贓銀,填充國庫,卻並不知道這些銀子該派什麼正經用場。國家收入最正經的用場,原本應該是發展科學技術,發展社會生產力。只有科學技術進步了,生產力發展了,才能真正做到國力增強,人民富足,社會安定。可惜,這個道理,雍正是不可能懂得的,他的兒子、孫子也不懂。結果,雍正費盡心力聚斂來的財富,只不過為他子孫的揮霍和新貪官的貪墨奠定了基礎,豈不悲哉?


  這當然無關乎他個人的品質。雍正無疑是一個極有個性的人,也是一個傑出的人物。他感情豐富,意志堅強,性格剛毅,目光銳利,而且奮發有為。他並沒有因為當了皇帝便泯滅了自己的個性。相反,他還給自己的帝國和時代打上了這種個性的烙印。同歷史上那些平庸的君主相比,他無疑更具個人魅力,但同時也更易引起爭議,遭受攻擊。因為他的這些性格,與文化傳統對所謂「守成之君」的要求相去甚遠。要知道,我們這個以「群體意識」為思想內核的文化在本質上是不喜歡個性的。


它只在有限的範圍內小心翼翼地允許極少數人保持自己的個性,比如開國的領袖、末世的忠臣、江湖上的好漢和山林中的隱士等等。即便對這些人,我們的文化也寧願持一種敬而遠之的態度,甚至只有在他們失敗後才表示同情(如項羽、海瑞)。如果成功,則難免留下罵名(如曹操、武則天)。不挨罵的成功者只有一種,即朝代歷時較長的開國君王(如歷時較短,也要挨罵,如秦始皇)。人們熱情讚美他們雄才大略,是「千古一帝」,但又希望他們的後代不要有那麼鮮明的個性。這些所謂「守成之君」最好四平八穩,中庸因循。處理政務的原則,不是「聖賢遺訓」,便是「祖宗成法」,自己不需要創造性,更不要搞什麼改革,這樣就天下無事,天下太平。


  雍正顯然並不符合這樣一個標準。因此他不但得不到任何同情,反倒使不少人感到失望和憤怒。他們無法理解:聖祖爺好端端地留下了一個太平盛世,你雍正瞎折騰什麼呢?還能折騰出多大個氣候?甚至對雍正的朝乾夕惕、宵衣旰食也有人不以為然。皇帝不是宰相,管那麼多那麼細幹什麼?真正的聖君、明君,應該是「垂衣裳而天下治」。像雍正這樣事必躬親、累死累活的皇帝,他們可沒見過,也不以為然。


這就不能不讓雍正感到委屈。為了他的帝國,雍正真的是殫精竭慮,嘔心瀝血,十三年幹了別人三十年都幹不完的事,然而他的帝國的臣民卻不領情,還要在背後指指戳戳,說三道四,甚至誣賴他酗酒、淫色。想想看,他一天要做那麼多事情,僅朱批就要寫七八千字,有時間酗酒,淫色嗎?因此,雍正很想有機會向天下臣民訴說訴說。他刊行《大義覺迷錄》,便有這種考慮在內。


  可惜這並沒有什麼用。雍正,他是注定不會被人理解的。這不但因為他的性格和作派與傳統的要求格格不入,更因為他所做的一切,是為了強化中央集權,而且是強化皇帝一人的集權。當一個人手中的權力高度集中時,他與其他人產生距離和隔膜,就完全不能避免。他的權力越是集中,他與別人就越是疏遠。或者說,他越是成功,就越是孤獨。最後的結果,就是眾叛親離。


  因此,如果雍正在征服帝國的同時還想征服人心,在君臨天下的同時還想君臨眾志,那他是成不了贏家的。他只能感到委屈和窩囊。


  甚至就連他的死,也要被人說成「不得善終」。就在他去世兩個多世紀後,又有了關於他死因的新版本———臺灣作家高陽認為是「服用壯陽的興奮劑,導致高血壓及心臟病,以中風暴崩」。此說如能成立,則那春藥也不是什麼威而剛之類,而是權力———封建專制帝王的最高絕對權力。


  雍正,或者說,愛新覺羅胤禛,公元一六七八年生,一七三五年卒,享年五十八歲。


  雍正出生時,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已經爆發,世界在此之前三十八年(即公元一六四○年)已進入近代史階段。雍正去世一百年後,鴉片戰爭爆發,中國也被迫進入了近現代。看來,不管雍正當年做了多大努力,他的帝國也會風雨飄搖,他的王朝都時日不多。

  這,當然是雍正在世時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的。

  那麼,他的靈魂會得到安息嗎?


  臺灣作家高陽斷言這些朱批係文覺和尚代寫,但不知筆跡問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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