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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藍心

建議探討有關問命者填表的權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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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 18:16: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11-7-1 03:22 PM 發表。
感謝法伊小姐,如沒有法伊小姐此事件,winner7這他網派來的搧動份子就不能現形,如今逐出術數縱橫,就多一份安靜!

俺认为,winner作为“煽动分子”这个罪名不足以封掉他的ID,因为他没有答辩的机会,要让他答辩。即使他真的是煽动分子,也是正常的,不要害怕别的网站派出煽动分子前来捣乱,毛泽东同志教导俺们说:“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如果他真的是煽动分子,那么捣乱者终归是要倒霉的,但是采取"封ID"这种办法不是好办法,要运用法律制度加上群众运动,保留ID,反复批评以改造其思想嘛。

建议开设社区法院和社区监狱(监狱已经有了,就是没有法院),日后任何人要跟别人讲道理,可由版主封帖,并建议争议各方前往社区法院起诉和应诉。

1、起诉者必须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网币作为诉讼费。

2、根据属地主义原则,按照香港普通法精神先招募陪审团(陪审团成员12人,由无偏见的打酱油网友充当),然后开审。

3、审理期间,诉讼各方只能按照法官的要求发帖,不得一口气发N贴;通常先由起诉者发帖,然后应诉者答辩,按照一贴一答的顺序进行。

4、管理员巴顿以及争议版区版主不得充当法官,也不得充当陪审员,但是负有提供必要证据的义务。

5、为节省时间以及打击“兴讼耍赖”的风气,采取两审终审制度,一审不服就上诉,上诉审即是终审。

6、败诉者必须赔付诉讼费,由社区银行从败诉者账户拨付给胜诉者。

7、败诉者可以选择在限定时期内(24小时、48小时或72小时)书面向胜诉者公开道歉(道歉书字数在100字以上,必须前有称呼,后有署名);那些死硬到底、在限定时期内决不道歉的败诉者,也可以选择到社区监狱坐牢,刑期由法官裁定,服刑期间禁止发言。——好友和仇家可以探监,探监时如需与服刑者说话,按照一贴N元的价格交钱;服刑者与好友和仇家对话,不需要交钱。

8、社区法院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所有人都可以作为旁听群众去围观打酱油,但是旁听群众当庭不可以发言。

9、应诉各方可以根据回避制度,要求某个法官或陪审员不得参与诉讼。

10、败诉方无论是公开道歉或者进监狱服刑,事后不得公开攻击法庭判决。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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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 18:29:33 | 顯示全部樓層
补充一点,那些死硬到底、决不公开道歉的败诉者,除了必须坐牢之外,威望相应降低,可以降低到负数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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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 20:38: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1-7-1 06:16 PM 發表。

俺认为,winner作为“煽动分子”这个罪名不足以封掉他的ID,因为他没有答辩的机会,要让他答辩。即使他真的是煽动分子,也是 ...

考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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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 01:49: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1-7-1 06:16 PM 發表。
1、起诉者必须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网币作为诉讼费。
2、根据属地主义原则,按照香港普通法精神先招募陪审团(陪审团成员12人,由无偏见的打酱油网友充当),然后开审。
3、审理期间,诉讼各方只能按照法官的要求发帖,不得一口气发N贴;通常先由起诉者发帖,然后应诉者答辩,按照一贴一答的顺序进行。
4、管理员巴顿以及争议版区版主不得充当法官,也不得充当陪审员,但是负有提供必要证据的义务。
5、为节省时间以及打击“兴讼耍赖”的风气,采取两审终审制度,一审不服就上诉,上诉审即是终审。
6、败诉者必须赔付诉讼费,由社区银行从败诉者账户拨付给胜诉者。
7、败诉者可以选择在限定时期内(24小时、48小时或72小时)书面向胜诉者公开道歉(道歉书字数在100字以上,必须前有称呼,后有署名);那些死硬到底、在限定时期内决不道歉的败诉者,也可以选择到社区监狱坐牢,刑期由法官裁定,服刑期间禁止发言。——好友和仇家可以探监,探监时如需与服刑者说话,按照一贴N元的价格交钱;服刑者与好友和仇家对话,不需要交钱。
8、社区法院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所有人都可以作为旁听群众去围观打酱油,但是旁听群众当庭不可以发言。
9、应诉各方可以根据回避制度,要求某个法官或陪审员不得参与诉讼。
10、败诉方无论是公开道歉或者进监狱服刑,事后不得公开攻击法庭判决
。 ...


鬼道心醉魂迷非常同意初老哥大大的建議.....
法官...  陪審團...  理所當然爾...  
不能缺少大狀訟師!!!  
這裡至少有位tcwd368大大, 必能勝任.....
要不...  老奸巨滑也可厚臉皮擔當訟棍...
哇哈哈格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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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7-2 10:37:1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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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 11:54:04 | 顯示全部樓層
许久没来术网,不料赶上此事。
小弟对Winners7略有交情,知其人有时会表错情,同时也深知Patton兄严厉护网,深明大义。
案情可否是误会或无心所致,愿兄能花些时间明审及问清原因,给个解释的时间限于Winners7自辩其所为。

在此帖内,见有龙虾榴连,顺藤摸瓜的提一提;
如有机会,槟城的猫山王榴连可一尝,放松放松。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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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 16:23:16 | 顯示全部樓層
在下這幾天特忙少來這邊, 想不到風風火火, 有點火星撞地球的感覺呀!

1. 沒有樓主出題就沒有這翻辯論. 

2. 法伊大大在網上每多為網友解困, 這種態度還是應該肯定的, 為甚麼要罰扣威望呢? 出手太重了?

3. 法伊大大的一句 :

樓主如不需具經驗及真材實料的版主作答
可不用填表!


在下看來是有影射之嫌. (我完全無對法伊大大不敬之意). 罪過, 罪過! 

但是, 反過來說:

永鴻版主的: 版規是規定問命盡量填簡介表~但無硬性規定[所以請樓上的別誤解],會員貴賓是自由意志的,若不填表"版主不論而已"!!
會員貴賓隨客意~本版不會強求!!但八字縱橫版是給有填詳細簡介所能駐足的~若不配合本版會將其貼文轉至他版!!若有得罪請包涵~
樓上的辛苦了


前段好像說填表不是硬性的要求, 只是你不填, 版主不論. 後段又好像說你不填我就把你的題剔開.

4. 那按前段文是否使人有點誤解以為不填表, 水平高的版主就不論, 其它會員貴賓就隨意論吧... 還是說版主受版規所限就不能論了?

5. Patton 大大所說:
法伊小姐,你此句言語會構成質疑版主能力,而導致扣減威望原因,警告!請各網友多加注意文字表達形式!

我想是對4 的一個回應吧. 其實在下看到這句也有同感.

在下以為, 大家有話就說出來, 說出來後, 說明白, 每人都錯了一點, 那就更能互相包容了.

無論如何大家在網上貢獻, 不為名也不為利, 就單憑這為幫人而來的心意, 就已經是難能可貴了, 何怨之有??? 法伊大大, 永鴻版主, Patton 總監, 藍大, 在下為你們的無私貢獻, 用心助人, 鼓掌, 歡呼, 獻上最高的致意! 太愛你們了! 

不要心懷怨氣, 開心為網友解惑, 出謀劃策! 

這種只能是點少誤會, 那有要搞到定法院制度來處理的呢? 在下經驗, 真理到法院去多辯不明, 還只是益了狀棍吧! 

是否要再思填表的真正意義,就當別論. 

在下淺見, 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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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7-2 18:18:2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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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 19:52:56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主如不需具經驗及真材實料的版主作答
可不用填表!



具經驗及真材實料的版主

有兩種意思,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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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01:29:4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oggyww 於 2011-7-2 04:23 PM 發表。
在下這幾天特忙少來這邊, 想不到風風火火, 有點火星撞地球的感覺呀!

1. 沒有樓主出題就沒有這翻辯論. 

2. 法伊大大在網上每多為網友解困, 這種態度還是應該肯定的, 為甚麼要罰扣威望呢? 出手太重了?
... 4. 那按前段文是否使人有點誤解以為不填表, 水平高的版主就不論, 其它會員貴賓就隨意論吧... 還是說版主受版規所限就不能論了

愚並沒這意思~別誤會 重要的是版規有所限制~愚還曾經被法伊質疑過為何未照版規行事!!愚那時認為她熱心過了頭~
doggyww兄~愚認為你論八字頗有深度!!且熱衷術數縱橫實為八字版主好人選~但愚沒權擢昇你!!
至於法伊應該繼續"吃喝玩樂遊戲人間"吧!!
這以下也是愚的肺腑之言~
至於我履犯錯誤該下台一鞠躬了!!

[ 本帖最後由 永鴻 於 2011-7-3 02:5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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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02:43:4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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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02:50:20 | 顯示全部樓層
呃,竟然真的设立法院了!术数纵横社区法院成立了!

听首歌,听首歌......继续,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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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03:02:4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鴻 於 2011-7-3 01:29 AM 發表。

愚並沒這意思~別誤會 重要的是版規有所限制~愚還曾經被法伊質疑過為何未照版規行事!!愚那時認為她熱心過了頭~
doggyww兄~愚認為你論八字頗有深度!!且熱衷術數縱橫實為八字版主好人選~但愚沒權擢昇你!! 至於法伊繼續"吃喝玩樂遊戲人間"吧這也是愚的肺腑之言~
至於我履犯錯誤該下台一鞠躬了!!

别扯了鸿哥,下什么台,都是革命同志嘛,大家都要批评和自我批评嘛。要是下台,那么俺得罪的人多了,俺是著名的坏人以及捣乱分子,那样要不要定俺一个“反革命捣乱罪”?不能够嘛,都是说话说出火花来的嘛。

让俺们大声拥护鸿哥:“有鸿哥,冇甩拖!”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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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03:1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初中生 於 2011-7-3 03:02 AM 發表。

别扯了鸿哥,下什么台,都是革命同志嘛,大家都要批评和自我批评嘛。要是下台,那么俺得罪的人多了,俺是著名的坏人以及捣乱分子,那样要不要定俺一个“反革 ...

不~愚認為您"革命有理造反無罪"!!呵呵~還有您言論不會顛三倒四自我原則信念堅定~當然會容易得罪人



[ 本帖最後由 永鴻 於 2011-7-3 03:1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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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 07:51: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鴻 於 2011-7-3 01:29 AM 發表。

愚並沒這意思~別誤會 重要的是版規有所限制~愚還曾經被法伊質疑過為何未照版規行事!!愚那時認為她熱心過了頭~
doggyww兄~愚認為你論八字頗有深度!!且熱衷術數縱橫實為八字版主好人選~但愚沒權擢昇你!! ...



永鴻版主好, 在下所言並不是要讓你難過. 在下也很明白你是在執行版規, 這是沒有問題的. 反而, 在下認為我們應該更多去支持和體諒版主和各管理人員工作的辛勞.

能有版主等人材管理這網中園地, 才能有術網今天的成就. 在下以為版主是很適合的人選, 不要自責, 能為大家當版主是大家的福份, 請版主不要有退讓之想才好.

在下何德何能, 恐非當版主之材, 也無這想法. 但謝過版主誇獎了.

在下只望能在網上多參予, 多學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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