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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王子健

從公主小妹一事談論道德修養與個人能力之醒思?給版主各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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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5-27 16:03: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9-5-27 04:01 PM 發表。

如果蕭劍無人等如公主小妹,妥不妥當?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這也是我要Patton版主拿出其具體犯行與執法依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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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04: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9-5-27 04:01 PM 發表。

如果蕭劍無人等如公主小妹,妥不妥當?



無法證明

但也還不能完全推翻


但封殺蕭劍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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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05: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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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5-27 16:07: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c01095881 於 2009-5-27 04:04 PM 發表。



無法證明

但也還不能完全推翻


但封殺蕭劍最合理


這樣的前提下蕭劍的罪的確要罰的比小妹重

但是具體犯行請指出 並還原當時脈絡

還有這樣的犯行該處罰到什麼程度

另外 所有跟此案一樣者皆比照辦理 以彰大公無私

[ 本帖最後由 王子健 於 2009-5-27 04:0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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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13: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公主小妹 於 2009-5-27 04:02 PM 發表。

突然覺得你跟小妹一樣...
一直解釋....哈哈!!突然想到滄海一聲笑....這首曲!

解釋?
算ㄌ就算如此我只罵蕭建 沒罵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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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16: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王子健 於 2009-5-27 04:07 PM 發表。


這樣的前提下蕭劍的罪的確要罰的比小妹重

但是具體犯行請指出 並還原當時脈絡

還有這樣的犯行該處罰到什麼程度

另外 所有跟此案一樣者皆比照辦理 以彰大公無私

站長我有一建議
就是王子建 如果立大功\r
對此網大有功勞\r
千萬要多對網站多多論命
否則立了功勞回去交論文報告也..?
特頒威望+5
我來此網甚久
只得威望5被扣1
他一定可得如此威望
否則無事生波
誤會王子也不好

[ 本帖最後由 三命子 於 2009-5-27 04:1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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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17:20 | 顯示全部樓層
1.刻意對三命子說他嘴砲
2.當大家都認為他是twc388時  卻不否認(除非他沒看到)  有刻意玩弄大眾之虞

若他沒看到他引起大家都認為他是twc388  則不算犯錯  頂多是鬥嘴小錯


但公主卻說他是刻意模仿人

那就可以說他犯壇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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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19:2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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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19: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9-5-27 04:01 PM 發表。
如果蕭劍無人等如公主小妹,妥不妥當?

如果蕭劍無人(等如)公主小妹,妥不妥當?

我現在的身份是 辯護律師,,,,
1------(等如)是否(等於)
2------就算同 ip 位置,可否一口咬定 蕭劍無人 = 公主小妹
3-----受害人在那裡 ?
4-----受害人,其受害之程度有多大?
5------第一時間,是誰的 帳號被封,誰受害了
先提以上 5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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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5-27 16:19: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三命子 於 2009-5-27 04:16 PM 發表。

站長我有一建議
就是王子建 如果立大功\r
對此網大有功勞\r
千萬要多對網站論命
特頒威望+5
我來此網甚久
只得威望5被扣1
他一定可得如此威望
否則無事生波
誤會王子也不好


為了證明我信念純然 純為社會信念

就算我說對了 我也不會接受任何嘉獎

說錯 我也不認為此事有辱我個人人格

有錯才會更好 有好還要更好

感謝大家的參與


[ 本帖最後由 王子健 於 2009-5-27 04:2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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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23: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癸海 於 2009-5-27 04:19 PM 發表。

如果蕭劍無人(等如)公主小妹,妥不妥當?

我現在的身份是 辯護律師,,,,
1------(等如)是否(等於)
2------就算同 ip 位置,可否一口咬定 蕭劍無人 = 公主小妹
3-----受害人在那裡 ?
4-----受害人,其受害 ...

癸海先生只須回答公主小妹 = 蕭劍無人,你認為妥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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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23: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王子健 於 2009-5-27 04:19 PM 發表。


為了證明我信念純然 純為社會信念

就算我說對了 我也不會接受任何嘉獎

說錯 我也不認為此事有辱我個人人格

有錯才會更好 有好還要更好

感謝大家的參與

不要整天在那裡耍皮子
要抗議不是某黨誰會去抗議為了理念而活?
妳整天還不是說有的沒的
都不敢直接回言..
趕不敢對網上有建設 快說?
讓大家觀察你三年
你最好多撲些文章 以示你起清白
寫論文也要搞對網站
對台灣有利之事不去 幹麻來命裡網發表無關命理之言
關於你說我承擔責任我自己會跟天上說清楚

[ 本帖最後由 三命子 於 2009-5-27 04:2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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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24: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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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6:26:3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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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5-27 16:27: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三命子 於 2009-5-27 04:23 PM 發表。

不要整天在那裡耍皮子
要抗議不是某黨誰會去抗議為了理念而活?
妳整天還不是說有的沒的
都不敢直接回言..
趕不敢對網上有建設 快說?


三命子兄

你又來了....

又覺我動機不純

我都以剖心給你看了

我秀IP證明過了 但你付出代價了嗎?

等你能為自己說的話付出生命的代價

我就再更進一步證明給你看 不過你要先為上次之事負責

質疑別人請你開一個新版 謝謝

[ 本帖最後由 王子健 於 2009-5-27 04:2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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