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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王子健

從公主小妹一事談論道德修養與個人能力之醒思?給版主各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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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17:28 | 顯示全部樓層
公主小妹你說妳家人才能論大師癩蛤蟆打哈欠.有種報出名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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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18: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笨人7777 於 2009-5-27 06:13 PM 發表。
公主小妹 推命法 (納音神煞) 本就不見容於 "一般" 子平了

公主小妹又過於"直爽" 講話過於 "直接"

就這樣引來了 "後患"

小妹 !!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

忍下來 !!

反正又沒人知道你來自何方 !!

由始至終,沒有人因為公主小妹的才智而作出此次行動,況且,術數縱橫宗旨一路以來,對有才智的人加以重用,別偏離主題,再強調,此次事件只是涉及有人分身誣陷他人,破壞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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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23: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癸海 於 2009-5-27 04:48 PM 發表。 好,
如果,,,,用如果,假設語句

1------這裡有何人 因謀殺而死去 ,,,受害人何在?
2-----破壞的證據何在,有那些網友因此而離去,
那(如果)不是破壞,反而是建設呢,又有多少網友因此而進入,
雙向加減後成效又如何

此網站為 Patton 總監 私人所有,
so,
Patton 總監 有最大的生殺大權,
也就是專制有理,
以上在下認了,,,


其實
在下很想知道一個統計結果,
也就是公開記名投票
1---有那些網友因此而離去,
2---有那些網友因此而加入,

如此不但科學,
更可引蛇出洞,
看有誰敢公然支持小妹,
將來,更可一網打盡,永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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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29: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癸海 於 2009-5-27 06:23 PM 發表。

此網站為 Patton 總監 私人所有,
so,
Patton 總監 有最大的生殺大權,
也就是專制有理,
以上在下認了,,,


其實
在下很想知道一個統計結果,
也就是公開記名投票
1---有那些網友因此而離去,
...

你令我想起翁翔展事件,你當年力撐翁翔展,說他是術數界的奇才,結果如何?他於整個術數界臭名遠播,還反唇向你相向,你還未吸取教訓嗎?今次又要案件重演,實在令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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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35:55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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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39:25 | 顯示全部樓層

小網民的淺見

小網友的淺見:

溫柔的小姐, 男生都比較喜歡呢~
有著美貎和善良心地的公主小妹小姐, 我們都很想看到妳溫柔的一面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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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39:34 | 顯示全部樓層
翁翊展  不怎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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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40: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9-5-27 06:29 PM 發表。
你令我想起翁翔展事件,
你當年力撐翁翔展,說他是術數界的奇才,結果如何?
他就於整個術數界臭名遠播,還反唇向你相向,你還未吸取教訓嗎?
今次又要案件重演,實在令人嘆息!

patton 總監
教訓的是,
在下完全接受,

不過
當時 翁xx 確實有一卡車的罪行被公開,
因此
patton 總監 的作為是對的


此次 公主小妹事件,
也希望 patton 總監 公佈她的(實質)罪証,
也要像翁xx 那樣,有(具体)的事實,
這樣 真像大白,
我亦無顏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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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41:1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癸海 於 2009-5-27 06:23 PM 發表。

此網站為 Patton 總監 私人所有,
so,
Patton 總監 有最大的生殺大權,
也就是專制有理,
以上在下認了,,,


其實
在下很想知道一個統計結果,
也就是公開記名投票
1---有那些網友因此而離去,
...

如果我是專制,我便根據我意志來執行,無須一而再,再而三問你,再者,你們認為我只是得一個IP來定他罪嗎?我在管理網站也有五年了,他們掩飾的藉口,早已一清二楚!如果我沒有把握,難道我會如此大費周章跟你們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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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42:3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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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43: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癸海 於 2009-5-27 06:40 PM 發表。

patton 總監
教訓的是,
在下完全接受,

不過
當時 翁xx 確實有一卡車的罪行被公開,
因此
patton 總監 的作為是對的


此次 公主小妹事件,
也希望 patton 總監 公佈她的(實質)罪証 ...

以你所謂實質證據,是否好像我有執法者能力,可以到他所說的公司蒐集證據,是否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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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46: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笨人7777 於 2009-5-27 06:42 PM 發表。




patton大

證據齊全 "否" ??

如果有 "強烈" 證據 !!

就直接 "砍了 "

沒必要 "禍及" 它人了 !!

簡單明確 !!

少了 困擾" !!
...

忘記了你當年跟癸海先生一樣力撐翁翔展,我總希望你們能夠前車可鑑!再者,你認為禍及那人?我只看到咎由自取!在我未正式公告證據前,大家不妨分析一下此人動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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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48:29 | 顯示全部樓層
各位大大,容小的說說自己的感覺。


我覺得三命子大大永鴻大大似乎對公主小妹到底師承何人很好奇。。。

一直在用激將法。。。

可是知道了有什麽意義呢?把人家拉出來一較高下?

其實很多事不用太好奇,該你知道的時候自然會知道。



另外我覺得蕭劍應該是如公主大大所說,是她的同事,只不過公司用的IP是一樣的。其實這個不難解釋,如果是無線網路的話,一個無線發射器可以覆蓋到很遠的地方,方圓幾十米的人家共用一個IP也是正常。

而從留言的風格和語氣來看的話,兩個人實在是太不一樣了。我覺得公主大大沒有必要人格分裂似的弄出蕭劍這個ID,被查出來是早晚的事,何必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我覺得公主大大不是那樣的人。。。


大家冷靜冷靜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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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54:37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會蕭劍也不小心使用納音?
這或許是證據



動機喔


表現人上有人   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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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27 18:57: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tton 於 2009-5-27 06:43 PM 發表。
以你所謂實質證據,是否好像我有執法者能力,可以到他所說的公司蒐集證據,
是否這樣?

不是這樣,,,,

所謂實質證據,是
1-----受害人在那裡 ?
2-----受害人,其受害之程度有多大?


but
patton 既己表明
受害是憂心 論擅己遭破壞,
將來會不可收拾,

那就請 宣佈公主小妹,結黨營私的罪狀吧,
在下對此,真的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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