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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翊展堂翁老師 於 2006-4-19 09:23 PM 發表 又再加重一則判的更重 犯公然侮辱罪 我隨便一警察局派出所即可告你 這又與黑金政治何關???
原帖由 史賓沙 於 2006-4-19 10:53 PM 發表 夜深了啦, 相信各位大大也會跟在下一樣很心急地等待 t5852 兄的論斷, 好讓癸大版主盡快公布答案讓大家學習! 這次的交流, 雖然中途橫生枝節, 但也總算是一種交流! 希望 t5852 兄能一展所長, 讓晚輩們學習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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