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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hsktwg7

[八字交流] 好話題:〔激尅論〕八問------歡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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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8-7 00:43:28 | 顯示全部樓層
這麼看來,傳子兄的見解是------------

官,取象為〔天〕--------------就是太極。
而〔天〕,有陰陽兩端--------------就是兩儀。

陽端以生為生,陰端以灭为生。
不過,陰端還必須〔伤官以伤尽为生〕。
以灭为生,但是又必須〔伤尽〕才可以為〔生〕。

請教傳子兄。
是否陰端一定要〔傷官傷盡〕,才可以為生?
如果〔傷官沒有傷盡〕,那還可以為生麼?

因為小弟覺得,在陰端裏。
〔以灭为生〕與〔伤官以伤尽为生〕。
這兩句,好象有一句是多餘的呢。

如果,以灭为生,而且還必須傷盡,才生。
若然,則愚見以為。
那這一句〔伤官之本质乃属“官“是也〕。
是否應該改為〔伤官傷盡之本质乃属“官“是也〕了呢?

未知傳子兄可賜示否。

[ 本帖最後由 hsktwg7 於 2006-8-7 12:45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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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7 06:51:4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傳子 於 2006-8-6 22:33 發表
隨著一聲新年到,『財神爺爺』看顧您了,
你獲得了『財神爺爺』贈送現金3214個美元。



故劫财则无财,伤官反得官,此之谓也!!!

傳子兄說了一堆

無非是為 "傷官傷盡"定義 

官之源 ”財”

局內 先決條件 ---不可見官

次要條件
要嗎 就讓傷官 全洩往 財 ---傷官被傷 
要嗎 就讓官之源 財 被 劫財劫走 --傷官無傷 

就是 一個被傷盡 一個傷人盡 

因傷官是 財之源 

被傷盡 ---傷官已變 財 ---財旺生官
傷人盡----傷官無洩 無物可傷(因為財源) 可視為財 
財旺 反生官 

如此叫 ”傷官傷盡” 復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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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7 21:55: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sktwg7 於 2006-8-7 12:43 AM 發表
這麼看來,請教傳子兄。
是否陰端一定要〔傷官傷盡〕,才可以為生?
如果〔傷官沒有傷盡〕,那還可以為生麼?

因為小弟覺得,在陰端裏。
〔以灭为生〕與〔伤官以伤尽为生〕。
這兩句,好象有一句是多餘的呢。
7兄问得好!!!
正如在下楼上所言,官有阳端与阴端,所以,官有双面性,一面是“被人管“,一面是“去管人“这就是官之本质,
《例如,省长,贵为一省之长,向下之一面是去管理一省之人,而向上之一面又是受中央政府之管制,其他任何官职也皆如是》
伤官之意,伤者,去也,官者,管也,故伤官者,去管人也,去管人者,官也,故伤官之本质,官也,伤官若能“伤尽则是真贵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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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7 21:58: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傳子 於 2006-8-7 09:55 PM 發表
7兄问得好!!!
正如在下楼上所言,官有阳端与阴端,所以,官有双面性,一面是“被人管“,一面是“去管人“这就是官之本质,
《例如,省长,贵ߒ ...

财,受人驱使或管制之物《包括人》是谓财,故财者官之阳端,
而财则只有单面性,财之单面性就是单方面受人驱使或管制《这也是财和官本质上之区别》,,受人之生助则增加, 受人劫夺则减灭,
故,劫财本质非财,因财是不会有不会有双面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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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8-8 14:14:30 | 顯示全部樓層
多謝傳子兄的詳細說明。
兄所言者,乃天道中之正道也,小弟可以理會得。謝謝傳子兄。

只不過,就〔務實〕的角度而言,小弟恰不能認同兄之所論。
小弟認為,大道還當由簡。
史賓沙兄說的好,傷官者,才星也。而傷官之副作用,乃在於傲氣。
蓋傲氣,乃是才學精進之動力。(若無此傲氣,人也容易流於平庸)
再者。
一旦才學精強,則我之見解,必有過人之處。
我之見解,即然勝過他人,那我就不免會堅持與執著。
而此堅持與執著,也一樣是稱作是傲氣的不是麼。

又,古之科舉,今之考試(或檢定等等),向為求官之道。
而科舉、考試,要想勝出(就是上榜)。所賴者,傷官之才也。
所以,有傷官之才華,方始容易求官。
因此,傷官之本質在官。

小弟這樣說,豈不簡單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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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8-8 14:17:59 | 顯示全部樓層
至於傷官傷盡。
小弟認為7兄說得好,傷人盡,被傷盡。皆妙。
重點在於〔盡〕字,而不是在〔傷〕字。

因為〔盡〕,才可以〔拔除〕,才可以〔割捨〕。

官,長官(或上司)之策略也,論理,我應服從之。
傷官,我之見解、我之理念也,當然我欲實行之。

而傷官剋官,恰代表我之見解理念,與長官上司之策略,相互矛盾。
如此。
令我服從長官上司之策略,那就違背了我的見解理念,所以我不甘心。
欲實行我之見解理念,那又違背了長官上司之策略,上司他不允許。
這樣,即使在場面上沒有跟上司公然抗爭,而私底下倒也容易陽奉陰違。
上下不能同心,不能齊力。
那麼,紛爭、叛離的現象,只是早晚的事了。

如果傷官可以傷人盡(就是把官星傷盡)。
這代表長官上司可以捐棄他自己之策略,而接納我的見解理念。豈不妙哉。
或者傷官被傷盡。
這又代表我可以捐棄自己的見解理念,來遵從長官上司之策略。此亦美事。
使得上下可以同心齊力,又何紛爭叛離之有哉。

所以,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而傷官傷盡則反為清啊。
重點,還是在那一個〔盡〕字。

這不是容易明白多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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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7:41:39 | 顯示全部樓層
時 日
壬 庚 丙 甲
午 午 子 子 武舉

丙 庚 丙 己
子 子 子 未 偏妃

丙 辛 辛 壬
申 亥 亥 辰 清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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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7:45: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sktwg7 於 2006-8-8 14:17 發表
至於傷官傷盡。
小弟認為7兄說得好,傷人盡,被傷盡。皆妙。
重點在於〔盡〕字,而不是在〔傷〕字。

因為〔盡〕,才可以〔拔除〕,才可以〔割捨〕。

官,長官(或上司)之策略也,論理,我應服從之。
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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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8:43: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松柏 於 2006-8-8 05:41 PM 發表
時 日
壬 庚 丙 甲
午 午 子 子 武舉

丙 庚 丙 己
子 子 子 未 偏妃

丙 辛 辛 壬
申 亥 亥 辰 清太宗


這樣的傷大多歸類於不盡,
如此傷官見官,大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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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8:58: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松柏 於 2006-8-8 18:43 發表


這樣的傷大多歸類於不盡,
如此傷官見官,大富貴。

丙 辛 辛 壬
申 亥 亥 辰 清太宗

此造 傷官傷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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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9:00: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松柏 於 2006-8-8 17:41 發表
時 日
壬 庚 丙 甲
午 午 子 子 武舉

丙 庚 丙 己
子 子 子 未 偏妃

丙 辛 辛 壬
申 亥 亥 辰 清太宗


丙 庚 丙 己
子 子 子 未 偏妃---此造 殺印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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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9:35:14 | 顯示全部樓層
丁 壬 庚 丙
未 子 戌 戌  州牧

丁 壬 庚 辛
亥 子 子 巳  右相

丙 己 辛 己
子 亥 酉 亥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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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9:36:57 | 顯示全部樓層
火土傷官宜傷盡;
金水傷官要見官;
木火見官官有旺;
土金官去返成官;
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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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8-8 19:37: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松柏 於 2006-8-8 07:36 PM 發表
火土傷官宜傷盡;
金水傷官要見官;
木火見官官有旺;
土金官去返成官;
惟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


出自淵海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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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6-8-8 21:24:0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笨人7777 於 2006-8-8 06:58 PM 發表

丙 辛 辛 壬
申 亥 亥 辰 清太宗

此造 傷官傷盡 !!


7兄說得好,小弟見解相同。


尚有一論,請7兄雅正。
官星丙火衰弱,而日主合之,謂之貪合忘貴。
更有甚者,二辛爭合,起爭妒之風。
日主與比肩爭奪一個〔不足以為用之弱官〕,真是愚不可及。
出門欲向天涯遊,何事裙釵咨意留(而且還是爭妒之留)。

妙在傷官傷盡,拔其正官。
不管白雲與明月,任君策馬朝天闕。
如此,爭妒之風頓息。乃可以居有為之地,展不羈之才。
有病,而格中去其病,大妙!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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