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新法历书》、与时宪历、“贾孜”
《康熙御制汉历大全藏文译本》的原本是《西洋新法历书》,为什么叫“西洋新法”呢?前面我们已经谈到过,到了明朝晚年,修改历法已经是势在必行了,怎么样修改呢?中国传统天文学中的代数方法发展到元代的授时历已是达到了它的顶峰,再要向前发展,必须要有新的重大的突破。三角学和几何学方法的引进已是天文学进步所必不可少的,而这些却正是西洋天文学的特长。此外,十六世纪欧洲已经有了望远镜等观测手段,其成就已经超过十三世纪时中国的授时历的水平。因此当西洋的传教士带来了丹麦的杰出天文学家第谷(Tycho Brahe 1546-1601)的天文学系统,其预报日月食的精确使中国迫切要求改进历法的人们大为佩服。于是有一批中国学者向他们学习,于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制订出新的历法一百三十七卷,取名《崇祯历书》。由于政治动乱,没有来得及颁行,明朝就亡了,公元1644年清朝在北京建立政权后,西洋传教士德意志人汤若望(Johann Adam Shall von Bell1591-1666),把这部书删改成一百0三卷献给清廷,取名《西洋新法历书》清廷采用,顺治二年颁行,并且给这种历法定了一个新的名称,叫做“时宪书”。取“宪天义民”之意,宪是准绳之意,“宪天”与“法天”相似,义与义两字同音,形也近似,只是上面少了一个点儿,是治理、安定的意思。康熙八年(1669)重编卷次成为整一百卷,后来收入《四库全书》,删去西洋二字,又因避乾隆名讳,改名《新法算书》。根据它制订的每年的历书叫做《时宪书》,民间简称之为“宪书”。我小的时候已是民国十几年,街上还有叫卖“宪书”的,“宪书”成了年历的代名。凡是皇家统一制订颁布全国通行的历书都叫做“皇历”,又因使用黄色封面,又称为“黄历”,二者同音。藏族对于时宪书这个名称不大熟悉,一般直接借用汉语皇历做为其同义语,写作huang-li或称之为贾孜(rgya-rtsis汉历)。